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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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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方安福是方家的長女。也是方孝義最最疼寵的女兒。

方孝義明明不止她一個孩子,對孩子好是方孝義會做的事,但是溺愛確實在是讓人很難想象。但還是不知到為什麽對安福的愛幾乎達到了疼溺的地步。

她小時候其實並不是在父親身邊長大的。

小時候的記憶,其實已經模糊很多了。在村裏面和娘親長到了六歲,但還是沒幾個記得的。

娘親喜歡和她敘舊——畢竟陪伴著經歷過那些年往事的,也就只有她一個孩子。即使再小,也是見證者。

總得得那時候像是沒有開竅一樣,回憶起來,人是模糊的,事是模糊的,景也是模糊的。但是偏偏還能夠根據母親的話,一幅一幅拼湊,想象出來當時的場景,再裝進自己的記憶裏,就好像它們本身就在自己的腦海裏面一樣。

可能經歷過與沒經歷過到底還是有區別的吧。

剛剛來到父親身邊時時,她內怯,自卑,戰戰兢兢。這麽大的京城,沒有一處熟悉,四處都是繁歌盛舞,四處都是寂靜無人。也覺得自己實在是太不好看了,像個沒有尾巴的小麻雀。是以方安福不敢說話,不敢看別人的眼睛。倒是渾渾噩噩這麽多年的腦袋清晰了起來。

但是方孝義實在是太寵愛她了。會帶她去逛街,帶她去玩,會在放花燈的節日帶著娘親親自給她紮花燈。知道自己的這個女兒喜歡吃什麽,喜歡穿什麽顏色的衣服,會教她寫字,問她功課。

在爹爹近乎無微不至的愛下,安福逐漸有了自己對人事物的看法,也有了萬事都淡然處之的自信。自信這玩意,很大情況下都是來自於爹娘,親朋好友的鼓勵,來自於誇獎。沒有誇獎,人們怎麽相信自己的

安福漸漸的長成了一個妥貼的大家閨秀,她柔而不弱,對事情有自己的見解。方孝義的寵愛雖然不是大張旗鼓的,但是細水長流無微不至的這麽多年,大家都知道,方孝義對自己的這個女兒有多麽的看重,多麽的寵愛。

方安福自然也聽娘親說過,自己小時候完全不是現在的樣子。現在招人待客很有一套,到哪兒都是領頭,中心。還永遠是處變不驚的淡然——方安福覺得,這與自己爹的關系比較大,有是帝師,又是左相,實在是位高權重,她就算是再平凡的一個姑娘,都能被冠以高名,萬人求娶。

可是她到底實在是太平凡了。不算卓絕的相貌,不算卓絕的才藝,手上還有小時候淘氣留下來的疤痕。

方安福溫柔,懂事,單純,按部就班。因此她也不出眾。她只是一個妥帖的大家閨秀。

是京城中任何一個姑娘,可以被套上任何衣服,可以是任何人家,可以做任何事情。在各種宴會上,言笑晏晏。面容模糊。

也許,對於家有一個平凡的女兒的父母而言,家世的顯赫,反而成了父母的頭疼之處——他們可以給予女兒保護,給女兒無憂無慮的生活,卻很難給女兒找一個好丈夫,除了娘家以外的,餘生好的依托。

她身邊太多貪圖她勢力,貪圖她背景的人,堪稱群狼環刺。要求一個真心相待,對她真心實意永遠好的人,實在是太難了。

很多人為了一個目的,太會裝,太會演。幾十年時間都能忍得下來。這樣的人,方孝義自己身邊就有無數個,許川穹一妻四妾,哪一個不是如此。

而許川穹似乎還算是好的,他雖然不愛她們,利用她們,但確確實實的認為他們是一家人,因此也不會傷害她們。

方孝義不敢保證會不會招來一個不僅心懷不軌,而且貪心過度的人,為此愁壞了。朝廷風來雨轉這麽多年沒有讓他頭疼,女兒的婚事為他平添白發。

但是方安福其實芳心早有安許。

她喜歡方孝義的眾多學生中的一個,焦家的嫡幼子焦坤。

準確的說,在她閨中歲月中,只有這個男人,是她時時遇見,時時聽講的。

也可能是,眾多世家公子中,她只能聽到他的消息。

第一次遇見焦坤,她實在是一個不妥當的樣子。

當時正是夏天,妹妹照舊舞刀弄槍的滿院子摔摔打打。

方安福不是一個被眾星捧月弄昏頭的姑娘,她一直清醒的看著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她很羨慕自己的妹妹。她們有著一樣的背景,和幾近相似的容貌。但是方安芷不止有這些。

方安芷還有她自己,她與眾多京女不同的地方。方芷喜歡舞刀弄槍。

這事兒沒的說,不是任何人教的。只是一次景將軍來方府拜訪時,景家的小公子,年僅五歲一身無賴。去拜訪人,從古至今都是大人的游戲。百無聊賴的之下這小公子在八歲的方安芷面前起了抖毛之心,狠狠炫耀了一把。後來,景將軍抓著小公子走了,方安芷卻再也放不下耍刀練功了。

