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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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場活動,是學校送給他們的最後一次表演。他們學校有點兒厲害,為了防止學生租床位給外人,擾亂學校秩序,到了時間,索性關了他們的宿舍。
下周之前,所有學生都必須搬出去。
不想搬走的,還得走流程給學校遞申請才行。
正好唐莎莎下周就要去科研所報道,現在心裏有了目標,也就不怕了,把找房子的範圍縮小了很多。
回去宿舍之後,方緣也和她說到了房子的事情,言下之意是想要和她一起住。
唐莎莎覺得驚訝,和她小聲說道:“我可能會搬到科研所附近,那邊兒不是商業區,你真要和我一起住?”
“真的。”方緣信誓旦旦地說著,“大不了我就找附近的工作就行。”
唐莎莎挺了解方緣這人,雖然熱心腸,但是人極不靠譜,她狐疑看她幾眼:“現在租房子合同基本都簽一年,你真能住?”
“真能。”
“你保證?”
她這個態度是絕對的不信任,方緣有點兒動氣了:“我保證!”
“那行。”大多數時候,唐莎莎做事都更加看重眼前,是喜歡走一步算一步的類型,便點了點頭,“那這周之內,咱們得找到房子。”
方緣拍著胸脯和她說:“你媽今天不是才做了手術麽,你盡管去醫院照顧,找房子的事情交給我。”
李湘玲做的是頭部伽馬刀,不是開顱手術。現在做的是第一次除水腫,然後輸幾天液脫水養神經,過個幾天,還要再做一次核磁共振照片子,看看裏面腫瘤的情況,需不需要進行第二次手術。
這手術創口不大,做的時候要在頭上架鐵箍,所以頭上被鉆了三個小洞,需要每天噴兩次止痛噴霧。
這樣一來,照顧起來就方便了很多。唐莎莎現在就盼望著千萬不要再做第二次手術,一來怕李湘玲身體承受不住,二來她這邊最近忙的要死、分身無暇,三來做一次手術下來費用都極其可觀,想著能少花點就少花點。
輸液的時間是每天早上和晚上。下午的時候只需要照烤燈,讓李湘玲頭上的創口愈合更快,其它就是伺候李湘玲的吃喝拉撒。
唐國華之前被數落了一通,最近也乖了,每天過來和唐莎莎換班,父女兩個輪流守著李湘玲。
這樣過了兩天,方緣那邊就傳來了消息。她懶得在網上自己一家一家找,索性就找了一家中介幫忙介紹房子,這家中介挺大也挺有名氣,下面房源很多,很快就幫著鎖定了一套房子。
是一對小年輕夫婦要出國,急著把房子租出去。他房子所處的地方路段好,靠近地鐵站,走個十來分鐘還有高架,小區環境好,房子裝修好,價格也挺便宜。
唐莎莎並沒有親自去瞧過那套房,不過是從方緣拍攝的照片上看了一二。房子還挺大的,差不多八十平,兩個人住綽綽有餘。就是房子面朝著東邊,眼見著馬上要到夏天,到時候肯定熱得不著邊。
整體來說,還是非常不錯了。
方緣是親自去看過房子的,瞧樣子很喜歡,唐莎莎也覺得不錯,就這樣拍定了。
她倆趁著這會兒時間早,七手八腳的趕緊收拾起東西來。好在宿舍其他同學都已經搬走了,倒也沒人再嫌她倆吵鬧。
方緣看唐莎莎搗騰東西就覺得著急,連自己那邊都顧不上了,眼睛盯著她不動,一副指點江山的樣子:“唐莎莎,你怎麽能把衣服和工具直接放在一起?”
唐莎莎莫名其妙看她一眼:“不然呢?”
“你就不怕剪刀什麽的把衣服劃破嗎?”
“那放在那裏?洗漱用品類嗎?”
