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失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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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失憶
有需求,自然就會有亡命之徒虎口奪珠。
進入黑沙漠,並且尋找到古老的神廟祭祀是不折不扣的暴利交易,原因非常簡單。
黑沙漠中什麽都沒有。
文明社會中10個銅幣就能買上一袋的食鹽,如果成功運進黑沙漠,能換回價值百倍的紅貨。
如果本錢再多一些,成功將東陸絲綢帶進來。
這種穿在身上輕薄又透氣的布料是沙漠居民的最愛。
如果再運來點東陸瓷器…。一日三餐和唇齒親密接觸的器具,沒人會嫌棄太過精致。
金碗金罐太過沈重,粗陶又太過簡陋。
隨便一套“下品粗瓷”在這片沙漠中都是可以被當成傳家寶的珍貴物品。
不要說神廟祭祀們手中的商品,就算他們他們隱藏數千年的先祖遺物,運氣好了都能被帶出沙漠,運回到文明世界中。
可不要因為這幾座建設在遙遠沙漠中的村子外表簡陋,就默認為神廟祭祀們非常貧窮。
這群家夥的手中從來就不缺各種寶物。
要知道,古埃及王國曾經在這片沙漠中持續不停的統治了接近5000年。
5000年中,至少4000年內,“埃及”都是這顆星球上最強大的國家。
數百位法老的陵墓隱藏在這片沙海之中,而陵墓的具體位置,只有神廟祭祀們清楚。
在君士坦丁堡,進入黑沙漠被東陸行商稱為“走沙口”。東陸漢語中,“沙”通“殺”。所有打算進入黑沙漠的行商,無論經驗多麽豐富,全部都要做好有去無回的打算。
金燦燦的第納爾雖好,總得有命花才行。
敢走一兩趟的年輕客商大有人在,但絕大多數人都是賭上性命拼搏兩三年,賺上數千金幣後及時收手。
像老哈什這種走了一輩子沙口還能留存一條性命的行商,君士坦丁堡內堪稱鳳毛麟角。
或許正是因為如此,他才能夠成為諸多皇親貴族的座上賓,不單是君士坦丁堡,據說在耶路撒冷,甚至東土大唐,他的名號依然叫的響亮。貴族們稱呼他為“法老的朋友”,因為每一次出行,他的商隊都能成功的帶回很多商品。
輕輕在腳底咳了咳煙袋,老哈市隱秘的瞟了一眼身邊這名為“洛基”維京人。他在黑沙漠中帶領駝隊走了一輩子,這條路上的各種奇葩角色他見的多了。
但是…他還從來沒見過像這維京大漢這麽瘋狂的行商。
他的商隊和洛基是偶然相遇的。當一縷一縷的黃沙開始從天空中飄落的時候,他隱約間似乎在一座沙丘的頂端看到一個孤身前行的人影。
再三和身邊的同伴確認後,他知道這並不自己的幻覺。
經過長時間的思考,他決定將這名孤獨的旅人攔下來。因為他前進的那條路再走上幾百米,就會掉入流動的沙坑中。
那黃沙看似靜止,其實永遠處於緩慢的流動之中,一旦一腳踩空,周圍根本沒有任何可以借力之處。凡人的整個身軀會被細膩的滑沙一點一點壓入地下。
這可是一種極端痛苦的死法。
走沙口的駝隊中有一條不成文的規矩——拒絕道上的生客。
一方面固然是因為沙漠中的每一條線路都是無數前輩用生命尋找出來的。輕易教會了別人,相當於把自己的飯碗掰下來一塊分給別人。
這可不是什麽明智的行為。
往小了說,這會給自己豎敵。
往大了說,此時能夠穿梭在這條路線的行商,除了阿拉伯人,就只有唐人以及拜占庭人。這兩夥異族可都是帝國的敵人!
