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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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無罪
沈曉君和周偉對視一眼,“你怎麽知道?”
“我看到你們打架啦!你第一次來我就認出你了。”他指了指周偉,“就在後面兩條街的小巷子裏,我在樓上有套房,偶爾會過去住,那天我看得清清楚楚的,都動刀子啦……你們等我一下。”
說著就往店後面的樓梯口走,上了樓,沒一會兒就下來了。
“看吧,我還拍了照片,本來我是不想管這事的,看在你們喜歡我家豬腳飯,律師朋友又幫我解答的份上,這照片給你們吧。”
見沈曉君接過照片他又道:“給你們了,你們以後別為這個來煩我,我不管的喔!”
做生意的,最怕惹麻煩,耽誤賺錢的呀!
沈曉君頭也不擡,“你放心,我們以後絕對不會麻煩你。”
照片一共有五張,是從上到下俯拍的視角。
第一張是王小軍一群人和林哲、周偉打成一片。
其中有兩張清晰的拍出,王小軍手裏拿著沒沾血跡的刀刺向林哲,林哲伸手擋刀。
另一張,拍出了林哲震驚的表情,王小軍手裏拿著刀柄,另一端刺入他的腹部,林哲的手碰到了刀柄。
但下一張,林哲俯身拿著刀,而王小軍正往地上倒。
老板就道:“這個男人有點傻呀!這個人往下倒的時候,他反手就把刀握住了,刀上有他的指紋,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老板懂得很。
張律師道:“這下子物證也有了。”
沈曉君捏緊了手裏的照片,是啊,這照片上的內容比李世他們說的還要清楚,幾乎是連續不間斷。
一切都發生在電石火光之間!要是沒有這組照片,估計當事人都記不清那一刻到底發生了什麽。
再加上李世等人的供詞,林哲沒問題了。
……
第二天一早,沈曉君和周偉來到了公安局門口。
周偉不時的看向路口,來回踱步坐立難安,“他們不會不來了吧?嫂子,萬一他們後悔了咋辦?”
沈曉君雙手環胸站在臺階下,一臉淡定,“咱們有他們簽了字的證詞,有豬腳店老板給的照片,有人證有物證,還有那麽多人可以作證他們昨過的話,咱們已經拿到了證據,如果他們翻供,才是自討苦吃。我現在在這兒等他們,是因為昨天約好,就算是他們不來,林哲也照樣會沒事。”
聽沈曉君這麽一說,周偉放下心來,笑呵呵的撓了撓頭,“還是嫂子懂得多,不像我,只知道瞎擔心。”
沈曉君笑笑,“你林哥交了那麽多朋友,也只有你才是真正為他擔心的,謝謝你,小周。”
沈曉君真心感謝,她想著,等以後能幫也要幫幫他,也讓他免於媳婦跑路,兒子不孝的悲慘命運,安安生生的把日子過好。
要說誰是老實人,小周才是真正的老實人,他這樣的人不該一直在苦日子的掙紮。
正說著話,張山李世幾人來了。
周偉朝著前面努了努嘴,“嫂子,你看,他們來了。”
沈曉君擡頭望去,之前對面幾人正拉拉扯扯的往這邊過來。
看樣子有人是後悔了,心不甘情不願。
他們也看到了沈曉君兩人,腳步加快了些許。
等幾人走近,沈曉君扯了扯嘴角,“來啦,走吧,咱們早點進去,也早點把案子消了。”
說完後,也不看他們臉色,提步上了臺階,沒幾步就進了公安局大門。
李世跟著走了進去,周偉見後面幾人慢悠悠的,就催促,“趕緊的吧,早點完事兒對你們也好,現在後悔可沒用了。”
進了公安局,人家公安同志對他們這群人還有印象,特別是周偉,前幾天差點就沒給他們跪下。
沈曉君拿出證詞和照片遞給了公安同志,張律師在一旁訴說情況。
看著公安同志手裏的照片,張山等人嚇了一跳!
