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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第138章神槍——白馬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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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神槍——白馬義從

“139.”

吳彥說出這個數字之後,就看到聯軍要開始撤退了,於是下令道:“狀元營,出擊。”

早已等待多時的花同,轉身跑到城墻頂部的邊緣,揮動了一下令旗。

城門之內,同樣等待多時的狀元營,轟然應命。

五百新兵率先出動。

整齊跑動的腳步聲,讓城墻之上的人都感覺到了震動,當五百新兵陸續沖出了城門,列好了陣勢增加了奔跑的速度時,腳步聲竟然沒有多少雜亂,聽起來更是猶如雷鳴一般。

後方3000步兵的狀元營士兵們,同樣奔向了城門。

其實對於這些新兵,已經是老兵,並且有了‘戰無不勝’美名的狀元營,並不怎麽願意接納。

有這些新兵一來,就人手一套新衣服的原因,也有這些新兵的平均年齡看起來都不大的原因。

新兵的平均年齡只有20歲,只從身體上來看,他們還沒能達到身體素質狀態最好的時候,有的發育晚一些的,甚至還沒有長胡子。

嘴上沒毛辦事不牢這句話,自古有之。

可因為大明武帝的命令無人敢於質疑,狀元營在這一次出戰的時候,也鐵了心要讓這些新兵蛋子們知道,到底誰才是真正的狀元營。

城門並不算寬闊,同時只能容納二十人並行,就算是狀元營的這三千老兵,已經習慣了現代化的軍事陣列,二十人一隊前後距離不超過半米,以非常快的速度沖出了城門,也用了不少的時間。

相比於先一步沖出城門的新兵們,狀元營的速度慢了很多,不止是因為人少,還因為他們在體力上完全不如新兵。

因為看似年輕,體力還沒有達到巔峰的新兵,人均第三層《十三太保橫練金鐘罩》。

“狀元營,白馬義從聽令,目標正西方兩百五十步。”

22歲的公孫瓚很清楚,陛下之所以把他率領的這五百人,命名為白馬義從,就是因為他的名字和三國時期的一位人物一模一樣。

事實上,他父母給他取這個名字,也是因為喜歡《三國演義》中的公孫瓚,喜歡公孫瓚善射的輕騎部隊白馬義從。

從小就喜好習武和弓箭的公孫瓚,也曾夢想過成為將軍,打造出屬於他的白馬義從。

然而,時代已經變了。

弓箭在火槍的面前,幾乎失去了應有的威能,能夠百步穿楊者不說萬中無一,但也難得一見,而只要有了火槍,那就能夠做到五十步內殺無赦。

公孫瓚是幸運的,他被選中去了月坨島,也被後來加入月坨島的洪日慶看重,教會了他幾門功夫。

最幸運的是,因為他從小就習練弓箭射術,所以他在使用新式火槍的時候,也展露出了驚人的天賦,最終被選為五百人的指揮官。

“白馬義從,必不負陛下。”

公孫瓚下達命令之後,回頭看了一樣城墻最高處的吳彥,心中默念了一聲之後,就加速沖向了正西方,而他身後被命名為白馬義從的新兵們,也背著清一色的裝了刺刀的毛瑟G98步槍,每人攜帶50發子彈,腰間挎著短刀,穿著一身黑色的中山裝款式的新式軍服,帶著藤編的頭盔沖向了東京城西聯軍炮兵陣營的位置。

周圍的探哨在新兵沖出來的時候,就已經退開了一些,雖然他們有馬而這些新兵沒有馬,肯定追不上他們,也沒必要追他們,但他們還是時刻保持著退走的準備。

當他們看見白馬義從,甚至是聽到了公孫瓚的喊聲時,都有些錯愕。

不止是因為這些人別說白馬了,連馬都沒有,穿的也不是白衣,卻叫白馬義從,還因為這些人的衣服都很怪異。

有眼神好一些的,也能夠看到這些人背上的火槍看起來也很怪異,和他們認知之中的火槍並不一樣。

“難道,這就是趙無極能夠開槍打到近兩裏路之外的新式火槍?”

探哨們震驚不解和猜測的時候,就看到這五百人竟然沒有等待後續的部隊,而是直接沖向了九百米外的聯軍軍陣。

雖然炮兵陣營附近只有幾千人,但和後面的聯軍並沒有拉開多少距離,也就是說,這五百人相當於是在向著兩萬人沖鋒,而且是讓清廷和太平天國都不敢招惹的英法美三國聯軍。

最讓探哨們震驚的是,這些自稱為狀元營白馬義從的士兵,竟然用的是近乎於狂奔的速度。

古代的兩百五十步不是真的走兩百五十步,按照秦制,六尺為一步,三百步為一裏也就是五百米,把秦制改了,變成五尺為一步是光緒年間的事情,所以現在的兩百五十步約等於400米。

就算是400米並不算太長,但在戰場之上用這種非常耗費體力的行軍方式,到了地方真的還能打嗎?

