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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番外·哥譚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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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番外·哥譚日記

我叫鄭歌譚,爸爸姓鄭,媽媽姓譚。

名字可能有點奇怪,但很符合一對戀愛腦笨蛋夫妻的取名習慣。畢竟我們家還有鄭頌譚、鄭思譚和鄭念譚,我不過是微不足道的老三而已。

不過爸爸媽媽不認為他們是笨蛋,雖然他們從不在我面前說,但我知道他們覺得我是個笨小孩。

即便如此,在我被欺負的時候,哥哥姐姐總會幫我打回去,爸爸媽媽也會帶我去找那些壞孩子的家長理論。

回來後他們就會教育我,遇到這種事要反抗、要告訴大人,別傻傻的被人欺負。

我不傻,我只是不在意。我見過很多比這更惡劣的事情。

至於年幼的我再哪裏見過?不知道,我說不上來。

“人類總是對同類有著莫大的惡意。”我這麽說。

媽媽無奈地揉了揉我的頭:“不要總是把自己摘出‘人類’的範疇呀。”

我看著媽媽臉上溫柔的笑意,覺得她說的有道理。

“知道了。”

家人們在保護我,我很開心。

——這是親情。

有一個聲音在我的心底說。

……

中學的時候,家裏出了變故,父母帶著我們去美利堅投奔舅舅一家。

爸爸本想入鄉隨俗給我取個英文名——Gotham,很適合我的名字。

但是媽媽反對,她表示,Gotham是愚人村,我本來就不聰明,再叫這個名就太不吉利了。

不過我很喜歡,哥哥姐姐支持我,妹妹棄權,四比一,我成功獲得了這個名字。

……

我在美利堅上學的時候認識了約翰,雖然在大街上叫一聲約翰至少能有十幾個人回頭,但是他很喜歡自己的名字,因為這和他的偶像約翰·華生同名。

約翰是一個過於活潑的家夥,在其他人都不願意跟我玩的時候,就他會在我身邊鍥而不舍地叨叨。

他很喜歡講他的偶像,但是在發現我對此不感興趣後,又開始給我講超級英雄。

我給他的回應很少,但是他樂此不疲。

名。

我告訴他們我很好,約翰在其中無疑起了不小的作用。

所以爸爸媽媽總在我耳邊囑咐我讓我對約翰好一點,起碼不能讓人說單口相聲。

——這是友情。

那聲音又出現了。

好吧,友情。

我不太習慣,但是我不反感。

得到回應的約翰好像更來勁了,一直在試圖給我安利漫畫。

我十動然拒,因為我是個現充。

我才不想當二次元。

——然後我看到了那本漫畫。

恭喜約翰做到了,現在世界上多了一個超級英雄迷。

不過我是蝙蝠系全員廚,英雄和反派都廚的那種。

那個和我同名的城市好像真的是我的一部分一樣,我能完全體會到故事中人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不像在現實中總是隔了一層。

不過這種隔閡也在減少。用妹妹鄭念譚的話說,我就像終於從某個殼子裏走了出來。

當我越來越適應作為一個“人”的生活後,家裏人就開始擔心我的戀愛問題了。

姐姐鄭思譚苦口婆心:“弟啊,宅男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我不理解,明明我還不到十八歲,早戀是不對的。

可是家裏人在這方面格外適應當地“民風民俗”,一直鼓勵我追求愛情。

愛情啊……

我想到了那個聲音。如果正常發展,接下來就是愛情了吧。

想想還有點小期待。

妹妹無語地從我手裏抽走漫畫:“你一點都不像期待的樣子啊!難道你想和蝙蝠俠談戀愛嗎?”

我瘋狂搖頭:“怎麽可能?我可是爸爸粉!”

妹妹:“……”

盡管他們都覺得我在敷衍,但我自己知道我對此的確有所期待。

只是我並不懂得怎樣去愛。

或許時間會告訴我答案,但很不幸,我沒能等到那個時間。

很突然的,我離開了這個世界,甚至沒能給家人留下一個告別。

你們會很難過吧……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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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藝術來源於生活,廣大文藝作品一直在提醒世人——遇到有跟自己同名角色的作品一定要謹慎,最好全文背誦。

——原來真的會穿越啊。

當我聽到在“我”身上走來走去的人們將我稱之為“Gotham”時,我悟了。

好消息,某種程度上我確實全文背誦了,盡管那不是小說,是漫畫。

壞消息,我穿到了劇情開始的一百多年前。

或許是遲來的中二,我固執地認為自己可以改變這個註定充滿罪惡的城市。

一想到百多年後我推可以出生在一個和平的城市,當一個幸福快樂的闊佬,我就充滿了動力。

然而美利堅的中學政治是選修課,不幸的是,我沒有選。

我憑著一腔私心做出了無可挽回的獨.裁統治,將這座城市帶入了毀滅的深淵。

當時我在想什麽呢?

後悔嗎?

不,其實也沒怎麽後悔。

因為在我還是人類時就時不時出現在腦海中的聲音告訴我,這種類型的失敗我經歷了太多太多。

失敗了,那就重來吧。

我對成功這件事有著莫名其妙的自信心。

於是我決定忘掉這段中二黑歷史,洗心革面,重新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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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哥譚,是一座城市。

或許是我的風水不太好,生長在我本體之上的孩子們總要更頑皮一些。

他們經常動起手來沒輕沒重的,把我弄得很痛。

也不知道是圖什麽,破壞了城市,不還是要修好的嗎?

