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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農漢寵妻日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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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運氣很好,因為是進入深山老林裏面,昨天的時候他獵了好多的野雞還有野兔。

想著這些還是不夠,所以他尋到了一只大型動物走過的痕跡,挖了好幾個陷阱,守了一天一夜的時間,終於獵到了一頭毛色發亮的大蟲子,還有一頭肥樟。

將獵物捆綁好,確定沒人看見後沈大郎粗眉一擰,手上的肌肉一鼓,直接將所有的獵物扛起來,氣大無窮。

踏著秋日流金的黃昏,穿梭在林間往家裏趕。

以前在深林裏面住一個晚上他都不覺得有什麽,以天為被,以地為床的日子習以為常。

但是現在不同的了,家裏面有個嬌滴滴的媳婦等他回去。

雖然這個媳婦現在沒有待見他,總是冷眼相對。

他的嘴巴也笨,長大也醜,也不奢望媳婦能夠一下子就接受他。

不過是塊石頭總會捂熱,他一定會對媳婦很好很好的。

而且家裏有人等著自己回家,這種感覺是完全不同的,這種情感只有久孤身一人才會明白。

走出了深林,看到遠處人家的炊煙裊裊,再看看山腰下他們家也是升起了炊煙。

沈大郎咧嘴大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嘿呦的皮膚下顯得憨厚無比。

家裏面有升火的跡象,是不是說明媳婦願意跟他好好過日子了?

想到這個可能性,沈大郎覺得他的心滾燙滾燙,似乎有什麽被燃燒了一般,很是激動,往家裏面趕回去的步伐加快了許多。

他站在自家有些破爛的小院門口,銅鈴般大的眼睛再三反覆確認後才敢進去。

這煥然一新的小院子,真的是他那亂七八糟的家嗎?

沈大郎將獵物放在井口旁邊,躊躇著腳步在院子來回走動,滿是不可置信的打量著自家那完全變了樣的院子。

東西都被分門別類的放好,秩序井然,他都不敢亂拿,就怕變亂了寬敞起來的小院子。

臘肉放到了院子門口的右側,不會擋著門口。

若是平常沒有什麽感覺,如今一看覺得順眼了許多。

他前兩日換出來的衣服也被洗幹凈涼在繩子上,旁邊還掛著淺紅碎花的女人衣裳。

一青一紅,顯得格外相配。

這個真的是他的家,這個也才是一個家該有的樣子。

沈大郎心中一動,某根琴弦被撩撥了起來,剛毅的臉上逾發柔和,連那如蜈蚣般的疤痕也沒有那麽恐怖了。

在他尋找媳婦的時候,她從廚房走出來了。

孤笙歌手上還端一碗飄著香味的湯水,臉上帶著溫和的淺笑,如那下凡的仙女般美麗。

她穿著淺藍色的衣裳,挽著簡單的發髻,別上了一個流蘇發飾,淺笑嫣然的看著自己,沈大郎一時間看癡了,人也呆住了。

他的媳婦,真的好漂亮。

青色麻布衣,長發被高高挽起,身高偉岸,五官剛毅。

雖然那一到疤痕乍一看的時候是有些恐怖,但是在她看來更加增添了男人味,魅力四射。

孤笙歌很滿意沈大郎的表現,看人的第一眼自然是外貌,所以她很樂意用自己的美貌讓沈大郎第一步沈迷於她。

“呆子,傻傻的杵在那做什麽,還不過來幫忙。”她小小的瞪了他一眼,聲音清澈動聽,便轉過身,扭著翹臀往飯桌上走了。

這個威脅的瞪眼,落在沈大郎眼裏那就是勾了他魂魄的媚眼如絲了,將他的心給弄得滾燙起來。

媳婦他,這次是真的好好過日子,不嫌棄他了?

將湯水放到飯桌上,孤笙歌看扭頭看了眼還在沙楞的沈大郎,她一揚眉頭,聲音嬌俏又不滿道:

“這是傻了還是癡了,站在那裏幹嘛呢,還不去洗手,然後拿飯菜出來吃晚餐。”

原身對沈大郎講話都是指使的多,她現在也沒有要溫柔起來的想法。

只是話裏的意思要透露著關心,還有願意接近,願意一起生活的意思就好。

而且男人的性子中就有m的體質,一味的溫順只會很快的膩味。

“阿哦,我馬上去拿。”沈大郎回過神來,在孤笙歌的註視下紅了臉,只是皮膚黝黑,很難看得出來。

一想到媳婦居然主動做飯等他回來,沈大郎心裏劃過暖流,覺得這樣的生活太幸福了,往廚房走去的時候因為光顧著傻樂不註意看,差點撞到了門欄。

孤笙歌忍俊不禁,笑得眉眼彎彎,這就是反差萌嗎?

