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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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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贖金

眾人聽了阿史那博恒的話,都只是站在寒風中,相互觀望。

曹世宇暗嘆一聲,又要邁步走去,段晏拽住他的胳膊,忍不住落淚對眾人哭求道:“諸位同袍,看在平日裏還算相好的份上,就請,請湊些緡錢出來。他日段某必會多與補償。今日出十文,一年內段某必還十五文!”

唐代的借貸,朝廷發放錢帛,以助民耕作或者渡過困厄的利息,大致在五分利以內。也就是說,今天借了一百文,明年這天這天之前,要歸還一百五十文。

先不說朝廷放貸的利息高低,關鍵是總體金額有限,尋常人即便想要借貸,也未必能夠從中擠出份額。

因此,民間的借貸也就頗為活躍。

或者借貸緡錢,或者借貸絹布,或者賒欠酒糧。無論是緡錢還是其它財物,民間的借貸利息,大致在20%至100%之間。借貸雙方確認後,另有保人,並寫下正式借貸契約。

此時段晏說的五分利,是朝廷的公允利率,倒也算是比較高了。

但是借貸好說,能否正常歸還,也是出借方需要考慮的。

所以,除了保人很有財力,若遇到借貸方違約而可以代償以外,那就需要借貸方有一定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者是能夠被出借方信任。比如房屋、田地、農具,甚至是衣物等。

段晏此時雖然哀苦可憐,但他一介馬廄的廄丞,說來也掙不來幾個錢。

若是能夠多掙得一些,段晏這樣精明的人,也就早去做私下裏放貸的生意,而不用冒著這個風險,偷賣幾鬥馬料掙黑錢了。

俸料不多,段晏又非涼州本地人,是從關內的藍田遠行到這裏來的。可想而知,他並無可以抵押的財物。

既是這樣,別說眾人也是沒幾個錢,就是錢多多,也不敢隨意出借。

見眾人臉上神情淡漠,段晏的眼淚雖然不停落下,也只得自己擦幹。

段晏手中攥著曹世宇的胳膊,想要罵他幾句,但見這人也是可憐,只好作罷。

“哎,世宇,也不多說,我們既然違律,又無人可以相救,只好忍一忍了。”說完,段晏的眼淚又掉了下來。

阿史那博恒性格粗豪,但卻最是心軟,見不得這個情形。他大嘆一聲,再對眾人說道:“我好歹還剩下五十文,就先湊出來!”

眾人見狀,也覺得段晏、曹世宇二人雖然違律,但也不是太大的罪過。而且,眾人畢竟與這二人,畢竟也是低頭不見擡頭還要見的同袍。出於不好意思,眾人翻找著身上的衣袋,紛紛拿出幾文、十幾文不等的緡錢。

段晏連忙拉住曹世宇,用充滿無限期待的眼神,看向眾人的手中。

阿史那博恒掀起綿袍的衣角,讓眾人把緡錢各自記錄好,投放其間。

等場面安靜,段晏急忙走上前去清點。倒也沒多時就數清了,他不禁哀嘆一聲,眼淚又是落下:二十幾人七拼八揍之下,加上阿史那博恒的五十文,也不過才一百七十文。

段晏再次拱手說道:“求諸位再多相助!”

宋通旁觀許久,終於開口說道:“宋某願意做保!”

眾人一聽,再看著段晏二人實在可憐,就紛紛說道:

“某願意出五升粟!”

“我出一升麻油!”

“我出三升面!”

“我出嶄新的汗衫一件!”

……

“我,我出兩張胡餅!”

一人急切之下說出的這話,不禁令在場的人都笑了起來。

段晏卻沒有這個心情,只是用緊張的眼神,看著宋通。

來自新時代的宋通,遠非正常大唐軍伍官將的暴戾。

即便他事先通過與回紇首領伏地南暗地裏交流,得知了此事。也不過是想要震懾一下曹世宇、段晏二人,他怎麽忍心真的痛打他們呢?

此時再看到段晏哀苦不已的神色,宋通心裏也是連連暗嘆。

但他並不想就此罷休,否則既不能樹威,更不能令這二人“痛”改前非。另外,他也要這二人懂得同袍之間的情誼。

宋通板著臉,要求一名會寫字的侍衛,找來筆墨。那名侍衛在寒風中站了許久,手也就凍得發僵。

他拿著毛筆,蘸好墨汁,卻是在紙上不好書寫。

許久,待他寫完,宋通再命人核算一下,看這些物品可以轉換成多少緡錢。

計算之後,這名記錄人員無奈地說道:“剛才算是二百文,這些湊在一起,也不過是二百多文。兩相都加起來,多說也就是五百文。”

段晏心中立即暗算一下,還差四百文,就是說還要每人打二十五軍杖。

寒風一陣緊似一陣刮過,段晏只覺得身心俱冷。

曹世宇也是苦笑著搖搖頭,也不多說,自行邁步走了起來。

宋通心中翻騰,忍不住開口說道:“我出四百文!”

曹世宇的腳步止住,身子也是呆住;段晏立即一躬到地,口稱:“我佛,段某感念宋傔史大恩大德!”

宋通連忙扶起他,感慨地說道:“段三兄,留下五杖,非是特意羞辱你等。的確不能這樣暗行不軌,對不對?世人若都這樣蠅營狗茍,怎麽可能有清靜的地方呢?”

段晏眼淚再次湧出,哀嘆連聲,只說絕不敢再做如此的混賬事了。

曹世宇也躬身施禮說道:“傔史,曹某犯法,理應責罰。也不要傔史為難,這幾杖必要受的。之後,曹某也無顏面留在節度使府,就請調我去焉支山的牧馬監,做個牧丁就好。”

宋通盯看著他,沈默了一會兒,點了點頭。

曹世宇立刻轉身就走,段晏只好跟行。眾人尾隨其後,阿史那博恒拎著軍杖,還在呆站原地。

“阿史那副史,就由你行刑。”說罷,宋通自顧邁步走去。

阿史那博恒長呼口氣,一股白色呵氣,噴向半空。

大堂所在的院中,已經有人找來兩座木架,將段晏、曹世宇二人的雙臂展開,分別綁在兩邊的木柱上。

《大唐律》明確規定,為了不使得受刑人造成過重的杖傷,打杖時必須要以腿、股、背,分別擊打,而不能只打某一處。

褪下他們的綿袍,阿史那博恒拎著軍杖的尾端,緩緩地走到二人近前。

看看連嚇帶凍得不停顫抖的段晏,阿史那博恒將右手中的軍杖,在手裏向前挪了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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