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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th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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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與薄景沅在校門口“偶遇”的那晚,已經過了整整一個星期。

這一個星期裏,薄景沅沒有再聯系過初意。不過他說話也算數,初意回家後的第三天,快件便到了。是他郵來的手機。

最新款,需要用腎才能換的手機,初意從未用過現今流行的智能機,拿在手裏還有些不習慣。初意家窮苦,高中畢業後能買一個接電話發短信用的普通直板手機,她已經很知足。

周末的北城太陽毒辣,越到七月,熱浪越密集。A大考試周結束,沒有課程,初意也不想出去曬太陽。

她的家位於北城老城區某筒子樓,一室一廳,還有一個狹窄的洗手間。空間狹小,也沒什麽像樣的家具,家裏唯一值錢點的,就是初意正在看的筆記本電腦。

不過家中倒是收拾的幹凈利落。水泥地面上沒有一丁點雜亂物品,吃飯用的小方桌上只擺了卷衛生紙,床鋪上的床單看著陳舊,卻也洗的幹幹凈凈。

老舊的木制雙人床上,初意抱著筆記本電腦半躺著。

電腦屏幕上,未著衣衫的一男一女正赤/裸相擁,做某種運動。

是島國愛情動/作片。

初意皺著眉,留心女主人公的動作。

這類片子大多以男人視角為主,初意想知道男主的反應,於是專門搜刮了男主露臉的片子,但沒多大用處。窩在家裏看了一上午,也沒能研究出什麽。

在床上捱到中午,初意放下電腦,出門買午餐。

窗外太陽毒,初意便從塑料制的簡易衣櫃裏扯了一件防曬衫出來,套在身上。出門前先走到玄關前的櫥子旁,櫥子上擺著香爐和一張黑白照片,照片中的女人是個典型的農村婦女,樸素老實。

初意給女人上了香,鞠了三個躬。

出門。

她掙的錢有限,平日三餐較節儉,午餐通常是一個青菜配饅頭。

初意母親在世時節儉慣了,一般一個月才給初意開一次葷。久而久之,初意已經習慣蔬菜的味道,反倒不怎麽喜歡吃葷菜。

買好菜,又去了饅頭鋪。

火辣的太陽光束透人,長時間攀附在身上,怎麽甩也甩不開,像是要點燃炸彈引線。初意買好東西後,匆匆往家趕。家裏雖然沒有空調,但還有個吱吱呀呀轉的起來的老風扇。

路過樓下的小賣部時,小賣部的王大爺叫住初意。他遞過來一個黃色信封:“初意啊,有你的信。”

筒子樓沒有獨門獨戶的郵箱,信件一般都放在小賣部。小賣部的王大爺人熱情,也願意接這種差事。

看見黃色信封的時候,初意心就緊了一下。

信封上的筆跡很熟悉。

不動聲色的看了一兩秒鐘,初意神色恢覆如常,溫柔的笑笑,向王大爺道了謝。

她接過信封,也沒看,轉身往樓裏走。

王大爺看著初意的背影,搖搖頭,回頭問老伴兒:“這是第幾封信了?”

正坐在屋子裏扒蒜的老伴兒回答:“第三封了吧。以前也沒見這小姑娘和別人寫信啊,現在還有年輕人寫信?”

回到家裏,初意將信封扔到桌子上,沒看。

她轉身去廚房準備午餐。

初意自小獨立,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各類家務事都做的又好又快。一盤青菜,也能變著法的炒出來,色香味俱全。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她也是喜歡精致生活的人。

只不過條件實在不允許。

做好飯,初意又去看了一遍薄景沅送她的手機,仍然沒有消息。

原本冷靜的心就有些擔憂。

那個男人……也許已經忘了她了?

初意安慰自己,如果忘了,不可能再送手機來。

她將手機扔到抽屜裏。

初意還是習慣自己的板磚手機,用起來方便,還不會因為各式眼花繚亂的app分心。

等吃過午飯,又收拾了碗筷,初意才回到書桌邊,去看那封熟悉的信件。信件內容她心裏有數,本不想再拆開,可又怕那人有什麽要求。

初意深吸口氣,伸手拿信封。

初意的書桌放在窗戶前,午後的陽光最為毒辣,桌子前悶熱,初意手腳卻都是涼的。

她抑制住跳動速度逐漸加快的心臟,拆開信封,慢慢的將裏面的東西抽出來。

是三張照片。

果然。

初意面無表情,隨手翻了翻。

三張和以往不同的照片,照片的主人公是個女人。確切的說,是一個全/裸的女人,擺出各種奇形怪狀的姿勢。像是在誘惑,動作卻很僵硬。

初意面不改色,一張一張瀏覽完畢後,將照片反扣在桌面上。

臉色差了許多。

她起身,從抽屜裏拿出剪刀,將照片剪碎,一鼓作氣扔到鐵盆裏燒了。

看著那堆碎片慢慢的變成灰燼,隨著窗外吹進的暖風飄散,初意的心才稍微平靜。

她閉上眼睛躺到床上。

思量對策。

對方的要求已經很明確,要麽給錢,要麽給人,她必須答應其中一個條件。或者,兩個條件都答應。

解決起來有些麻煩,初意想的頭痛。

就在她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快要睡過去時,安靜了一個星期,一直放在抽屜裏的手機忽然振動了兩下。