方孝義不喜歡這樣,花惠惠更不會同意,但是方安芷在這件事上展現出來了她極大的韌性。

如此,她成了獨一無二的方芷。任誰都無法代替的存在。

方安福也想這樣,她雖然一向乖覺,但是還是很難說有什麽是自己想要的,自己喜歡的。偶爾,她也希望自己能獨特的熠熠生輝,就像妹妹那樣。

那一天,就是這種“偶爾”的心思爆發的一天。

她跟在妹妹後面,像平日裏那樣看著妹妹練了一下午的劍。和平日不同的是,今天,她親自上手了。

在妹妹的指導下耍了幾下,弄的大汗淋漓。略微休整了一下,打算回去洗個澡好好整理好自己,誰知道,一轉身,就撞上了在等候爹爹的焦坤。

清風朗朗,日光和睦,百花嬌襯。

兩人措不及防的一個對視,少女一顆芳心,方寸大亂。

本來以為只是自己一個人不見天日的單相思,卻在十七歲那年春日,焦府浩浩蕩蕩的東西扛來了方府,求取方孝義的掌上明珠。

方孝義琢磨這自己這個學生,水晶做的身子,玉石做的心腸。玲瓏剔透。但是也實在是很不適合在官場上面混,現下入了國子監,估摸著一輩子也就當個教書先生了。

這倒是也挺好的,畢竟焦坤別的不行,在文章上的造詣可謂是百年奇才。再說,不在官場上混這些有的沒的,也挺好,不用擔心時不時來個樹倒獼猴散,或者被龐個倒下來的樹枝牽連了。

也挺好反正。

方其實很不願意嫁女兒,倒不是說人怎麽樣,就是單純的不想把女兒嫁人。

他一想到女兒嫁人後,說“回家”就不是回這個家了,他就老大不樂意。憑什麽呢?明明他們才是一家人。一想到以後只能是自己女兒的親戚,方孝義就想拖拉日子。後來還是花惠惠安撫了不少些時候,才勉勉強強接受了女兒是要嫁了的事實。

但還是不爽快,以至於那段時日他看著處處出格的三女兒,他都覺得安心了不少:這個家夥肯定能留好些年!

但是他沒想到的是,不久之後,他帶著方安芷返鄉掃墓探親的路上,一個錯眼,方安芷直接被一個穿著白衣扛著劍的男子勾了魂,半句話沒耽擱,收拾好包袱直接跟著人跑了。還美其名曰:闖蕩江湖!

他把焦坤叫過來私下交流,總想多囑咐兩句,絮絮叨叨竟然沒個完,但是具體說了些什麽,也很難整理個體系。大抵就是些喜歡吃什麽,喜歡看說明書,不喜歡熏香,花園裏面最喜歡什麽花,雲雲此類。

後來說開了,竟然說起了方安福小時候的一些趣事,什麽字認得不多的時候看不懂的書硬是抱著看啊,把很名貴的筆紮禿了就偷偷串通下個給補好,沒想到補那個筆毫太差了,一沾水全掉了等等。

最後只要求了,娶他的女兒要求就是不能娶妾,家裏必須只有安福。方府沒有那些烏七八糟的事兒,方安福也就不會所謂的妻妾制衡。他也不求焦坤能給安福一生帶來什麽特別的榮耀,他了解他的女兒,也知道他的女兒最最需要什麽。

所以只要能讓他的女兒能夠一生衣食無憂,能夠永遠的生活在一個單純的純粹的環境中就好了。

方安福總是以為自己是一個沒有意思的女子,但是她不知道,焦坤在她第一次看見他之前,就已經喜歡她很久了。

大概是一個元宵燈會上,他帶著小廝逛燈盞,有一搭沒一搭的猜燈謎。

大街上都是一家人熱熱鬧鬧的,就他一個,一個人瞎晃悠。

家裏面的人不大喜歡他,他是知道的。究其原因,大概就是他實在不是一個能給家族帶來榮耀的人吧。

從小,他就不大會說話,哄不來老祖宗。長大後,家裏面本以為他文章,策論寫的好,又是方孝義的學生,可以在官場上混個好位置,誰知道他這麽個沒有野心的,一轉身投奔了國子監,正正經經的成了個教書的。

意料之中的讓人失望。

燈會逛著逛著,他順著人流來到了一個鋪子前。仗著個子高,他一言就看見了前面女子手裏面的燈謎

“琰。”

燈謎不算簡單,但是他稍加思索,還是想到了,嘴上便小聲的說了出來。前面的女子卻是聽見了,手上還捧著燈,綽綽約約地轉身,笑盈盈的看著他:“公子好聰明,我想了好半響。”

燈下看美人,古語從不欺人。

他感覺自己的臉一下子熱了起來:“姑娘也很聰明......”已經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麽了。

卻見這姑娘輕笑一下,將手裏的燈籠連著他猜出來的謎底一起給了老板,換來了一塊品質一般,但是形狀巧思的玉佩。

這個不打眼的玉佩卻好像讓她很滿意,一時間眼睛裏都是亮晶晶的:“多謝這位公子,要不是公子,這塊玉我可拿不到。倒也不能光占了公子的便宜,不如公子也玩一個,我請怎麽樣?”

這一場是怎麽開始,怎麽結束的,焦坤回想起來,到處都是人們的嘈雜和他不正常的心跳,兵荒馬亂成一片,連不成完整的一場。

於是在那個春末夏至的午後,在先生家遇見方安福時,兵荒馬亂了一季的世界卻徒然安靜了下來。

婚後,方安福也確實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他們夫妻二人一生琴瑟和鳴。方安福生了兩個兒子後,被兒子鬧得頭疼,這大概就是她受過最大的苦了。她的父親在時,有父親護著她,父親走了有弟弟保護她。一生不可多得的順遂。

方安芷是《十九裏外》那本書裏面的主要人物之一,江湖武俠,不過暫時不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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