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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微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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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微光(2)

1.

“我要告一個人!”

莊朵朵一把拉開鄔童的辦公椅坐了上去。見鄔童臉色一沈,才知道自己坐錯了椅子。她也不見外,挪出半個屁股,拍著空出來的那一個巴掌大小的地方,“來來,坐這,咱倆擠擠。”

鄔童最怕熱了,隔著幾十公分的距離都能感覺到莊朵朵那一身熱氣。她順手抽出了兩份材料,一邊看著一邊問:“就這麽著吧,我站會兒。你有什麽事,速戰速決。”

“我都說了,我要告一個人。”莊朵朵強調了一遍。

“說吧,誰啊?騙你充值的美容院?不講理的物業?還是扶老太太過馬路被人訛了?先告訴你啊,我可以免費給你提供咨詢,但是我不接這些小案子。到時我推薦同事給你。”鄔童在文件上圈圈點點,她的註意力壓根沒分給莊朵朵。

“你看這個。”莊朵朵把手機壓在了那份文件上面。

莊朵朵的手機屏幕很亂,各種軟件排得毫無秩序,不成章法。每次莊朵朵要用什麽功能時都得來回找半天。

鄔童瞥了一眼,一陣心煩,直到看到莊朵朵的相冊。

那是莊朵朵按照時間、性質分類排列的評論截圖。

整整齊齊,有一種獨屬於電子時代的肅穆。

“我研究過了,這種,造謠沈雪私生活的,屬於誹謗,傷害了沈雪的名譽權,對吧?另一種,完全捏造事實的,把網約車失蹤案描述成了一場私奔故事的,屬於……屬於什麽來著?”莊朵朵煞有介事地分析著。

鄔童很少刷這些社會新聞,她知道網上有很多對於失蹤案的不實描述,但她從來沒有想到過一個女性身上發生的慘案、一群女性共同承擔的恐懼,竟然能成為一部分人想象力的狂歡。

“太無恥了,一張照片、幾個文字、一段語音,就能產生這麽多聯想?!”

“是的,太可氣了!”莊朵朵很滿意這種同仇敵愾的態度,她不由分說扯著鄔童和自己坐在一張椅子上,“我知道誰是謠言的始作俑者,就是幼兒園曲老師的前男友。這段音頻肯定也是他發到網上的。我要告的人就是他!”

鄔童靜靜地審視著截圖裏的文字,沒有答應她,也沒有拒絕她。

莊朵朵繼續用手扇著風,“費用問題你別擔心,我來出!你不用給我打折,當然,給個友情價也行……”

“不是錢的事。”半晌鄔童才說話。

“那是什麽……?”莊朵朵停下忽閃忽閃的手。

鄔童抽了張紙巾給她,讓她擦擦臉上的汗。

“第一,你沒法證明這謠言是因他而起……”

“我能!”莊朵朵顧不得擦汗,奪過手機翻著,“讓我找找,讓我找找。曲老師說過,最早的那條消息就是那家夥發出去的!”

鄔童任由她翻著,繼續說:“他刪了——剛才我已經確認過這件事了。這是其一。其二呢,這種案子屬於自訴案件。也就是說,沈雪或者沈雪近親屬可以來告。比如說她的丈夫……”

“丈夫?那個老丁?他肯定不會為沈雪出頭的,他連警都沒報!”

“所以,我說這不是錢的事。”

“那…難道他們這樣汙蔑沈雪,就可以不付出任何代價嗎?”莊朵朵無法接受這個事實,絕望地看著律所裏走來走去的人們,她期待有誰站出來,告訴她鄔童說錯了。

“付出一點兒流量費和一兩分鐘的時間吧。這就是他們造謠的代價。”鄔童禮貌地請莊朵朵讓開,她要辦公了。

“真的就沒有辦法嗎?”直到被鄔童的助理半請半趕地送出門,莊朵朵還探出半個腦袋問了一句。

2.