或者,是因為趙無極是瘋子,所以趙無極手下的人也都是瘋子嗎?

探哨們的震驚和質疑,並不能阻止吳彥手下狀元營白馬義從的第一次出戰。

訓練了快兩年時間的他們,在聽說了他們的‘主公’趙無極,戰無不勝攻無不克,萬軍之中取上將首級的神跡之後,血液早已熱的滾燙。

千古一帝的技能效果統禦力提升50%,對於這些人這兩年時間的影響也非常的大,而當他們第一次到達戰場的時候,也因為士氣提升50%這一技能效果,沒有新兵該有的怯弱懼戰。

更讓他們士氣近乎於爆棚的是,養活了他們兩年時間,教他們武功,給他們新式火槍,之前還經常和他們一起同吃同住,親自教導他們的主公,如今的大明帝國開國皇帝武帝趙無極,就在他們身後的城墻上,用神乎其技的槍法在支援他們。

“停!”

率先沖到火炮攻擊距離邊界的公孫瓚停了下來,高舉右手握拳,旁邊就有旗令兵準確的傳達出了他的命令。

白馬義從全都停了下來,因為狂奔而散亂的隊形,也在幾個呼吸的時間裏就重新變的整齊了起來,事實上,他們在狂奔的過程中,也一直在盡可能的保持隊形,不至於讓陣營過於散亂。

而且,那些探哨們感受不到的是,這些白馬義從們此刻的呼吸竟然非常平穩,完全沒有半點急促的感覺。

“線列陣。”

公孫瓚再次下達了指令。

之前吳彥給月坨島留下了一些兵書,關於現代的槍械戰爭的兵書,都是來自於佐拉人物卡。

雖然吳彥自己都不怎麽理解,但公孫瓚卻研究了個明白,這也是他能夠成為白馬義從指揮官的原因之一。

五百人的隊伍在得到了命令之後,就立即組成了相應的陣型,看起來只是簡簡單單的變成了三排,可第一排的人卻是單膝跪地的姿態,第二排人則是類似於蹲馬步,但卻是前後腳的姿態,而刻意挑選對比過組成第三排的白馬義從,則是這五百人裏面身高最高的一群人。

在這樣的陣型之下,三排人竟然能夠同時舉槍瞄準。

公孫策抽出了腰刀站在隊伍一側,他的刀和士兵們的短刀並不一樣,而是相對較長,這是區別於指揮官和普通士兵的。

長刀高高舉起,公孫瓚凝神靜氣之後調動了內力,而後揮刀的同時大喊了一聲:“齊射!”

砰砰聲剛剛響起,就綿延成了劇烈的轟隆之聲,五百支領先於這個世界近五十年的新式步槍,雖然因為吳彥率先開槍的原因,已經不是第一次出場了,但它真正的威力,卻第一次展現在了世人眼中。

聯軍的炮兵陣營在進也不能、退也不能的情況下,看到了從東京城之中沖出來的軍隊,略微慌亂之後,前陣的指揮官做出了迎擊的命令。

這是必然的,就算是要全軍撤退,他們也需要有人斷後,不然的話,那就全都是背身,讓別人想怎麽打就怎麽打。

驚慌失措的聯軍在得到命令之後,也不得不擺開了陣勢,在對方能夠打到自己的情況下,他們也破罐子破摔的選擇了向前沖鋒了一段距離,準備拉近了再打。

讓他們非常意外的是,這一過程中,他們之中並沒有人中槍,中槍的依然是那些想要靠近六十門重炮,以及重炮彈藥的那些人。

一千人的聯軍火槍手作為斷後部隊,向著東京城推進了兩百米的距離,而此時,狀元營的白馬義從已經沖過了四百米的距離。

考慮到在聯軍向前推進的時候,白馬義從還沒有完全走出城門,兩者之間行軍的速度高下立判。

這也不完全是因為白馬義從都修煉了武功的原因,也和雙方士氣截然不同有很大的關系。

“準備。”

聯軍前陣步兵指揮官,下令準備迎接白馬義從的沖擊,可命令剛剛下達,他就看到了對面的白馬義從列陣舉槍瞄準。

線列陣對於歐洲人並不新鮮,他們很早之前就在使用這個被稱之為18世紀最先進、最有用的射擊陣勢,即便現在已經是十九世紀,這種射擊陣勢也非常有用。

但平地上組成線列陣其實很難,中間那一排的人保持半蹲的姿勢,也很難保持長時間的穩定,一般情況下,都是在有高低差的地方布置這種射擊陣勢。

沒等聯軍前陣指揮官吐槽這一點,他就想到了那些中槍而死的炮兵,突然發現,他自己好像犯了一個非常嚴重的經驗主義錯誤。

他沒有考慮到,這些沖出來的士兵,也在用那種能夠打九百米遠的新式火槍。

或者說他因為這些從東京城沖出來的士兵,並沒有在城墻上,或者是城墻下方開槍打他們,讓他忽略了這個問題。

而此時雙方的距離只有三百米。

“隱蔽,隱蔽!”

