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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領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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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領養問題

“這孩子就是那個撿來的小孩嗎?都這麽大啦?算幾歲啦?”老警察問。

有人回到說五歲吧,幼兒園大班的樣子。

接著老警察持續打量了一下孤兒院的管家。管家正安撫小男孩,男孩傻乎乎地盯著他面前的幾個警察看。一個警察個子比另一個稍高,大概四十歲的樣子。另一個穿著新的褐色警察皮夾克外套,大概20來歲,兩天沒刮胡子的樣子,一副趕時間又沒睡醒的樣子。他正皺眉看著男孩。大概覺得麻煩事又來了。

“對,在洱海西區公園那邊。五金店老板劉金寶發現的。當時很多旅客都在,他們一起做的證明。劉金寶覺得這是孤兒院的孩子,他就把孩子送過來了。”管家答道,“這個孩子,我們沒辦法接受,您們看看,他都不知是哪來的。”

說著孤兒院的管家同時遞給警察一份眾人發現並帶回孤兒院的簽名的聲明,都證明這孩子是他們發現的。然後,院長在逼著這些人寫的證明。證明是這個孩子自己流浪小孩,不是他們院方趕出去的。

“他就穿這樣的,沒有其他的什麽東西嗎?”老警察問。

“應該是吧。我不知道,劉金寶送過來的時候就是這個樣子。”管家說。

“行,那麽我這邊給您登記一下,您先領回去好嗎?”

一個禮拜後,孤兒院管家又領著小男孩上派出所。

“這孩子怎麽逃跑的?而且還能跑得掉,真是奇跡呀!” 小警察指著男孩說,“不會是孤兒院老師故意放水的吧,他在上幼兒園大班的時候偷跑的嗎?”

管家一聽這個口無遮攔的小警察的話,馬上抱怨起來,說他一天能偷跑三次,最後一次還是淩晨三點了,跟鬼似的。

“好了,別抱怨了,你以為我們什麽都不知道嗎?你們是不是對這個孩子不好啊,看看他,長得多可愛啊。我說的沒錯吧。”老警察不客氣地說。

“哎呦,警察同志,你要這麽說那可就冤枉死我們了,誰知道這個小屁孩為什麽一直老想跑啊。”管家跳腳說,“他還特能吃,不挑食。”

“那麽你們是因為他能吃嗎?”

“一碼歸一碼,不能那麽說我們孤兒院吧。說實話,這孩子不知怎麽的,說他傻吧,他做作業很快的,人家寫個字吧,要一節課,他十幾分鐘就給做完了,還都對,字還特好看。你要說他不傻吧,他不會說話,只會傻楞楞地看著你,任人問東問西,他一句話不吭。當然,還有,他吃得確實多,別的孩子不吃的,或者不想吃,或者吃得慢的,他都要了去,或者討要,或者明搶,搞得一屋子不得安寧。總之,這個孩子你們領回去吧,我們是沒辦法了,像你們說得那樣,他要是再成功跑出去,那我們就更說不清了。”

管家開始耍賴起來。她確實嫌棄這個小男孩,吃的多,還愛逃跑,能逃跑,誰看得過來呀。

“吃的應該不算個事吧,你們不是跟南加夫人說明過了嗎?南加夫人不是也額外給這個孩子一些夥食費了嗎?”老警察說。

南加夫人是孤兒院的金主,孤兒院的大部分開銷都是南加農場提供的,政府反而是出資少的那一方。

過了一個月後,管家帶著孩子又上警察局了。她還是抱怨:“我覺得這個孩子就是被人有意拋棄的。吃得多,啞巴,還多動癥,不老實,這樣的孩子誰管得了啊。”

“最近的五年裏,我見到的遇到棄嬰的案件有二十五起,基本上都是嬰兒。把這麽大的孩子遺棄,有發現,但只有一起,那是殘疾人,問那孩子,他還不說,估計是生活困難。”此刻所長剛好進來,同意管家說的。

“不是這個可能,那麽小的孩子三番五次逃跑說明他家比孤兒院更好。你們自己想想,誰能在這麽小的時候就把孩子教育成能寫字做作業呢?他不傻。”老警察說。

“是呀。可這孩子為什麽不說話呢,他也不會向我們討要爸爸媽媽。”所長說。

老警察是個會看臉色的人,見所長已經站在孤兒院那邊了,估計孤兒院院長跟所長已經私下裏說好了。現在孤兒院也是人滿為患。現在不想養孩子的年輕人可真是太多了,有些人,一不小心把孩子造出來,結果誰都不想負責任,說扔就扔了。

可是這樣一來,這個孩子往哪兒送呢?

