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土地改革——虞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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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土地改革——虞謙
虞謙,字伯益,金壇人,明初大臣。虞謙儀表俊美,工於詩畫,朱允炆時曾建議限制個人的田地占有面積,但朱棣即位後卻廢除了這個制度。後又提出多個建議,給百姓生活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因工部侍郎蘇瓚,位居其上,虞謙因此常怏怏不樂,人們因此覺得他氣量過於狹小,後病死任上。
建文年間,虞謙請限制僧道占田數量,規定每人不能超過十畝,多餘部分便平均分給貧民,皇上聽從了。永樂初年,他被召為大理寺少卿,當時有詔書說,建文年間曾上奏改革舊制的人,現在都要當面向皇上陳述清楚,虞謙於是陳述上述這件事,並請罪,皇上見虞謙害怕,便笑著說:“這不過是秀才批判道、佛而已。”將他放過不問,但僧道限田的規定還是被廢除了。
都察院討論欺騙之罪,請準予照洪武年間公布的條例梟首示眾,虞謙上奏說“:近來奉詔書要依律斷罪,欺騙之罪應判杖打流放,梟首不是詔書之意。”皇上聽從了,天津衛倉庫失火,燒掉糧食數十萬石,禦史說是主管的人盜用多了,所以燒倉以掩蓋罪跡,逮捕了近八百人,有一百人應判死罪,虞謙說處罰得過濫,結果他們得以減罪。
皇上北巡,皇太子上奏虞謙為右副都禦史,他與給事中杜欽巡視淮安和鳳陽,到達陳州災區,免除該地田租,贖回百姓所賣的子女。第二年,虞謙請求賑災,太子對他說“:軍民極度困敝,而卿等還從容陳請,那汲黯算什麽人?”不久,命虞謙督管兩浙、蘇州、松江等府糧米,輸運到南、北兩京和徐州、淮安。富民賄賂有關官員,他們都得運到近地,而貧民多要輸運到遠地。虞謙建議分為四等:丁多糧最少的運到北京,次少的運到徐州,人丁和租糧相當的運到南京和淮安,丁少糧多的就存留本土。百姓賴此得到便利,他又說:“徐州、呂梁二洪,行船多被阻,請在每洪增加二百名挽夫,每月供給糧食;另撥給一百頭官牛,閑暇時聽任百姓使用耕作,大船來時,便用來挽船。”人民都覺得方便。他曾監督運木材,當時服役的人嚴重染上瘟疫,虞謙下令遣散處理,才控制住了瘟疫,不久,他偕同給事中許能巡撫浙江。
明仁宗朱高熾即位後將虞謙召回,改任大理寺卿,當時呂升任少卿,仰瞻任寺丞,而虞謙又推薦嚴本任寺正。皇上正慎重於用刑,虞謙等人也都悉心奏請,依罪定刑,凡是法司和各地上報的案件,虞謙等人都再四審查,力求其平正,他曾對人說:“他們無憾,我也就無憾了。”虞謙曾響應詔令,上書議論七個事項,都切中時務。有人說他上奏言事不密,向外人示恩買好,皇上因此生氣,把他降為少卿。有一天,楊士奇奏事完畢後,還不想退下,皇上問:“你還想說什麽?不是為了虞謙吧?”楊士奇便從頭到尾論說虞謙冤枉,並說虞謙歷事三朝,很得大臣之體,皇上說:”我也後悔那麽做。”於是命令他覆職。
明宣宗朱瞻基即位後,虞謙說:“按照舊制,犯了死罪的人,要罰終身服役。現在犯人所犯罪行不等,應依罪行輕重劃分服役年限。”朱瞻基回書給虞謙說此事可行。
說來也巧,於謙走上仕途,也是得力於虞謙的賞識和舉薦。洪武年間,虞謙主持杭州府試,府試中所有考生都要一一報名,唯獨年僅14歲的於謙不報名,虞謙問其原因,於謙答曰:“同大人諱,故不敢報。”這是封建時代的規矩,上級的名諱,下級是絕對不能直呼的,虞謙聽後,當即口占一上聯:“何無忌、魏無忌、長孫無忌,彼無忌,此亦無忌。”用3位古人的姓名,巧妙地示意於謙大膽報名,我決不忌諱。於謙不加思索,隨即對下聯:“張相如、藺相如、司馬相如,名相如,實不相如。”也用3位古人姓名,表達了自己的謙遜和對上級的敬重,此聯對得恰到好處,虞謙聽後甚是驚訝,想不到此少年才思如此敏捷,將來必有大用,故大加讚賞、舉薦。