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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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車上,金渺的心情很好,到現在為止,她把原主身上的困境全部解除。
主要還是要有強大的力量和足夠心狠手辣,善良這種優秀品質也要看對什麽人,顯然原主父母和那個已經死了的人渣是不值得她浪費她的善良。
她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車窗放下,跟著音響裏面放著的歌輕輕的搖晃著雙臂,跟著唱了起來。
金姑姑很是驚訝的看向自家侄女,她的聲音好好聽,非常有特點,這首歌其實不容易唱,跨度很大,不過她低音高音都駕馭的了,低音有磁性,高音就像是百靈鳥的聲音般清脆動聽,一點也不尖銳。
金渺就只是隨便唱唱而已,這一世的聲音特別好聽,這一點她早就知道了。
“你唱歌可真好聽,有沒有做歌手的想法?”金姑姑在首爾開了一家經紀公司,之前主要是做演員經紀的,現在打算做idol的打算,不過還沒有開始招練習生。
“歌手?我想做個樂隊。”金渺還沒有玩過樂隊,這一世自己的嗓音這麽好聽,不做歌手好像是有點浪費。
還有一點,原主的父母都是那種封建老思想,以前聽說金姑姑在首爾開了一家經紀公司,還在家裏說過她自甘墮落之類的話。
原主心裏其實是有叛逆心的,父母越是不讓做什麽,她越是想做,只是沒有那麽強大的能力可以反抗的了那兩個人。
“樂隊?!”金姑姑遲疑了一下,現在做樂隊都不太賺錢啊。
“這個我可以先自己找人組建。”金渺找的樂隊成員一定是要自己看的上才行,她賺了那麽多錢,足以養著一個樂隊。
這個時間點,經紀公司做女團的都很少,像是司馬公司那樣的大公司出的女團都撲街了,其他公司就更加不敢去嘗試了。
“行,那你去試試。”金姑姑也只是那麽隨口一說,她公司就算是要組建idol團體,也是找男練習生,而且不會超過五個人,人多成本太高了,他們公司沒有辦法投入那麽多。
這些都是後話了,金渺現在主要是上學,她在原來的那個學校已經做了退學,金姑姑來的匆忙,也沒有想到這一次會帶著侄女回來,提前沒有找好學校。
她在原本的學校成績很好,金姑姑找學校並不難,
很快就找好了江南區的一所知名高中。
金渺參加了一次入學考試,成績出來後她的未來班主任臉上的笑容燦爛了不少,對她的態度也更溫和了。
全滿分的成績,相信沒有一個老師會不開心自己班上有這樣一個學生吧。
班上突然轉學了一個超級大美女過來,大家都很忍不住看她,這種很難在普通人之間遇到的頂級美貌,讓她看起來就像是會閃閃發光一般,不管男女,走過路過都會多看幾眼。
她不笑的時候會顯得很高傲,但是一開口講話,就看起來很甜美,很快就和班上不少人都熟悉了起來,班長人很好,帶著她熟悉學校各個地方。
“你想要加入哪一個社團?咱們學校的社團是必須要參加的,算作平時的學分。”班長是個比較酷的女孩子,她講話速度很快,就和她的人一樣,雷厲風行的。“像你長得這麽好看,咱們學校的社團肯定都想要吸納你的加入。”
金渺看了一眼班長脖子上掛著的耳麥,微笑著問她:“恩珍你是哪個社團的?”