方緣用匪夷所思的目光看著她。
這姑娘看著是個強硬派,看著光鮮亮麗,看著鋒芒畢露,然而全都是表象。如果世界上有種“改頭換面偽裝罪”的話,她會毫不猶豫地舉報唐莎莎的。
在生活方面,比起把東西收拾好,唐莎莎更適合把東西弄得一團糟。
她們宿舍每個地方,每個角落都有來自唐莎莎的東西。看了一半的漫畫,洗好晾幹後隨手搭在爬梯上的襯衫,手機的充電器數據線,還有沒有蓋起的簽字筆……
宿舍裏面加上唐莎莎,一共四個人。其他三個人在初見唐莎莎的時候,都覺得這是個精明能幹的姑娘,可能不太好相處。
結果熟了之後,才發現這姑娘性子軟和乖巧,有點兒隨波逐流,特怕麻煩,關鍵是邋遢懶散。
所以有的事情,只看看表象就好。
但是正如那句話所說,有缺點的人相處起來才更加輕松,正因為唐莎莎人前幹練,人後死宅,她們和唐莎莎之間的相處,才變得愉快起來。
現在讓最不擅長收拾東西的唐莎莎收拾東西,對於唐莎莎也好,對於圍觀的方緣也好,都是一種折磨。
唐莎莎被她的目光盯得有點不好意思,索性扔下手裏東西,往地上一坐:“要不今天不收了?”
方緣板著臉:“不許坐在地上,不許犯拖延癥。”
唐莎莎一動不動,看了眼旁邊雜亂的東西,撇撇嘴:“好麻煩。”
麻煩這個詞果然是會說的,方緣由衷感嘆道:“我預見和你在一起的生活,簡直就是一場噩夢。”
明明同樣都是數落和鄙夷,偏偏方緣做起來的時候,一點也激不起唐莎莎的鬥志。
唐莎莎不太理解,用手指了指:“化妝品這些應該放在哪裏?和衣服放在一起可以嗎?”
方緣擺了擺手:“你負責把衣服疊好,東西歸類,其它我來收拾。”
這樣子就輕松了很多,僅僅是歸類的話,她還是很拿手的。唐莎莎得令,做起方緣要求的事情來。
不過除開吩咐的事情,她又多加了一件事,她自己搗騰出來一個小小的紙箱子,從雜物裏面翻找了點東西。
都是些紙做的玩意兒,不外乎是雜志、明信片、會刊等等。可是難得的,這些東西都被保管得很好,一塵不染。
方緣看過去:“你在做什麽?”
唐莎莎笑了笑:“收點紀念品。這東西不能折。”
看樣子並不太想讓她知道,方緣心裏好奇萬分,最後還是忍不住,偷偷摸摸往那箱子裏面看了一眼。
待看清楚裏面的東西之後,方緣忍不住抽了抽臉頰,重新轉回身子,一邊收拾一邊和她說:“唐莎莎,你現在面前有兩條路。”
“什麽?”
“要麽,你以後就找一個會收拾東西的男朋友。”方緣伸出手,背對她比了個2,又說“要麽,你就好好學一下怎麽收拾東西。”
唐莎莎沒吭聲,手上動作忽然慢了一些。
她記得有人和她說過似曾相識的話。
大概是高三開學的時候,學校臨時通知,高三和其他年級不再混合學習,高三單獨搬去學校的新校區,那是唐莎莎唯一一次面對收拾東西的噩夢的時候。
在某個地方住習慣之後,總是會莫名其妙冒出來許多後來的添置品。原來的東西已經束手無策,更不用說後來新購置的大大小小的東西。唐莎莎看著一床鋪的物品直發愁。
正好那又是迫切想要證明自己能力,想要獨立的時候,身邊沒有能幫忙的朋友,她也沒有求助家裏,反而求助了秦知年。
那陣子感情還好,秦知年對她有求必應。
沒想到這人翹了課風塵仆仆趕到之後,對著小山似的雜物,也露出了和她一模一樣的傻眼的表情。
唐莎莎原本發愁的感覺,在這一刻戛然而止。
她甚至開始覺得興奮起來。
原來秦知年也是有弱點的,在別人眼中無所不能的秦知年,也會有毫無辦法的時候!
