第155章 怎麽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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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怎麽說呢
錢包被偷了。
林琳已經有段時間沒受過這種委屈,在確認自己確實遇到了小偷之後,原本順滑的直發幾乎要立刻炸毛。
曾被光明神拋出橄欖枝,可能成為聖女,現任職於魔王城的林琳露出了魔王城內的生物應有的恐怖表情。
此刻,林琳手中的法杖不是法杖,而是少林武僧手中的少林棍。
幸運的是,那位消失不見的青年臉上有著標志性的倒十字印記。
林琳扭頭回到冒險者公會,向依舊在打瞌睡的大叔詢問這個人。
原以為終於將林琳送走的路易大叔正趴在桌上,當他再一次看到林琳之後,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似乎以為自己還沒睡醒:“你怎麽又來了?”
林琳將剛剛在公會門口遇到的倒黴事告訴了路易大叔。
在林琳說出“倒十字”後路易大叔顯然頭腦中倒影出了某人的模樣,但他還是真誠向林琳建議:“如果只是丟了一些小錢,你不如直接來我這裏接任務重新賺,你找他不僅拿不到錢,還會惹得一身麻煩。”
林琳冷硬開口:“他惹到我了,那才是惹到了麻煩。”
她個子雖小,但是火氣很大,路易幾乎看到了林琳身後的滾滾黑氣。
路易大叔扯了扯嘴角,意識到林琳已經完全被憤怒沖昏頭腦:“冷靜點法師小姐,您先回去好好休息,如果明天依舊想要知道那人的消息再來找我好嗎?反正我又不會跑。”
林琳有些幽怨地看了大叔一眼,覺得對方將自己當成了做事只靠一腔熱血的莽子。
好吧,林琳承認,她現在確實有點氣血上湧。
在路易大叔明顯安慰小孩的言語中,林琳表情郁悶地離開了冒險者公館。
林琳回到了旅館中,首先和老板說明自己的錢被偷了。好在她之前提前交了兩天的房錢。
“放輕松女孩,”也許是因為林琳的個頭偏小,看起來又沒有那樣健壯的體魄,兩百年前仿佛戰鬥民族一般的人們都願意把林琳當做更需要溫柔對待的對象。
老板安慰林琳:“你可以遲幾天再交房錢,路易大叔也是為了你的安全,天知道冒險者公會周圍每天要有多少次搏鬥,你看起來太柔弱了。”
“那你知道那位臉上刻著倒十字的家夥嗎?”林琳註意到老板也刻意忽略了那個偷他錢包的家夥。
老板的笑容僵在臉上,人類女性摸了摸自己的短發,“怎麽說呢……我也不是很讚成你去找那個家夥。”
林琳眨了眨眼,沒想到老板的想法和冒險者公會大叔的想法竟然一致。
“畢竟,”旅館老板露出燦爛的笑容,“爛人就該永遠地爛在地裏,黏在手上也很麻煩。”
林琳意識到對方說出了相當了不得的言語。
那場大戰之後,光明神成為大多數人的信仰,剩下的人們即使不信仰光明神,也都認為光明神所倡導的“善意”是正面形象。
能夠讓大家直白地表露出這樣的言語。
林琳心想,看上去像個相當糟糕的家夥。
-
黑夜,狹窄擁擠的巷道,以及潮濕的酒氣。
作為冒險者和傭兵眾多的城鎮,這裏比其他地方都更堅信拳頭的力量,從而生長出混亂血腥的“秩序”。
白日,似乎還能為這座城鎮披上一層遮羞布,到了夜晚,即使較為和平的居民區也能夠聽到醉醺醺的傭兵跑調粗啞的歌聲。
一名青年擠過巷道,進入一間屋頂較矮的酒吧。
