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歷仕三朝——姚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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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歷仕三朝——姚夔
姚夔,字大章,號損庵,嚴州府桐廬縣人,明朝名臣。中進士,授任吏科給事中,向英宗上陳時政八事,立見施行。土木之變後,英宗被俘虜,姚夔果斷建議擁立監國的郕王朱祁鈺即位,是為代宗。英宗覆辟後,被調往南京,不久又被調回,後累官至禮部尚書,掌管貢舉。錢皇後去世後,姚夔不懼周太後的權勢,力請錢皇後與英宗合葬,最終使憲宗及周太後同意所請,後遷任吏部尚書,加授太子少保。姚夔去世,享年六十歲,獲贈榮祿大夫、少保,謚號文敏。
姚夔,生於嚴州府桐廬縣,參加鄉試名列第一,進入國子監學習,參加會試,再次名列第一,登進士第。姚夔擔任吏科給事中,承擔監察、諫言的職責,有了向朝廷直接上奏疏的機會。姚夔上的第一道奏疏,就是奏請英宗關於時政的八件事:“皇帝要蓄養德行、各部要推舉賢才、考察相關部門、慎重選取諫臣、延寬誥敕的時限、革除倉庫監察的弊病、建立追謚的準則、在各地當地選取教官。”這八事都關乎君德、國政之要,切中時弊,深受英宗嘉許,多數得到采納。
姚夔得知一些地方的賑貧糧倉,裏長、甲長怕貧者不能償還,就貸給富戶收取利息,以致貧民兇年饑,豐年亦饑,將這件事急奏朝廷,要求下令天下相關部門,每年打開糧倉必須親自勘察,先貸給最貧困的人,英宗見到姚夔的奏請,立即命令各地施行,全國不少貧民賴此得益。
土木之變發生後,朝廷上下分成了主戰派與主和派,在是否勸監國的朱祁鈺即位的問題上,意見紛紜,議而不決,於是詢問各位言官的意見。姚夔厲聲說:“國家任用大臣正是為江山社稷,此事何須再議!”於是與眾大臣詣文華殿,懇請朱祁鈺即位,是為代宗。也先率重兵長驅直入,京師危急,姚夔上奏戰守方略,指出:“兵敗之後,人心未定,應該堅壁固守,請急調遼東、宣府兵入衛,與京軍內外夾擊。”各路勤王軍在兵部尚書於謙的部署指揮下,大敗瓦剌軍,北京保衛戰取得全勝。
姚夔越級擢升為南京刑部右侍郎,當時刑部規矩廢弛,案件堆積如山,姚夔到任後,整頓吏治,嚴肅規矩,不久監獄便無長期滯留的囚犯。石亨、大臣徐有貞聯合宦官曹吉祥,發動“奪門之變”,英宗重登皇位,石亨以首功進爵忠國公,其下屬、親友、故交因此有四千餘人得官。石亨結黨營私,勢焰熏灼,不附石亨的正直之臣斥遂殆盡,一些小人競相走其門路,而姚夔不卑不亢,兀立不附,石亨怨恨姚夔不依附自己,就乘間將他調往南京,任南京禮部右侍郎。英宗知姚夔的為人,沒過幾月就調他回京,任吏部左侍郎,當時石亨有一黨羽,原為真定知府,因為貪贓被免職,石亨派親信去囑托姚夔為此人覆職,並帶去了已擬好的覆職稿讓姚夔批覆。姚夔擲筆於案,大聲說:“我寧肯不做侍郎,也必不批準此稿。”於是制止了此事,後來石亨被罷官,攀附石亨的人都被降黜,而姚夔聲名遠播。
姚夔遷任禮部尚書,主持貢試,試院失火,燒死貢士多人,姚夔引咎自責,說未能防範於未然,致殃及天下英才,伏地痛哭不止。江南大旱,南京兵部尚書李賓上奏朝廷,請求憲宗“命令浙江、江西、福建諸生繳納米來救濟災荒,凡繳納糧米者均可入國子監讀書。”憲宗聽從李賓的建議,準備下旨實行,姚夔堅持認為不可,他認為濟荒應由國庫支出錢糧,或發動富室讚助解決,不應靠變相賣學來實現,這不僅損害國子監聲譽,而且增加諸生負擔,此議終作罷論。
國家屢次發生天災,出現異象,按照“天人感應”說,姚夔上疏請求憲宗做到十件事:均愛後宮嬪妃,以添子嗣;放棄在西山新建塔院;斥遠阿諛奉承之徒;參加經筵;裁決政務;親君子;遠小人;節約吃穿用度;愛護國之棟梁;衣著、飲食、言語、行動都遵從祖制,以回天意。他還認為:“現在能夠保持成化初年的政策,就已經足夠了。”憲宗以優詔答覆,姚夔所上請的十件事,皆被批準。