明明她也半斤八兩,可她在一瞬間,就像是打贏了一場仗一樣,趾高氣揚起來。
最後那些東西是怎麽收拾好,怎麽送去新校區的,唐莎莎已經有些不太記得了。
開學季在九月份,夏季還沒過完,太陽依然炙烤著這片土地。
完工的時候,別的人都去食堂吃晚飯了,他倆像是散架了一般,都癱軟在了剛鋪好的宿舍床上。吊頂風扇在頭上發出吱呀吱呀的聲音,送下來有些溫熱的柔風。
唐莎莎覺得收拾東西簡直比做三百張數學卷子還要難,她瞪著天花板,生無可戀。
片刻後,旁邊那人伸手抱住她。
秦知年的聲音還沒有現在那麽低沈,他似乎笑了一聲,胸腔發出些微震動。
“這樣不行。”
秦知年緩緩說道:“你有沒有想過,要是以後我們結婚了,要怎麽生活?”
唐莎莎從來看不到那麽遠的事情,聽到秦知年驀地說起結婚的事,只覺得遙遠無比,遙遠到考慮一下都覺得麻煩的程度。
偏偏秦知年卻說了下去:“我們兩個都不會收拾東西,到時候,家裏絕對亂得像是狗窩一樣。我覺得,我沒辦法在那種環境裏面生活下去。”
他伸出手,笑起來:“現在擺在我面前的,有兩條路。”他比劃著,“一,找個會收拾東西的女朋友,二,自己好好學一下怎麽收拾東西。”
唐莎莎總算轉過臉,看著他近在咫尺的面孔,問道:“你選哪個?”
秦知年懶洋洋地睨她一眼:“你猜?”
他是不會給她明確的答案的,因為不管給她哪一個答案,都只會有一個結果,就是讓她自尊心膨脹。
他拒絕唐莎莎站在高處。
所以後來唐莎莎每每回憶起來,都覺得比起戀愛,他倆壓根就是在打仗,誰先把對方自尊的旗幟踩在腳下了,就是誰贏了。
不過雖然當時的秦知年說了個模棱兩可的答案,後來時光還是給出了明確清晰的回覆。
——他選擇要一個會收拾東西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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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之前,所有學生都必須搬出去。
不想搬走的,還得走流程給學校遞申請才行。
正好唐莎莎下周就要去科研所報道,現在心裏有了目標,也就不怕了,把找房子的範圍縮小了很多。
回去宿舍之後,方緣也和她說到了房子的事情,言下之意是想要和她一起住。
唐莎莎覺得驚訝,和她小聲說道:“我可能會搬到科研所附近,那邊兒不是商業區,你真要和我一起住?”
“真的。”方緣信誓旦旦地說著,“大不了我就找附近的工作就行。”
唐莎莎挺了解方緣這人,雖然熱心腸,但是人極不靠譜,她狐疑看她幾眼:“現在租房子合同基本都簽一年,你真能住?”
“真能。”
“你保證?”
她這個態度是絕對的不信任,方緣有點兒動氣了:“我保證!”
