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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第110章輸的不是我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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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輸的不是我的錢

“哎呦,又輸了,呂太太真是好手氣啊~”趙卿影一邊從包裏數了幾張百元大鈔給鄭初時,一邊抱怨道。

“咱們小影就是太年輕,太急功近利了,哈哈哈。”另一個婦人說道。

“我承認我是太年輕,打不過你們這些老狐貍~哎~罷了罷了,反正輸得也不是我的錢。”趙卿影用叉子叉了一塊哈密瓜放入口中,“輸多少我哥報銷多少,今晚啊,看你們能從我這裏贏去多少錢!”

鄭初詩聽完,樂得合不攏嘴了:“小影,這可是你說的,到時候可別反悔哦!”

“呂太太,您要是真有本事,把我這包裏的錢全贏走唄~”趙卿影說著拍了拍鼓囊囊的挎包。

玩牌看到錢才能激起對方的好勝心嘛。

另一廂。

呂旅因為之前發現自己妻子與自己秘書的奸情而心情煩躁,簡單的應付了其他人之後就打算去酒店的酒吧處喝點酒。

“呂市長。”此時趙淩南正迎面走來,“呂市長去哪兒?我正要請您去放松一下。”

“放松?不用了。”他現在的心情,哪裏能放松得下來?

“不過是去蒸個桑拿,再順便喝點酒,我是看您一直愁眉不展的,也許是有心事,倒不如可以說與我聽聽。”

趙淩南自然是知道他不會說這種事情,畢竟政府官員的婚姻與家庭也是他在政壇上的籌碼。

明年又要市長選舉了,他不能現在就傳出任何感情不和的消息出來,離婚就更不可以!

“也沒什麽事,就是人有點不舒服,想吹吹風透透氣。”

一看這個呂旅要走,趙淩南直接開門見山地說道:“呂市長,我知道冒昧了,但是此事和我家小妹有關,也只有您能幫得上忙了。”

“難得居然還有趙總裁辦不到的事情,你先說來聽聽吧。”

“在這裏不方便說。”趙淩南側身做了一個請的姿勢,“到茶室細聊吧。”

酒店茶室。

茶香四溢,整間屋子都是用竹木裝修的,加上墻上古書、古畫,顯得韻味十足。

呂旅一走進這樣的環境,心情也舒暢了很多。

“趙總裁就有話直說好了。”呂旅說道。

趙淩南面露難色:“呂市長,其實您應該早有耳聞,關於您的那位秘書……”

一提到秘書兩個字,呂旅眉頭一皺:“龐龍?”

“是啊,就是他,前段時間咱們還對簿公堂了,他勝訴,我們還得賠償56萬……”

“這事兒我知道。”

趙淩南嘆了口氣:“錢不是什麽事,就是我們趙家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氣,我就這麽一個妹妹,怎麽能看著她受了委屈?原本這事情一出,我們就打算告他的……可他口口聲聲說他是您的秘書,他就是您,告他就等於告了您……”

“啪。”

茶杯重重摔在桌上,濺起茶水。

“什麽叫他就是我?!這、這話真是他說的?!”

“是啊,我們還是看在您的面子上,沒有對他太過追究,甚至還跑到人家的事務所裏去求他別告了,可這人真是半點面子都不給……”

呂旅聽得氣得發抖。

好啊!這個龐龍!他以前這麽重用他,這人還真把自己當個人物了?!不光睡他的女人,還要用他的名義在外面作威作福!

明年還要市長大選,不能再留著這麽一個禍害在身邊了!

“趙總裁,實不相瞞,我早就有意向開除了這個人。”

“哦?”趙淩南一挑眉,“呂市長,這麽說,我們是可以告他了?”

“自然可以。”呂旅說道,“他本來就和我半點關系都沒有,這人行跡如此惡劣,必須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

兩日後。

耀天娛樂狀告龐龍未經他人允許私闖住所、暴露、盜竊等十數項罪名。

法庭上,龐龍吊兒郎當地站在被告位上,而這一次趙卿影則出現在了原告位子上。

僅僅過去不到一周,雙方的角色就做了一個調換。

本次開庭經原告被告雙方同意,再次采取現場直播。

——趙卿影告龐龍能告贏嗎?人家龐龍可是法律出生的!晚稻大學的碩士啊!

——什麽晚稻大學早稻大學的,一個農業大學培養出來一個流氓碩士!學歷和人品真是半毛錢關系都沒有!

——笑死了,樓上有沒有讀過書啊?晚稻大學是世界超級先進的大學,根本不教種田!

——世界超級先進就培養出這麽個玩意兒?!真是不敢恭維。還不如種田的呢!

正式開庭。

法官:“原告請口頭陳述訴訟請求。”

原告律師莫寫:“法官大人,我為趙卿影的律師,我代委托人發言。我們要狀告龐龍,未經委托人允許闖入我委托人在賓館的住所,並實行暴露和偷竊!”

法官:“龐龍,你可有不同意見?”

龐龍:“法官大人,我當然有不同意見!第一,她說我沒有經過她的允許闖入她的賓館住所,這一點就有錯誤,我之前敲過門,被同意之後才走進了房間內。第二,我並沒有實行暴露和偷竊,如果自己一個人在浴室裏洗澡就算暴露的話,那麽我無話可說了。”

法官:“原告趙卿影,你可有證據證明你剛才所說的是事實?”

莫寫:“有的,法官大人,我有證人酒店經理!”

法官:“帶賓館老板出庭作證。”

酒店經理走上證人席:“法官……我叫魏友倩,是Nig市酒店的經理。事發當天傍晚,我一個人正在酒店前臺,後來來了一個男人,要了一間609的房間。”

法官:“這個男人是被告嗎?”

酒店經理:“是的。”

法官:“你確定他的房間是609?”

酒店經理:“是的,我確定。”

法官:“請繼續說。”

酒店經理:“因為當天下午有雷暴天氣,所以我會專門打電話給各個房間,提醒房客關好門窗,當我電話打到609房間時,電話沒有人接,所以我便上樓敲門提醒,結果並沒有人回應,然後我就離開了。我的供述完畢。”

法官:“好的。請問被告龐龍,你那天為什麽沒有接電話和開門?”

龐龍:“法官大人,那時候我應該就已經被趙卿影邀請進了她房間內了吧。”

這個大堂經理的證詞算什麽意思?這只能證明他當時不在自己房間裏而已。

趙卿影果然拿不出什麽實質性的證據,枉費他還準備了這麽多資料。

法官:“原告,你還有證人證詞嗎?”

莫寫:“法官大人,我想對於被告龐龍剛才的那句回答,再詳細詢問一遍。”

法官:“可以。”

莫寫:“請問龐龍,你說你在我的委托人房間裏了,那麽請問你是怎麽進去的?”

龐龍聳了聳肩膀:“自然是敲門進去的……”

莫寫:“你敲的是哪扇門?是她的房間正門嗎?”

龐龍:“是。”

莫寫:“那是誰給開的門?”

龐龍:“是趙卿影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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