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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第234回遇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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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回 遇上官司

熬了一晚守夜,楊秀蕓非常困了,一被帶回了華府,便倒在惠的床睡著了。

一覺醒來,已經是第二下午五點,一睜眼便看到王阿姨坐在床邊,便也不好意思再睡了。

王曉華見秀蕓已經醒了,便:“年輕人是瞌睡多,我來了幾趟了,見你沒醒,不忍叫醒你。你趕快起床,梳洗一下,準備吃晚飯了。”

秀蕓看了一眼手腕的表,不覺驚呼:“啊……我竟然睡了整整10個時。”

王曉華輕輕嘆了口氣:“你已經好幾沒睡了,多睡一會兒是好事。”

“是……”秀蕓不好意思地轉換了話題,“強哥呢?他還在睡嗎?”

王曉華轉而一臉不滿地:“你他呀,今後你得好好管管他了。他昨晚熬了一個通宵,還顧不了休息,一大早公司有重要事情要談,急匆匆地回他的公司去了。”

秀蕓理解地點點頭:“我知道他是個工作狂,勸是勸不住他的。”

“所以得有人管他啊。”華母眼睛直勾勾地看著秀蕓,“我看也只有你能管住他——你與我兒強是真有緣,十幾年了分分合合,最後又在一起了。你得把強扭緊一點,免得夜長夢多,按我啊,你們趕緊把兩人婚事辦了吧!”

“伯母……”秀蕓臉紅地低下了頭,思考一下,才聲地,“我們之前一直是朋友相處,沒做過戀人,還需要一點時間了解……”

“別聽他瞎扯!”王曉華突然一把握住秀蕓的手,“我替你們做主了!年底你們把婚事辦了。”

華奮強這時突然出現在兩人面前:“年底辦什麽呀?”

華母語氣愈加堅定:“我在你和秀蕓的婚事——要抓緊時間辦了。秀蕓,你沒意見吧?”

秀蕓猶豫了一下,還是點頭應成,奮強卻急了:“年底?我們最近要成立集團公司,有一大堆的事要做,況且……”

“強,你的什麽急事大事,都不你們的婚事最急,你們倆的婚事才是第一大事!”華母態度強硬,“年底你們必須把個人問題解決了,最遲不能超過明年。你要為秀蕓著想,不能把秀蕓的歲數拖大了,將來她生孩困難。”

這話得秀蕓的臉更紅了。

這是,華母拉起秀蕓:“走,我們不理他的,趕快到梳洗間去梳洗,陳阿姨已經把晚飯做好了,正等著我們吃晚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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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飯時,華奮強告訴楊秀蕓:“下午,你公司的助理覃給我打電話,有幾家公司已經把你的賦公司告到法院去了,有兩家明開庭,你作為賦公司的董事,你必須出庭,我陪你明要到武侯法院去應訴。”

秀蕓不禁抱怨:“這個覃,我公司的事,該打電話給我,卻打到你那裏去了。”

奮強淺笑一下:“你的手機關機了,她到處找你找不到,只好打給我了。”

秀蕓於是從她手提包裏拿出她的手機一看,的確沒電,手機關機了。她立刻拿出充電器給手機充電。

這時,奮強繼續:“因為時間已經來不及了,我沒有征求你的意見叫我們公司的曾律師直接與覃和法院聯系,了解情況,準備明的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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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華奮強陪著楊秀蕓按時到了武侯法庭,第一個是盛達游戲公司,他們受賦公司的委托幫助賦游戲公司做出了好幾款游戲,按照合同賦公司應該支付給盛達游戲公司游戲制作費用25萬元,但賦公司只支付了5萬元之後,再不付費用了,因此,按照合同賦公司還應該支付盛達游戲公司游戲制作費用20萬元。

楊秀蕓與律師商量之後當場表態,表示沒有異議同意支付給盛達游戲公司游戲制作費用20萬元。接著幾的官司,都是對方借給賦公司的錢的公司,當時賦公司董事長在合同承諾一年內歸還,結果一直拖欠至今未還。借款有憑有據,無法抵賴,這幾家公司當初借給賦公司的利息都高於銀行的貸款好幾倍,法院不予支持,雙方經過法庭協商,只還本金。四家公司的借款加起來有570萬元,楊秀蕓同意歸還所欠借款……

幾的官司下來,楊秀蕓投資的賦公司,不僅自己投了2000萬元血本無歸,還需幫賦公司還債近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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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華奮強與楊秀蕓從法院出來,奮強笑著:

“你看看,這是你當初賭氣投的資吧?你一直投資都很穩重的,這回看走眼了。唉,怪我當初不該惹你生氣。正應了古人的那句話:美人一氣萬金沒。”

“你敢取笑我?……壞蛋。”秀蕓用拍打華奮強的肩,“我讓你嘗嘗我生氣的厲害。你惹我再氣的話,我們公司沒啦。”

奮強嘆了一口氣:“好好好,好在總算官司打完了,舍財免災吧。”

這時曾律師走前來,告訴他們倆:“官司還沒打完,明還有一個威龍房地產公司的借款100萬元的官司。”

“威龍房地產公司?”奮強一下子警覺起來,“他是李東偉的公司?他開了一個房地產公司?真是怪了。”

秀蕓也感到詫異,她:“這李東偉把我介紹到賦公司投資,他也借給陸成100萬元?”

奮強搖頭:“這李東偉肯拿出100元借給賦公司,這是太陽打西邊出來,沒有的事。這裏面一定有鬼。”

秀蕓點頭:“我也這麽認為,如果這家的法人代表是李東偉的話,我是不會承認借條的。”

曾律師告訴秀蕓:“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李東偉,不過我接觸過他委托的律師,明李東偉不會到現場,由他的律師全權代理。”

秀蕓憤憤不平地:“他心頭有鬼,當然不敢當庭作證。他害我不淺,還想要這100萬,真是做夢!曾律師,你把他們的100萬元借條看清楚,看是不是李東偉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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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李東偉親自到場了,他覺得他有必勝的把握,一副得意的樣子坐在原告席。

楊秀蕓在法庭當場不認陸成打的100萬元借條,她的理由是:

“一看這張借條是現場在哪裏找來的一張廢紙寫的。這100萬元不是一個數目,陸成是一個細心的人,他不會把這麽大的一筆錢當兒戲。”

對方律師指出:“借條面簽的陸成的筆跡,我們有筆跡鑒定,證明是陸成的筆跡,面的手印雖然模糊,但也通過指紋鑒定是陸成的。”

曾律師反駁道:“借條面的字跡、指紋是陸成的不假,但並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李東偉借給了賦公司100萬元,由於陸成已經逝世,死無對證,你能拿得出當時威龍公司匯給賦公司的銀行匯款單的證明材料,我們才能認可這筆借條。”

李東偉立刻辯駁:“我當時借給他的是現金。”

“現金?”曾律師問,“你借的是現金?”

李東偉點頭:“嗯。”

曾律師逼問:“如果是現金,你把那你在銀行提現的單據拿出了,我們看看。這100萬元現金可不是一個數目,必須向銀行事先預約才能提取。你是嗎?”

李東偉點頭承認,但立刻搖頭:“我是在我的家裏拿的。”

曾律師問:“試問,你每月的收入是多少?”

李東偉的額頭開始出汗了,他想了想回答:“我的工廠出租每月有5萬多元的收入。”

曾律師繼續問:“你的5萬多元收入全是現金收入,從不存銀行?”

李東偉理直氣壯地回答:“不存,我幹嘛存銀行?存銀行不方便。”

曾律師問完了李東偉的話後對法官:“陳法官,李東偉明顯在撒謊。我這裏有李東偉的銀行存款記錄證明,他工廠的租金全是租賃方用支票給他匯進他的銀行賬戶去的,每月元,根本沒有通過現金交易。還有,賦公司的賬從來沒有過100萬元的現金收入。結論是李東偉根本沒有借錢給陸成。”

法官問:“那麽這張100萬元的借條從何而來?”

曾律師回答:“這要問李東偉董事長了。”

李東偉知道自己在法庭錯話了,他回答不了。

楊秀蕓不經允許直截簾地:“如果沒有充分借款證據佐證,我們認為這張借條有可能有敲詐嫌疑。進一步,陸成的死有可能與這張借條有關。”

這一下子捅到李東偉的痛處了,他大聲辯護:“你誣陷人,我要告你誹謗罪……”

“肅靜。”法官制止李東偉話。

接著李東偉的律師反駁,他認為李東偉借給的現金不一定在他的收入和銀行存款裏反映出來,有很多的渠道,但這張借條已是有力的證據,不需要更多的佐證了。

法庭當庭做出判決,休庭後擇日再宣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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