“我是玩音樂社的,那裏面都是和我一樣喜歡玩音樂的。”陳恩珍看著自己這文文靜靜的新同學,“感覺金渺你應該是會彈鋼琴或者拉小提琴這種吧,這個要去古典樂社,我們是比較偏樂隊的音樂社。”
然後她就看到金渺眼睛一亮,拉住了她的手,“我吉他彈得還不錯,想要加入音樂社。”
這真的是太巧了啊,或者也不是巧合,自家姑姑在挑選學校的時候,肯定調查過這個學校是要參加社團的,有音樂社,所以才給她選擇了這個學校。
金渺還挺感動的,金姑姑對她真的挺好的,她是那種會和侄女做朋友的姑姑,不會因為自己是長輩就壓著她做什麽事情。
班長很是驚訝,完全看不出來啊,不過既然金渺喜歡音樂,那就太好了,他們音樂社的顏值擔當有了。
大家對於美人都是有優待的,全校都知道高二轉學來了一個超級漂亮的女孩子,親眼見到真人之後,音樂社的一群人都驚呆了,金渺對他們笑了笑,一群人連考核都沒有考,直接就讓她成為了音樂社的一員。
要知道,他們音樂社可是學校裏面最難加入的一個社團,和其他大部分社團只是為了拿學分不一樣,他們這裏是一群志同道合的愛音樂的人組合在一起。
因為難進,到現在他們這個社團也就十幾個人而已,金渺還挺喜歡這個氛圍的,裏面大部分是吉他手,貝斯就一個,鼓手也只有一個,鼓手就是班長陳恩珍。
金渺看這麽多人都是吉他手,她覺得不如自己選擇貝斯吧,貝斯她也會億點點,活得時間久了,學習的東西就比較多。
不過今天她什麽樂器都沒有帶,就被安排去唱歌,大家都是玩音樂的,聽她說話的聲音挺好聽的,特別有辨識度。
等金渺一開口,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之前樂隊的主唱因為畢業,他們已經很久沒有找令人驚艷的主唱了,其他人不是不能唱,但是就是感覺平平淡淡,一點都沒有驚喜。
一個好的主唱是一個樂隊的靈魂,非常重要,在她開口之後,大家一致覺得這就應該是他們樂隊的新主場,原來趕鴨子上架的主唱又可以退居二線了,他覺得自己來和和聲就挺好的。
社團活動結束,班上很是興奮的說要和金渺一起回家,雖然她們能一起的路程就兩站公交車而已。
“你的聲音真的太好聽了,我覺得我自己都要醉了,要沈溺在你的嗓音中了。”陳恩珍用她追星多年的口才誇著金渺,人家追idol,她追的是樂隊。
她覺得金渺給她的驚喜真的太大了,怪不得她一見到金渺就覺得投緣呢,原來是感應到她也是喜歡音樂的人。
陳恩珍已經忘記了,自己之前分明是因為看金渺長得漂亮,想和美女貼貼,再加上老師說要她帶著新同學熟悉熟悉學校,才主動去和她拉近關系。
“你這樣誇我我都要不好意思了。”雖然是這樣說著,但是金渺的臉上可一點都沒有不好意思的表情。
放學的時候是金姑姑來接金渺的,今天是轉到新學校的第一天,她不是很放心,雖然知道自家侄女不是一般人,連鬼怪都玩得轉,但是在她眼裏還是個孩子,她會擔心她在學校受到欺負。
能上這個學校的學生家境都不會很差,而且學業這麽重,哪裏有時間去欺負人,是卷子不夠多嗎?
學校的學業壓力是比較大的,每次考試都會排名,而且會把排名名單放到走廊上,讓所有人都能清楚的看到自己排在年級的哪裏。
金渺的書包裏面就有一堆的作業,很多學生放學之後還要去補習,她就不需要了,高中的內容對她沒有任何的難度,可以輕松的度過這個時期。
班長看到金渺有人來接,就沒有繼續拉她說話,和她說了聲明天見,就自己往公交站那邊走,今天不能一起回家,還有明天呢。
“看來你已經交到了一個新的朋友,我不用替你擔心了。”金姑姑笑著說到。
“嗯,孩子們都挺好的,沒有人對我散發惡意,也沒有時間吧,這一書包都是作業。”金渺晃了晃自己手上的書包,就算是她,這個量的作業也要花費一些時間。
兩人是在外面吃完晚飯再回去的,因為金姑姑不會做飯,以前離婚之前家裏有保姆,離婚之後她就都是在外面吃的,平時其實都會和朋友出去喝個酒,這兩天因為金渺剛住過來,她都在家裏待著,沒有出門。
“對了,周末的時候我會把小星星給接過來,你們姐弟還是第一次見面吧,我們去游樂園玩一天怎麽樣?”
