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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化成灰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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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化成灰的那個人

“老娘太特麽的倒黴了。”任一珍一邊吼叫著,一邊哐哐的砸著時光機。可惜的是這材料太特麽的厚了,就算是力量異能十級,也不見得能砸開,更何況她一個身嬌體軟易推倒的精神系,看來她今天註定要死在這裏。

任一珍想想自己的一生,那也真的是說多了都是淚。

本來她也算是政治世家的小姐,小時候也曾經有過千嬌萬寵的經歷,但很可惜,自己的父親這一系敗給了別的叔叔(此處省略大宅門權財爭鬥劇本20萬字)自己的母親改嫁(此處省略家庭倫理劇20萬字)自己只能跟著外祖母長大了(此處省略任妹妹進賈府20萬字),從小到大體弱多病就算了,竟然後來還被一個不小心見到的精神分析師發現了其實不是體弱而是精神系(此處省略姐妹宅鬥文20萬字),最可怕的是對方順便還把自己給鑒定了。

藏了多年的秘密被發現後,似乎自己的腦子就被盯上了,一個月裏不斷的出了七八種意外,就算是任一珍的外祖母也不得不承認,這姑娘留不得了,因為動手想殺人的不只是外人,應該就是外袓家的親戚。

任一珍的能力應該算是很好的那種,叫做鳥籠效應,俗話說就是虛位以待,中國老話則叫黃袍加身,但更形象來說,是聚寶盆。

若你準備一只鳥籠,那麽外界的壓力就會迫使你最終要養一只鳥。也即是說,任一珍的能力是當你做好了充分的外部條件準備時,你所需要的目標就能夠實現,比如:一個單位的正職高升了,要從副職中提拔一個,那麽在五六位融職裏選誰呢?很明顯,在副職全都做好了準備接班的情況下,擁有鳥籠效力凝膠的那個人成功率最大。

這種事吧,雖然不好在明面上講,但是任一珍也知道,除了黑市裏流通之外,精神系凝膠其實最大的市場就是官方,誰讓這些官員有錢有權又有能力呢,下層的人都想要向上爬,爬到最頂的人又哪個不想再活500年,無論是競爭也好、保命也好,想要擁有更多能力的人一定是位於頂層的人啊,小老百姓就沒有這些想法。

其實任一珍也不想當什麽精神系啊,能當個小老百姓就挺好的,吃飽穿暖平平安安的過一輩子,省得像現在一樣,為了躲避家族的迫害和凝膠獵人的追殺,報名參加什麽返回過去的實驗,所謂的實驗本來就是沒什麽保險率,才會叫做實驗啊,現在好了吧,別人都沒事,她的時光機開始自燃了。

“我說……誰來救老娘啊,老娘以身相許行不行啊?”任一珍繼續吼道。一起在軌道上飛速前進的五個時光機,平行的走著,肉眼可見的只有任一珍的機子外殼在燃燒,其實任一珍也知道估計沒有人會為了讓她許身而自動離開時光機,因為這機子是停止時自動開門,無法在高速運轉下由內側打開。

在這種高速行動中,打開了也沒有人能跳出來,跳出來了也沒有辦法從外側開門,那她還叫什麽叫啊?可是要是連叫都不能叫的話,她不就得自己眼睜睜看著自己燒死?

這真的有點太慘了。都怪這破時光機,飛的也太慢了,要是能飛的再快些,要是能現在就落地來啟動開門程序,她估計現在還來得及不被燒成烤肉的。不過想歸想,時光機的程序都是調好的,又不可能因為她是精神系就飛的快一些,雖然她的機子似乎確實是比別人的快上那麽一點點,估計是她體重比較輕?任一珍明白,想靠偶爾事件或外力來救她,已經不可能了。

所以任一珍決定自救,她的能力是鳥籠效應,為了保命她從來沒有對外說過可以外放,不過事實上她的能力是可以外放的,不光是可以外放,還有具現化的能力,也就是說,她可以在領域內真的凝結一個鳥籠,只要在鳥籠中放入代表著願望的物品,就可以實現它。

