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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早夜-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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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早夜-03

“六順啊,快出來啊。”周慶春向他招手,“人家是市裏來的警察,來你家核對情況的。”

宋舜華見男人的目光仍在肆無忌憚地打量成鈺,語氣越發嚴厲,作勢上前,“叫你出來,沒聽見嗎?”

被宋舜華的氣勢震懾,周六順這才不情不願地關了窗,消失在了陰暗之中。

“沒嚇到吧?”宋舜華小聲問,看到那個男人打量成鈺的目光,現在都有點後怕,不敢想象成鈺如果一個人來,會不會真出什麽事。

“我沒事。”

“我之前以為水痘後遺癥就是雀斑或者留痘印,他的臉怎麽這麽可怕?”

成鈺低聲道:“好像說年紀越大得水痘癥狀就越嚴重。”

“往那邊走走,別站這邊。”

兩個人正說著話,忽見屋裏踱出個拄著樹枝的老太太,她瞇著眼睛打量院子裏的人,“是哪個找賤妮?”

“我找她。”

周老太見講話的是個女人,鼻孔朝天,吐沫飛濺:“你又是哪個?”

“我是市公安局的警員。”成鈺問,“你們找到憑證了嗎?”

“找到就要給你看啊?”周老太哼了聲,“那個死女人就是找你當靠山了啊?她還敢報警,等她回來我就打死她。”

“你怎麽說話呢?”周慶春上前勸解,“你好好說話,人家警察是來跟你們核對信息的。”

“那你們核完趕緊叫她回來。”周老太一手掐腰,看向成鈺,“她把我腿打斷了,現在都沒好透,你們是警察,代表公家,我沒錢看病,你們能不能給點?”

“你的腿不是自己摔的嗎?怎麽還敲詐上警察了?五民,你趕緊出來管管你婆娘。”周慶春見周老太冥頑不靈,跟成鈺解釋,“她的腿是今年冬天偷人家東西跑的時候摔的,好多人都看見了。”

“他們是公家人,又不愁吃喝,給我們點錢怎麽了?這事本來就賴賤妮,要不是她跑了,我怎麽會摔倒。”

“你們為什麽要管她叫賤妮?”成鈺問,“她不是有名字嗎?叫劉盼子。”

“不叫她賤妮,她不曉得自己什麽身份,就一個賤丫頭,還要什麽名字?”

成鈺指著那個簡易窩棚詢問:“你們是不是讓她住那了?被褥總不能是給雞的吧?”

“讓她住那怎麽了?她還不如雞呢,雞還會下蛋。”周老太呸了聲,“不下蛋的母雞,我們能給她一口飯吃就不錯了。”

……

成鈺手背在身後,緊緊攥起,覺得盼生這輩子唯一得到的眷顧,可能就是沒生孩子。現實世界,命運好像從不吝嗇雪上加霜,讓苦苦掙紮的人知道哪怕是地獄,還有不同的層級。成鈺不敢想象盼生在這裏長大,要受多少虐待;更不敢去想象她失去生育自由,經歷多次妊娠分娩的痛苦,再被母親身份禁錮,徹底成為這個家庭囚徒的境遇。

哪怕真能擺脫這個環境,也會因為她是孩子的生母,綁定撫養孩子的責任。

不是嗎?那些被拐賣的,被強奸逼迫生下孩子的婦女,就算得到了解救,以為自己脫離了深淵,可等待她的,還有一副母職的枷鎖。有些調解家庭糾紛的節目,還會將悲劇的源頭一筆帶過,他們會放大孩子的經歷,勸她們主動承擔母親的職責。很多施暴者也會慫恿孩子去找親生母親,讓她們去撫養孩子,等孩子長大再讓他給自己養老,穩賺不賠。

健康的孩子都是被拐女性噩夢的證明,如果孩子是畸形或有先天性疾病……那真是連丁點希望都看不到的囹圄困囿。

成鈺沈沈嘆氣,見周老太還在喋喋不休地咒罵著盼生,正要開口,建議她帶自己兒子去醫院查一查。忽見周老頭從屋裏出來,手裏還握著張泛黃的紙。宋舜華上前接過,成鈺也湊過來看,只見上面歪歪扭扭地寫了一行字,“收到周五民貳佰元整,將女劉盼子轉讓,斷絕父女關系。”

下面落款處有劉軍的名字,日期是 1994 年 5 月 9 日,上面還摁了手印。

見宋舜華取了證物袋,小心地將那張紙放好,周五民連忙問,“給你們這個了,就不會影響我家奧運了吧?”

“你們配合我們調查就不會影響。”宋舜華說,“關於她的事,我還得問問,她是哪年跟你兒子結婚的?”

“就十四歲吧,能養小孩就在一起了,就是她沒用一直不生。”

成鈺追問:“有具體日期嗎?”

