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力量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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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力量的代價
贖罪島到處都是罪犯。
殺人犯,強奸犯,搶劫犯,盜竊犯,還有戰犯。
能在這樣一個地方活過一天,就不是新人了。
能活過一年以上,就一定不簡單。
林斯頓活了五年。
他是一名刺客,因為刺殺了白龍島某位爵士被捕,被白龍伯爵放逐到這裏。
在外面,他有自己的身份,是某個小規模刺客團體的主力成員。
但到了這裏,他卻成了獨行俠。
像從前一樣,加入某個盜匪組織?
林斯頓搖頭說“不”。
贖罪島有三大盜:神盜,荒盜,鼠盜。
神盜人數最少,個個都是精英,他還沒資格加入。
荒盜是強盜,野蠻兇殘,不和他的胃口。
鼠盜專業盜墓,挖掘地下深處的陵墓、遺跡,也不合他的胃口。
至於那些小型盜匪組織?
他看不上。
所以一直獨行。
贖罪島從來都不是一個抱團取暖的地方,沒有人值得信任,獨行有獨行的好處。
他膽大心細,實力很強,潛行能力非常出色,一個人活到了今天。
從剛來時被剝奪了全部裝備,到現在賺來了滿身魔法裝備,手上還有一把+2的匕首,他從未失手。
喝最烈的酒,玩最騷的女人,游走在黑暗的邊緣,他的一生就是一支刀尖上的舞蹈,危險而又刺激。
如果把贖罪島所有的刺客排個號,他自信可以名列前五。
或者至少前十?
白天,他盯上了一個肥羊,一個出手闊綽的法師學徒。
現在,他來取貨。
這家旅店名叫“已宰的羔羊”,是“德拉科法師”的私人財產,這一點他很清楚。
這家旅店的價格一向很貴,比其他旅店貴了一倍,所以能住進這裏的旅客,當然都很有錢。
有錢,就不是羔羊,是肥羊。
所以他來了。
摸進旅店並不難。
作為一名專業刺客,他有十幾種方法能打開旅店的門,不發出任何聲音。
他腳步輕盈,不亞於雜技演員。
他手法幹凈,堪比最好的魔術師。
門開了,他毫不猶豫,潛行上二樓。
調酒師不在,這一點他早就確定。
白天他很容易就確定了那個小法師的房間,但現在他卻停住了腳步。
因為他忽然發現,廚房裏有一點微弱的光。
真的很微弱,再加上廚房裏本來就有燈光,普通人根本分辨不出來。
身為陰影中的行者,他對光亮非常敏感,以前還用某種特制的藥劑洗過眼睛,才能分辨出來。
不是蠟燭的黃光,而是慘綠色的光芒,有點兒像是綠寶石。
“地下室有綠寶石?”
“這家旅店是德拉科法師的私人財產,難道地下室裏藏著他的財寶?“
“就算不是德拉科法師的,也有可能是旅店老板的。為德拉科法師服務,他一定積攢了不少錢吧?”
林斯頓心生貪婪。
他前兩天又買了一件魔法裝備,身上沒錢了,連找女人都找不起。
他決定去看看。
門,從裏面鎖上了,這難不倒林斯頓。
只用了13秒鐘,他就打開了門,沒有發出一絲聲音。
然後他有些失望,因為不是綠寶石,竟然真的是蠟燭的光,一種慘綠色的蠟燭光,很奇特,也很陰森。
“聽說德拉科法師還是一名煉金師?這些奇怪的蠟燭,難道是德拉科法師制作的?說不定下面真的隱藏著某些寶貝!”
貪婪,說服了林斯頓。
反正都來了,看一看又何妨?
就算裏面有人,他也有信心不會被發現,或者在被發現前離開。
向下的階梯是螺旋形的,很少見。
於是他看不見更深處的景象,只能繼續深入。
他的腳步比貓還要輕盈,就算走到一個人身後,在他衣服上寫幾個字,也不會被發現。
更何況他還保持著潛行。
然而沒走幾步,他就再一次停下腳步。
他心生警兆。
從被選中成為一名見習刺客,到現在成為一名資深刺客,他用了17年。
這17年裏,對危險的感知已經變成了直覺。
這種直覺,讓他死裏逃生了7次。
今天,將會是第8次。
他沒有猶豫,轉身就跑。
甚至直接打破隱形,疾跑!