唯一知道真相的外祖母曾經感嘆的說,如果不是人類,當個喪屍反而還好些,那位傳說中的喪屍王,不就是皮格馬利翁效應能力嗎任一珍這鳥籠效應,也有點類似的心想事成的效力,可見若當個喪屍還能混的不錯。但是任一珍自己覺得吧,她這能力更類似於空間效應,因為她這鳥籠一向是被她用來存放吃喝的,在童年時過於被欺負的經歷,讓她覺得這世上再沒有什麽比不愁吃喝要重要的了,所以她的鳥籠中一向放著各種吃食,這樣別人就算把再她關到什麽小黑屋裏十天半個月的,她也不會餓著了,然而在鳥籠裏放上吃食之後,她被外祖母收養,便真的再也沒有缺過吃穿了。算是實現了她不愁吃喝的願望了吧?

要是鳥籠真的能實現願望,這一次就救我一條命吧。

任一珍將吃食全都清理了出來,自己鉆了進去,這說起來有點可笑,明明是自己的大腦中產生出的能力,卻還要向它許願,這一次任一珍想,只要活著,缺胳膊少腿的也不要緊,只要活著就行。

時光機的自燃已經越來越厲害了,任一珍關閉了鳥籠。

她曾經看到過空間精神系能力者將自己藏身於空間中,但是那一般來說也有個憑依的東西啊,要不然是將空間依附於珠寶,要不然就是自己外放出來的凝膠。任一珍不知道自己這躲進自己鳥籠算個什麽講究,要是一把大火燒過來,就連憑依的東西都沒有,自己是不是就算死在自己的鳥籠裏了?透過鳥籠看到的時光機內部也已經開始燒著了,怕是鳥籠也無法實現願望了吧?

唉,其實她這個人真的沒有什麽野心,想要吃、要喝、也不過是想要活著而已啊。

不過在已經確認活不下去的現在,這樣的死法倒也還行,肉體會因為焚燒而痛楚,思維卻可以中斷,能夠不知不覺不痛不癢的死去,也是幸福。

任一珍就這樣胡思亂想著,慢慢的陷入了沈睡。

再睜眼時,一個年輕英俊的小夥子正一邊搖一邊吼,還有一只手掌可疑的高高舉起,不知道想幹嘛。

“同志你醒醒,你沒事吧?咦?你還真醒了啊?”小夥子高興的放下了手,好似他沒舉過似的那麽態度自然。

“……”她好像沒事?但她怎麽可能沒事?任一珍一下子跳了起來,摸自己的全身,然而她真的沒事,除了穿的有點厚有點土,全身濕淋淋之外……她一點事都沒有?

“你這位女同志,你看你這麽年輕,什麽事這麽想不開要跳河啊?”年輕人說。

“我……我想不開?”任一珍不明白年輕人在說什麽,這世上再沒有比她更想得開的人了,她覺得自己的樂觀度已經超過普通人水準很高了,怎麽還會被人這麽說?

“你不會是忘了發生了什麽吧?撞到頭了?”年輕人恍然大悟,“忘了也好,你這次是受到很大的驚嚇,想不起來最好了,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

“我家?”任一珍下意識的想報外祖家的地址,頓了下才發覺不對勁啊,入眼的土橋小溪就跟剛從喪屍手裏收回來的領地似的荒蕪,她現在身處的位置絕不是在末世百年N大郊區的人類基地,那她在哪?

“家也忘了?”年輕人有些苦惱的問道,“那麽你的工作地點呢?家人呢?”

“這個……”任一珍覺得有些不對勁了,她這會兒從懵圈中清醒過來才發覺到事懷處處透著怪異,再想想年輕人說的話,她跳河?她跳毛線的河啊,還有她身上這衣服,從哪來的,看起來不是年輕人救了她之後給她穿的,還有這土橋這荒地,這都哪跟哪啊?