混血矮人的酒吧,既擁有著矮人對酒的狂熱和獨特審美,又有著屬於人類的生意精神,今日的綠尾巴酒館依舊生意不錯。
木門吱呀呀響起,不會有人關心是誰進入了充斥著麥子和烤肉香氣的地方,畢竟這裏的人也許明天就會死在討伐魔物的戰場上,後天又會有新的面孔來這裏碰運氣,妄想著發一筆橫財。
青年身形修長,動作輕盈地來到了酒吧一處靠墻的桌椅旁,慢悠悠坐下。
他是這裏的常客。
常客認識常客,一位毛發油膩打綹的灰狼擡了幽綠色的眼瞳,他屬於犬類的靈敏嗅覺嗅到了空氣中的血腥氣息:“看來今天的你不太幸運,壞小子。”
“壞小子”的稱謂並沒有聽上去那樣親切無害,特別是當一位被人從背後指著說是“狼人血脈”的青年,被狼人這樣稱呼時。
兜帽下,青年俊秀的臉擡起,與狼人皮毛顏色相似的深灰眼睫上揚,青年坐沒坐相地癱在椅子上,一只手搭在椅背,他的雙唇薄而色淡,說出的言語卻並沒有那麽寡淡:“哦?成為狼人後你還有生育能力嗎?與其在外面到處當爹,不如把自己臉上的毛剃一剃,說不定會有瞎婆子不嫌棄你。”
原本還咧開長嘴笑著的狼人目露兇光,他左邊眼睛貫穿一道深刻的疤痕,單獨剩下的右眼凝視青年。
青年身上依舊彌漫著淡淡的血腥味,他卻有些無所謂地叫了一瓶最便宜的新酒,然後態度散漫地開始玩手中的匕首。
匕首刀刃鋒利,灰暗的燈光下也依舊泛著寒光。
青年擦拭匕首的動作緩慢認真,狼人卻知道如果他再向前一步,這只匕首說不定就會刺進他剩下的那只獨眼裏,而且誰知道上面會不會塗有毒藥。
狼人冷哼一聲,轉過身,不再看向青年。
青年摘了帽子,灰黑色的長發披散肩頭,白皙的皮膚和俊秀的面龐給他帶來了很好的偽裝,當這名青年安靜內斂地看向某人時,人們大都會給人以正向的評價。
沈穩的,內斂的,甚至是神秘而有吸引力的。
可惜,他是個徹頭徹尾的草包,在戰爭動蕩的時代,洛爾肯連字都不認識幾個,從冒險者公會接的任務還要別人替他讀。
甚至於也沒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誰,只是人們忌憚他野狗一樣的恢覆能力,和口腔中尖利的犬齒,認為他一定是某個狼人的後代。
即使大多數人都清楚著,狼人的生育力極低。
但這樣說能夠讓他們高興,畢竟看上去身材瘦削的洛爾肯是不應該打敗那些肌肉鼓鼓的漢子們的。
他點的酒還沒上來,洛爾肯有些煩躁地扯了扯衣領,和魔物搏鬥後受的傷讓他疼痛,而且那個牙齒撕裂他左腿的魔物有毒,這使得他動作受阻,身體遲鈍的感覺不是很好。
洛爾肯從口袋裏掏出一只白色的錢袋,在手中掂了掂,錢不多,最多能買兩瓶治愈藥劑。
錢袋精致漂亮,金絲勾勒出細致的花朵圖案,一看就是一名女士的所有物。
洛爾肯擡頭,看向懸掛在頭頂的燈泡,想起上午見到的那個女人。
當時的洛爾肯一眼就看穿對方沒多少錢。
但,怎麽說呢,偷癮犯了。
更何況那個女人看上去弱小,聞上去又香香的,不偷她偷誰?
在這個地方,連收斂自己的氣息都不會,弱者原本就會成為受欺負的對象,洛爾肯不過是順應弱肉強食的道理罷了。
酒吧的生意太好,洛爾肯點的酒遲遲沒有上來。
青年皺眉,漂亮的臉上露出不耐煩的神情,傷口的疼痛讓他捂了捂額頭,在酒精和治療藥劑中做出選擇。
洛爾肯走出酒館,泥土的腥氣朦朧潮濕,甚至還能聞到一股寧靜的香氣。
青年突然後退,即使腦子還沒反應過來,野生動物一般的直覺已經讓他感受到不對勁。
香氣?為什麽會有香氣?
這裏連食物都是熱辣粗糙的。
這個天殺的爛泥一般的地方就不該有這種溫婉細致的香氣。
一道白光從青年身後閃過。
“精神震顫!”
