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37 .喜歡我不是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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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37 .喜歡我不是難事
臨州州衙。
聽聞公主被劫擄的消息,臨州五個縣的知縣縣丞都往州衙裏來了,聚在吳之筱的桌案面前,紛紛出言獻策,說著說著,他們都激動了起來,弄得簽押房裏鬧哄哄的。
“不要急不要急!”
吳之筱悠悠道,她雙腿搭在座椅扶手上,嘴裏橫咬著一只羊毫毛筆,手裏拿著大蒲扇扇著風。臨州的春天悶熱,這一群人再擁上來,她就更覺得悶了,手上的蒲扇使勁搖著。
吳之筱看著五個縣的知縣縣丞,操著一口不純正的臨州官話,道:“你們急什麽咯,公主要是真的出事了,是本官以死謝罪,與你們不相幹的好伐啦?”
不急?也不知道是誰那天拍裂了慎思堂的桌子。
眾知縣縣丞聽罷她的話,都退三步站在下邊,躬身垂首,不再多言。
“怎麽就不相幹了?”千江縣的知縣狄笛突然冒出來,上前說道:“那可是公主啊,官家唯一的女兒要出事了,官家雷霆震怒,我們只怕也要受到牽連的,吳通判沒命,我們……我們至少也會被貶官的。”
這位狄笛何許人也,為何別的知縣都退三步站在下邊不再言語,就他敢邁三步上前來說話?
這皆因他有一位位高權重的左相爹爹。
他爹是當朝左相狄甫循,是一位老謀深算,老奸巨猾,老於世故的老臣,晚年得了他這麽一個兒子,溺愛得不像個樣子。
狄笛不經科考,憑著他爹的關系,撿得了個千江縣的便宜知縣做,這兩年來,他沒辦成什麽事,搞砸的事倒是挺多的,很讓吳之筱頭疼,罵了他兩年了,他也沒長什麽記性,照舊是那副左相之子的做派,貪功諉過,好大喜功。
貪功也就貪功了,你好歹有點腦子吧,但他就是一個腦袋裏沒腦子的人,做的蠢事簡直不能忍。
兩年前狄笛為了讓官家知道他為千江縣做了許多利國利民的好事,親自從盛都狄府裏帶了人到千江縣,在千江縣裏新造了十一座石橋。整整十一座橋啊,花了狄府十萬兩銀子,活脫脫一富貴家的傻兒子。後來因他偷工減料,石橋塌了一半,造成了不少人受傷,而官員掏自家的錢給百姓造石橋生生打了官家的臉,被官家狠狠一頓臭罵,兩邊都不落著好。
至於他為什麽要造石橋,其實他就是想換個法子往家裏弄些零花錢,僅此而已。倒也不是真的壞,若是壞的話,年初那些臨州商人要給他三分利,他也不會想都沒想就拒絕。
他就是蠢,蠢到弄巧成拙。
左相狄甫循如此功於心計,他的兒子卻這般的蠢而不自知,未免有些讓人懷疑狄府是不是出了什麽見不得人的內宅醜聞。
不可說不可說。
狄笛見她不言語,便插著腰,挺著個身板說道:“吳通判,你不會是想一個人搶占救公主的功勞,所以才不讓我們插手吧?”
看吧看吧,在場的知縣縣丞都知道,救公主是一個極其棘手的事情,弄不好就是一個死字,也就他以為救了公主是一件偌大的功勞,爭著搶著要上,以為吳之筱不讓他插手是不讓他搶走功勞。
十亭縣的知縣胡微君看了狄笛一眼,說道:“狄知縣,你知道救公主得冒多大風險嗎?吳通判是職責所在,就算救了公主她也沒多大功勞,救不成,她可是得掉腦袋的。”再看向吳之筱,道:“通判,我來只是想給通判出個主意,沒想著什麽功勞的。”
胡微君是一名女官,蜀中人士,吳之筱科考時還與她分在了同一個考場。現在她轄治臨州十亭縣,她身後跟著的便是十亭縣縣丞楊櫻希,也是個女官,與胡微君一樣,也是蜀中人士。
這兩人倒還算省心,十亭縣是臨州民風最清正的縣。
十亭縣縣丞楊櫻希也說道:“通判,若有需要出力的,盡管開口,這公主一日沒救出來,我們也一日不安心。”
吳之筱擺擺手,道:“你們不要著急,我自有辦法,反正公主是死不了的,你們姑且放心,這件事你們若是摻和進來,只會越來越亂。”
在場眾人聽罷,紛紛說道:“既這樣,那我們便不給通判添亂了。”
只有這個狄笛,非要與吳之筱作對,說道:“吳通判,他們怕死,我不怕,救公主這事,我非去不可。”
“去去去,去你大爺的!”吳之筱手中蒲扇重重拍到桌上,手掌抵著前額,頭疼道:“狄知縣,你去便去,到時候你要磕著碰著受了傷什麽的,可別怪本官沒提醒你啊!你也別到你爹跟前說我壞話啊!”