任一珍臉上的茫然絕對不是假的。

年輕人的臉色就嚴肅起來了?“這位女同志,你看起來是腦部受傷了啊,這樣吧,你要是信得過我,你跟我走,我送你去醫院吧,我其實是當兵的,今天休假進城買點生活品,才會沒穿軍裝,你看這是我的士兵證,你的情況得盡快讓醫生看看,你能走嗎?”

任一珍還是一臉茫然,這年輕人想了想,就將人背了起來。

任一珍覺得自己就這麽跟人走不太好,但是吧,又覺得這年輕人不像是壞人,當然,壞人是不會在自己臉上寫著“壞”字的,可是任一珍覺得這年輕人無論神態還是眼神都很真誠。

最後任一珍還就真的乖乖讓年輕人背著去了醫院。具有同樣真誠眼神的還有醫院的醫生,來做筆錄的警察,據說任一珍單位的領導以及聽說任一珍自殺,特意從老家過來、哭的淚眼汪汪的親媽。

任一珍有些茫然的看著這一群人,這裏的人難道都不會說謊,沒有壞心,不計較個人利益嗎?一個個在她眼裏跟傻子似的,可是這種情境倒很能讓人安心。

很快的,兩個中年警察四處走訪了兩天,終於將任一珍自殺的事還原了。

原來任一珍有個從小青梅竹馬的小男孩,兩個人一起從小山村出來,男孩考上了大學,任一珍就在城裏的紡織廠裏找了份工作,本來兩個人要說還有點暧昧的感情,在男孩子從學校裏交到了女朋友之後,也就沒有更進一步發展的可能了。其實說起來男孩本來也沒那方面的承諾,只是兩家人都覺得合適,任一珍又一直真心愛著這男孩,男孩有了女朋友,真正的明白了什麽叫愛情,自然就要求任一珍不要再成天的往他學校送吃送穿了,人家也是怕耽誤了自己的小青梅。

任一珍被男孩拒絕,又見到了對方漂亮知性同為大學生的女朋友,特別是女朋友言談舉止落落大方,招待任一珍吃了晚飯又說了好些關懷的話,看著也真是個不錯的人,任一珍挑不出人家的毛病,心裏也不得不承認這女朋友更配男孩,傷心自卑之下,從學校出來晚了又沒趕上公交,自己走夜路回單位宿舍,走到河邊就想不開跳了河。

也幸好是被年輕人救了,要不然任一珍還不知道得泡發成什麽慘樣呢。

任一珍聽自己親娘哭著將事情從頭說到尾,才知道為什麽自己被救上來的時候一身的濕,哦對了,她現在不叫任一珍了,叫呂明娥。

“明娥啊,你聽娘說,這世上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男人到處都是啊,我早看出來了,發子對你沒那個意思,可是你不信,也怪發子她娘,從你小時候就看中了你,成天說要娶你做兒媳婦,把你的心給帶偏了,我早就看出來了,她哪是相中了你,她是相中了咱家那養雞場啊,前天還話裏話外的想要那場子給你做陪嫁呢,明娥啊,你爹去的早啊,我那養雞場早晚是你的,你手裏握著一個養雞場,什麽樣的男人找不到啊我的苦命的明娥啊,你怎麽做下這樣的傻事啊。”

任一珍一邊聽一邊點頭,原來百年前的世界,男人的價值是跟養雞數量掛鉤的啊,得記下來。

這位什麽都早知道的親娘,雖然並不知道自己的女兒的魂兒已經被換了,但對女兒是真心的好,考慮到女兒才到經歷了失去了愛的重大打擊,這嚴重度比斷腿要厲害的多了,也就覺得自己女兒這一臉的呆樣是正常的。

母女兩個正交換著情報,門開了,之前救了任一珍的年輕軍人進來了,這一次裝的綠軍裝,身姿筆挺,滿臉上都揚著喜氣。

“呂同志,你恢覆的怎麽樣了?我們單位的領導聽說了你的事,很關心你,特意批準了我一天的假,讓我來看望你。”

“啊呀呀,實在太感謝了,這怎麽好意思。”呂媽站起來寒暄道:“你救了明娥,是我們一家的大恩人啊,我都還沒謝你,怎麽?你們領導都知道這事了?”