這一刻他們無比的慶幸,幸好他們啥都交代了,要是今天沒來,怕是真像那個律師說的那樣,犯了好幾宗罪了。
林哲這媳婦肯定要告他們!
所以,當公安同志再問他們話時,幾人交代得清清楚楚的,就連王小軍一直找林哲麻煩,圍堵林哲的事都說了,生怕說少了、漏了,公安同志要判他們的刑。
案情清楚明了,不再追究林哲的刑事責任,但因為林哲傷了人,屬於防衛過當,民事責任還是有的,所以得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
又因為是王小軍先動的手,他是激化矛盾的主要責任人,負有過錯,林哲有權利要求減輕賠償。
周偉聽完公安同志的解說後,氣憤不已,“憑啥呀?是他王小軍先動的手,咱們難道就站在那兒讓他打嗎?憑啥還要陪他醫藥費?咱們有證據呀!是他自己捅了自己,照片上拍清楚了的,不該陪他錢!”
公安同志便道:“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別人的行為並造成一定危害,就得陪人家的醫藥費。這張照片並不能絕對的證明王小軍受傷和林哲一點兒關系都沒有。他還是有一定責任的。至於醫療費等,你們可以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了,或者對此還有異議,你們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打官司,讓法院來判到底該不該給?該給多少。”
還要打官司?
“那王小軍呢?就因為他受了傷,啥事兒都沒有了嗎?就這樣放過他了?”
“你們放心,等他傷好了,咱們還是會按法律規定對他進行拘役,持戒鬥毆是犯法,他也跑不掉。”
聽說王小軍跑不了,周偉這才稍稍的寬了心。
他看向沈曉君,“嫂子……”
沈曉君對這個結果並不感到氣憤,最開始她就知道醫藥費這些是跑不了的。
至於打官司,她沒這個時間個經歷在這兒耗著,耗到最後還不一定躲得掉。
有多少做了好事還被訛錢,鬧到法院都沒用的案件,又有多少在法律上都沒有賠償責任和義務的案件,卻因為對方是弱者,要給予人家人道主義賠償的。
這樣的新聞,她上輩子不知看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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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曉君和周偉對視一眼,“你怎麽知道?”
“我看到你們打架啦!你第一次來我就認出你了。”他指了指周偉,“就在後面兩條街的小巷子裏,我在樓上有套房,偶爾會過去住,那天我看得清清楚楚的,都動刀子啦……你們等我一下。”
說著就往店後面的樓梯口走,上了樓,沒一會兒就下來了。
“看吧,我還拍了照片,本來我是不想管這事的,看在你們喜歡我家豬腳飯,律師朋友又幫我解答的份上,這照片給你們吧。”
見沈曉君接過照片他又道:“給你們了,你們以後別為這個來煩我,我不管的喔!”
做生意的,最怕惹麻煩,耽誤賺錢的呀!
沈曉君頭也不擡,“你放心,我們以後絕對不會麻煩你。”
照片一共有五張,是從上到下俯拍的視角。
第一張是王小軍一群人和林哲、周偉打成一片。
其中有兩張清晰的拍出,王小軍手裏拿著沒沾血跡的刀刺向林哲,林哲伸手擋刀。
另一張,拍出了林哲震驚的表情,王小軍手裏拿著刀柄,另一端刺入他的腹部,林哲的手碰到了刀柄。
但下一張,林哲俯身拿著刀,而王小軍正往地上倒。
老板就道:“這個男人有點傻呀!這個人往下倒的時候,他反手就把刀握住了,刀上有他的指紋,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老板懂得很。
張律師道:“這下子物證也有了。”
沈曉君捏緊了手裏的照片,是啊,這照片上的內容比李世他們說的還要清楚,幾乎是連續不間斷。
一切都發生在電石火光之間!要是沒有這組照片,估計當事人都記不清那一刻到底發生了什麽。
再加上李世等人的供詞,林哲沒問題了。
……
第二天一早,沈曉君和周偉來到了公安局門口。
周偉不時的看向路口,來回踱步坐立難安,“他們不會不來了吧?嫂子,萬一他們後悔了咋辦?”