金姑媽知道以自家哥嫂的那個樣子,絕對不會帶女兒去游樂場的,兩人養女兒就像是在培養一個搖錢樹,只要外表足夠光鮮就好,至於內裏的精神世界是否富足,他們是不會想的。
甚至這兩人故意不想讓女兒了解太多外面的世界,這樣他們就不好把控她了。那對夫妻覺得金姑姑就是讀書太多,見識的太多,才有了那麽多想法,不乖乖聽話。
“好啊。”金渺沒有拒絕,她也知道每周末姑姑會把兒子給接來住一兩天,平時會跟著父親。
金姑姑和前夫離婚倒不是因為什麽出軌或者別的事情,就是單純的發現觀念不和,在熱戀的時候這些矛盾都會被忽略掉,但是等到結婚了,每天生活在一起,就會發現各種的不適應。
後來兩人商量了一下,覺得離婚分開生活對他們更好,本來離婚之後兩人總是吵架,但是離婚之後兩人的關系反而變得平和了很多,現在就當做是不是特別親密的朋友來相處。
金渺覺得金姑姑和前夫都是很好的父母,就算是離婚了,也依舊給了兒子滿滿的愛,讓他能在有愛的氛圍中長大。
她想著,自己該去買一把貝斯的,音樂社裏面只有一個貝斯手,還是高三的學長,還有兩個月就要高考了,不過因為對方已經提前保送進了KAIST,倒是不擔心這個,那兩個月後也畢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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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還是要有強大的力量和足夠心狠手辣,善良這種優秀品質也要看對什麽人,顯然原主父母和那個已經死了的人渣是不值得她浪費她的善良。
她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車窗放下,跟著音響裏面放著的歌輕輕的搖晃著雙臂,跟著唱了起來。
金姑姑很是驚訝的看向自家侄女,她的聲音好好聽,非常有特點,這首歌其實不容易唱,跨度很大,不過她低音高音都駕馭的了,低音有磁性,高音就像是百靈鳥的聲音般清脆動聽,一點也不尖銳。
金渺就只是隨便唱唱而已,這一世的聲音特別好聽,這一點她早就知道了。
“你唱歌可真好聽,有沒有做歌手的想法?”金姑姑在首爾開了一家經紀公司,之前主要是做演員經紀的,現在打算做idol的打算,不過還沒有開始招練習生。
“歌手?我想做個樂隊。”金渺還沒有玩過樂隊,這一世自己的嗓音這麽好聽,不做歌手好像是有點浪費。
還有一點,原主的父母都是那種封建老思想,以前聽說金姑姑在首爾開了一家經紀公司,還在家裏說過她自甘墮落之類的話。
原主心裏其實是有叛逆心的,父母越是不讓做什麽,她越是想做,只是沒有那麽強大的能力可以反抗的了那兩個人。
“樂隊?!”金姑姑遲疑了一下,現在做樂隊都不太賺錢啊。
“這個我可以先自己找人組建。”金渺找的樂隊成員一定是要自己看的上才行,她賺了那麽多錢,足以養著一個樂隊。
這個時間點,經紀公司做女團的都很少,像是司馬公司那樣的大公司出的女團都撲街了,其他公司就更加不敢去嘗試了。
“行,那你去試試。”金姑姑也只是那麽隨口一說,她公司就算是要組建idol團體,也是找男練習生,而且不會超過五個人,人多成本太高了,他們公司沒有辦法投入那麽多。
這些都是後話了,金渺現在主要是上學,她在原來的那個學校已經做了退學,金姑姑來的匆忙,也沒有想到這一次會帶著侄女回來,提前沒有找好學校。
她在原本的學校成績很好,金姑姑找學校並不難,
很快就找好了江南區的一所知名高中。
金渺參加了一次入學考試,成績出來後她的未來班主任臉上的笑容燦爛了不少,對她的態度也更溫和了。
全滿分的成績,相信沒有一個老師會不開心自己班上有這樣一個學生吧。
班上突然轉學了一個超級大美女過來,大家都很忍不住看她,這種很難在普通人之間遇到的頂級美貌,讓她看起來就像是會閃閃發光一般,不管男女,走過路過都會多看幾眼。
她不笑的時候會顯得很高傲,但是一開口講話,就看起來很甜美,很快就和班上不少人都熟悉了起來,班長人很好,帶著她熟悉學校各個地方。
“你想要加入哪一個社團?咱們學校的社團是必須要參加的,算作平時的學分。”班長是個比較酷的女孩子,她講話速度很快,就和她的人一樣,雷厲風行的。“像你長得這麽好看,咱們學校的社團肯定都想要吸納你的加入。”
金渺看了一眼班長脖子上掛著的耳麥,微笑著問她:“恩珍你是哪個社團的?”
“我是玩音樂社的,那裏面都是和我一樣喜歡玩音樂的。”陳恩珍看著自己這文文靜靜的新同學,“感覺金渺你應該是會彈鋼琴或者拉小提琴這種吧,這個要去古典樂社,我們是比較偏樂隊的音樂社。”
然後她就看到金渺眼睛一亮,拉住了她的手,“我吉他彈得還不錯,想要加入音樂社。”
這真的是太巧了啊,或者也不是巧合,自家姑姑在挑選學校的時候,肯定調查過這個學校是要參加社團的,有音樂社,所以才給她選擇了這個學校。