使於謙府試得中,後又考取進士,任監察禦史,河南、山西巡撫,又從兵部侍郎升任兵部尚書、加少保,終成國家棟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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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謙,字伯益,金壇人,明初大臣。虞謙儀表俊美,工於詩畫,朱允炆時曾建議限制個人的田地占有面積,但朱棣即位後卻廢除了這個制度。後又提出多個建議,給百姓生活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因工部侍郎蘇瓚,位居其上,虞謙因此常怏怏不樂,人們因此覺得他氣量過於狹小,後病死任上。
建文年間,虞謙請限制僧道占田數量,規定每人不能超過十畝,多餘部分便平均分給貧民,皇上聽從了。永樂初年,他被召為大理寺少卿,當時有詔書說,建文年間曾上奏改革舊制的人,現在都要當面向皇上陳述清楚,虞謙於是陳述上述這件事,並請罪,皇上見虞謙害怕,便笑著說:“這不過是秀才批判道、佛而已。”將他放過不問,但僧道限田的規定還是被廢除了。
都察院討論欺騙之罪,請準予照洪武年間公布的條例梟首示眾,虞謙上奏說“:近來奉詔書要依律斷罪,欺騙之罪應判杖打流放,梟首不是詔書之意。”皇上聽從了,天津衛倉庫失火,燒掉糧食數十萬石,禦史說是主管的人盜用多了,所以燒倉以掩蓋罪跡,逮捕了近八百人,有一百人應判死罪,虞謙說處罰得過濫,結果他們得以減罪。
皇上北巡,皇太子上奏虞謙為右副都禦史,他與給事中杜欽巡視淮安和鳳陽,到達陳州災區,免除該地田租,贖回百姓所賣的子女。第二年,虞謙請求賑災,太子對他說“:軍民極度困敝,而卿等還從容陳請,那汲黯算什麽人?”不久,命虞謙督管兩浙、蘇州、松江等府糧米,輸運到南、北兩京和徐州、淮安。富民賄賂有關官員,他們都得運到近地,而貧民多要輸運到遠地。虞謙建議分為四等:丁多糧最少的運到北京,次少的運到徐州,人丁和租糧相當的運到南京和淮安,丁少糧多的就存留本土。百姓賴此得到便利,他又說:“徐州、呂梁二洪,行船多被阻,請在每洪增加二百名挽夫,每月供給糧食;另撥給一百頭官牛,閑暇時聽任百姓使用耕作,大船來時,便用來挽船。”人民都覺得方便。他曾監督運木材,當時服役的人嚴重染上瘟疫,虞謙下令遣散處理,才控制住了瘟疫,不久,他偕同給事中許能巡撫浙江。
明仁宗朱高熾即位後將虞謙召回,改任大理寺卿,當時呂升任少卿,仰瞻任寺丞,而虞謙又推薦嚴本任寺正。皇上正慎重於用刑,虞謙等人也都悉心奏請,依罪定刑,凡是法司和各地上報的案件,虞謙等人都再四審查,力求其平正,他曾對人說:“他們無憾,我也就無憾了。”虞謙曾響應詔令,上書議論七個事項,都切中時務。有人說他上奏言事不密,向外人示恩買好,皇上因此生氣,把他降為少卿。有一天,楊士奇奏事完畢後,還不想退下,皇上問:“你還想說什麽?不是為了虞謙吧?”楊士奇便從頭到尾論說虞謙冤枉,並說虞謙歷事三朝,很得大臣之體,皇上說:”我也後悔那麽做。”於是命令他覆職。
明宣宗朱瞻基即位後,虞謙說:“按照舊制,犯了死罪的人,要罰終身服役。現在犯人所犯罪行不等,應依罪行輕重劃分服役年限。”朱瞻基回書給虞謙說此事可行。
說來也巧,於謙走上仕途,也是得力於虞謙的賞識和舉薦。洪武年間,虞謙主持杭州府試,府試中所有考生都要一一報名,唯獨年僅14歲的於謙不報名,虞謙問其原因,於謙答曰:“同大人諱,故不敢報。”這是封建時代的規矩,上級的名諱,下級是絕對不能直呼的,虞謙聽後,當即口占一上聯:“何無忌、魏無忌、長孫無忌,彼無忌,此亦無忌。”用3位古人的姓名,巧妙地示意於謙大膽報名,我決不忌諱。於謙不加思索,隨即對下聯:“張相如、藺相如、司馬相如,名相如,實不相如。”也用3位古人姓名,表達了自己的謙遜和對上級的敬重,此聯對得恰到好處,虞謙聽後甚是驚訝,想不到此少年才思如此敏捷,將來必有大用,故大加讚賞、舉薦。使於謙府試得中,後又考取進士,任監察禦史,河南、山西巡撫,又從兵部侍郎升任兵部尚書、加少保,終成國家棟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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