教會敵人如何掙錢,這基本就等於把闊劍送給他們,支持他們的軍隊屠殺自己的同胞。
盡管擁有諸多顧慮,老哈什依舊叫停了這位獨自行走的高大白人,並且同意他跟隨自己的駝隊進入孟菲斯。
直到現在,他也說不上是什麽原因。
或許是因為他看淡生死的笑容?
亦或者…是眼角中的那一抹迷茫?
在沈默中吸完一袋煙,老哈什收起煙袋,掏出懷中一枚火紅的十字架放在掌心把玩。這並不是聖主教的信物,而是拜火神教中高階信徒才能擁有的“火焰十字架”。
在幫會中完成任務後,傳火祭祀會將力量儲存在火焰十字架中,分配給其餘傳火幫眾。
眼看這場沙暴在短期內似乎沒有任何要停止的跡象。老哈什拿出水壺咕咚咕咚灌了兩口水,隨後將水壺遞給身邊的洛基。
“走在這條路線上的的都是一群沒有希望的亡命之徒。像您這種貴族老爺…為什麽會出現在這種地方?”
洛基喝下兩口水,發現這泉水中竟然還隱藏著一股劇烈的酸味。只有老馬幫才會如此細致的在水壺中加入大量的柑橘和檸檬。
這東西在北大陸可並不便宜。
“你怎麽看得出來我是個貴族?”
“呵呵…這天底下的人啊,就沒誰能瞞得過老漢這雙眼。”哈什指向自己渾濁的老眼,整張老臉笑的像一只幹枯的橘子。
“來自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瓦良格衛隊’我還是見過不少的,你和那群只知道砍人的肌肉棒子從眼神到形態全都不一樣。他們如果看到我,我敢用頭頂上的薪王做擔保…他們三句話之內必然不會離開‘這一趟你能賺多少錢’”
洛基摸了摸下巴,感覺的確是這個道理。
“老漢也理解,出來逃生活的誰不是為了多賺幾個銀幣?”
“至於你小子,嘿嘿…。”
哈什伸出一根幹枯的手指,指向他身上的皮衣。
“一件皮甲看似簡單,但是背後衣領上印的可是巴黎城中‘骨靈工匠’西墨迪斯的印章。西墨迪斯這個老東西我還是認識的,他做了一輩子的珠寶,怎麽可能會轉行去做衣服?”
“能讓西墨迪斯‘轉行’去給你做衣服,您可不是一般人啊!”
“還有皮甲之下的東陸稠袍,別看在沙漠裏造的灰土土的,那可是正兒八斤的‘水雲錦’!東陸貴族都不一定能買來的面料!”
“瓦良格衛隊…”
“呵呵,給達官貴人當10年保鏢,也未必能買上一尺!“
洛基無聲的笑了笑,哈什繼續打量著他的臉,發現他似乎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麽年輕。行走在這條路上許多年,他的貨物全部都賣給了君士坦丁堡和耶路撒冷的頂層貴族。
他的眼力可不是尋常小商人能夠比擬的。
另一邊,洛基也明白,他能在這無邊的沙漠中被這夥阿拉伯馬幫救起來,9成靠的是身上的這一身行頭。這狐貍一樣的老家夥必然是把自己當成了某個達官貴人。
問題是…此時的洛基大腦中如同塞了一團亂麻。
3天前,他在一座沙坑中蘇醒。
自己是如何來到的這片沙漠,來到這裏究竟是為了做什麽,又怎麽會被人遺棄在一片黃沙之中?
他的大腦中已經沒有任何記憶。
這還不是更誇張的。
更加誇張的…是當他找到這夥阿拉伯行商之後,一問時間才得知此時已是AD810年。
距離自己在巴黎城中戰勝“地海之王穆圖”…已經整整過去了13年,而他的記憶似乎還停留在巴黎城外,戰勝穆圖後的那一刻!