“嗯。”小夥子笑的已經能稱得上是見牙不見臉了。

呂明娥半夜落水還失憶,就診的醫院怕裏面有什麽內幕,很負責的一邊診治就一邊報了警,警察來了一番調查,呂明娥情傷自殺固然要批評教育,但是剛入伍的新兵半夜救人還送醫,這種新時代的活**更值得稱讚,很快的當地就有報紙報道了此事,小夥子也受了嘉獎,剛入伍就給部隊爭臉,上面的帶隊老兵,連排長什麽的都面上有光,使得小夥子很受看重,這兩天又逢建軍節,有關什麽軍民魚水一家親的話題非常受人歡迎,據說內部已經給他申請一個見義勇為三等功,連著報社這兩天都突擊采訪呢。

某種程度上來說,呂明娥這一跳,拋卻了前塵舊事,也成全了這位小夥子,那人家看見了她當然很開心啊。

呂媽看見了小夥子喜氣揚揚的一個勁的看著呂明娥笑,便自覺得明白了什麽,悄悄裏的擰了一把自己個的姑娘,然後說道:“你們聊你們聊,我去給你們削蘋果。”

呂明娥忍著沒叫出聲來,完全不明白自己這新娘剛剛的一擰是想提醒她什麽,話說不管想提醒什麽這擰的也太狠了吧?而且她頂著個失憶的人設要跟人聊什麽?

“呃……你吃了沒?”任一珍問。

“沒呢。”

“……”對不起,就算你說沒吃,我如今也沒有鳥籠可以隨時拿出東西來吃了。

任一珍如今醒了這麽多天,已經知道了自己的這種情況,本來說好的用時光機穿越百年,沒想到她的身體燒毀了,思維和人格卻被鳥籠保留了下來,附身在了呂明娥這個女子的身上,據年輕人說,當天晚上他看見天邊劃過一道小火光,然後又聽到有東西墜河,才會前去河邊查看正好救了呂明娥,要不然那土橋附近沒有建築也沒有人,這麽荒蕪,是沒有人會路過的。

年輕人看到的火光,估計就是時光機吧?

“呃,我聽醫院說你今天出院,不然我帶你和阿姨去醫院外面吃點東西吧?”年輕人被任一珍這麽直勾勾的盯著打量,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說起來呂明娥的長相不算是明艷漂亮的類型,可做為養雞場的場花至少也清秀,加上任一珍這麽多年政治世家小姐的談吐氣質和自信堅定的眼神,真的還是有點吸引人的。至少年輕人想想戰友們的玩笑,說姑娘被救了都想以身相許,他……也不反對就是了。

“不了吧。”任一珍拒絕:“醫院說讓吃過午飯再辦離院。”她一點不想把飯點拖到太晚。

“哦哦。”年輕人有些失望,人家沒這意思啊,就說是他們那一群想多了。

“你能不能等等我出院,我把我媽送去車站,想讓你陪我去我落水的地方看看呢?”她想找找時光機,看能不能發現些什麽線索,至少給自己收個屍,但她不認識去小河邊的路,而且她現在人設失憶,就算不失憶,她也不知道百年前該怎麽生活啊,有個人在身邊指導,當然比較方便。

“哦哦。”年輕人眼裏精光萬丈,這哪是沒這意思啊,這是意思很明顯啊,接人出院、送人親娘,一起吃完晚飯孤男寡女到河邊散步賞個月什麽的,這完全是把他當丈夫來使喚對待了啊。

