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重大嫌疑人陳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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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重大嫌疑人陳朝
一份簡單的制式租賃合同。
最下面一行的簽署姓名赫然是——陳朝!
“你的判斷是對的!”
“關望和陳朝的確有所接觸!”
胡克冷著聲說道。
“我把你對案件的推測重新梳理一遍,最開始是一名醉酒後的男子闖入派出所報案,聲稱目擊了一起殺人案件,案發地點為自己所居住的自建樓,於是你們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往馬古巷的自建樓,也是那時第一次接觸到小說家陳朝。”
“在自建樓沒有發現屍體,而後,你們將陳朝帶回派出所問話。”
“期間陳朝主動要求被關入拘留室,並且故意留下了一張紙條,紙條上的線索指向雨花座寫字樓的心理咨詢室。”
“由此,可以判斷為,這間咨詢室裏的屍體必然和陳朝有脫不了的幹系。”
鄧斌點頭,無論陳朝出於什麽目的將他們引向雨花座,都證明陳朝在這起命案中有非常大的嫌疑。
“然後,馬古巷換氣站的屍體,以及第二棟自建樓裏也好似消失的住戶,這又是發生在馬古巷,和小說家陳朝住在同一個小區,這也是你判斷這兩件事情和陳朝有所關聯的原因。”
鄧斌點頭,這兩個案子看起來似乎和陳朝沒有關聯,但是無論是時間上,還是地點上,卻都太巧了,就好像這兩件事的發生就是為了緊挨著“陳朝”。
而警察不相信巧合。
所有的巧合背後,一定有更聲稱的邏輯。
鄧斌相信這個邏輯就落在“陳朝”身上。
“最後,中介所的死者關望,也和陳朝產生了聯系,而且地點和雨花座近乎相鄰。”胡克蹙眉:“而雨花座的心理咨詢室門口的招牌,明顯是被人縫上去了一個月字,也是為了指引向陳朝。”
“至此,所有的事情都明裏暗裏指向小說家陳朝!”
自建樓之“消失的屍體”篇——小說家陳朝初登場,約莫就是真兇(直接聯系)。
換氣站意外篇——沒見到陳朝的影子,但鄰裏鄰居的,難道是巧合?(間接聯系)。
自建樓之“是否存在的住戶”篇——陳卓月=陳朝??(詭異聯系)。
房屋中介合同篇——租賃合同+命案現場直線距離200米左右。(直接+間接聯系都有了)。
雨花座腐屍篇——詭異招牌,紙條線索,哪一個不指向陳朝?(聯系?tm的就離奇…簡直就是指認了!)
瞧著條條道道的分析,恍若五條線段在相交,相交的中心點赫然用紅色的筆鋒標註著“陳朝”這個名字。
有理有據啊~就是,沒證據!!!
胡克認同鄧斌的推斷,姑且認為是5起命案,既然都能夠指向同一個人,那自然,這個人具有重大嫌疑,甚至極有可能就是幕後的真兇,一名連環的變態殺人犯。
雖然還未見過陳朝本人。
但是,胡克在心裏已然給“陳朝”貼上了【殺人犯】的標簽。
那麽,問題來了。
“心理咨詢室門口的招牌是怎麽回事?是陳朝自己縫上去的麽?”胡克蹙眉,這一點他實在想不通,“如果是陳朝縫的,他為什麽這麽做?殺人犯不隱藏痕跡,還反而自爆線索給警察,他腦子抽瘋了麽?”
“如果,不是陳朝?”
胡克眉心緊鎖成一團疙瘩,這是推論裏最無法解釋的地方。
“可能是心理醫生自己縫的,原因就不清楚了!”
鄧斌無法給出解釋,所謂的邏輯推斷是針對正常人的,而陳朝的腦回路顯然是待在另一個維度的,異於常人。
你可以揣測一個正常人的行為邏輯,難道,你還能揣測一個瘋子的邏輯麽?
你要是揣測的清楚!
那就只有兩種解釋:第一,他壓根兒就不是瘋子;第二,你瘋了!
鄧斌很確信自己沒瘋,所以答案就只能是陳朝是個瘋子。
“和讓焦凱去派出所報案是一樣的目的,他是在挑釁警察,他是在邀請我們和他玩游戲,他故意留下的指向性的線索,就是他留在案發現場的邀請函!”
鄧斌咬牙切齒的回答道。
“總之,這幾個案子一定跟陳朝脫不了幹系,我們要先找到他!”
胡克點頭,他已經讓底下的警察去陳朝的住處了。
有著關望留下的租賃合同在,他們很容易就知道陳朝租住的房子在哪,巧合的是,就距離雨花座隔著一條街道,隔著窗戶都能夠望見對面的房子。
這更加深了陳朝身上的嫌疑!
遺憾的是,警察去的時候,並沒有逮到陳朝。
房子裏面沒有人,這並沒有出乎警察的意料。
“死者的身份能夠確定麽?”胡克問道。
“沒有在死者身上發現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而且死者的臉皮應該是被撕掉後,又腐爛掉了。”鄧斌回答道,之於臉皮是被牙齒撕扯掉的,這種聳人聽聞的推理則沒有說。
也就是說無法確認這具屍體是否屬於心理醫生嘍。
直覺上,鄧斌覺得不是,他們昨天來雨花座的時候並沒有嗅到這股屍臭味兒,而且,馬古巷自建樓裏的那具狗屍,也表明心理醫生的住處也發生了故事。
他不覺得消失在自建樓裏的住戶,會死在心理咨詢室,這會顯得另一件“故事”顯得太多餘。
“我有一個想法!”