“那是自然。”狄笛滿口答應道:“不過,到時候救公主的功勞,得算上我一份。”
“算算算!”
吳之筱揉揉眉間,命臨州主薄將這些知縣縣丞送走後,仰躺在座椅上,雙手垂下,生無可戀時,又聽得門外有人哭嚎。
她以為又是百麻鎮那些人來州衙門口喊冤,對主薄道:“勞煩主薄去看看,若還是百麻鎮那些人的話,便打發回去。”
百麻鎮去年因鬧鬼的事來州衙門口喊過幾次冤,後來又因吳通判不願踏進百麻鎮的事傳開了,周圍縣鎮也都不願與百麻鎮有什麽交集。繅絲坊不收百麻鎮的蠶絲,米坊不收他們的稻米,連小販都不收他們的雞蛋,他們自給自足一段時間後,發現到底是行不通的,便隔三差五來州衙門口哭喊,要求吳通判還他們小鎮一個清白。
清白?
百麻鎮的事,是吳之筱到各地宣講律令時必講的一件事,兩年下來,整個臨州大大小小的縣鎮都知道了,除了他們自己,誰會覺得他們是清白的?
主薄到州衙外看了看,便領著一個小孩子回來了。那小孩子跟在主薄後面,一邊哭一邊喊著:“吳通判,你還我蛐蛐兒!還我蛐蛐兒!”
吳之筱擡起頭看了這小孩子一眼,認出了他就是昨晚那個被自己壓碎了蛐蛐罐子的小孩。她從座位上起來,伸了伸懶腰,緩緩走到那孩子跟前,半蹲下來與小孩平視,拿起小孩的手,用他自己的手捂住他自己那張哭喊的嘴。
耳邊終於消停了。
她納悶道:“你有什麽冤屈盡管訴來。”
那小孩抽噎著,紅撲撲的臉上還掛著鼻涕和淚水,他說道:“吳通判,你壓碎了我的蛐蛐兒,你得賠我!”
吳之筱說道:“我不是賠了你爹娘三兩銀子了嗎?那夠買好多好多蛐蛐兒的吧?”
“我那蛐蛐兒不是買的,是我自己去草裏捉的,和那些買的蛐蛐兒不一樣,它是野蛐蛐兒。”小孩說著,用他那只沾滿涕淚的手摸了摸腰間夾層,掏出一把碎銀子來,道:“這是吳通判給我爹娘的三兩銀子,我爹娘昨晚給我買了糖花了幾百錢,還剩下這些,全都還給你。”
吳之筱伸出雙手接過碎銀子,問他道:“然後呢?”
小孩說道:“我要吳通判去給我抓野蛐蛐兒,抓的野蛐蛐兒要比我之前那一只大,否則,我就狀告知州,說你橫行霸道,毀我寶物!”
吳之筱起身,將手裏的碎銀子放到桌上,低頭看著小孩,道:“花錢買的不也是野蛐蛐兒嗎?”
“不是不是,那些蛐蛐兒不是山間的蛐蛐兒,是小販自己養的,不一樣的。”小孩執拗道:“吳通判得去給我抓一只野生的蛐蛐兒!”
吳之筱略覺有些厭煩,道:“你是覺得我平時很閑嗎?給你去抓野生蛐蛐兒?你當我是什麽尊老愛幼的好人啊?”說著,沖著小孩張大口學老虎狀“哇”的一聲,張牙舞爪道:“看,我本人就這麽兇,別以為我好說話!”