這年頭,雖然說不讓包辦婚姻了,可是自由戀愛總得有個對象吧,要不然就得等領導介紹,年輕人剛入伍,領導怎麽介紹也輪不到他,任一珍這自由對象,很得他的心啊。

“行的行的。”年輕人點頭。

任一珍就這樣莫名其妙的看著年輕人為自己忙裏忙外一下午,鞍前馬後的服侍著,而自己的新娘也因為年輕人這態度莫名的燃了,出去削了四個小時的蘋果,在把蘋果都吃了空手回來後,一會看著年輕人偷笑一會擰她的,本來拖拖拉拉的說擔心她不想回老家,如今也幹脆利落的恨不能飛離她遠點,甚至在上車之前拉她到沒人的角落說讓她把握機會回家煮熟飯什麽的,這次不能讓鴨子再飛了,到底是什麽情況啊?這世道是把男人叫做鴨?她一直以為男人作鴨是罵人的話呢?她實在不太明白末世百年前的這些諺語,又不好直說聽不懂,含含糊糊答應著好不容易送新娘上了車,任一珍便在年輕人的陪同下走到了自己墜落的地點。

那裏確實靜悄悄的,別說晚上,就算是白天也沒有人。

任一珍猜想,當時她的時光機墜毀,自己的肉體也死亡了,正好碰上了淹到意識消失一心求死的呂明娥,鳥籠在最後的情況下只能保護住她的思維,在新的身體已經準備好的情況下,就讓她重生在呂明娥的身上了。

這麽說來,她的願意真的實現了,只不過不是斷胳膊缺腿,而是用她的整個身體做代價。

這一切倒是說得過去,只可惜她已經無法再一次召喚鳥籠了,時光機和自己的屍體也沒有痕跡,看來燒成了灰的可能性極大啊,只是時間過了這麽久,為什麽其它的人都沒有到呢?時光機的墜落地點是百年前N大附近一片無人區,五臺機器起點相同,就算行進速度不同,終點也是一樣的,說起來其它人或者會比她晚上幾天,怎麽會一點動靜都沒有呢?總不至於四個人都一起出事了吧?任一珍的時光機開始自燃時,其它四個人的時光機都沒問題啊,那就算是出事也該是燃了一半,卻這幾天風平浪靜的,完全沒有相關的新聞。

年輕人還在自顧的說著:“我當時就看見天邊閃過火光,也幸好我這個人好奇心一向的重,就想著過去看一眼,大約就在那邊。”年輕人隨手一指。

任一珍一下子咪起了眼睛。

同樣是土地,年輕人手指的方向上有一堆黑色的土,明顯要比別的黃土地顏色不同,那不僅僅是土,更似什麽東西燒成灰。任一珍忙跑了過去,果然是一個灰堆,灰堆仔細一看還挺厚的,其中散落著幾塊乳白色的物品,不仔細看的話會以為是沾了灰的豆腐塊。

任一珍的眼淚突然就流了下來。

這是她的凝膠吧?怪不得她的身體已經燒成了灰,鳥籠也依然完成了願望,因為她的凝膠在死後在持續的燃燒著,真的……是她自己救了自己。

於是任一珍的一生就這樣結束了,從今以後,她就只是呂明娥了。最後這一點的凝膠和黑灰,是他的骨灰嗎?

“唉唉,你沒事吧,這是怎麽了?”年輕人看著身邊的姑娘突然落淚,拍了滿身的軍裝口袋也沒找出一塊手帕來。

“我沒事,就是好像想起來些以前的事。”

“嗨,以前的事我一點不在意,以後好好的過就是了。”年輕人立刻表態,誰還沒有個年輕的時候呢,他小時候還往二叔家的爐子裏尿過尿呢,整得二叔家一冬天屋子裏都感覺有尿味,現在他不一樣是國家建設的棟梁之材嘛。

“嗯。”呂明娥點頭,一顆一顆的將凝膠撿起來,就當她死了吧,反正她就算活著,精神系也起不了什麽大作用,來了這邊幾天,她也已經非常清楚,這邊的大學生稀罕到什麽程度了,據說如果家裏出一個大學生的話,就叫“山窩裏飛出了金鳳凰”,會帶動著整個村子的地位和名聲都能提升,被全村人當做希望。