洛爾肯在暈倒之前聽到了這句咒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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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包被偷了。
林琳已經有段時間沒受過這種委屈,在確認自己確實遇到了小偷之後,原本順滑的直發幾乎要立刻炸毛。
曾被光明神拋出橄欖枝,可能成為聖女,現任職於魔王城的林琳露出了魔王城內的生物應有的恐怖表情。
此刻,林琳手中的法杖不是法杖,而是少林武僧手中的少林棍。
幸運的是,那位消失不見的青年臉上有著標志性的倒十字印記。
林琳扭頭回到冒險者公會,向依舊在打瞌睡的大叔詢問這個人。
原以為終於將林琳送走的路易大叔正趴在桌上,當他再一次看到林琳之後,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似乎以為自己還沒睡醒:“你怎麽又來了?”
林琳將剛剛在公會門口遇到的倒黴事告訴了路易大叔。
在林琳說出“倒十字”後路易大叔顯然頭腦中倒影出了某人的模樣,但他還是真誠向林琳建議:“如果只是丟了一些小錢,你不如直接來我這裏接任務重新賺,你找他不僅拿不到錢,還會惹得一身麻煩。”
林琳冷硬開口:“他惹到我了,那才是惹到了麻煩。”
她個子雖小,但是火氣很大,路易幾乎看到了林琳身後的滾滾黑氣。
路易大叔扯了扯嘴角,意識到林琳已經完全被憤怒沖昏頭腦:“冷靜點法師小姐,您先回去好好休息,如果明天依舊想要知道那人的消息再來找我好嗎?反正我又不會跑。”
林琳有些幽怨地看了大叔一眼,覺得對方將自己當成了做事只靠一腔熱血的莽子。
好吧,林琳承認,她現在確實有點氣血上湧。
在路易大叔明顯安慰小孩的言語中,林琳表情郁悶地離開了冒險者公館。
林琳回到了旅館中,首先和老板說明自己的錢被偷了。好在她之前提前交了兩天的房錢。
“放輕松女孩,”也許是因為林琳的個頭偏小,看起來又沒有那樣健壯的體魄,兩百年前仿佛戰鬥民族一般的人們都願意把林琳當做更需要溫柔對待的對象。
老板安慰林琳:“你可以遲幾天再交房錢,路易大叔也是為了你的安全,天知道冒險者公會周圍每天要有多少次搏鬥,你看起來太柔弱了。”
“那你知道那位臉上刻著倒十字的家夥嗎?”林琳註意到老板也刻意忽略了那個偷他錢包的家夥。
老板的笑容僵在臉上,人類女性摸了摸自己的短發,“怎麽說呢……我也不是很讚成你去找那個家夥。”
林琳眨了眨眼,沒想到老板的想法和冒險者公會大叔的想法竟然一致。
“畢竟,”旅館老板露出燦爛的笑容,“爛人就該永遠地爛在地裏,黏在手上也很麻煩。”
林琳意識到對方說出了相當了不得的言語。
那場大戰之後,光明神成為大多數人的信仰,剩下的人們即使不信仰光明神,也都認為光明神所倡導的“善意”是正面形象。
能夠讓大家直白地表露出這樣的言語。
林琳心想,看上去像個相當糟糕的家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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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狹窄擁擠的巷道,以及潮濕的酒氣。
作為冒險者和傭兵眾多的城鎮,這裏比其他地方都更堅信拳頭的力量,從而生長出混亂血腥的“秩序”。
白日,似乎還能為這座城鎮披上一層遮羞布,到了夜晚,即使較為和平的居民區也能夠聽到醉醺醺的傭兵跑調粗啞的歌聲。
一名青年擠過巷道,進入一間屋頂較矮的酒吧。
