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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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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制度

鬼仙,地仙,神仙,天仙,太乙,祭祀規則不一。

鬼仙之祭,在鄉縣,有廟宇,統一稱鬼仙廟。

形制規格,大小方位,高低寬窄,乃至於祭祀的人員,廟產都有嚴格要求,輕易不得逾越。

在這個世界,大夏王朝,以及各家道脈,對於祭祀的審核,極其嚴格。

《女青陰律》曰:不得祭鬼靈。

鬼靈,祖靈,能力有限,僅能庇護一家一戶,靈驗些的也只能庇護少數人,所以只允許一家一姓私下祭之,不得公開受香火。

《鬼神律》有雲:凡受祭祀之鬼神仙真,因其神力高低、靈威上下,而香火必配之。

能庇鄉縣之神,可受鄉縣之祭;能庇州郡者,則受州郡之祭。

若逾越之,即為淫祀。

香火有制,神力有限,稍加逾越,就是淫祀。

淫祀,即過分的祭祀。

舉例而言,一名神力僅能庇護一處三百裏之地風調雨水的地只,超出這個範圍祭祀之,就不能得到庇護,於人有害無益。

這種,就是淫祀。

一經查出,本地官府、道脈,將會聯合查封這名地只所有超出範圍之外的廟宇,並將此事通報鬼神界。

當然,在其本身能力之內的祭祀,仍是允許保留。

淫祀於人有害,是因鬼神神力有限,不能盡數給予反饋或者庇護,只是平白享受了香火供奉而已。

《帝律》又曰:不祭消亡之物。

只允許祭祀活物,即依然存在於世間某處的存在,而不能祭祀實際上已經消亡的神。

祭祀那些早已湮滅在歷史之中的神只,只會招來來路不明的妖魅、精怪以及邪魔,反而惹來禍患。

歷史上,不乏有許多知名大神消亡,而神名依舊留存於世。

有許多外道邪魔,潛藏人間,竊正神神名,謊騙信仰,企圖封神,甚至真有魚目混珠者。

不過這類能輕易被竊取的神位,多是本身就要求很低的毛神。

那種企圖占據正神神位的,不等其功成,早已被天宮之中察覺,降下懲罰,灰灰了去。

林正陽的封賞下來後,一紙公文先到縣衙,隨即縣衙之中,就通知本地樸華觀,堪輿地理人文,選址動土。

建廟費用,縣中撥款百兩,林家公中走賬,出了三百兩。

李懷光半日就跑遍了全縣,選了城郊交通便利之處。

本來建廟不同陰宅風水,也不必非要追求什麽風水善地。

處在交通要道,往來行人很多,更能吸引香火。

前後十七日,落成廟宇。

鬼仙所設廟祭,另有規制,不同鄉野之中鬼神之祭,須得請正經受箓道人到場主持。

一事不煩二主,既然先前是李懷光經手此事,順理成章地,這件事也交由他操辦。

林志清放下了手上的庶務,乘著牛車,與林正陽同車而游。

沿途,可見一塊塊四四方方的田壟,農人在其中往來忙碌。

鄉野之間,不時有赤著雙足的頑童,不顧寒冷,在田邊嬉戲玩耍。

一派田園風光。

看到這裏,林志清突然來了興致,指著旁邊這一大塊水田,微笑道:

“這一塊兒,你猜是誰家的?”

不等林正陽接話,他就自顧自地說著:

“本是你父中童生那年,族裏劃給他的百畝上好水田。”

他兩手一揮,劃了一個大圈,道:

“這一塊,還有這一塊,連同這坡上,總共一百畝,還有你母親陪嫁的幾十畝桑樹田,後來又花了些錢,湊足了兩百畝。”

“後來你父在外身故,你母哀慟過度,也隨他去了,這兩百地,就被族裏收走。”

說到了這裏,他頓了頓,似乎在斟酌著語句:

“嗯·······我知道你心裏大概是怨的。”

林正陽沈默不語。

確實,換成別人,豈有不怨的?