她身上是有任務,要勸齊菲菲這位喪屍王離開學校最好,可是她又憑什麽空口白牙的讓人家一個好不容易考上大學的鳳凰退學回家去,就因為以後要成為喪屍王?這話自己說出去都有點魔幻,身為呂明娥的她,現在已經是完完全全的普通人了,甚至有時候在親媽無所不在的安慰下,她都懷疑,她真的是因為情傷而壞了腦子,如果不是手裏這些凝膠提醒她,她確實來自100年後,那麽只怕她都要懷疑末世的事情是她的一場夢了。

“我別去了吧,她肯定不會相信我的,再說就算我不去,別人到了,自然也會告訴她。”呂明娥小聲說道。

可是手上的凝膠是真的,她做為任一珍的一生也是真的,她有任務在身就這樣離開真的好嗎?

“我就去提醒她一聲,信不信的讓她自己判斷吧……我至少得讓她知道……”呂明娥又說道,她的立場已經是五個人之中對喪屍王最友善的了,若得她一句提醒,那個喪屍王至少心裏能有個數吧,是信或不信,是逃避或面對,至少……不要被其它心懷惡意的人殺掉了。

“知道什麽?”年輕人聽不清楚湊近了問道。

“哦,是這附近有個學校,我是想找裏面一個學生,有些事情想讓她知道。”呂明娥下意識的說道。

“是該讓他知道。”年輕人點頭。

“啊啊啊啊?”呂明娥傻眼,這位話接的很順溜啊?莫非也是實驗者之一嗎?可是雖然大家彼此也沒有見過,但她的時光機當時已經是跑最快的一個了,又怎麽會有人比她更快?再說了也沒可能做出來像年輕人這樣天衣無縫的身份啊。

“大家彼此都有男女朋友了,以後就當成是好朋友來往,這事,得叫那人知道知道。”年輕人嚴肅的說道。

呂明娥才明白對方誤會了什麽。

也就是說,竹馬小男孩考上的大學就是N大嗎?她想去找未來的喪屍王,年輕人卻誤會了她是要見竹馬,可是見了面有什麽好說的呢,她這還“失憶”著呢。再說“都有”男女朋友的是指誰?

於是呂明娥莫名其妙的被年輕人拉到了學校,莫名其妙被約見前意中人,莫名其妙被宣告自己有了男朋友,還莫名其妙的吃了頓慶祝的飯……最莫名其妙的是她被告知這大學是醫學院,沒有醫學之外的專業。

說好的喪屍王來自法學院社會類專業學科呢?

呂明娥才意識到,自己來早了啊。當時她因為時光機起火,不停的祈禱快點再快一點,只要墜落了就能啟動開門程序,她沒能等到墜落的那一刻,可是鳥籠效力的影響確實讓她第一名到達了,也就是說,在外力條件都具備的情況下,鳥籠完成了她時光機賽跑第一名的願望……這都什麽亂七八糟的啊,自己不算聰明,這能力也傻的很。她當時歷史學的不好,也沒註意那喪屍王是什麽時候入的校,這麽說來,她只能等一等了,等到了其它人也到達,等著這學院開法學院。

“那……你們學校什麽時候開法學院啊?”呂明娥在飯局上問竹馬。“不知道啊。沒聽說啊。”

“你們學校什麽時候開法學院啊?”呂明娥在竹馬的婚禮上問竹馬。“不知道啊。沒聽說啊。”

“你們學校沒說要開法學院的事啊?”呂明娥在自己的婚禮上問竹馬。“不知道啊。沒聽說啊。”

“你們學校還開不開法學院啊?”呂明娥在產床上抱著孩子問竹馬。“不知道啊。我這都畢業了也沒聽說啊。你關心這個做什麽,我讓低年級的學弟幫著打聽了。”

“算了別打聽了。”呂明娥說道。說好的一個月後的喪屍末世沒有來臨,這都四年了啊。

已經成為丈夫的年輕人走了進來。說道:“我退伍的事辦好了,剛接了家裏的電話,我爸媽的意思,咱們還是回老家吧,爸媽年紀都大了,需要咱們在身邊,你媽那邊的養雞場也需要你幫著打理,如今又有了孩子,放在家裏老人帶著比在這邊找人要好,你看呢?”