孝莊錢皇後去世,錢皇後沒有為英宗留下子嗣,按照慣例,未能留下子嗣的皇後多被廢黜,而英宗不願效仿前人,因此去世前留下詔命,命錢皇後百年之後與他合葬。而英宗去世後,憲宗生母周妃指使太監夏時等提議:以錢皇後久病未育為由,尊周妃為太後。此議被閣臣商輅、彭時等阻止,但提出兩宮並尊之議,得到同意。此時錢皇後去世,此議又起,周太後欲於百年後與英宗合墓,便授意憲宗為錢皇後另選葬地,一時間朝內嘩然,但眾臣皆“相視莫敢先發”。彭時等首先上疏,執意請二後並袱陵廟,憲宗深感母命難違,決疑不下。
姚夔執掌禮部,深感此事事關重大,便冒著違忤周太後旨意之險,就“陵廟事”一連向憲宗上了三道奏章,反覆直言此事不合禮制,不合孝道。憲宗見了姚夔的三道奏章,仍決議不下,最後憲宗雖讚同眾大臣提議,但由於數次請命太後未獲批準,仍令在裕陵旁選擇一塊風水寶地安葬錢太後。姚夔見上奏章無效,就率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錦衣衛、六科十三道九十九名官員,跪伏於文華門哭諫。最終,憲宗來到清寧宮將群臣之意轉達給太後,懇請她順從人心,在此嚴峻形勢之下,周太後妥協,同意讓孝莊錢皇後與英宗合葬裕陵,神主附太廟。
天空中出現彗星,當時的人認為這是有人行為不當,而上天要降不祥於人間,言官借此接連彈劾姚夔,姚夔請求辭官回鄉,憲宗不允。憲宗相信番僧,有的被封法王、佛子,服裝用度僭越無度,一時奸人都羨慕他們,爭相做其徒弟,姚夔向憲宗力諫,這種勢頭稍減。
姚夔任吏部尚書期間,註意人才的提拔和任用,也不避親戚故舊。當初,王翺主持吏部,對南方人有所壓制,所以北方人很喜歡他,到姚夔時,喜歡幫助南方人,只要是被姚夔評定或推薦的人多能稱職。
姚夔病重,臥床不起,臨終時,他對兒子姚壁說:“我受國之厚恩,不能做到謀求回報,死後勿按慣例請求厚葬重祭,以加重我的過錯。”姚夔在京師長安裏的家中病逝,享年六十歲,憲宗聽聞噩耗,深為悼痛,賜祭葬,追贈他為榮祿大夫、少保,謚號“文敏”。
姚夔,在朝三十餘年,老成幹練,受英宗、代宗、憲宗三朝器重,先掌禮部、再掌吏部,皆有所作為,憂國之心老而彌篤,堪稱人臣表率,每當朝議不定時,他總能一言立決,為朝局的穩固起到了重要作用,著有《姚文敏集》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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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夔,字大章,號損庵,嚴州府桐廬縣人,明朝名臣。中進士,授任吏科給事中,向英宗上陳時政八事,立見施行。土木之變後,英宗被俘虜,姚夔果斷建議擁立監國的郕王朱祁鈺即位,是為代宗。英宗覆辟後,被調往南京,不久又被調回,後累官至禮部尚書,掌管貢舉。錢皇後去世後,姚夔不懼周太後的權勢,力請錢皇後與英宗合葬,最終使憲宗及周太後同意所請,後遷任吏部尚書,加授太子少保。姚夔去世,享年六十歲,獲贈榮祿大夫、少保,謚號文敏。
姚夔,生於嚴州府桐廬縣,參加鄉試名列第一,進入國子監學習,參加會試,再次名列第一,登進士第。姚夔擔任吏科給事中,承擔監察、諫言的職責,有了向朝廷直接上奏疏的機會。姚夔上的第一道奏疏,就是奏請英宗關於時政的八件事:“皇帝要蓄養德行、各部要推舉賢才、考察相關部門、慎重選取諫臣、延寬誥敕的時限、革除倉庫監察的弊病、建立追謚的準則、在各地當地選取教官。”這八事都關乎君德、國政之要,切中時弊,深受英宗嘉許,多數得到采納。
姚夔得知一些地方的賑貧糧倉,裏長、甲長怕貧者不能償還,就貸給富戶收取利息,以致貧民兇年饑,豐年亦饑,將這件事急奏朝廷,要求下令天下相關部門,每年打開糧倉必須親自勘察,先貸給最貧困的人,英宗見到姚夔的奏請,立即命令各地施行,全國不少貧民賴此得益。
土木之變發生後,朝廷上下分成了主戰派與主和派,在是否勸監國的朱祁鈺即位的問題上,意見紛紜,議而不決,於是詢問各位言官的意見。姚夔厲聲說:“國家任用大臣正是為江山社稷,此事何須再議!”於是與眾大臣詣文華殿,懇請朱祁鈺即位,是為代宗。也先率重兵長驅直入,京師危急,姚夔上奏戰守方略,指出:“兵敗之後,人心未定,應該堅壁固守,請急調遼東、宣府兵入衛,與京軍內外夾擊。”各路勤王軍在兵部尚書於謙的部署指揮下,大敗瓦剌軍,北京保衛戰取得全勝。