沈曉君雙手環胸站在臺階下,一臉淡定,“咱們有他們簽了字的證詞,有豬腳店老板給的照片,有人證有物證,還有那麽多人可以作證他們昨過的話,咱們已經拿到了證據,如果他們翻供,才是自討苦吃。我現在在這兒等他們,是因為昨天約好,就算是他們不來,林哲也照樣會沒事。”
聽沈曉君這麽一說,周偉放下心來,笑呵呵的撓了撓頭,“還是嫂子懂得多,不像我,只知道瞎擔心。”
沈曉君笑笑,“你林哥交了那麽多朋友,也只有你才是真正為他擔心的,謝謝你,小周。”
沈曉君真心感謝,她想著,等以後能幫也要幫幫他,也讓他免於媳婦跑路,兒子不孝的悲慘命運,安安生生的把日子過好。
要說誰是老實人,小周才是真正的老實人,他這樣的人不該一直在苦日子的掙紮。
正說著話,張山李世幾人來了。
周偉朝著前面努了努嘴,“嫂子,你看,他們來了。”
沈曉君擡頭望去,之前對面幾人正拉拉扯扯的往這邊過來。
看樣子有人是後悔了,心不甘情不願。
他們也看到了沈曉君兩人,腳步加快了些許。
等幾人走近,沈曉君扯了扯嘴角,“來啦,走吧,咱們早點進去,也早點把案子消了。”
說完後,也不看他們臉色,提步上了臺階,沒幾步就進了公安局大門。
李世跟著走了進去,周偉見後面幾人慢悠悠的,就催促,“趕緊的吧,早點完事兒對你們也好,現在後悔可沒用了。”
進了公安局,人家公安同志對他們這群人還有印象,特別是周偉,前幾天差點就沒給他們跪下。
沈曉君拿出證詞和照片遞給了公安同志,張律師在一旁訴說情況。
看著公安同志手裏的照片,張山等人嚇了一跳!
這一刻他們無比的慶幸,幸好他們啥都交代了,要是今天沒來,怕是真像那個律師說的那樣,犯了好幾宗罪了。
林哲這媳婦肯定要告他們!
所以,當公安同志再問他們話時,幾人交代得清清楚楚的,就連王小軍一直找林哲麻煩,圍堵林哲的事都說了,生怕說少了、漏了,公安同志要判他們的刑。
案情清楚明了,不再追究林哲的刑事責任,但因為林哲傷了人,屬於防衛過當,民事責任還是有的,所以得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
又因為是王小軍先動的手,他是激化矛盾的主要責任人,負有過錯,林哲有權利要求減輕賠償。
周偉聽完公安同志的解說後,氣憤不已,“憑啥呀?是他王小軍先動的手,咱們難道就站在那兒讓他打嗎?憑啥還要陪他醫藥費?咱們有證據呀!是他自己捅了自己,照片上拍清楚了的,不該陪他錢!”
公安同志便道:“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別人的行為並造成一定危害,就得陪人家的醫藥費。這張照片並不能絕對的證明王小軍受傷和林哲一點兒關系都沒有。他還是有一定責任的。至於醫療費等,你們可以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了,或者對此還有異議,你們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打官司,讓法院來判到底該不該給?該給多少。”
還要打官司?
“那王小軍呢?就因為他受了傷,啥事兒都沒有了嗎?就這樣放過他了?”
“你們放心,等他傷好了,咱們還是會按法律規定對他進行拘役,持戒鬥毆是犯法,他也跑不掉。”
聽說王小軍跑不了,周偉這才稍稍的寬了心。
他看向沈曉君,“嫂子……”
沈曉君對這個結果並不感到氣憤,最開始她就知道醫藥費這些是跑不了的。
至於打官司,她沒這個時間個經歷在這兒耗著,耗到最後還不一定躲得掉。
有多少做了好事還被訛錢,鬧到法院都沒用的案件,又有多少在法律上都沒有賠償責任和義務的案件,卻因為對方是弱者,要給予人家人道主義賠償的。
這樣的新聞,她上輩子不知看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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