“你決定就行。”呂明娥笑著說道。她現在有夫有女,是有家室的人了,她才不管什麽喪屍王呢,等了四年都沒等到醫大學新開法學院,她已經仁至義盡了。

以後她的人生,怎麽舒服怎麽過。在這個又安全又穩定又人人為善的社會,她要把以前沒浪過的全浪回來。

丈夫松了一口氣:“謝謝你,我還當你會不高興離開這裏呢,你一直很喜歡和關註那個大學。”

“……”不親愛的你錯了,我巴不得離得遠遠的,要不是為了前生最後一點責任,加上這年頭換工作太麻煩……但如今呂明娥也算是放下了,也許是因為她從末來而來,改變了過去吧,若這世上再無喪屍,也沒有喪屍王,不是更好嗎?她的女兒今天剛來到這個世界,她希望能給予她一生的平安喜樂。

“對了,跟你說聲,寶寶是女孩子,名字就用菲菲吧,是父母早就找人算過,生在春天,芳草菲菲,是個好名字呢。”丈夫高興的說道。

呂明娥手一抖,得虧孩子抱得緊沒扔出去。

“你……這世上名字千千萬,怎麽取了這麽一個名字?”呂明娥驚恐的看向丈夫,當初剛見面聽說他姓戚,後來才知道口音的問題,其實姓齊,她也沒往心裏去,如今生了個女兒,丈夫開口就要取名齊菲菲?

“為什麽非要叫菲菲?叫肥肥、狒狒都行啊?”

這哪算女孩子的名字啊?

“你不喜歡?”丈夫安慰道:“媽她信這些嘛,我也知道封建迷信不好,可是她都找人算了,說這是命定的好名字,爸都已經給上了族譜了,也不好改,你不喜歡的話我們取個小名,等上小學了再報這名就行。”

特麽的先斬後奏啊,這有什麽區別,問題不在於我喜不喜歡,而是你們這些凡人不知道這名字代表了什麽啊?

呂明娥呆楞楞的想著,命運這玩意有時候真的好可怕,鳥籠效應這是讓她跑贏了多少年啊,原來這個世界本沒有喪屍王,是等著她來生嗎?

呂明娥沒有再說話,出院之後,回到家裏,半夜起來,從抽屜底下掏出凝膠,捏碎一顆。她找回凝膠之後只是當個紀念品放著,一直沒有使用過,今天捏碎之後,熟悉的鳥籠又顯現在眼前,鳥籠依然還是那個精致的鳥籠,是思維所塑之物,同她的記憶中不差分毫,但鳥籠裏……是一堆灰,用老話講:“你化成灰我都認得。”所以她認得。那是曾經的自己。呂明娥帶好手套,抓了一把灰。

十八年後……

“小娥啊,你打聽那事有眉目了,我們學校今年真的開了社會學科。”竹馬來電話了。這真是個好人,真的打聽了22年啊。

“謝謝喲。”呂明娥咬著牙說道。最後齊菲菲還是叫了齊菲菲,雖然呂明娥給她起了小草這麽有意義的名字,希望她能像春天的小草一樣生生不息堅強永存,但本人不滿意,小丫頭就喜歡奶奶說的芳草菲菲,這真是沒有辦法,於是上小學的時候到底還是報了齊菲菲這大名。呂明娥親眼看著自家閨女一路走上了作死大道。

呂明娥等了22年,非得齊菲菲高考這一年,N大就開社會學科了,一個新開的、冷門的、沒什麽就業前途的專業,可想而知招生情況如何?於是考分不太強的齊菲菲在經歷過學校專業各種調劑之後,正好就落在了N大法學院的社會學科,呂明娥的心都痛了,這死孩子怎麽這麽不偏不倚的走上了前世的路呢,扭都扭不回頭的那種堅定啊。