因為他很清楚,哪怕晚了十分之一秒,等待他的,也許就是死亡。
林斯頓速度很快。
刺客的疾跑本來就很快,堪比追捕獵物的獵豹。
從他現在的位置,到地下室門共18步,以他此時爆發的速度,只需要不到2秒鐘。
剛才進來時他順手關門了,開門也需要將近1秒。
哪怕腳下是一個冰霜陷阱,他也有信心在陷阱爆發前,逃出地下室,然後逃出旅店。
雖然是一名刺客,但他最擅長的從來不是刺殺,而是逃跑。
然而才剛剛沖出去9步,他就強行停下腳步,額頭上冒出了冷汗。
一把彎刀,擋在了他的面前。
看著這個足有兩米高的人類壯漢,再看他袒露一半的胸口上,那標志性的狼頭紋身,林斯頓不由得咽了下口水,嘴裏發苦,聲音發澀:“荒盜之王,西蒙斯!”
荒盜之王,竟然出現在這家旅店?
他居然進了地下室?
他和這家旅店有什麽關系?和德拉科法師有什麽關系?
難道荒盜,竟然是德拉科法師扶持的?
一瞬間,林斯頓冷汗如雨。
“獨行刺客,林斯頓。”
荒盜之王嘴角微翹,露出了一絲冰冷的嘲諷:“你來幹什麽?”
“看上了一只小肥羊,沒想到驚擾了您。”
林斯頓咬牙:“您放心,我這就走!”
“走?這麽容易?”荒盜之王似笑非笑,彎刀近了一寸,林斯頓的額頭滲出了一滴血,鮮紅嬌艷。
“我願意留下一只手,一只眼!我知道規矩!您在這裏的消息,任何人都不會知道!”林斯頓咬牙,下定了決心。
只要能活,他願意犧牲!
犧牲再大,總比送命強!
“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不是麽?”
荒盜之王冷笑,就要動手。
忽然,一個聲音響起:“西蒙斯,讓他過來。”
聲音從地下室深處傳來,低沈而又陰冷。
彎刀還在額頭,荒盜之王冷笑,林斯頓轉身慢慢走。
很快來到了地下室最深處。
然後他看到了調酒師,看到了超過50個人,其中有些他見過,是荒盜。
還有幾個穿著黑色的長袍、戴著黑色的兜帽,看不清臉,身上散發出讓人不舒服的氣息。
其中有一個人掀開了兜帽,露出一張蒼白陰沈的臉。
林斯頓瞬間心如死灰:
竟然真的是德拉科法師!
噗通!
他直接跪下,磕頭如搗蒜:“德拉科大人!林斯頓願意追隨您!願意為您付出一切!哪怕死!”
“是麽?”
德拉科法師淡淡的道:“那麽,把桌子上的東西喝了吧。”
桌子上?
林斯頓擡頭,看到最中間慘綠色的篝火旁,有一張桌子。
篝火不是普通篝火,而是魔法弄出來的火,沒有煙氣,甚至不熱。
桌子上擺放著一口超大號坩堝,鍋裏是一種粘稠的、慘綠色的液體,散發著令人作嘔的味道。
坩堝旁邊是一個大號酒杯,裏面還有殘存的液體。
林斯頓掃視一周,看到那些荒盜的嘴角,都有綠色液體的痕跡,顯然剛剛都喝過了。
林斯頓咬牙。
看起來,喝了至少不會死。
只要不死,什麽都好!
他跪著上前,起身,拿起酒杯,舀了滿滿一酒杯液體,然後屏住呼吸,一飲而盡。
真的很難喝。
但喝了之後,他卻感覺到了一種奇怪的力量,在自己體內滋生。
他感覺自己變得更強了。
他的身體更強壯,他的力量更強大,他的感知更敏銳,他的一切都在增強。
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力量!
一種嗜血殺戮的渴望,湧上心頭。
他忽然想起了小時候第一次殺人,他害怕的吃不下飯,於是去教堂祈禱。
有一個年輕的牧師曾經對他說過,想要得到任何東西,都是有代價的。
殺人的代價是好幾天吃不下去飯,那麽力量呢?
“代價是什麽?”