她才兇完,小孩也“哇”的一聲,扯著嗓子大哭大喊起來,喊得整個州衙都快浮起來了。那小孩像是有用不完的力氣似的,仰著脖子嚎天動地,魔音入耳,能要了吳之筱小命。
直到吳之筱答應他去給他抓蛐蛐兒,他才慢慢熄了哭聲。
按著那位小孩的話,她得跑到北城城郊的河邊去找他要的野生蛐蛐兒。
小屁孩兒就是麻煩。
酉時日落,她還蹲在野草叢生的河邊尋蛐蛐兒。
一身緋紅色圓領襕袍,板板正正,罩著她纖細身子,不顯山不露水,蹲在一大片瘋長的野草之中,若不是衣裳的顏色為緋紅色,很難發現這裏有個人。
西邊的霞光傾灑而下,暮色在她側臉隨風晃動。她的背影有醇厚的霞光流淌著,袍服上的灑金梅紋樣閃爍出細碎的光。
“吳之筱。”
有人叫她,聲若潺潺溪流,在她耳邊流淌。
她回頭,遠遠看到趙泠朝自己走過來,揚聲道:“是那個小屁孩兒讓你來監督我的嗎?”
“找到蛐蛐兒了嗎?”他問道。
吳之筱繼續埋頭扒拉著草叢,說道:“找到幾只,但太脆弱,到手沒一會兒就死了。”
趙泠走到她身後,俯身看著她,說道:“那小孩兒父母來州衙裏要帶他回去吃飯,他卻執意要等你給他抓到了蛐蛐兒再回去,還擔心你迷路了讓我來看看。”
“這小屁孩兒就是難纏,為了個蛐蛐兒居然連飯都不吃了!我看他就是故意刁難我的。”
吳之筱又累又氣道,擡起袖子抹了一把前額的汗,臉頰被汗水濡得緋紅。
“那小孩還問我吳通判喜歡吃什麽,讓他父母去給你買,等你回去了他就把好吃的都送給你。”
趙泠走到她跟前半蹲下來,擡起手撫了撫她有些淩亂的長發,順道將她頭發裏的幾片雜草拿掉。
他說道:“你看,你不喜歡小孩,但小孩都喜歡你。”
吳之筱擡眼看他,道:“喜歡我又不是一件難事。”說得理所應當。
確實不是,趙泠心中暗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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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州州衙。
聽聞公主被劫擄的消息,臨州五個縣的知縣縣丞都往州衙裏來了,聚在吳之筱的桌案面前,紛紛出言獻策,說著說著,他們都激動了起來,弄得簽押房裏鬧哄哄的。
“不要急不要急!”
吳之筱悠悠道,她雙腿搭在座椅扶手上,嘴裏橫咬著一只羊毫毛筆,手裏拿著大蒲扇扇著風。臨州的春天悶熱,這一群人再擁上來,她就更覺得悶了,手上的蒲扇使勁搖著。
吳之筱看著五個縣的知縣縣丞,操著一口不純正的臨州官話,道:“你們急什麽咯,公主要是真的出事了,是本官以死謝罪,與你們不相幹的好伐啦?”
不急?也不知道是誰那天拍裂了慎思堂的桌子。
眾知縣縣丞聽罷她的話,都退三步站在下邊,躬身垂首,不再多言。
“怎麽就不相幹了?”千江縣的知縣狄笛突然冒出來,上前說道:“那可是公主啊,官家唯一的女兒要出事了,官家雷霆震怒,我們只怕也要受到牽連的,吳通判沒命,我們……我們至少也會被貶官的。”
這位狄笛何許人也,為何別的知縣都退三步站在下邊不再言語,就他敢邁三步上前來說話?