如果說鄔童在這幾年的執業生涯裏有什麽收獲的話,那就是徹徹底底明白了兩件事。

第一件,能用小成本解決的事,就用小成本解決。

第二件,和自己無關的事,能不摻和就不摻和。

這兩條原則讓她下定決心,再也不接任何雞毛蒜皮的小案子,什麽離婚啊、繼承啊、撫養權啊。她只接公司相關的案子。

正如她辦公桌上放著的這厚厚的一沓文件——兩家公司因為債權轉讓起了糾紛,幾次協商不成,總算走上了訴訟的路。

鄔童喜歡接這一類的案子,因為數據和文字從來不騙人,就算是虛構出來的數據,也能間接說明很多問題。她給自己點了一杯超濃的咖啡,聚精會神地尋找著合同裏的漏洞、思考著對方律師可能提供的質證材料。

莊朵朵竟然說這段語音的第一個字連起來是“我遇危險”,她可真會瞎想。鄔童撇了撇嘴。

鄔童嘆了一口氣,把那沓材料推開了。

她和沈雪只有過幾面之緣,可自從聽過那段錄音之後,沈雪卑微的求助就紮根在她腦海裏了。

她仿佛看到一個強顏歡笑的女人緊緊抓著手機,用蹩腳的螺城話和司機套著近乎,以為這樣就能讓他良心發現。

那個女人曾和她一樣,在烈日炎炎下練著車、考著科目一、期待著有朝一日能自由自在地飛馳在路上。

也許那個女人也和她一樣,從考科目一就開始受到挫折,可是那個女人一直堅持著。也許如果沒有被那輛網約車帶向未知的世界,那個女人就開開心心拿到駕照了吧。

鄔童站了起來,她想了想,還是決定給公安口的朋友再打個電話問問這件事。

對方似乎在忙,只是給她回了一條簡短的消息:近期會公布一些重大調查進度。

“她還活著嗎?”鄔童發完這條消息才意識到自己問得很傻。她想撤回已經來不及了,對方的回覆發了過來:“不好說,明天看新聞吧。”

一種無力感悄然纏繞著鄔童。她的步伐變得沈重起來。

她甚至開始思索自己要不要立刻打電話給莊朵朵,邀請莊朵朵回來繼續商討對策。

可看到貼在辦公桌上的一則舊新聞,鄔童還是放下了手機。

那新聞很長,標題部分被鄔童用熒光筆畫了一遍又一遍。

3.

這對母女的案子,是鄔童不敢回憶的一塊傷疤。

案子的起因很尋常,男方經商,突然發家,糟糠妻從此下了堂。唯一有些難辦的地方,是女方在離婚七年後,堅持要奪回女兒的撫養權。

當時鄔童一口回絕了那位戴著口罩的母親的請求——“法律不看所謂的愛,法律是很現實的,你說你愛你女兒,你有沒有房子來愛、有沒有學費來愛……你女兒的撫養權從她兩歲就判給男方了,現在長到七八歲了,你才來爭,晚了。”

坐在她對面的女士不慌不忙摘下了口罩,一張滿是瘡疤的臉露了出來。

在鄔童驚詫的眼神中,那位母親娓娓道來:“那時我剛剛生完孩子,情緒最不穩定的時候。他變著法地激我、冷暴力我,跟所有人說我是個瘋子。再加上我為了生養這個孩子,已經三年沒有工作過了。他拿著這些說事,把撫養權搶走了……失去女兒的那個晚上,我開了煤氣自殺。只是,我沒死成,這些疤成了我搏命的證據。在醫院躺著的時候,我想,我連死都不怕了,我還怕別的嗎?只要我活著,總有一天能搶回女兒……”

說不上是被那一臉的傷疤震驚了,還是被那位母親的執拗打動了,鄔童接了這個案子。

她跟了那位父親幾個月,取得了他在時間方面無法兼顧養育和工作的證據,又幫著小女孩和母親之間獲得見面機會,拍下了一些母女情深的鏡頭。

在開庭時,鄔童慷慨激昂,展示著那位母親失去女兒後的痛苦。甚至還請來了當年的婦產醫生,證實了那位母親因產下這個孩子而導致日後生育困難的說辭。當天是位女法官,鄔童曾清晰地看到她的眼眶有一剎那的紅。

官司打得很成功,鄔童幫著那位母親逆風翻盤,奪回了女孩的撫養權。

只是,那個被奪回去的女孩反而在五年後跳樓自殺了。

有人說是因為青春期和母親不和,有人說是因為那位母親的生活比較清貧,女孩受不了這個落差……

無論真相是什麽,鄔童都把這份錯歸結在自己。

“沈雪的事,我真的無能為力。”

想了很久之後,她還是把這條消息發給了莊朵朵。

莊朵朵沒有回覆。

但鄔童打開了手機通訊錄,她想,有機會的話,應該和那個毀了容、也失去了女兒的母親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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