他轉頭,看向德拉科法師,問。
德拉科法師的臉上露出古怪的笑容,如同惡魔:
“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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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島到處都是罪犯。
殺人犯,強奸犯,搶劫犯,盜竊犯,還有戰犯。
能在這樣一個地方活過一天,就不是新人了。
能活過一年以上,就一定不簡單。
林斯頓活了五年。
他是一名刺客,因為刺殺了白龍島某位爵士被捕,被白龍伯爵放逐到這裏。
在外面,他有自己的身份,是某個小規模刺客團體的主力成員。
但到了這裏,他卻成了獨行俠。
像從前一樣,加入某個盜匪組織?
林斯頓搖頭說“不”。
贖罪島有三大盜:神盜,荒盜,鼠盜。
神盜人數最少,個個都是精英,他還沒資格加入。
荒盜是強盜,野蠻兇殘,不和他的胃口。
鼠盜專業盜墓,挖掘地下深處的陵墓、遺跡,也不合他的胃口。
至於那些小型盜匪組織?
他看不上。
所以一直獨行。
贖罪島從來都不是一個抱團取暖的地方,沒有人值得信任,獨行有獨行的好處。
他膽大心細,實力很強,潛行能力非常出色,一個人活到了今天。
從剛來時被剝奪了全部裝備,到現在賺來了滿身魔法裝備,手上還有一把+2的匕首,他從未失手。
喝最烈的酒,玩最騷的女人,游走在黑暗的邊緣,他的一生就是一支刀尖上的舞蹈,危險而又刺激。
如果把贖罪島所有的刺客排個號,他自信可以名列前五。
或者至少前十?
白天,他盯上了一個肥羊,一個出手闊綽的法師學徒。
現在,他來取貨。
這家旅店名叫“已宰的羔羊”,是“德拉科法師”的私人財產,這一點他很清楚。
這家旅店的價格一向很貴,比其他旅店貴了一倍,所以能住進這裏的旅客,當然都很有錢。
有錢,就不是羔羊,是肥羊。
所以他來了。
摸進旅店並不難。
作為一名專業刺客,他有十幾種方法能打開旅店的門,不發出任何聲音。
他腳步輕盈,不亞於雜技演員。
他手法幹凈,堪比最好的魔術師。
門開了,他毫不猶豫,潛行上二樓。
調酒師不在,這一點他早就確定。
白天他很容易就確定了那個小法師的房間,但現在他卻停住了腳步。
因為他忽然發現,廚房裏有一點微弱的光。
真的很微弱,再加上廚房裏本來就有燈光,普通人根本分辨不出來。
身為陰影中的行者,他對光亮非常敏感,以前還用某種特制的藥劑洗過眼睛,才能分辨出來。
不是蠟燭的黃光,而是慘綠色的光芒,有點兒像是綠寶石。
“地下室有綠寶石?”
“這家旅店是德拉科法師的私人財產,難道地下室裏藏著他的財寶?“
“就算不是德拉科法師的,也有可能是旅店老板的。為德拉科法師服務,他一定積攢了不少錢吧?”
林斯頓心生貪婪。
他前兩天又買了一件魔法裝備,身上沒錢了,連找女人都找不起。
他決定去看看。
門,從裏面鎖上了,這難不倒林斯頓。
只用了13秒鐘,他就打開了門,沒有發出一絲聲音。
然後他有些失望,因為不是綠寶石,竟然真的是蠟燭的光,一種慘綠色的蠟燭光,很奇特,也很陰森。
“聽說德拉科法師還是一名煉金師?這些奇怪的蠟燭,難道是德拉科法師制作的?說不定下面真的隱藏著某些寶貝!”
貪婪,說服了林斯頓。
反正都來了,看一看又何妨?
就算裏面有人,他也有信心不會被發現,或者在被發現前離開。
向下的階梯是螺旋形的,很少見。
於是他看不見更深處的景象,只能繼續深入。
他的腳步比貓還要輕盈,就算走到一個人身後,在他衣服上寫幾個字,也不會被發現。
更何況他還保持著潛行。
然而沒走幾步,他就再一次停下腳步。
他心生警兆。
從被選中成為一名見習刺客,到現在成為一名資深刺客,他用了17年。
這17年裏,對危險的感知已經變成了直覺。
這種直覺,讓他死裏逃生了7次。
今天,將會是第8次。
他沒有猶豫,轉身就跑。
甚至直接打破隱形,疾跑!