不過還好的是,她不會讓女兒自己一個人面對一切的。

掛下了竹馬的電話,呂明娥再度拿出一塊凝膠,將鳥籠裏沒有使用的骨灰也全都帶了出來。

J市的水庫是周邊幾個縣市的飲水源,這一盒倒下去,估計慢慢的就會開始出現病患了吧,呂明娥一點沒感覺這麽做有錯,這20多年的生活雖然平穩,但無聊極了,她……有些想念末世了,就像外祖母說的,這一次,要是她的新身體能變成喪屍,她就去N大找女兒,母女兩個一起統治世界。

撒完骨灰,呂明娥接到了女兒的電話,當女兒在電話裏拐彎抹角的提醒她做末世前準備的時候,呂明娥才想起來,“我去那些家夥也沒死啊。”她本來想著十一放假和女兒長談一下的,這一切開始的時間比她所知的提前了。其實早在齊菲菲上學那會兒,就應該談的,只不過那時候老年大學有廣場舞社區比賽,就給耽擱了。

有心提醒下女兒,可是話多不知道該從哪開口,總歸女兒看情況已經知道詳情了,在電話裏又說有人保護,那就見了面再說吧。

可是丈夫又突然發燒了,呂明娥掉了半小時的淚,都已經做好了殺夫的心理準備的時候,丈夫沒變成喪屍,產生了力量異能,夫妻兩個再想走,可是呂明娥自己卻又倒下了,最終也沒能變成喪屍,異能甚至不是精神系,看來統治世界什麽的果然不適合她呢。恢覆之後再想走,航班停飛,電話打不通,夫妻兩個又被N市這邊抓來,等到一堆事情折騰下來,接到通知說女兒已經是學校師生中的總負責人了。

當喪屍是王者,身為人類也一樣是領導。

原來有些事,真的是命運,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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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化亭:“呃,你那傳家寶的簪子我研究完了,我覺得裏面的成分有可能是某種動物的骨灰制成的。能夠擴展空間的物品大多是自然界高濕裂變的產物,我也是第一次知道骨灰制陶也可以用啊,而且就他頭重腿輕的結構來看,裏面可能還藏了小型的特殊物品。特別是看這支簪的工藝醜的出奇,不會是你媽自己用動物骨灰捏出來藏東西的吧?”

齊菲菲:“你快算了吧,我媽有病啊,拿骨灰捏簪子存東西,再給我漆上木漆當傳家寶?”

別的槽都不吐了,至少骨瓷比木頭要貴啊。

莫化亭:“所以裏面必有秘密啊,等我把簪子拆開就知道了。”

齊菲菲:“你敢拆簪子,我媽能拆了我,還我。”

莫化亭:“別啊,都說了傳家的,你就當傳到我這代了吧。”

齊菲菲:“我靠你別碰瓷啊,我問過刑哥了,我就是跟莫遠山搭了個夫妻的名,我那孩子到底跟誰生的,誰也不知道。”這是刑遠的原話前段,後段齊菲菲就不提了吧,刑遠還問她這次要不要考慮跟他生?齊菲菲被那張俊臉撩的差點點的點了頭。

莫化亭委屈死了:“丈夫就算是假的,孩子總是你生的吧?我可是嫡出。”

齊菲菲:“……”好吧。孩子如果是她的,那這簪子莫化亭拿著還真沒什麽問題。問題是嫡出不嫡出都是莫化亭自己說的啊,誰知道這到底是不是自己曾孫子。

刑遠說她生過個孩子掛了莫姓,莫化亭也確實姓莫,但你確實中間這幾代裏沒有兒媳婦或孫媳婦給買個綠帽子什麽的?不是她不盼著自己孩子好,末世之後的道德觀可不跟你扯重婚罪啊。

莫化亭:“所以拆了簪了就知道裏面有什麽東西擴容你的黑暗空間了。”

齊菲菲:“切,直接去問我爸媽不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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