“那誰記得,都十幾年了,就是零三零四吧?”

成鈺心下一沈,就算是 2003 年,盼生也滿十四周歲了。

“你們平時是不是經常打她?”

“都是老婆子打的,我懶得動手,她隔三差五就把她打得一身傷。”

“你們是不是還想打死她?”

“這真的沒有。”周五民連忙否認,“我們怎麽可能打死她啊,順子沒孩子,以後只能指望奧運,奧運在外頭念書,以後結婚娶媳婦都要錢。她又不能生,我們還想著如果奧運要娶媳婦,就看看能不能拿她換點錢貼補貼補。”

他的神態語氣都非常自然,就好像說的不是一個人,而是家裏的一只雞鴨,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

“拿她換點錢?”

“你這說啥呢。”周慶春額上冒出汗珠,“那是你家媳婦。”

“我曉得啊,我家媳婦我還不能賣啊?她手腳麻利,幹農活是一把好手,歲數也不大,肯定能賣個好價錢。”

臨離開時,成鈺瞥見那個面目可憎的男人像一只見不得光的老鼠般,又在窗邊露出半個腦袋向外偷窺。他的手上還握著個手機,像是在拍照。

成鈺狠狠瞪了他一眼,“看什麽看?”

宋舜華跟周慶春道謝,周慶春怕他們回去會匯報村裏情況,又和兩人解釋:“他們家老兩口不講理,村裏其他人不像他們這樣。”

“要是有拐賣等犯罪情況,需要及時向警方反映。”宋舜華逐一交代註意事項,“不要因為是熟人,就包庇他們這些犯罪行為。”

周慶春點頭如搗蒜,連聲應下,要留他們吃飯。宋舜華婉拒了,客客氣氣和對方告辭。等他寒暄完,就見成鈺站在小路邊,目不轉睛地看向前方。

宋舜華走過來,順著她的目光看去,只見不遠處有個剪著短發的女孩,對方正提著一籃子菜蔬步伐緩慢地走在路上,她瘦弱得像是沒有經歷過發育的身體,卻已顯出了仿佛能將她吞沒的孕肚。

“她自己……也只是個孩子啊。”

宋舜華想告訴成鈺,農村地區早婚現象非常常見。在他讀初中時,小學同學就有結婚的了。可他剛要開口,忽然想起成鈺在車上所說的那段話。

風俗傳統,就可以淩駕在法律之上嗎?

他的話在喉間過了遍,就變成了:“去問問吧。”

成鈺點頭,快步上前,她幫那個女孩提起籃子,“小姑娘,你多大了呀?”

……

回去的路上,汪勤因為沒幫上忙,有些不好意思像來時那般問東問西。他不說話,卻發現成鈺也一言不發,雙唇緊抿,關切道,“鈺姐,你是不是不舒服呀?”

成鈺搖搖頭,“我沒事。”

“那你們找到人了嗎?”

“找到了。”

成鈺靠在座椅上,心裏異常煩悶。除了會想剛剛那個初中畢業就被父母嫁人的女孩,還在想盼生。

她從包裏取出證物袋,看著那張久遠到仿佛一用力就能碰碎紙張纖維的收據,難以想象,為這兩百塊錢,盼生就在這種環境下,生活了近三十年。

成鈺好想再見一見盼生,後悔之前對方在局裏時,卻沒有幫她確認身份。也不知道,盼生在臨死前,知道劉軍就是她的父親嗎?

如果楊天鴻的推測是真的,盼生是在火災中選擇了與劉軍同歸於盡,這對劉軍來說,還真是報應。只要和周老頭周老太待一分鐘,就能知道對方是什麽樣的人,可他卻還是將女兒賣到這樣的人家……生而不養,該有此報。

只是劉軍知道與他同歸於盡的是自己女兒,而盼生卻不一定知道這就是她的父親。

“鈺姐,我聽說你家在北京啊?”

“嗯。”

“那你以後是不是還要調回去呀?”

“有可能吧。”成鈺想著剛剛詢問懷孕女孩的情況,“但是我想在鄉鎮基層待一段時間,多了解了解。”

汪勤點頭:“基層工作經歷是不是很吃香啊?”

成鈺疲憊地靠到座椅上,不再多提。她閉上眼睛,看見自己穿著一套在陽光下白得晃眼的運動服,紮著個高馬尾,在操場上參加三千米長跑比賽時的畫面。

那是剛升入高一後的秋季運動會,成鈺報名,班主任告訴她那是男生的項目,可成鈺想參加,他就給成鈺爭取了參加的機會。

信號槍響後,無拘無束的風自她耳邊呼呼而過,成鈺感覺自己像一架被彈射的滑翔機,在橡膠跑道上,迎風起飛。

塑膠操場邊的綠茵球場上,穿黃色健美操服,跳啦啦操的女生鮮亮得像是永遠不會從記憶裏褪色。成鈺的同桌黃詩怡也在其中,她搖著亮閃閃的花球,給成鈺加油。黃詩怡笑起來時眼睛就會瞇成月牙狀,還會露出兩顆尖尖的虎牙。

在成鈺的記憶裏,她總是這樣笑。拋開學習上的壓力,煩惱就是零花錢好像怎麽也不夠花,蛋糕奶茶文具閃卡小說雜志發卡……想買的東西實在太多啦。

“青春的腳步,青春的速度,青春的活力,青春的激情,將會在你們的身上盡情體現。迎接自我,挑戰自我,戰勝自我!加油吧,運動員!終點就在眼前!”