“這也是一個家族的應有之意。”

林志清見他不答話,就知道果然如此。

林正陽自幼表現得早慧,幼年能記事也不足為奇。

當下只是一聲長嘆,解釋道:

“每一個家族,要想成盛不衰,一在田畝一在人,存人存地,則家族存。”

“這人,就是族人,也是人才,暫且不提,光說這田畝。”

“我林家之中,是不允許私下轉賣田地的,為何?因田畝是立身之本!”

林志清誠懇道:

“莫看那富商大賈,動輒銀錢百萬,豈有兩百年長盛不衰者?一朝生意受挫,家業先敗了三分,不出三代,就泯然眾人。”

“能維系下去的,只有田畝,雖然產出不多,勝在年年歲歲,都有進益,有這田畝在,家族就能維系。”

“之所以那時收走你父母雙親留給你的田畝,是因為你年歲尚幼,心智未定,一時為人所欺,將那田地賣了出去。”

林志清又列舉了數個例子,都是縣中故事,最近的甚至就在去年八月。

“去歲八月,縣裏淩家那個不肖子,與人賭錢耍子,設局騙賭,欠賭坊一百六十十兩,利滾利,不過兩月,就高達兩千兩,沒得法子,將自家三百多畝上好水田出手,賤價賣了一千二百兩,還賣掉了祖宅,貼上了自家妻子的陪嫁,才堪堪還上。”

“就這,還是當年淩家老爺子曾有一位故友,看不下去,替他出聲,這才這般容易了結。”

“如是不然,哼哼,就憑設局那人手段,非要這淩家小子,賣兒賣女,鬧個家破人亡不可!”

林志清撚著長須,淡淡一笑:

“你在族裏,少出門,不曾結交這等下九流人物,所以見識得不多,卻不知這裏頭害人的勾當多得很呢!”

“光是讀書萬卷,從書本上,你是學不到這裏面的東西的,以後倒是可以見識下······總之以你現下身份,這些市井小人物,是斷不敢坑騙到你頭上的,反而會想方設法地巴結上來·······多見識一番,或對你未來有益。”

“好了,閑話少說,我這話沒別的意思,族裏收回那些田,是為了保住那些田,而不多留給你錢財,也是為你考慮。”

“一來,你一稚子,保不住那些田,二來,太多錢財反而會惹來覬覦·······大體上,族裏規矩還算是出於善意,存的是一片拳拳愛護之心,總是不會平白吞沒了族裏孤寡老幼的財產。”

講到這裏,林志清自己就笑了起來:

“以往也不是沒有心懷怨念,以為不公的族人,不過等到成年時,都會歸還田畝,這些年的收益族裏也會補上,再說開其中究竟,也就都懂了········他們可沒你爭氣,不到十七,就做出了好大一番事情!”

聽了這些話,林正陽確實心裏舒坦了許多。

從家族的觀點看,這方面處置,確實沒有太大問題。

父母雙亡的稚子,幾乎沒可能保下那些財產。

不說外人,就連同族中人,豈有不眼紅那兩百畝田的?

不要以為兩百畝少,十五畝就是一公頃,真見到了就知道兩百畝到底有多大了。

《漢書·食貨志》載李悝這言:“今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一石半。”