金渺還挺感動的,金姑姑對她真的挺好的,她是那種會和侄女做朋友的姑姑,不會因為自己是長輩就壓著她做什麽事情。
班長很是驚訝,完全看不出來啊,不過既然金渺喜歡音樂,那就太好了,他們音樂社的顏值擔當有了。
大家對於美人都是有優待的,全校都知道高二轉學來了一個超級漂亮的女孩子,親眼見到真人之後,音樂社的一群人都驚呆了,金渺對他們笑了笑,一群人連考核都沒有考,直接就讓她成為了音樂社的一員。
要知道,他們音樂社可是學校裏面最難加入的一個社團,和其他大部分社團只是為了拿學分不一樣,他們這裏是一群志同道合的愛音樂的人組合在一起。
因為難進,到現在他們這個社團也就十幾個人而已,金渺還挺喜歡這個氛圍的,裏面大部分是吉他手,貝斯就一個,鼓手也只有一個,鼓手就是班長陳恩珍。
金渺看這麽多人都是吉他手,她覺得不如自己選擇貝斯吧,貝斯她也會億點點,活得時間久了,學習的東西就比較多。
不過今天她什麽樂器都沒有帶,就被安排去唱歌,大家都是玩音樂的,聽她說話的聲音挺好聽的,特別有辨識度。
等金渺一開口,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之前樂隊的主唱因為畢業,他們已經很久沒有找令人驚艷的主唱了,其他人不是不能唱,但是就是感覺平平淡淡,一點都沒有驚喜。
一個好的主唱是一個樂隊的靈魂,非常重要,在她開口之後,大家一致覺得這就應該是他們樂隊的新主場,原來趕鴨子上架的主唱又可以退居二線了,他覺得自己來和和聲就挺好的。
社團活動結束,班上很是興奮的說要和金渺一起回家,雖然她們能一起的路程就兩站公交車而已。
“你的聲音真的太好聽了,我覺得我自己都要醉了,要沈溺在你的嗓音中了。”陳恩珍用她追星多年的口才誇著金渺,人家追idol,她追的是樂隊。
她覺得金渺給她的驚喜真的太大了,怪不得她一見到金渺就覺得投緣呢,原來是感應到她也是喜歡音樂的人。
陳恩珍已經忘記了,自己之前分明是因為看金渺長得漂亮,想和美女貼貼,再加上老師說要她帶著新同學熟悉熟悉學校,才主動去和她拉近關系。
“你這樣誇我我都要不好意思了。”雖然是這樣說著,但是金渺的臉上可一點都沒有不好意思的表情。
放學的時候是金姑姑來接金渺的,今天是轉到新學校的第一天,她不是很放心,雖然知道自家侄女不是一般人,連鬼怪都玩得轉,但是在她眼裏還是個孩子,她會擔心她在學校受到欺負。
能上這個學校的學生家境都不會很差,而且學業這麽重,哪裏有時間去欺負人,是卷子不夠多嗎?
學校的學業壓力是比較大的,每次考試都會排名,而且會把排名名單放到走廊上,讓所有人都能清楚的看到自己排在年級的哪裏。
金渺的書包裏面就有一堆的作業,很多學生放學之後還要去補習,她就不需要了,高中的內容對她沒有任何的難度,可以輕松的度過這個時期。
班長看到金渺有人來接,就沒有繼續拉她說話,和她說了聲明天見,就自己往公交站那邊走,今天不能一起回家,還有明天呢。
“看來你已經交到了一個新的朋友,我不用替你擔心了。”金姑姑笑著說到。
“嗯,孩子們都挺好的,沒有人對我散發惡意,也沒有時間吧,這一書包都是作業。”金渺晃了晃自己手上的書包,就算是她,這個量的作業也要花費一些時間。
兩人是在外面吃完晚飯再回去的,因為金姑姑不會做飯,以前離婚之前家裏有保姆,離婚之後她就都是在外面吃的,平時其實都會和朋友出去喝個酒,這兩天因為金渺剛住過來,她都在家裏待著,沒有出門。
“對了,周末的時候我會把小星星給接過來,你們姐弟還是第一次見面吧,我們去游樂園玩一天怎麽樣?”
金姑媽知道以自家哥嫂的那個樣子,絕對不會帶女兒去游樂場的,兩人養女兒就像是在培養一個搖錢樹,只要外表足夠光鮮就好,至於內裏的精神世界是否富足,他們是不會想的。
甚至這兩人故意不想讓女兒了解太多外面的世界,這樣他們就不好把控她了。那對夫妻覺得金姑姑就是讀書太多,見識的太多,才有了那麽多想法,不乖乖聽話。
“好啊。”金渺沒有拒絕,她也知道每周末姑姑會把兒子給接來住一兩天,平時會跟著父親。
金姑姑和前夫離婚倒不是因為什麽出軌或者別的事情,就是單純的發現觀念不和,在熱戀的時候這些矛盾都會被忽略掉,但是等到結婚了,每天生活在一起,就會發現各種的不適應。
後來兩人商量了一下,覺得離婚分開生活對他們更好,本來離婚之後兩人總是吵架,但是離婚之後兩人的關系反而變得平和了很多,現在就當做是不是特別親密的朋友來相處。
金渺覺得金姑姑和前夫都是很好的父母,就算是離婚了,也依舊給了兒子滿滿的愛,讓他能在有愛的氛圍中長大。
她想著,自己該去買一把貝斯的,音樂社裏面只有一個貝斯手,還是高三的學長,還有兩個月就要高考了,不過因為對方已經提前保送進了KAIST,倒是不擔心這個,那兩個月後也畢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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