初意睡意全無,立刻從床上爬起來,去看手機。

是一條短信,只有寥寥幾個字:晚上七點,過來。

下午五點整,初意扔掉看了一下午的手機,起身去換衣服。被放到一旁的手機屏幕還亮著,某貼吧,技術討論貼。不得不說智能手機確實有比板磚方便的地方,例如,再看這種帖子時,不必再用她那臺笨拙的筆記本電腦。

初意從木床下抽出一個落滿灰的箱子。用濕抹布擦去灰塵,然後打開。

裏面放著幾套夏天的裙裝。

這是初意趁著商場打折時買的稍微高檔一點的衣服,幾年前流行過,現在又流行回來。有紅裙也有黑裙,所有衣服的共同特色就是——性感。

她挑了一件黑色長裙。

換好後,走到穿衣鏡前。

長裙貼身顯腰,初意細腰腿直,膚如凝脂。與黑裙配在一起,視覺上的沖擊力更強。她隨手拿來化妝包,仔細上妝,最後,又抹上正紅色的口紅。

她對著鏡子,綻出微笑。

紅唇黑裙,雪白細嫩的皮膚,狐貍眼黑仁輕轉,別有風情。

化完妝,她散開頭發。如墨染過般的黑色長發,從細嫩肩膀上滑落,與黑裙融為一體。她彎腰去理裙子,鏡子中的初意,胸部高聳,露出傲人的事業線。

一切打理好,她露出半是嫵媚的笑容,步伐也隨之放緩,款款而去。

初意開車到薄景沅所在的公寓樓下。

按照薄景沅給她的地址,找到薄景沅的家。

不算是家,只是他的臨時落腳點。

薄景沅這樣不缺金錢也不缺勢力的人,想來也不會長居在一個小小的公寓內。

這裏應該是他和女人幽會的場所。

初意是這樣想的。

薄景沅雖然還沒有正牌女友,但應該還有別的女人,這符合他的身份。

坐上電梯後,她開始思索接下來會發生的事。

應該就是那事。

其實也沒什麽,畢竟已經做過幾次,她思考的,是自己應該如何取悅這個男人。

她知道,他不喜歡主動。第一次與他做時,基本上是初意霸王硬上弓,用盡渾身解數去取悅他。她以為自己已經很努力,可還是被他發現她是第一次。

總的來說,是技術不到家。

所以初意這幾日一直都在琢磨這東西。

看片容易,真正實施卻很難,這種東西,還是需要經驗。

初意很後悔在找上薄景沅之前,沒先去練習練習。

薄景沅這個人,臺面上衣冠楚楚,床/上是衣冠禽獸。這個禽獸耐力強,體力遠遠大過一般男人,偏偏他忍耐力又足夠好,向來不會主動。

即便是最激/情的時刻,他都能保持著絕對理智,似乎克制著自己的情感,又好像真的不為所動。他的眼睛永遠漆黑深邃,捉摸不透,偶爾兩次,初意有一種自己所有的取悅,都被他一眼看穿的感覺。

薄景沅在商圈混的風生水起,看人的眼力自然不低,無論如何,初意都要小心應對。

想到今晚大約會很累,初意嘆口氣。

出了電梯,初意找到薄景沅家的房間號,按下門鈴。

在門開之前,初意深吸一口氣,調整自己的呼吸,唇角又漾出笑容。

嫵媚、誘惑力十足的笑容。

開門的人卻不是她應該嫵媚的對象。

初意看著門前一臉茫然的男人,笑容緩了緩。一秒後,她調整表情。

眼睛裏放著異於常人的光芒,歪了歪頭,露出雪白的脖頸,嗓音媚到骨子裏:“薄總在嗎?”

男人仍舊迷茫,上下打量了初意一眼,只覺得這個女人美的亮眼。不同於一般的美女,她的美,摻雜了多種氣質,讓人捉摸不透。唯一確定的,就是她的五官足夠精致。

打扮妖嬈,狐貍眼也迷人,可就是有一種清澈純凈的感覺在其中。

男人呆楞的看了兩秒,忍不住回頭看向書房。

嘖嘖嘆息。

他們薄總——可真是好命。

作者有話要說: 感受到這怪異的題材了嗎……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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