我的意識遍布全城,但會多放幾分註意力在建立起我的四大家族那裏,畢竟是把我建造出來的那一批人類的後代,我總該關照一些。

然而他們令我很失望,明明是他們建造了我,卻並不想保護我,甚至推波助瀾導致更多熊孩子誕生。

我依然愛著他們,但是我有在逐漸減少對他們的額外關註。

城市也是有脾氣的,不是麽?

……

家族裏,韋恩家偶爾還是會出幾個好孩子的,比如說托馬斯。

盡管韋恩的發家史並不幹凈,但是這不重要——美利堅的資本家本就沒有真正幹凈的。起碼托馬斯一直想要把我變得更好,也確實在為此努力。

上天是眷顧他的,他擁有數不盡的財富,也娶到了心愛的妻子,後來又擁有了一個可愛的孩子。

我總是莫名其妙被那個孩子吸引了註意,我想可能是因為我對他有所期待。

相信這個孩子在托馬斯和瑪莎的教育下一定會成為一個好孩子,繼承他們的理想。

以後會有一個又一個好孩子將他們的熱情投入到城市的建設中,把這座城市變得更好,這是多麽美好的未來。

我如此期待著這個未來。

……

我真是個烏鴉嘴。

是了,我這樣的城市,註定不適合好孩子生存。

我看著托馬斯和瑪莎倒在小巷,看著那個孩子驚慌而恐懼,而我什麽也做不了。

我把改變城市的希望寄托在孩子們身上,而我自己在可恥地逃避。

現在,愛著我的孩子就這樣離我而去。

我想做點什麽……我得做點什麽……

我的意識中第一次有這麽強烈的情緒。

冥冥之中,我察覺到一股奇異的能量湧入我的意識。

——我可以改變現實。

莫名的,我有了這種直覺。

接觸到現世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進那孩子的臥室。

那個,托馬斯和瑪莎的孩子,一個可憐的、直面父母死亡的八歲男孩,他被困在了夢魘中無法脫身。

當時還是透明人的我輕輕在他額頭留下一個吻。

我能做的不多,但是可以給你一個好夢。

——晚安,布魯斯。

……

時間對我來說沒有什麽意義,好像僅僅只是眨了眨眼,布魯斯就長大了。

他任性、驕縱、敗家,全哥譚都知道這個韋恩家的紈絝子。

而一直在註視著他的我很清楚,他只是在用這些虛浮的東西隱藏當年那個巷子裏絕望的男孩。

多年來,沒有一天安寧。

我拼命鍛煉那份神奇的能量,可惜能量的恢覆真的很慢,我至今也沒能做到更多。

我想站在他身邊。我早晚有一天可以站在他身邊,然後告訴他——我會保護你,你不必再受夢魘的困擾。

但是我沒能等到那一天,布魯斯就離開了我。

他收拾了一個簡單的包袱,就這樣拋卻了優渥的生活,遠離了這座看著他長大的城市。

我想我是痛苦的,我對這個孩子的關註比當年的托馬斯更甚,我幾乎把僅有的私心和偏愛傾註在了他的身上。

可是布魯斯忍受不了我這個給他帶來了巨大創傷的城市。

我能理解,真的。

他留在這裏,就永遠也走不出那個小巷。所以他離開的選擇是正確的,他應該這麽做,他是個好孩子,值得更好的生活。

我該祝福他。

……

可是真的……好難過呀……

布魯斯走的那天,我的本體下了一天一夜的雨。

——再見,布魯斯。

……

布魯斯回來了!

我很意外,我以為他不會再回到這個傷心之地。

他在外面過得不好麽?

我希望他過得好,又希望他不好,因為這樣他就會明白,哥譚才是他唯一的歸宿。

既然回來了,就別再走了吧?

我悄悄籠罩了韋恩莊園,陰暗地想著。

……

事情的發展如我所願,布魯斯真的不走了。甚至可以說實際情況比我想像中的還要夢幻。

他做了一套漆黑的戰甲,把自己打造得無堅不摧——然後在一條幾乎看不到希望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地前行。

哪怕以人類短暫的一生,他或許永遠也無法真正拯救這一切,但依然奮不顧身地、毅然決然地,燃燒起黑色的覆仇之火。

他在以自己的方式,向罪惡覆仇。

我不在乎他的覆仇對象是那些“壞孩子”,還是這腐朽的制度,亦或是孕育了罪惡的我,我只知道他留下來了,並且註定永遠留下。

我很開心。

——歡迎回家,蝙蝠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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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什麽?”

布魯斯擦著頭發從浴室走出來,好奇地湊到書桌前。

哥譚“啪”地一聲合上本子,迅速把它扔進自己的空間:“不許偷看!”

布魯斯挑了挑眉:“這麽謹慎?難道是日記?”

青年哼哼道:“日記怎麽啦?我就不能記日記了嗎?”

“當然可以,只是以前從沒見你寫過。”

“你沒見過的多了,我一直都有寫日記的!”

“嗯哼,我可以知道你寫了些什麽嗎?”

“保密。”

“好吧……”布魯斯聳聳肩,盡管他在愛人面前基本沒有隱私,但勉強還算願意尊重一下祂的隱私。

直到兩人躺上床準備睡下,布魯斯還是沒忍住問道:“真不能給我看看?”

城市意志翻了個身,此地無銀三百兩地打起了小呼嚕。

布魯斯看著愛人的“睡顏”,不由失笑。

他關上床頭燈,把青年撈進自己懷裏。

“晚安,哥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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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譚日記】

x年x月x日,晴

我和蝙蝠俠的故事,這本日記已經寫不下了,我將其授權給了高維世界的某個作者。她說會把我的故事寫成小說,發表在一個綠色的平臺上。

嗯,她筆下的我一定非常英明神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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