這是指畝產粟1.5石。

《管子·輕重乙》河:“河淤諸侯,畝鍾之國也”。這就是說,經過淤

灌的肥沃土壤,產量較高,畝產1鍾,即畝產10石。

1石合0.333市石,折成後世,1市畝產粟1.524市石,1市石粟重135市斤,即當時畝產粟205.8市斤。

一家“百畝”,合後世市畝32.8 畝,則一家總收獲的原糧相當於今市斤6750斤。

此世大夏,風調雨順,各地都有地只看顧,更有風雨之神,因此一畝能收獲三百斤到四百斤糧食。

一百畝就是三萬斤到四萬斤糧。

按糧價十錢一斤計算,每歲產出怎麽也能換到四五十萬錢,折合白銀就是四百兩。

這已經是非常大的一筆收獲了。

即便還需要交稅,而糧價也有變動,這也是能讓人眼紅的一筆財產。

論收益穩定,堪比地球上現代的房地產。

穩定,保值,租出去就有收益。

在當下人眼中,兩百畝上好的水田,就等於北上廣的一套幾百平的好房子,其價值實在不菲。

這等財產,放在一個不經世事的小孩子手裏,就連林正陽自己都覺得不靠譜。

也難怪族裏會出手。

族裏真不管不顧,早晚得有人動心。

不是每個孩子都是早慧,也不是每個稚子都是開掛的主角,能在群狼環伺的處境下保護自己和財產的。

正確的做法,反而就是林家這樣,先收走田地,給予照顧,等其長大成年後再發還,並補上這些年的收益。

當然········有些話林正陽和林志清都沒有說,心下都是很清楚。

制度雖是好的,但是執行起來未必不會變味。

發還的田畝,肯定不是原先那些,兩百畝田地,換個人來,或許拿到的就是一百畝中田、一百畝下田,甚至是一些不長莊稼的蘆葦地、沼澤地·······

“你先取童生,又成鬼仙,如今入道,又能建廟,我心裏實在是歡喜·······幾乎看到了我家興盛時。”

林志清看著林正陽,越看越覺得歡喜。

他人過中年,又是族長,對族裏一些故事了解得很清楚。

一般這種少年鬼仙,只會出現在名門望族府上,不是別的,是各種資源獲取難易造成。

林家過去也曾闊過,興盛時,這種人傑也不少見,可惜那都是千年以前的時代了。

在如今這個時代,也實在是了不起。

別的不說,這種人傑,只要有一個誕生,就註定了一個郡望世家的升起。

只要林正陽活得夠久,中途不夭折,過上幾代人,就能把門面撐住,完成從一處縣內大族到郡中望族的跨越。

“族裏已經發還你的田地,又因你中了童生,族裏出錢給你添了五十畝,你成鬼仙,族裏慶賀,給你購置了一批田······零零散散的飛地怕你不好管理,這些田地全都給你想法子湊整,足足有兩千畝地。”

“這裏面有水田,有山地有山有水,有河流,還有個小山,還起了個宅子,你見了肯定喜歡。”

“你那廟,就建得離那不遠。”

做到這個地步,可以說,族裏已經盡心盡力了。

先不說這麽多田畝,就說將兩千畝零零碎碎的田地連成一片,這其中的難度,要耗費的人力財力,都是常人難以想象的。

這可不是剛開國那會兒,而是承平上千年後,早已沒有無主之地的當下。

林正陽也是唏噓一陣,有些觸動。

“真是有心了,換田很不容易吧?”

“沒那麽難!”

林志清哈哈笑著。

“你如今可是鬼仙了,平成縣誰還不知道這事?”

“只是你一向深居簡出,不喜好出門結交士人,不然早有人貼上來了。”

“一聽到是為你置辦田產,就連本地父母官都親自過問此事,這事,還真就不難!”

林志清笑得很開懷。

這段時日,大概是他最揚眉吐氣的日子。

整個家族,都呈現出欣欣向榮之態。

不得不說,在這樣的一個道法顯聖的時代,一名少年鬼仙,代表的涵義,對於人心向背,有著舉足輕重的決定性力量。

至少在這樣一個小小縣內,確實是這樣不假。

少年就成鬼仙,中年、晚年呢?

他的壽命至少還有三甲子,未來很大把握能進入上境。

一旦成就地仙,就能長生駐世,至少能在人間待上三百年。

就算不能證入上境,陽壽盡時,就憑這份鬼仙法力,轉入神道,也足以承擔縣級城隍的神職。

這等人物,無論未來如何,都已經與市井凡俗,拉開了一道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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