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213章 213.我的事情,上了晨報

關燈
一夜酩酊大醉。

第二天一早,我就打電話給《北京晨報》。

很快,一個女記者就來找我。

我詳細地向她說明了事情的前龍後脈。

第二天一早,也就是2004年10月17日的《北京晨報》上,刊登了標題為《新作出版署著他人名》的新聞稿。

我坐在樓頂,得意地看著這篇新聞報道:

——————————————————————————————————————————

自己創作的作品出版了,署的卻是一個陌生的名字。為此,龐永華準備為新出版的兩本新書《愛情老鼠悟語》、《婚姻老鼠悟語》打官司。

作者:準備起訴到法院

記者見到龐永華時,他出示了《愛情老鼠悟語》、《婚姻老鼠悟語》這兩本書,每本書的封面上都印著出版單位是中國三峽出版社,為阿婭著,版權頁上印著2004年6月第1次印刷,共6000冊。

在采訪過程中,龐永華很激動,幾次對記者說:“這兩本書我花了不少心思,是以老鼠為媒介,將現代人在愛情生活中的’多樣性、繁雜性、競爭性‘表達出來,以鼠喻人,挖掘愛情的哲理性、生活性、適用性。但是這兩本書的出版沒有經過我的授權,也沒有署上我的名字,我準備起訴到法院。”

龐永華告訴記者,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自由撰稿人楊某某,“去年,我將這兩本書的稿子給了楊某某,3個月後,他說當初約稿的城市出版社沒采用稿子。為此,楊某某補償了我2000元。”

今年,龐永華在網上看到《愛情老鼠悟語》、《婚姻老鼠悟語》已經出版,作者名沒署自己,就找到了楊某某。“楊某某承認書沒有署我的名字是工作失誤,就和我簽了補充協議。”

龐永華又找到出版社,“但到目前為止,他們也沒與我辦理出書的手續,這樣出書是不合法的。”

出版社:簽了合同不違法

中國三峽出版社編輯祝為平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當時,楊某某拿著稿子找到出版社,就以為稿子是他的,我們按正常程序與楊某某簽了出版合同。兩本書與愛情有關,為了好賣書,我們覺得作者要起個女性化的名字,就用了阿婭。我們跟楊某某說了這個情況。”

據介紹,在出版行業,有些作者的稿子被策劃人買斷了,拿到出版社出版的時候,為了書容易銷售,通常做法是可以不署作者名(用其他的名字)。

約稿人:加印會署作者名

楊某某自稱是他向龐永華約的稿,他和龐永華簽了協議,規定若兩書賣不掉,他就給龐永華2000元風險金,若兩書賣掉了,他就給龐永華稿費。但最後沒出成書。

此後,楊某某把稿子拿給中國三峽出版社的編輯看,“他們說書有可能出。”

“後來,我看到出版社拿來的樣書後,發現書出了但沒署作者名字。祝為平編輯說,書出了沒辦法改了。今年5月28日,我和龐永華簽了補充協議,規定由我一次性買斷《愛情老鼠悟語》、《婚姻老鼠悟語》兩本書。我會督促出版社在加印的時候署上他(龐永華)的名字。”

——————————————————————————————————————————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