“那行。”大多數時候,唐莎莎做事都更加看重眼前,是喜歡走一步算一步的類型,便點了點頭,“那這周之內,咱們得找到房子。”
方緣拍著胸脯和她說:“你媽今天不是才做了手術麽,你盡管去醫院照顧,找房子的事情交給我。”
李湘玲做的是頭部伽馬刀,不是開顱手術。現在做的是第一次除水腫,然後輸幾天液脫水養神經,過個幾天,還要再做一次核磁共振照片子,看看裏面腫瘤的情況,需不需要進行第二次手術。
這手術創口不大,做的時候要在頭上架鐵箍,所以頭上被鉆了三個小洞,需要每天噴兩次止痛噴霧。
這樣一來,照顧起來就方便了很多。唐莎莎現在就盼望著千萬不要再做第二次手術,一來怕李湘玲身體承受不住,二來她這邊最近忙的要死、分身無暇,三來做一次手術下來費用都極其可觀,想著能少花點就少花點。
輸液的時間是每天早上和晚上。下午的時候只需要照烤燈,讓李湘玲頭上的創口愈合更快,其它就是伺候李湘玲的吃喝拉撒。
唐國華之前被數落了一通,最近也乖了,每天過來和唐莎莎換班,父女兩個輪流守著李湘玲。
這樣過了兩天,方緣那邊就傳來了消息。她懶得在網上自己一家一家找,索性就找了一家中介幫忙介紹房子,這家中介挺大也挺有名氣,下面房源很多,很快就幫著鎖定了一套房子。
是一對小年輕夫婦要出國,急著把房子租出去。他房子所處的地方路段好,靠近地鐵站,走個十來分鐘還有高架,小區環境好,房子裝修好,價格也挺便宜。
唐莎莎並沒有親自去瞧過那套房,不過是從方緣拍攝的照片上看了一二。房子還挺大的,差不多八十平,兩個人住綽綽有餘。就是房子面朝著東邊,眼見著馬上要到夏天,到時候肯定熱得不著邊。
整體來說,還是非常不錯了。
方緣是親自去看過房子的,瞧樣子很喜歡,唐莎莎也覺得不錯,就這樣拍定了。
她倆趁著這會兒時間早,七手八腳的趕緊收拾起東西來。好在宿舍其他同學都已經搬走了,倒也沒人再嫌她倆吵鬧。
方緣看唐莎莎搗騰東西就覺得著急,連自己那邊都顧不上了,眼睛盯著她不動,一副指點江山的樣子:“唐莎莎,你怎麽能把衣服和工具直接放在一起?”
唐莎莎莫名其妙看她一眼:“不然呢?”
“你就不怕剪刀什麽的把衣服劃破嗎?”
“那放在那裏?洗漱用品類嗎?”
方緣用匪夷所思的目光看著她。
這姑娘看著是個強硬派,看著光鮮亮麗,看著鋒芒畢露,然而全都是表象。如果世界上有種“改頭換面偽裝罪”的話,她會毫不猶豫地舉報唐莎莎的。
在生活方面,比起把東西收拾好,唐莎莎更適合把東西弄得一團糟。
她們宿舍每個地方,每個角落都有來自唐莎莎的東西。看了一半的漫畫,洗好晾幹後隨手搭在爬梯上的襯衫,手機的充電器數據線,還有沒有蓋起的簽字筆……
宿舍裏面加上唐莎莎,一共四個人。其他三個人在初見唐莎莎的時候,都覺得這是個精明能幹的姑娘,可能不太好相處。
結果熟了之後,才發現這姑娘性子軟和乖巧,有點兒隨波逐流,特怕麻煩,關鍵是邋遢懶散。
所以有的事情,只看看表象就好。
但是正如那句話所說,有缺點的人相處起來才更加輕松,正因為唐莎莎人前幹練,人後死宅,她們和唐莎莎之間的相處,才變得愉快起來。
現在讓最不擅長收拾東西的唐莎莎收拾東西,對於唐莎莎也好,對於圍觀的方緣也好,都是一種折磨。
唐莎莎被她的目光盯得有點不好意思,索性扔下手裏東西,往地上一坐:“要不今天不收了?”
方緣板著臉:“不許坐在地上,不許犯拖延癥。”
唐莎莎一動不動,看了眼旁邊雜亂的東西,撇撇嘴:“好麻煩。”
麻煩這個詞果然是會說的,方緣由衷感嘆道:“我預見和你在一起的生活,簡直就是一場噩夢。”
明明同樣都是數落和鄙夷,偏偏方緣做起來的時候,一點也激不起唐莎莎的鬥志。
唐莎莎不太理解,用手指了指:“化妝品這些應該放在哪裏?和衣服放在一起可以嗎?”
方緣擺了擺手:“你負責把衣服疊好,東西歸類,其它我來收拾。”
這樣子就輕松了很多,僅僅是歸類的話,她還是很拿手的。唐莎莎得令,做起方緣要求的事情來。
不過除開吩咐的事情,她又多加了一件事,她自己搗騰出來一個小小的紙箱子,從雜物裏面翻找了點東西。
都是些紙做的玩意兒,不外乎是雜志、明信片、會刊等等。可是難得的,這些東西都被保管得很好,一塵不染。
方緣看過去:“你在做什麽?”