這13年中發生了什麽,自己的腦中全然不知。
整整13年的記憶消失的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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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求,自然就會有亡命之徒虎口奪珠。
進入黑沙漠,並且尋找到古老的神廟祭祀是不折不扣的暴利交易,原因非常簡單。
黑沙漠中什麽都沒有。
文明社會中10個銅幣就能買上一袋的食鹽,如果成功運進黑沙漠,能換回價值百倍的紅貨。
如果本錢再多一些,成功將東陸絲綢帶進來。
這種穿在身上輕薄又透氣的布料是沙漠居民的最愛。
如果再運來點東陸瓷器…。一日三餐和唇齒親密接觸的器具,沒人會嫌棄太過精致。
金碗金罐太過沈重,粗陶又太過簡陋。
隨便一套“下品粗瓷”在這片沙漠中都是可以被當成傳家寶的珍貴物品。
不要說神廟祭祀們手中的商品,就算他們他們隱藏數千年的先祖遺物,運氣好了都能被帶出沙漠,運回到文明世界中。
可不要因為這幾座建設在遙遠沙漠中的村子外表簡陋,就默認為神廟祭祀們非常貧窮。
這群家夥的手中從來就不缺各種寶物。
要知道,古埃及王國曾經在這片沙漠中持續不停的統治了接近5000年。
5000年中,至少4000年內,“埃及”都是這顆星球上最強大的國家。
數百位法老的陵墓隱藏在這片沙海之中,而陵墓的具體位置,只有神廟祭祀們清楚。
在君士坦丁堡,進入黑沙漠被東陸行商稱為“走沙口”。東陸漢語中,“沙”通“殺”。所有打算進入黑沙漠的行商,無論經驗多麽豐富,全部都要做好有去無回的打算。
金燦燦的第納爾雖好,總得有命花才行。
敢走一兩趟的年輕客商大有人在,但絕大多數人都是賭上性命拼搏兩三年,賺上數千金幣後及時收手。
像老哈什這種走了一輩子沙口還能留存一條性命的行商,君士坦丁堡內堪稱鳳毛麟角。
或許正是因為如此,他才能夠成為諸多皇親貴族的座上賓,不單是君士坦丁堡,據說在耶路撒冷,甚至東土大唐,他的名號依然叫的響亮。貴族們稱呼他為“法老的朋友”,因為每一次出行,他的商隊都能成功的帶回很多商品。
輕輕在腳底咳了咳煙袋,老哈市隱秘的瞟了一眼身邊這名為“洛基”維京人。他在黑沙漠中帶領駝隊走了一輩子,這條路上的各種奇葩角色他見的多了。
但是…他還從來沒見過像這維京大漢這麽瘋狂的行商。
他的商隊和洛基是偶然相遇的。當一縷一縷的黃沙開始從天空中飄落的時候,他隱約間似乎在一座沙丘的頂端看到一個孤身前行的人影。
再三和身邊的同伴確認後,他知道這並不自己的幻覺。
經過長時間的思考,他決定將這名孤獨的旅人攔下來。因為他前進的那條路再走上幾百米,就會掉入流動的沙坑中。
那黃沙看似靜止,其實永遠處於緩慢的流動之中,一旦一腳踩空,周圍根本沒有任何可以借力之處。凡人的整個身軀會被細膩的滑沙一點一點壓入地下。
這可是一種極端痛苦的死法。
走沙口的駝隊中有一條不成文的規矩——拒絕道上的生客。
一方面固然是因為沙漠中的每一條線路都是無數前輩用生命尋找出來的。輕易教會了別人,相當於把自己的飯碗掰下來一塊分給別人。
這可不是什麽明智的行為。
往小了說,這會給自己豎敵。
往大了說,此時能夠穿梭在這條路線的行商,除了阿拉伯人,就只有唐人以及拜占庭人。這兩夥異族可都是帝國的敵人!