姚夔越級擢升為南京刑部右侍郎,當時刑部規矩廢弛,案件堆積如山,姚夔到任後,整頓吏治,嚴肅規矩,不久監獄便無長期滯留的囚犯。石亨、大臣徐有貞聯合宦官曹吉祥,發動“奪門之變”,英宗重登皇位,石亨以首功進爵忠國公,其下屬、親友、故交因此有四千餘人得官。石亨結黨營私,勢焰熏灼,不附石亨的正直之臣斥遂殆盡,一些小人競相走其門路,而姚夔不卑不亢,兀立不附,石亨怨恨姚夔不依附自己,就乘間將他調往南京,任南京禮部右侍郎。英宗知姚夔的為人,沒過幾月就調他回京,任吏部左侍郎,當時石亨有一黨羽,原為真定知府,因為貪贓被免職,石亨派親信去囑托姚夔為此人覆職,並帶去了已擬好的覆職稿讓姚夔批覆。姚夔擲筆於案,大聲說:“我寧肯不做侍郎,也必不批準此稿。”於是制止了此事,後來石亨被罷官,攀附石亨的人都被降黜,而姚夔聲名遠播。
姚夔遷任禮部尚書,主持貢試,試院失火,燒死貢士多人,姚夔引咎自責,說未能防範於未然,致殃及天下英才,伏地痛哭不止。江南大旱,南京兵部尚書李賓上奏朝廷,請求憲宗“命令浙江、江西、福建諸生繳納米來救濟災荒,凡繳納糧米者均可入國子監讀書。”憲宗聽從李賓的建議,準備下旨實行,姚夔堅持認為不可,他認為濟荒應由國庫支出錢糧,或發動富室讚助解決,不應靠變相賣學來實現,這不僅損害國子監聲譽,而且增加諸生負擔,此議終作罷論。
國家屢次發生天災,出現異象,按照“天人感應”說,姚夔上疏請求憲宗做到十件事:均愛後宮嬪妃,以添子嗣;放棄在西山新建塔院;斥遠阿諛奉承之徒;參加經筵;裁決政務;親君子;遠小人;節約吃穿用度;愛護國之棟梁;衣著、飲食、言語、行動都遵從祖制,以回天意。他還認為:“現在能夠保持成化初年的政策,就已經足夠了。”憲宗以優詔答覆,姚夔所上請的十件事,皆被批準。
孝莊錢皇後去世,錢皇後沒有為英宗留下子嗣,按照慣例,未能留下子嗣的皇後多被廢黜,而英宗不願效仿前人,因此去世前留下詔命,命錢皇後百年之後與他合葬。而英宗去世後,憲宗生母周妃指使太監夏時等提議:以錢皇後久病未育為由,尊周妃為太後。此議被閣臣商輅、彭時等阻止,但提出兩宮並尊之議,得到同意。此時錢皇後去世,此議又起,周太後欲於百年後與英宗合墓,便授意憲宗為錢皇後另選葬地,一時間朝內嘩然,但眾臣皆“相視莫敢先發”。彭時等首先上疏,執意請二後並袱陵廟,憲宗深感母命難違,決疑不下。
姚夔執掌禮部,深感此事事關重大,便冒著違忤周太後旨意之險,就“陵廟事”一連向憲宗上了三道奏章,反覆直言此事不合禮制,不合孝道。憲宗見了姚夔的三道奏章,仍決議不下,最後憲宗雖讚同眾大臣提議,但由於數次請命太後未獲批準,仍令在裕陵旁選擇一塊風水寶地安葬錢太後。姚夔見上奏章無效,就率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錦衣衛、六科十三道九十九名官員,跪伏於文華門哭諫。最終,憲宗來到清寧宮將群臣之意轉達給太後,懇請她順從人心,在此嚴峻形勢之下,周太後妥協,同意讓孝莊錢皇後與英宗合葬裕陵,神主附太廟。
天空中出現彗星,當時的人認為這是有人行為不當,而上天要降不祥於人間,言官借此接連彈劾姚夔,姚夔請求辭官回鄉,憲宗不允。憲宗相信番僧,有的被封法王、佛子,服裝用度僭越無度,一時奸人都羨慕他們,爭相做其徒弟,姚夔向憲宗力諫,這種勢頭稍減。
姚夔任吏部尚書期間,註意人才的提拔和任用,也不避親戚故舊。當初,王翺主持吏部,對南方人有所壓制,所以北方人很喜歡他,到姚夔時,喜歡幫助南方人,只要是被姚夔評定或推薦的人多能稱職。
姚夔病重,臥床不起,臨終時,他對兒子姚壁說:“我受國之厚恩,不能做到謀求回報,死後勿按慣例請求厚葬重祭,以加重我的過錯。”姚夔在京師長安裏的家中病逝,享年六十歲,憲宗聽聞噩耗,深為悼痛,賜祭葬,追贈他為榮祿大夫、少保,謚號“文敏”。
姚夔,在朝三十餘年,老成幹練,受英宗、代宗、憲宗三朝器重,先掌禮部、再掌吏部,皆有所作為,憂國之心老而彌篤,堪稱人臣表率,每當朝議不定時,他總能一言立決,為朝局的穩固起到了重要作用,著有《姚文敏集》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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