主席臺上播報宣傳稿的是學生會宣傳部部長,是個非常帥氣的高三學長,成鈺聽班裏女生提起過,他不參加高考了,會去劍橋大學讀書。

成鈺伴著陣陣加油與歡呼越過終點線,雖然不是第一名,但她是學校第一個報名參加三千米長跑的女生。班裏的同學都圍著她,他們遞水遞紙巾,讓她好好休息,還要參加最後的接力。

……

這樣的經歷,成鈺多想讓溫良和盼生也擁有啊。她們都應該這樣長大,有關於童年的快樂回憶,接受教育時在老師、家長的幫助下,找到人生的方向並為此努力……哪怕這個世界並不完美,在成年之前,也該生活在對未來、理想的期待之中。

成鈺拿紙巾擦了擦眼睛,正義缺席了盼生的五歲和溫良的十八歲,但是不該永遠遲到。

回到市局,已是華燈初上。成鈺腦中的程序不再無休止地運行,她想好好睡一覺再去想案件。她現在迫切地想要找到溫良,她也必須要找到溫良。

次日晨早,睡足了八個小時的成鈺精神抖擻,開始工作前先給殯儀館那邊打了個電話:“您好,我是市公安局的,請問這兩天有人聯系或詢問劉招娣的屍體嗎?”

工作人員查了會,給了一個否定的答案。

成鈺道了謝,讓他們有消息一定要第一時間聯系警方。

宋舜華早上跟著陳朗開會去了,孫聰正坐在他的座位上核對火災案的筆錄,和成鈺閑話,“你怎麽能確定劉招娣一定會認領劉盼生的屍體呢?”

“我不確定啊,可她不是犯罪嫌疑人,總不能直接通緝或者限制出行吧?她不想被找到,我們怎麽做都白搭。”

“案件有疑點,傳喚她問問嘛。”孫聰說,“我可是聽宋舜華說了,你找人有點東西啊,一下就找到收買劉盼生那戶人家了。”

“那他還跟你說什麽了?”

“說有點可惜,強奸沒法認定,收買也過時限了。”

“超過追訴時效了嗎?”

“早過了呀。”孫聰說,“收買被拐婦女兒童的,最高才判三年。刑事訴訟法規定,最高刑不滿五年的,追訴時效為五年。這都過去二十多年了,不早過時效了。”

成鈺昨天就已經有了方向,以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有一個罪名是可以確認的,就是虐待。他們在以各種方式虐待盼生,甚至洋洋得意。

“可以起訴虐待。”

“可虐待是自訴案件呀。”孫聰覺得成鈺今天有點不在狀態,“劉盼生已經去世了,要怎麽自訴?讓屍體說話?”

成鈺低頭查看自己與溫良的微信對話,上一次發送的消息旁那個鮮紅的感嘆號在提醒她,對方並不想與警方有交集。

“聰哥,隊裏有手機號嗎?”

“有,之前聯系人申請了幾個,我給你找找。”

孫聰回自己辦公室找了一小袋手機卡遞給成鈺,“你幹嘛用啊?”

“聯系劉招娣。”

“不是吧?你想用這些號碼給她打電話?”

“差不多吧。”成鈺拿了張卡裝到自己手機裏,“劉盼生雖然去世了,但是有人可以替她提起訴訟。”

“這要近親屬呢,劉盼生還有別的親戚啊?”

“她還有個親姐姐。”

“哦。”

孫聰端起水杯,正要喝茶,片刻後才反應過來,差點將水噴出,不敢置信地看向成鈺,“你今天不是發燒了吧?你覺得劉招娣會主動來公安局,就為了替一個死人打官司?”

他瞪著眼睛,“是我瘋了還是你瘋了?”

“我覺得她會。”

之前確認死者是劉盼生後,警方也撥打過溫良登記的手機,發過短信,但是沒有人接聽也沒有回覆。成鈺估計溫良已經不用那個號碼了,但不確定微信有沒有換,用新手機號註冊了微信,再去添加對方。

孫聰在一旁看得直搖頭,“她不可能理你吧?”

“她會的。”

成鈺把手機的提示音打開,添加用戶時敲下一行備註:

“我找到了收買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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