這皆因他有一位位高權重的左相爹爹。
他爹是當朝左相狄甫循,是一位老謀深算,老奸巨猾,老於世故的老臣,晚年得了他這麽一個兒子,溺愛得不像個樣子。
狄笛不經科考,憑著他爹的關系,撿得了個千江縣的便宜知縣做,這兩年來,他沒辦成什麽事,搞砸的事倒是挺多的,很讓吳之筱頭疼,罵了他兩年了,他也沒長什麽記性,照舊是那副左相之子的做派,貪功諉過,好大喜功。
貪功也就貪功了,你好歹有點腦子吧,但他就是一個腦袋裏沒腦子的人,做的蠢事簡直不能忍。
兩年前狄笛為了讓官家知道他為千江縣做了許多利國利民的好事,親自從盛都狄府裏帶了人到千江縣,在千江縣裏新造了十一座石橋。整整十一座橋啊,花了狄府十萬兩銀子,活脫脫一富貴家的傻兒子。後來因他偷工減料,石橋塌了一半,造成了不少人受傷,而官員掏自家的錢給百姓造石橋生生打了官家的臉,被官家狠狠一頓臭罵,兩邊都不落著好。
至於他為什麽要造石橋,其實他就是想換個法子往家裏弄些零花錢,僅此而已。倒也不是真的壞,若是壞的話,年初那些臨州商人要給他三分利,他也不會想都沒想就拒絕。
他就是蠢,蠢到弄巧成拙。
左相狄甫循如此功於心計,他的兒子卻這般的蠢而不自知,未免有些讓人懷疑狄府是不是出了什麽見不得人的內宅醜聞。
不可說不可說。
狄笛見她不言語,便插著腰,挺著個身板說道:“吳通判,你不會是想一個人搶占救公主的功勞,所以才不讓我們插手吧?”
看吧看吧,在場的知縣縣丞都知道,救公主是一個極其棘手的事情,弄不好就是一個死字,也就他以為救了公主是一件偌大的功勞,爭著搶著要上,以為吳之筱不讓他插手是不讓他搶走功勞。
十亭縣的知縣胡微君看了狄笛一眼,說道:“狄知縣,你知道救公主得冒多大風險嗎?吳通判是職責所在,就算救了公主她也沒多大功勞,救不成,她可是得掉腦袋的。”再看向吳之筱,道:“通判,我來只是想給通判出個主意,沒想著什麽功勞的。”
胡微君是一名女官,蜀中人士,吳之筱科考時還與她分在了同一個考場。現在她轄治臨州十亭縣,她身後跟著的便是十亭縣縣丞楊櫻希,也是個女官,與胡微君一樣,也是蜀中人士。
這兩人倒還算省心,十亭縣是臨州民風最清正的縣。
十亭縣縣丞楊櫻希也說道:“通判,若有需要出力的,盡管開口,這公主一日沒救出來,我們也一日不安心。”
吳之筱擺擺手,道:“你們不要著急,我自有辦法,反正公主是死不了的,你們姑且放心,這件事你們若是摻和進來,只會越來越亂。”
在場眾人聽罷,紛紛說道:“既這樣,那我們便不給通判添亂了。”
只有這個狄笛,非要與吳之筱作對,說道:“吳通判,他們怕死,我不怕,救公主這事,我非去不可。”
“去去去,去你大爺的!”吳之筱手中蒲扇重重拍到桌上,手掌抵著前額,頭疼道:“狄知縣,你去便去,到時候你要磕著碰著受了傷什麽的,可別怪本官沒提醒你啊!你也別到你爹跟前說我壞話啊!”
“那是自然。”狄笛滿口答應道:“不過,到時候救公主的功勞,得算上我一份。”
“算算算!”
吳之筱揉揉眉間,命臨州主薄將這些知縣縣丞送走後,仰躺在座椅上,雙手垂下,生無可戀時,又聽得門外有人哭嚎。
她以為又是百麻鎮那些人來州衙門口喊冤,對主薄道:“勞煩主薄去看看,若還是百麻鎮那些人的話,便打發回去。”
百麻鎮去年因鬧鬼的事來州衙門口喊過幾次冤,後來又因吳通判不願踏進百麻鎮的事傳開了,周圍縣鎮也都不願與百麻鎮有什麽交集。繅絲坊不收百麻鎮的蠶絲,米坊不收他們的稻米,連小販都不收他們的雞蛋,他們自給自足一段時間後,發現到底是行不通的,便隔三差五來州衙門口哭喊,要求吳通判還他們小鎮一個清白。
清白?
百麻鎮的事,是吳之筱到各地宣講律令時必講的一件事,兩年下來,整個臨州大大小小的縣鎮都知道了,除了他們自己,誰會覺得他們是清白的?
主薄到州衙外看了看,便領著一個小孩子回來了。那小孩子跟在主薄後面,一邊哭一邊喊著:“吳通判,你還我蛐蛐兒!還我蛐蛐兒!”