“幹脆留在我們派出所吧,我們是警察,孩子都怕警察,他不敢搗蛋。大人老那麽說‘再吵再吵讓警察把你抓去坐牢’。呵呵。我們都是大灰狼。”一個小警察開玩笑地說。他是個活潑人。

總之,經過三個月的嘮扯,孤兒院說什麽也不要這孩子。怎麽處理呢?只能先留在警局吧!再找找機會把他送出去吧。小警察被安排照看小男孩,小警察抱怨說這是一個麻煩事。老警察說都是可憐人,包容一點吧。這是個大“包袱”,麻煩了。

第一次在把小男孩送到孤兒院的時候,已經給他登記了身份信息,特意給了他一個臨時的名字——金巴,就是金剛的意思。

待在警局的這一天中午,餐廳裏的剩飯剩菜都被金巴給包了。閑下來的人們好奇地圍著小男孩玩。

“就這麽個小人,飯量這麽大嗎?”很多人不信,可是三碗米飯,幾碟剩菜,一大碗湯,他真幹掉了。有人摸著金巴的小肚子,說那些東西跑哪去了。然後,大家都肯定沒人會來認領這麽個飯桶,窮人家真養不起這樣的。於是所有人建議送給南加夫人,南加莊園有的是吃的。

原來,所長正在動員小警察跟南加夫人聯系,讓她來收養這個小男孩。孤兒院不要了,南加夫人是孤兒院的金主,院長推薦南加夫人來背。

說是這麽說,做起來可不那麽好辦呀,小警察也是一臉的愁容。

午飯沒多久,人們又發現了新問題:金巴要麽傻呆呆站著或者坐著,要麽老跟墻邊一個出水口兇巴巴嘰裏呱啦叫,甚至自己的左手跟自己右手互博。

小警察問金巴怎麽啦,他比劃著了老半天,別人不懂,小警察知道一點手語,大概知道了,意思是有個人老跟他搶東西吃,金巴正在跟他開戰。

“什麽?你說金巴還是個精神病患者?我就說嘛,哪有那麽漂亮的小男孩不要的,果然是個殘疾人。”

所長聽到這個頭都大了,催促著小警察趕緊哄住南加夫人派來的人,趕緊把人送走。他料定金巴這麽多缺點,南加夫人也不一定接受。

警局的人都知道金巴這個問題,又有了一個很好的談資。

按照常規,孩子出問題了,小警察應該帶著孩子到大理市下關區衛生所檢查一下。

一位穿著白大褂的年輕醫生走了進來。他的口罩掛在脖子上,聽診器塞在他胸前的口袋裏,他讓小男孩躺在床上,給他做初步的檢查。半個小時候,醫生說這個孩子身體內臟器官還算健康,估計是腦子問題,現在查不出來,腦子問題是先天的。小警察更肯定地說這個小啞巴是故意被人遺棄,那個母親不會回來領人。

至於醫生說的腦子治療的事,沒人當真。治療腦子,那個花費要很多錢的,這孩子連監護人都沒有,醫保也不可能有,醫療費不能報銷,誰負責?

小警察請教老警察要怎麽做南加莊主的工作。老警察說:“你‘鴨子嘴捕魚,蠻推。’,試試吧,聽說南加夫人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

“要不,您來試試。”小警察對老警察說。

“你先試試吧,不行再說,現在是你要表現表現的時候了,這也是政績。我覺得她老公當上了旅游局的局長,是該放點血,否則也不吉利。我是這麽覺得的。”老警察說。

小年輕警察厚著頭皮打電話再次聯系。

南加夫人那頭又再次拒絕。三天後,南加夫人打電話過來詢問小男孩的出路問題。所長說正頭疼了,這個小男孩是個啞巴,可是跟泥鰍一樣滑溜,老是逃跑,實在難辦呀。南加夫人說她二叔剛好想要一個小孩子作伴,他近來有點腿腳不便,人也灰心喪志,想有個活潑的人幫忙,不知這樣算不算使用童工。所長當然說沒問題,一個孤兒有個地方待著先待著吧。於是南加夫人說要派人過來接人。

事後,所長表揚這個剛參加工作沒多久的小警察,小警察得意地說:“俗話說‘鴨子嘴捕魚,蠻推。’,美麗的富婆還是很有慈悲心的。”

“小平措,五一節快到了,要不,你也請她慰問慰問我們警察得了。”有人激他。

“也不是不可能。”小警察正得意,什麽都敢往自己身上攬。實質上,人家根本不是看在他的面子上。他剛好趕上,算運氣好。

下午四點多,南加農莊派人來了,那是南加夫人的小叔子,也是大理市新旅游局長的弟弟。能不能欺騙這樣一戶有勢力的人家呢?要不要把金巴腦子有問題說明一下?所長和老警察商量了一下,覺得先看看吧,實在不行,把金巴領回來,再道歉。畢竟這是公益事業,南加夫人也不是個無禮的人,不能因這事怪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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