教會敵人如何掙錢,這基本就等於把闊劍送給他們,支持他們的軍隊屠殺自己的同胞。
盡管擁有諸多顧慮,老哈什依舊叫停了這位獨自行走的高大白人,並且同意他跟隨自己的駝隊進入孟菲斯。
直到現在,他也說不上是什麽原因。
或許是因為他看淡生死的笑容?
亦或者…是眼角中的那一抹迷茫?
在沈默中吸完一袋煙,老哈什收起煙袋,掏出懷中一枚火紅的十字架放在掌心把玩。這並不是聖主教的信物,而是拜火神教中高階信徒才能擁有的“火焰十字架”。
在幫會中完成任務後,傳火祭祀會將力量儲存在火焰十字架中,分配給其餘傳火幫眾。
眼看這場沙暴在短期內似乎沒有任何要停止的跡象。老哈什拿出水壺咕咚咕咚灌了兩口水,隨後將水壺遞給身邊的洛基。
“走在這條路線上的的都是一群沒有希望的亡命之徒。像您這種貴族老爺…為什麽會出現在這種地方?”
洛基喝下兩口水,發現這泉水中竟然還隱藏著一股劇烈的酸味。只有老馬幫才會如此細致的在水壺中加入大量的柑橘和檸檬。
這東西在北大陸可並不便宜。
“你怎麽看得出來我是個貴族?”
“呵呵…這天底下的人啊,就沒誰能瞞得過老漢這雙眼。”哈什指向自己渾濁的老眼,整張老臉笑的像一只幹枯的橘子。
“來自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瓦良格衛隊’我還是見過不少的,你和那群只知道砍人的肌肉棒子從眼神到形態全都不一樣。他們如果看到我,我敢用頭頂上的薪王做擔保…他們三句話之內必然不會離開‘這一趟你能賺多少錢’”
洛基摸了摸下巴,感覺的確是這個道理。
“老漢也理解,出來逃生活的誰不是為了多賺幾個銀幣?”
“至於你小子,嘿嘿…。”
哈什伸出一根幹枯的手指,指向他身上的皮衣。
“一件皮甲看似簡單,但是背後衣領上印的可是巴黎城中‘骨靈工匠’西墨迪斯的印章。西墨迪斯這個老東西我還是認識的,他做了一輩子的珠寶,怎麽可能會轉行去做衣服?”
“能讓西墨迪斯‘轉行’去給你做衣服,您可不是一般人啊!”
“還有皮甲之下的東陸稠袍,別看在沙漠裏造的灰土土的,那可是正兒八斤的‘水雲錦’!東陸貴族都不一定能買來的面料!”
“瓦良格衛隊…”
“呵呵,給達官貴人當10年保鏢,也未必能買上一尺!“
洛基無聲的笑了笑,哈什繼續打量著他的臉,發現他似乎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麽年輕。行走在這條路上許多年,他的貨物全部都賣給了君士坦丁堡和耶路撒冷的頂層貴族。
他的眼力可不是尋常小商人能夠比擬的。
另一邊,洛基也明白,他能在這無邊的沙漠中被這夥阿拉伯馬幫救起來,9成靠的是身上的這一身行頭。這狐貍一樣的老家夥必然是把自己當成了某個達官貴人。
問題是…此時的洛基大腦中如同塞了一團亂麻。
3天前,他在一座沙坑中蘇醒。
自己是如何來到的這片沙漠,來到這裏究竟是為了做什麽,又怎麽會被人遺棄在一片黃沙之中?
他的大腦中已經沒有任何記憶。
這還不是更誇張的。
更加誇張的…是當他找到這夥阿拉伯行商之後,一問時間才得知此時已是AD810年。
距離自己在巴黎城中戰勝“地海之王穆圖”…已經整整過去了13年,而他的記憶似乎還停留在巴黎城外,戰勝穆圖後的那一刻!
這13年中發生了什麽,自己的腦中全然不知。
整整13年的記憶消失的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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