吳之筱擡起頭看了這小孩子一眼,認出了他就是昨晚那個被自己壓碎了蛐蛐罐子的小孩。她從座位上起來,伸了伸懶腰,緩緩走到那孩子跟前,半蹲下來與小孩平視,拿起小孩的手,用他自己的手捂住他自己那張哭喊的嘴。
耳邊終於消停了。
她納悶道:“你有什麽冤屈盡管訴來。”
那小孩抽噎著,紅撲撲的臉上還掛著鼻涕和淚水,他說道:“吳通判,你壓碎了我的蛐蛐兒,你得賠我!”
吳之筱說道:“我不是賠了你爹娘三兩銀子了嗎?那夠買好多好多蛐蛐兒的吧?”
“我那蛐蛐兒不是買的,是我自己去草裏捉的,和那些買的蛐蛐兒不一樣,它是野蛐蛐兒。”小孩說著,用他那只沾滿涕淚的手摸了摸腰間夾層,掏出一把碎銀子來,道:“這是吳通判給我爹娘的三兩銀子,我爹娘昨晚給我買了糖花了幾百錢,還剩下這些,全都還給你。”
吳之筱伸出雙手接過碎銀子,問他道:“然後呢?”
小孩說道:“我要吳通判去給我抓野蛐蛐兒,抓的野蛐蛐兒要比我之前那一只大,否則,我就狀告知州,說你橫行霸道,毀我寶物!”
吳之筱起身,將手裏的碎銀子放到桌上,低頭看著小孩,道:“花錢買的不也是野蛐蛐兒嗎?”
“不是不是,那些蛐蛐兒不是山間的蛐蛐兒,是小販自己養的,不一樣的。”小孩執拗道:“吳通判得去給我抓一只野生的蛐蛐兒!”
吳之筱略覺有些厭煩,道:“你是覺得我平時很閑嗎?給你去抓野生蛐蛐兒?你當我是什麽尊老愛幼的好人啊?”說著,沖著小孩張大口學老虎狀“哇”的一聲,張牙舞爪道:“看,我本人就這麽兇,別以為我好說話!”
她才兇完,小孩也“哇”的一聲,扯著嗓子大哭大喊起來,喊得整個州衙都快浮起來了。那小孩像是有用不完的力氣似的,仰著脖子嚎天動地,魔音入耳,能要了吳之筱小命。
直到吳之筱答應他去給他抓蛐蛐兒,他才慢慢熄了哭聲。
按著那位小孩的話,她得跑到北城城郊的河邊去找他要的野生蛐蛐兒。
小屁孩兒就是麻煩。
酉時日落,她還蹲在野草叢生的河邊尋蛐蛐兒。
一身緋紅色圓領襕袍,板板正正,罩著她纖細身子,不顯山不露水,蹲在一大片瘋長的野草之中,若不是衣裳的顏色為緋紅色,很難發現這裏有個人。
西邊的霞光傾灑而下,暮色在她側臉隨風晃動。她的背影有醇厚的霞光流淌著,袍服上的灑金梅紋樣閃爍出細碎的光。
“吳之筱。”
有人叫她,聲若潺潺溪流,在她耳邊流淌。
她回頭,遠遠看到趙泠朝自己走過來,揚聲道:“是那個小屁孩兒讓你來監督我的嗎?”
“找到蛐蛐兒了嗎?”他問道。
吳之筱繼續埋頭扒拉著草叢,說道:“找到幾只,但太脆弱,到手沒一會兒就死了。”
趙泠走到她身後,俯身看著她,說道:“那小孩兒父母來州衙裏要帶他回去吃飯,他卻執意要等你給他抓到了蛐蛐兒再回去,還擔心你迷路了讓我來看看。”
“這小屁孩兒就是難纏,為了個蛐蛐兒居然連飯都不吃了!我看他就是故意刁難我的。”
吳之筱又累又氣道,擡起袖子抹了一把前額的汗,臉頰被汗水濡得緋紅。
“那小孩還問我吳通判喜歡吃什麽,讓他父母去給你買,等你回去了他就把好吃的都送給你。”
趙泠走到她跟前半蹲下來,擡起手撫了撫她有些淩亂的長發,順道將她頭發裏的幾片雜草拿掉。
他說道:“你看,你不喜歡小孩,但小孩都喜歡你。”
吳之筱擡眼看他,道:“喜歡我又不是一件難事。”說得理所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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