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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第六十三章騰達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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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騰達老頭

商量了半天,犧牲了一小半的野生香菇之後,總算把這群馴鹿安撫住了。

原來是暴風雪很快就要來了,馴鹿是來叫醒他,趕快上路。

動物對於天災人禍都有非同一般的預警提示,既然是暴風雪,那麽想來不會是小型風雪。

大災難如果真的來臨,定然是大雪封山,比臺風天過境要恐怖得多。

到時候,恐怕很多小樹都會被積雪壓倒,別說趕路了,恐怕到時候就要困死大山裏面了。

當即,林書豪也不敢耽誤,一邊打開直播,一邊眼疾手快地收拾行李,盡快出發。

“暴風雪馬上就要到來,所以我得馬上跑路了。因此,等下的直播,就是風雪大逃亡。

大家祝福我吧,希望可以盡快離開受影響的地方。”

他這麽一說,直播間的觀眾自然都送了祝福和關心,安小熙倒是很糾結,也不知道應不應該給他打電話。

糾結了一會兒,她還是打電話了。

然後,沒信號,她頓時傻眼了!

緊接著,她打賞了,然後留言,讓他註意安全。

沒想到挺有效果的,林書豪註意到了,說了一句謝謝。

還剩下六斤的野生幹香菇和兩只熊掌,林書豪把其中的一半幹香菇給了馴鹿。

幾頭馴鹿開心地咀嚼著,催促著他趕快把雪橇套好,它們要出發了。

架!

黑夜裏,一輛雪橇在雪地裏疾馳,幾頭馴鹿歡快地狂奔。

有幾頭年幼的馴鹿還調皮地叫喚了幾聲,然後被那頭體型龐大的母馴鹿呵斥了一句,頓時變得無精打采了。

這一幕落在鏡頭下,讓觀眾們看了也是會心一笑。

大家都覺得這幾頭馴鹿真是有意思,通人性不說,還特別老實聽話,簡直就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一個上午,從黑夜到白天,在幾頭馴鹿風馳電掣之下,跑出了兩百多公裏,幾乎都沒怎麽休息。

馴鹿的時速可達每小時48公裏,即便是幼崽,出生兩三天就可以跟著父母一起趕路,一周後,也能像父母一樣跑得飛快。

林書豪是淩晨五點多出發的,到白天,也就是中午十二點左右,跑了七個小時。

因為要全力趕路,害怕被暴風雪困住,因此途中都沒怎麽休息。

一路上全是雪地,有些地方的積雪居然比大山還有厚,難以置信。

不過,剛好大中午的時候,林書豪就幸運地遇到了人類。

一個全身裹著厚厚動物皮毛的通古斯男人,準確地說,是一個老頭。

全身裸露在外的只有一張臉,手上帶著厚厚的手套,頭上還帶著毛茸茸的帽子。

直播間的觀眾就調侃林書豪,看看人家這才叫保暖。

打招呼,聊天,林書豪才知道,這人叫騰達,乃是一個九十歲的老獵人。

騰達是來取幾天前放的套子,看看有沒有獵物,半路上就遇到了他。

看著馬背上昂首挺胸的騰達老頭,林書豪語氣充滿了尊敬。

兩人寒暄了一下,然後騰達老頭發出了邀請,邀請林書豪到他們家去作客。

後者欣然應允,同時跟著對方一起去取獵物。

跟在騰達老頭後面,林書豪對著虛擬鏡頭簡單解釋了一句,然後觀眾都炸鍋了。

“這老爺子居然九十歲了?九十歲的腰還能挺那麽直?還能一個人去打獵?”

“我丟,我感覺我活到了狗身上,這老頭很厲害啊,四個兒子?”

“果然,看二師兄的直播,總是驚喜不斷。現在,就算二師兄跟我說,他要直播修仙,我都信了!”

“六六六,九十歲的老頭,果然是牛逼PLUS!”