站在一旁臉色慘白的王燕忽然插口道,
“假設小說家和心理醫生互相認識,那麽,陳朝是否向心理醫生咨詢過心理問題,畢竟,他也許自己很清楚自己的心理有些病態和不正常!”
鄧斌和胡克同時楞住,王燕的推理很有道理啊。
也就是說,
陳朝很可能就在這間心理咨詢室裏找心理醫生咨詢過問題,那麽,這間屋子裏的病歷檔案裏或許會有…。。
鄧斌和胡克對視一眼,當即命令警員搜索房間裏的病歷檔案,看是否有跟“陳朝”相關的病歷記錄,並且發現,電腦裏的硬盤是被拆卸掉的。
同時刻,
從監控室回來的警員報告道:“監控都被損壞刪除了,而且,停車場裏的監控室內發現有大量的血跡,但沒有發現屍體。”
“樓裏的保安呢?”鄧斌問了句。
“我們剛才和物業聯系過,寫字樓一共有3名保安輪班倒,白天1名,晚上2名,白天的那位請假了過會兒就到,晚上的那兩位都還沒聯系上。”警察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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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斌點頭,無論陳朝出於什麽目的將他們引向雨花座,都證明陳朝在這起命案中有非常大的嫌疑。
“然後,馬古巷換氣站的屍體,以及第二棟自建樓裏也好似消失的住戶,這又是發生在馬古巷,和小說家陳朝住在同一個小區,這也是你判斷這兩件事情和陳朝有所關聯的原因。”
鄧斌點頭,這兩個案子看起來似乎和陳朝沒有關聯,但是無論是時間上,還是地點上,卻都太巧了,就好像這兩件事的發生就是為了緊挨著“陳朝”。
而警察不相信巧合。
所有的巧合背後,一定有更聲稱的邏輯。
鄧斌相信這個邏輯就落在“陳朝”身上。
“最後,中介所的死者關望,也和陳朝產生了聯系,而且地點和雨花座近乎相鄰。”胡克蹙眉:“而雨花座的心理咨詢室門口的招牌,明顯是被人縫上去了一個月字,也是為了指引向陳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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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樓之“是否存在的住戶”篇——陳卓月=陳朝??(詭異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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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還未見過陳朝本人。
但是,胡克在心裏已然給“陳朝”貼上了【殺人犯】的標簽。
那麽,問題來了。
“心理咨詢室門口的招牌是怎麽回事?是陳朝自己縫上去的麽?”胡克蹙眉,這一點他實在想不通,“如果是陳朝縫的,他為什麽這麽做?殺人犯不隱藏痕跡,還反而自爆線索給警察,他腦子抽瘋了麽?”
“如果,不是陳朝?”
胡克眉心緊鎖成一團疙瘩,這是推論裏最無法解釋的地方。
“可能是心理醫生自己縫的,原因就不清楚了!”
鄧斌無法給出解釋,所謂的邏輯推斷是針對正常人的,而陳朝的腦回路顯然是待在另一個維度的,異於常人。
你可以揣測一個正常人的行為邏輯,難道,你還能揣測一個瘋子的邏輯麽?
你要是揣測的清楚!
那就只有兩種解釋:第一,他壓根兒就不是瘋子;第二,你瘋了!
鄧斌很確信自己沒瘋,所以答案就只能是陳朝是個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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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斌咬牙切齒的回答道。
“總之,這幾個案子一定跟陳朝脫不了幹系,我們要先找到他!”
胡克點頭,他已經讓底下的警察去陳朝的住處了。
有著關望留下的租賃合同在,他們很容易就知道陳朝租住的房子在哪,巧合的是,就距離雨花座隔著一條街道,隔著窗戶都能夠望見對面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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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死者身上發現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而且死者的臉皮應該是被撕掉後,又腐爛掉了。”鄧斌回答道,之於臉皮是被牙齒撕扯掉的,這種聳人聽聞的推理則沒有說。
也就是說無法確認這具屍體是否屬於心理醫生嘍。
直覺上,鄧斌覺得不是,他們昨天來雨花座的時候並沒有嗅到這股屍臭味兒,而且,馬古巷自建樓裏的那具狗屍,也表明心理醫生的住處也發生了故事。
他不覺得消失在自建樓裏的住戶,會死在心理咨詢室,這會顯得另一件“故事”顯得太多餘。
“我有一個想法!”
站在一旁臉色慘白的王燕忽然插口道,
“假設小說家和心理醫生互相認識,那麽,陳朝是否向心理醫生咨詢過心理問題,畢竟,他也許自己很清楚自己的心理有些病態和不正常!”
鄧斌和胡克同時楞住,王燕的推理很有道理啊。
也就是說,
陳朝很可能就在這間心理咨詢室裏找心理醫生咨詢過問題,那麽,這間屋子裏的病歷檔案裏或許會有…。。
鄧斌和胡克對視一眼,當即命令警員搜索房間裏的病歷檔案,看是否有跟“陳朝”相關的病歷記錄,並且發現,電腦裏的硬盤是被拆卸掉的。
同時刻,
從監控室回來的警員報告道:“監控都被損壞刪除了,而且,停車場裏的監控室內發現有大量的血跡,但沒有發現屍體。”
“樓裏的保安呢?”鄧斌問了句。
“我們剛才和物業聯系過,寫字樓一共有3名保安輪班倒,白天1名,晚上2名,白天的那位請假了過會兒就到,晚上的那兩位都還沒聯系上。”警察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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