聯軍前陣指揮官大喊的時候,轟隆如同雷鳴一樣的槍聲已經響起,這個距離之下,五百支槍同時作響,他們聽的一清二楚。

就像是風吹草地一樣,一千人的聯軍步兵,在瞬間倒下了一大片。

震驚和恐懼剛剛產生,他們甚至來不及轉身逃跑,第二輪槍聲就違背了他們固有認知的響起來了。

使用前膛式滑膛燧發槍的他們,兩次開槍的間隔至少需要10秒鐘的時間,慢一些的火槍手,哪怕使用紙殼彈藥,射擊速度甚至能夠慢到30秒一發。

可使用毛瑟G98步槍的白馬義從,一分鐘的理論射速卻是16發,拉動一次槍栓,也就是3.6秒開一槍。

而且,相比於前膛式滑膛燧發槍容易炸膛,槍管裏面沒有膛線這些缺點,毛瑟G98步槍,其實已經和現代步槍沒什麽區別了。

穩定、高效、精準。

又是一大片聯軍士兵倒下,上千人的斷後軍隊,竟然在白馬義從的兩輪齊射中,倒下了六百多人。

而他們此時卻一槍未開。

就算開了也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他們想要打中三百米外的目標,可能性和中彩票差不多。

轟隆聲再次響起,已經開始往回跑的聯軍斷後部隊,再一次如同割麥子一樣倒下了一片。

這還是因為五百人不可能做到每人瞄準一個目標,差之毫厘謬以千裏,哪怕距離只有三百米,槍口和視線微微偏移,瞄準的目標也是截然不同。

好在聯軍的人很多,火槍手們為了防止騎兵沖鋒,陣勢也向來密集。

“白馬義從,目標正西方兩百步,沖鋒!”

只有幾年量級內力的公孫瓚,吼聲雖然沒有趙無極大,但目標只有五百人,而且距離都很近的情況下也完全夠用。

白馬義從轟然前行,目標赫然是那六十門重炮,以及終於放棄了那些重炮,並開始狼狽逃離的聯軍士兵們。

此時,狀元營的3000人,才剛剛沖出了城門,剛剛完成了列陣。

當他們聽到了槍響,看到了白馬義從的戰果之後,所有人的眼睛都紅了。

因為他們用的火槍,和英法美聯軍用的幾乎一樣,他們也想要新槍。

“有戰功者、刻苦訓練者、遵紀嚴明者。”

城墻上,一個人突然跳了下來,砸在了他們的身前,狀元營所有人都認識這個人,都認識這個人的聲音,那是他們的皇帝陛下。

吳彥聲如洪鐘的說道:“皆可進入白馬義從。”

“萬歲!萬歲!萬歲!”

狀元營的士兵們瘋狂的喊叫了起來。

而花同也牽著一匹白馬來到了吳彥身旁,穿著龍袍的吳彥,並沒有換上盔甲,不是因為他不準備身先士卒,而是因為他不需要盔甲。

沒了那些重炮,他什麽都不怕。

等扛著趙字牙旗的士兵沖了出來的時候,就高高舉起手中的98K。

“我趙無極說過,有戰必身先士卒。”

“狀元營,隨我沖鋒!”

當狀元營沖起來的時候,白馬義從已經占據了那六十門重炮所在的位置,並開始追殺潰逃的聯軍。

近距離看到了屍體,聞到了濃烈血腥味的白馬義從新兵們,此刻的情緒其實是有些覆雜的,他們之中極少有人在之前殺過人。

開槍的時候無所謂,畢竟有好幾百米遠呢,可是現在,他們腳下都是他們剛才殺的屍體。

也就是因為這些人都是蠻夷了,不然的話,士氣絕對會受到更大的影響。

畢竟,天生殺人不眨眼的人了,這世上真的沒多少。

“陛下來了,陛下來了!”

有人回頭看到了一騎當先,那一身金紅色的龍袍,和頭頂上黃金珠玉鑲嵌的烏紗翼善冠,讓他們的士氣瞬間攀至巔峰。

沒有等狀元營,策馬狂奔到白馬義從陣旁的吳彥,自然不可能就這樣騎著馬,沖向近兩萬個火槍手,他只是十二層的《十三太保橫練金鐘罩》,而不是超人鋼鐵之軀。

他的身先士卒,其實只需要出現在戰場之上,出現在相對危險的位置,而不是絕對危險的位置,就完全足以激發出士兵們最高的士氣。

“白馬義從聽令。”

吳彥的聲音就像是洪鐘大呂一樣。

“西方蠻夷,皆是敵寇,殺!”

“殺!”

白馬義從殺聲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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