唐莎莎笑了笑:“收點紀念品。這東西不能折。”
看樣子並不太想讓她知道,方緣心裏好奇萬分,最後還是忍不住,偷偷摸摸往那箱子裏面看了一眼。
待看清楚裏面的東西之後,方緣忍不住抽了抽臉頰,重新轉回身子,一邊收拾一邊和她說:“唐莎莎,你現在面前有兩條路。”
“什麽?”
“要麽,你以後就找一個會收拾東西的男朋友。”方緣伸出手,背對她比了個2,又說“要麽,你就好好學一下怎麽收拾東西。”
唐莎莎沒吭聲,手上動作忽然慢了一些。
她記得有人和她說過似曾相識的話。
大概是高三開學的時候,學校臨時通知,高三和其他年級不再混合學習,高三單獨搬去學校的新校區,那是唐莎莎唯一一次面對收拾東西的噩夢的時候。
在某個地方住習慣之後,總是會莫名其妙冒出來許多後來的添置品。原來的東西已經束手無策,更不用說後來新購置的大大小小的東西。唐莎莎看著一床鋪的物品直發愁。
正好那又是迫切想要證明自己能力,想要獨立的時候,身邊沒有能幫忙的朋友,她也沒有求助家裏,反而求助了秦知年。
那陣子感情還好,秦知年對她有求必應。
沒想到這人翹了課風塵仆仆趕到之後,對著小山似的雜物,也露出了和她一模一樣的傻眼的表情。
唐莎莎原本發愁的感覺,在這一刻戛然而止。
她甚至開始覺得興奮起來。
原來秦知年也是有弱點的,在別人眼中無所不能的秦知年,也會有毫無辦法的時候!
明明她也半斤八兩,可她在一瞬間,就像是打贏了一場仗一樣,趾高氣揚起來。
最後那些東西是怎麽收拾好,怎麽送去新校區的,唐莎莎已經有些不太記得了。
開學季在九月份,夏季還沒過完,太陽依然炙烤著這片土地。
完工的時候,別的人都去食堂吃晚飯了,他倆像是散架了一般,都癱軟在了剛鋪好的宿舍床上。吊頂風扇在頭上發出吱呀吱呀的聲音,送下來有些溫熱的柔風。
唐莎莎覺得收拾東西簡直比做三百張數學卷子還要難,她瞪著天花板,生無可戀。
片刻後,旁邊那人伸手抱住她。
秦知年的聲音還沒有現在那麽低沈,他似乎笑了一聲,胸腔發出些微震動。
“這樣不行。”
秦知年緩緩說道:“你有沒有想過,要是以後我們結婚了,要怎麽生活?”
唐莎莎從來看不到那麽遠的事情,聽到秦知年驀地說起結婚的事,只覺得遙遠無比,遙遠到考慮一下都覺得麻煩的程度。
偏偏秦知年卻說了下去:“我們兩個都不會收拾東西,到時候,家裏絕對亂得像是狗窩一樣。我覺得,我沒辦法在那種環境裏面生活下去。”
他伸出手,笑起來:“現在擺在我面前的,有兩條路。”他比劃著,“一,找個會收拾東西的女朋友,二,自己好好學一下怎麽收拾東西。”
唐莎莎總算轉過臉,看著他近在咫尺的面孔,問道:“你選哪個?”
秦知年懶洋洋地睨她一眼:“你猜?”
他是不會給她明確的答案的,因為不管給她哪一個答案,都只會有一個結果,就是讓她自尊心膨脹。
他拒絕唐莎莎站在高處。
所以後來唐莎莎每每回憶起來,都覺得比起戀愛,他倆壓根就是在打仗,誰先把對方自尊的旗幟踩在腳下了,就是誰贏了。
不過雖然當時的秦知年說了個模棱兩可的答案,後來時光還是給出了明確清晰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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