混血矮人的酒吧,既擁有著矮人對酒的狂熱和獨特審美,又有著屬於人類的生意精神,今日的綠尾巴酒館依舊生意不錯。
木門吱呀呀響起,不會有人關心是誰進入了充斥著麥子和烤肉香氣的地方,畢竟這裏的人也許明天就會死在討伐魔物的戰場上,後天又會有新的面孔來這裏碰運氣,妄想著發一筆橫財。
青年身形修長,動作輕盈地來到了酒吧一處靠墻的桌椅旁,慢悠悠坐下。
他是這裏的常客。
常客認識常客,一位毛發油膩打綹的灰狼擡了幽綠色的眼瞳,他屬於犬類的靈敏嗅覺嗅到了空氣中的血腥氣息:“看來今天的你不太幸運,壞小子。”
“壞小子”的稱謂並沒有聽上去那樣親切無害,特別是當一位被人從背後指著說是“狼人血脈”的青年,被狼人這樣稱呼時。
兜帽下,青年俊秀的臉擡起,與狼人皮毛顏色相似的深灰眼睫上揚,青年坐沒坐相地癱在椅子上,一只手搭在椅背,他的雙唇薄而色淡,說出的言語卻並沒有那麽寡淡:“哦?成為狼人後你還有生育能力嗎?與其在外面到處當爹,不如把自己臉上的毛剃一剃,說不定會有瞎婆子不嫌棄你。”
原本還咧開長嘴笑著的狼人目露兇光,他左邊眼睛貫穿一道深刻的疤痕,單獨剩下的右眼凝視青年。
青年身上依舊彌漫著淡淡的血腥味,他卻有些無所謂地叫了一瓶最便宜的新酒,然後態度散漫地開始玩手中的匕首。
匕首刀刃鋒利,灰暗的燈光下也依舊泛著寒光。
青年擦拭匕首的動作緩慢認真,狼人卻知道如果他再向前一步,這只匕首說不定就會刺進他剩下的那只獨眼裏,而且誰知道上面會不會塗有毒藥。
狼人冷哼一聲,轉過身,不再看向青年。
青年摘了帽子,灰黑色的長發披散肩頭,白皙的皮膚和俊秀的面龐給他帶來了很好的偽裝,當這名青年安靜內斂地看向某人時,人們大都會給人以正向的評價。
沈穩的,內斂的,甚至是神秘而有吸引力的。
可惜,他是個徹頭徹尾的草包,在戰爭動蕩的時代,洛爾肯連字都不認識幾個,從冒險者公會接的任務還要別人替他讀。
甚至於也沒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誰,只是人們忌憚他野狗一樣的恢覆能力,和口腔中尖利的犬齒,認為他一定是某個狼人的後代。
即使大多數人都清楚著,狼人的生育力極低。
但這樣說能夠讓他們高興,畢竟看上去身材瘦削的洛爾肯是不應該打敗那些肌肉鼓鼓的漢子們的。
他點的酒還沒上來,洛爾肯有些煩躁地扯了扯衣領,和魔物搏鬥後受的傷讓他疼痛,而且那個牙齒撕裂他左腿的魔物有毒,這使得他動作受阻,身體遲鈍的感覺不是很好。
洛爾肯從口袋裏掏出一只白色的錢袋,在手中掂了掂,錢不多,最多能買兩瓶治愈藥劑。
錢袋精致漂亮,金絲勾勒出細致的花朵圖案,一看就是一名女士的所有物。
洛爾肯擡頭,看向懸掛在頭頂的燈泡,想起上午見到的那個女人。
當時的洛爾肯一眼就看穿對方沒多少錢。
但,怎麽說呢,偷癮犯了。
更何況那個女人看上去弱小,聞上去又香香的,不偷她偷誰?
在這個地方,連收斂自己的氣息都不會,弱者原本就會成為受欺負的對象,洛爾肯不過是順應弱肉強食的道理罷了。
酒吧的生意太好,洛爾肯點的酒遲遲沒有上來。
青年皺眉,漂亮的臉上露出不耐煩的神情,傷口的疼痛讓他捂了捂額頭,在酒精和治療藥劑中做出選擇。
洛爾肯走出酒館,泥土的腥氣朦朧潮濕,甚至還能聞到一股寧靜的香氣。
青年突然後退,即使腦子還沒反應過來,野生動物一般的直覺已經讓他感受到不對勁。
香氣?為什麽會有香氣?
這裏連食物都是熱辣粗糙的。
這個天殺的爛泥一般的地方就不該有這種溫婉細致的香氣。
一道白光從青年身後閃過。
“精神震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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