因為他很清楚,哪怕晚了十分之一秒,等待他的,也許就是死亡。
林斯頓速度很快。
刺客的疾跑本來就很快,堪比追捕獵物的獵豹。
從他現在的位置,到地下室門共18步,以他此時爆發的速度,只需要不到2秒鐘。
剛才進來時他順手關門了,開門也需要將近1秒。
哪怕腳下是一個冰霜陷阱,他也有信心在陷阱爆發前,逃出地下室,然後逃出旅店。
雖然是一名刺客,但他最擅長的從來不是刺殺,而是逃跑。
然而才剛剛沖出去9步,他就強行停下腳步,額頭上冒出了冷汗。
一把彎刀,擋在了他的面前。
看著這個足有兩米高的人類壯漢,再看他袒露一半的胸口上,那標志性的狼頭紋身,林斯頓不由得咽了下口水,嘴裏發苦,聲音發澀:“荒盜之王,西蒙斯!”
荒盜之王,竟然出現在這家旅店?
他居然進了地下室?
他和這家旅店有什麽關系?和德拉科法師有什麽關系?
難道荒盜,竟然是德拉科法師扶持的?
一瞬間,林斯頓冷汗如雨。
“獨行刺客,林斯頓。”
荒盜之王嘴角微翹,露出了一絲冰冷的嘲諷:“你來幹什麽?”
“看上了一只小肥羊,沒想到驚擾了您。”
林斯頓咬牙:“您放心,我這就走!”
“走?這麽容易?”荒盜之王似笑非笑,彎刀近了一寸,林斯頓的額頭滲出了一滴血,鮮紅嬌艷。
“我願意留下一只手,一只眼!我知道規矩!您在這裏的消息,任何人都不會知道!”林斯頓咬牙,下定了決心。
只要能活,他願意犧牲!
犧牲再大,總比送命強!
“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不是麽?”
荒盜之王冷笑,就要動手。
忽然,一個聲音響起:“西蒙斯,讓他過來。”
聲音從地下室深處傳來,低沈而又陰冷。
彎刀還在額頭,荒盜之王冷笑,林斯頓轉身慢慢走。
很快來到了地下室最深處。
然後他看到了調酒師,看到了超過50個人,其中有些他見過,是荒盜。
還有幾個穿著黑色的長袍、戴著黑色的兜帽,看不清臉,身上散發出讓人不舒服的氣息。
其中有一個人掀開了兜帽,露出一張蒼白陰沈的臉。
林斯頓瞬間心如死灰:
竟然真的是德拉科法師!
噗通!
他直接跪下,磕頭如搗蒜:“德拉科大人!林斯頓願意追隨您!願意為您付出一切!哪怕死!”
“是麽?”
德拉科法師淡淡的道:“那麽,把桌子上的東西喝了吧。”
桌子上?
林斯頓擡頭,看到最中間慘綠色的篝火旁,有一張桌子。
篝火不是普通篝火,而是魔法弄出來的火,沒有煙氣,甚至不熱。
桌子上擺放著一口超大號坩堝,鍋裏是一種粘稠的、慘綠色的液體,散發著令人作嘔的味道。
坩堝旁邊是一個大號酒杯,裏面還有殘存的液體。
林斯頓掃視一周,看到那些荒盜的嘴角,都有綠色液體的痕跡,顯然剛剛都喝過了。
林斯頓咬牙。
看起來,喝了至少不會死。
只要不死,什麽都好!
他跪著上前,起身,拿起酒杯,舀了滿滿一酒杯液體,然後屏住呼吸,一飲而盡。
真的很難喝。
但喝了之後,他卻感覺到了一種奇怪的力量,在自己體內滋生。
他感覺自己變得更強了。
他的身體更強壯,他的力量更強大,他的感知更敏銳,他的一切都在增強。
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力量!
一種嗜血殺戮的渴望,湧上心頭。
他忽然想起了小時候第一次殺人,他害怕的吃不下飯,於是去教堂祈禱。
有一個年輕的牧師曾經對他說過,想要得到任何東西,都是有代價的。
殺人的代價是好幾天吃不下去飯,那麽力量呢?
“代價是什麽?”
他轉頭,看向德拉科法師,問。
德拉科法師的臉上露出古怪的笑容,如同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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