“真是個呆子。”

她不大不小的聲音嘀咕一句,落在沈大郎的耳朵裏,心跳更加快速了。

他那粗濃的眉頭一直在抖著,咧嘴大笑,那是激動的。

他看著竈臺上放著的瓷碗,深吸一口氣,那全都是媳婦做的飯菜,簡直就是人間美味。

沈大郎小心翼翼捧著瓷碗出去,比捧著千金還要小心翼翼。

一個偉岸的大男人做著這樣小心的動作,真的是有些滑稽。

孤笙歌嘴角上彎的弧度更加,笑意非常明顯,指揮著他將東西放好。

被指使的沈大郎也不在意,媳婦願意指使他代表心願意和他過日子,他高興還來不及呢。

吃飯的時候只有筷子捧飯碗,還有咀嚼的聲音,沈大郎大口吃著飯菜,想要說媳婦做得真好吃。

但是他嘴笨,怕說錯話她會生氣,只能憋著話不斷的吃。

媳婦的突然改變,到現在他還覺得像是做夢一般。

而且……沈大郎偷偷看了一眼吃相斯斯文文的媳婦,再看看自己的粗魯,心裏的自卑更加明顯了。

將他的表情納入眼中,孤笙歌一想就知道了他在擔心什麽了。

孤笙歌放下飯碗,拿著原身繡好的繡帕輕輕擦嘴,看向沈大郎一副要談話的樣子。

也許是孤笙歌的眼神過於明顯直白了,沈大郎心頭一跳,也磨磨蹭蹭的放下飯碗,下意識的挺直了腰桿,雙手撐在膝蓋上,看到孤笙歌那俊俏的臉蛋,在月光下潔白的皮膚,心跳更加快了。

“媳,媳婦,我,我……”沈大郎支支吾吾了許久也說不出個所以然,要不是知道他是個嘴笨,不會說話的人,還以為是個結巴呢。

孤笙歌莞爾一笑,直接將根據原身記憶繡好的一只荷包遞給他,然後開門見山的說:

“前段時間我還是官家大小姐身邊的一等丫鬟,生活安穩。但是被人陷害發賣了,直到被你買回來我還是心裏不平衡。”

“不過現在想通了,在大宅子裏討生活的勾心鬥角也不好。如今和你生活在這個小村莊也是不錯的,但是你以後一定要對我好。”

之前原身的態度不好,現在她轉變了也不能無緣無故吧,用講事情的緣由解釋一下,足以支撐她的改變。

至於繡荷包給一個男人,在這個時代就是願意和這個男人好好過日子的訊號,相當於定情信物。

沈大郎睜大眼睛,不敢相信地接過荷包,顫抖的手差點讓荷包掉下來。

他輕吸一口氣,上面還遺留媳婦那淡淡的清香,竄入鼻息的時候讓他心猿意馬。

他的眼神熾熱無比,拿著荷包如拿著珍寶,擡眸看向孤笙歌的眼裏滿是激動,還有欣喜。

“媳婦,我一定會對你好,非常好!”

比對自己還要好!

孤笙歌滿意一笑,夾起一塊大肥肉放到他的碗裏,上揚的語氣有些蠻橫,但更多的是羞澀和笑意。

“今晚將這些飯菜全部吃掉,放到明日會餿掉的。”

如果有冰箱還好,但是這裏沒有冰箱,放到第二天不好。

沈大郎使勁點頭,將荷包放到胸前,還確定的拍了兩下才放心。

“嗯,會吃完的。”

他的飯量很大,而且又是媳婦做的飯菜,怎麽會浪費掉。

孤笙歌挑眉,保持著懷疑態度態度。

不過最後他真的吃完了,一點都不剩。

孤笙歌嘴角一抽,心裏暗暗想:

真不愧是配上那一米九,一身肌肉的大塊頭身材,吃得還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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