一路調侃,林書豪隨時聊上幾句,同時也跟騰達聊幾句。

有四個兒子和兩個女兒的騰達,雖然已經九十歲了,可他還是跟年輕時候一樣,喜歡去打獵。

只不過因為上了年紀,所以打獵也都在附近下下套什麽的,而不是去更遠的地方。

騰達對附近的地方都非常熟悉,有什麽獵物,怎麽下套,都一清二楚。

可以說,他是方圓幾百裏最厲害的獵人。

其實,他這還真不是吹牛,因為方圓幾百裏就他幾戶人家在。

聽他說,從他家去最近的市集,大概還得走上一百多公裏的直線距離。

地廣人稀,可見一斑。

當老頭得知林書豪是一個人在深山裏生存了一周之後,頓時露出了敬佩的眼神。

同時,得知他還能馴服馴鹿作為自己的坐騎拉雪橇,更是驚訝不已。

兩人就這麽互相交流,然後在雪地裏走著。

很快,兩人就來到了騰達下套的地方,有收獲,兩只雪兔和三只鳥。

兩只野鴨和一只白天鵝,白天鵝特別的白,很大,很漂亮。

林書豪看到白天鵝的第一眼,就很想吃,垂涎欲滴呀。

國內可吃不了這種動物,因為這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全球易危物種。

可惜,在老獵人騰達眼中,它就是他的獵物而已。

直播間的觀眾有很多聖母,紛紛獻言,希望林書豪能說服老頭,把白天鵝給放了。

對於這種行為,林書豪表示無能為力。

別說他跟對方只是一面之緣,如此交淺言深的話,他可沒有這個臉皮說。

何況,他也想嘗一嘗白天鵝的味道。

只是,沒等他開口,便看到騰達老頭把白天鵝身上的套子取下來,然後從身上拿了不知什麽東西,在白天鵝身上抹了抹,就把它放飛了。

林書豪詫異不已,連忙問為什麽。

騰達老頭解釋了,說每年都會獵到這愚蠢的候鳥,他不喜歡這種鳥。

同時,他還說了,他打獵只是興趣而已,獵物不在多少,在於開心。

一番話,讓林書豪汗顏不已,尤其是他剛才居然還有吃白天鵝的念頭。

簡直罪不可赦。

不過,按理說白天鵝應該很聰明才對,怎麽會被老頭套中呢?

騰達老頭滿臉不屑和鄙夷,白天鵝是候鳥,每年都要從北極遷徙到南方過冬,半路上總會停留,餓極的時候,就算是誘餌也得吃。

林書豪把話翻譯給觀眾,大家頓時都喊起了六六六。

想不到這個滿族老頭那麽叼,也讓大家了解到,傳說中的白天鵝也有這樣的一面。

只不過,大家對林書豪一口流利的滿語更加感興趣。

通古斯語即通古斯語族,是世界語言分類阿爾泰語系下的一個分支,而滿語則是通古斯語族的一個分支。

在整個世界,使用通古斯語的人群已經不足四十萬人口,可想而知林書豪能說一口流利的滿語,有多麽令人驚奇了。

林書豪沒有解釋,畢竟他是花了不少屬性點才把滿語升級到LV8的。

多懂一門外語,其實也就是那樣,沒什麽值得好炫耀的。

接著,老頭把他的獵物都綁在馬屁股後面,然後帶著林書豪前往他家。

走了一個多小時,終於來到了一處幽靜的小山谷。

遠遠望去,有幾戶人家,炊煙裊裊,一片祥和寧靜,很有世外桃源的感覺。

騰達一家子十分熱情好客,尤其是林書豪一口流利純正的滿語腔,讓他們覺得十分親近。

房子外面看著一般,是石頭加木板建造的,看樣子就很粗糙。

而騰達卻十分驕傲,說這些房子就是他親手建造的。

看他臉上能夾死蒼蠅的褶子,滿滿的成就感,林書豪適時送上了吹捧和讚美。

老頭很開心,要殺牛款待林書豪。

在他家的後院,有一個小型牧場,裏面有給牛羊建造的房舍。

一頭老牛被遷到外面的小樹林,騰達說,他們一般都在這裏殺牛,以表示對牛的尊重。

這是他們特有的方式。

一刀封喉,迅速放幹牛身上的血液。

殺死牛之後,必須在半個小時之內把牛皮剝掉,同時進行肢解,否則零下幾十度的氣溫,牛很快就變成石頭一樣僵硬,刀子都下不去。

騰達老頭才五六歲的玄孫女,長得很可愛,白白凈凈的,也拿著毛巾在一旁幫忙。

林書豪也沒有幹坐著,幫忙把牛皮剝了下來。

他的刀工很厲害,沒有炫技,卻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了任務,讓騰達一家瞠目結舌。

就算騰達這個老獵人,在年輕的時候,也沒有這樣厲害的刀工啊。

老頭的幾個兒子看向林書豪的眼神充滿了敬畏,旋即他們也就釋然了。

畢竟前面林書豪就說過,他可是一個人在深山裏面生存了一個星期。

剛開始的時候不信,現在看到林書豪的刀工,他們倒是信了。

蠻族人都這樣,或者說大部分人吧,只有你表現得足夠強大,才能贏得他人的尊重。

晚飯是牛肉大雜燴,他們這邊最好的美食,有看起來黑乎乎的血腸、牛肉湯等等

血腸聽說是牛血、牛內臟等等剁碎灌在大腸裏面,然後丟在鍋裏面,跟牛腿等一起煮。

聽騰達說,這是他們最喜歡吃的食物。

看老頭玄孫女眼神渴望地盯著血腸,林書豪也有些好奇了。

切了一片來吃,他差點沒吐掉,因為有一股子怪味。

這可能就是很多人吃香菜時的感覺吧,喜歡的人愛到極致,討厭的人吃過一次,就再也不會嘗試了。

第一口都難以下咽,更別說嘗試第二次了。

因此這種美味,林書豪都讓給了他們,自己則是吃起了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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