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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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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體檢流程確實很快。

喜漫最後一項是憋尿去做B超,她躺在深藍色檢查床上,掀起衣服,露出和她脖頸臉頰一樣白皙細嫩的腰肢。

做檢查的醫生往探頭上塗耦合劑,她看了一眼,隨口問道:“之前做過手術?”

她腰上有一條很明顯的疤痕。

“不是。”喜漫說:“不小心受的傷。”

疤痕在她的身上太打眼,她自己也知道,所以這兩年以來,她幾乎沒有再穿過露腰的衣服。

以前連村裏邊最刻薄的吳三媽都誇過她,喜漫這孩子皮膚白,身材好,以後能去當模特。

現在電視上看到的那些模特,身材和她們喜漫差不多,但是長得沒喜漫好看,說是什麽高級臉,她反正欣賞不來什麽高級臉,喜漫的臉在她眼裏就是最好看的。

“結果沒什麽問題,報告等過半個小時自己在門口機子上取。”醫生拿了兩張紙給她,讓她把耦合劑擦幹凈。

喜漫結果,說了句“謝謝”。

她從體檢中心出來,已經快到中午十二點。

喜漫總是穿的很少,今天外面下了雨,雨水像是才化開的冰水,飄到皮膚上凍得人直打哆嗦,她還是只穿了一件薄大衣,裏面是白色打底毛衣,低領的。

喜漫在醫院門口等車。

她在手機上下了單,但因為今天天冷,又下著雨,排隊已經排到第十二位。

醫院附近也總是特別堵,這個點車輛擠在這裏,螞蟻爬似的挪不動。

今天體檢是公司給了半天假,下午還是要回公司上班,喜漫的工作還有很多沒完成,她其實是急著返回公司的。

她參加的項目沒有多重要,在別人看來,不過是一些打雜的簡單活,可喜漫沒想著偷懶或者混日子,她是真的想學點東西的。

就像她以前從來沒想過自己以後要怎麽樣,現在她偶爾會思考這個問題,想多了就發現,人活著真的是要向上看的。

一無是處的趙喜漫。

一無所知的趙喜漫。

比別人流失了那麽多時間的趙喜漫。

她拿出手機又看打車軟件上的排隊人數,已經減少到五個,但數字在這裏遲遲不變動,趙喜漫看時間,想要不要打個摩的走。

這天下雨,坐摩的的話,雨水會直直的往脖子裏灌,她這件外套得濕,裏面的毛衣可能都不能幸免。

就在這時,一輛車停在了她面前。

“趙喜漫,上車。”車窗搖下,林向珩從駕駛位轉頭向她看過來。

“我也回公司。”

她在這站了二十分鐘也沒打到車,再站下去也不一定就有車,林向珩是老板,他在這裏喊她上車,趙喜漫頓了兩秒,還是打開了車門。

她坐在了後座。

按照現在的乘車禮儀來說,像林向珩這個年紀的男性,她為了避免麻煩當然坐後座,可身為上司,他開車,她坐後座,就顯得把他當做司機。

趙喜漫在獲得麻煩和得罪上司之間,選擇了得罪上司。

林向珩從後視鏡裏看了一眼,他沒說什麽。

他把窗戶關上,然後打開了車裏的暖氣。

趙喜漫的手指已經被凍白,她指尖往手心藏了藏,習慣性的用手心的餘溫來活絡血液凝固的手指。

她低頭說了句“謝謝”。

趙喜漫這個人有時候做事就挺過分,比如冷的時候會直接把手指貼進林向珩的脖子裏,挨著他身上暖乎乎的熱氣,她說她最喜歡暖烘烘的感覺了。

她自己脖子倒是用圍巾圍得嚴嚴實實。

現在這麽冷的天氣,她脖頸皮膚直喇喇的這麽露在外面。

林向珩的車在車流中緩慢的向前行駛。

前面綠燈過去又到紅燈,還沒挪到十字路口,車裏安靜的過分,趙喜漫就這麽坐著,也沒有拿出手機來看。

林向珩在盯著前面的路。

在這僅一輛車的狹小空間裏,頭一次兩個人竟然都沒有話能說,以前就算是林向珩不理趙喜漫,她一個人也能孜孜不倦說上很多。

她出去了幾年,回來越來越安靜了。

副駕駛上放著他之前帶來的袋子,那裏面的東西是他昨天晚上開車跑了十五公裏,特地到高中旁邊的糖果店買的,那家店在高中生當中很有名,以前趙喜漫就很喜歡吃。

她吃一個草莓味的,然後讓林向珩聞一聞有沒有草莓的味道,再吃一個柑橘味的,再讓他聞,然後問他最喜歡哪一個。

林向珩沒有做出過選擇。

他的選擇是在吃糖果的這個趙喜漫。

現在這個糖果買了放在這裏,就一直放在這裏。

“這幾年都去哪裏了?”林向珩出聲問她。

他很平靜的詢問,像在和一位多年未見的好友敘舊。

當初趙喜漫離開雲州,離開的十分突然,她甚至沒有當面和林向珩說分手,只是在很久之後給他寄了一封信過來,說他們該結束這段關系了。

她說結束就結束,聯系方式甚至全都換掉,家裏僅有的一個外婆去世,徹底斷了在雲州的聯系,消失的無影無蹤。

人成長時探索世界會感嘆世界的廣闊和龐大,可真的落到這世界裏,就會發現世界原來寬廣的令人感到如此無能為力。

連想找一個人都找不到。

她沒有問她原因,沒有問她發生了什麽,只是像朋友敘舊一樣,問她這些年去了哪裏。

喜漫的手指溫度緩過來很多,她沒有繼續握住,反而把手指松開。

她現在已經習慣寒冷,並且一定程度上依賴寒冷。

“讀書,畢業,然後找工作。”趙喜漫回答。

她能去哪裏,她曾經想去的地方,一個都沒有去過。

趙喜漫這六年和林向珩比起來太匱乏,他有自己的事業,有自己努力的方向,如今站穩腳跟紮根在這片土地——

這就是林向珩和她最大的區別。

她不願意回答,林向珩也沒有繼續問。

前面紅燈變得漫長,他盯著路口的紅色,停了許久,在那燈變綠時,他終於問:“那為什麽回來?”

為什麽在銷聲匿跡之後又獨自回到雲州。

喜漫垂眼,從後視鏡裏只能看到她額頭落下一抹碎發,她想起那天從老房子出來,看到被風吹過落葉的小巷,那種漫長漫長的,熟悉又陌生的感覺。

“因為是故土,在這裏總有人還認識我。”趙喜漫低聲回答。

為什麽要人認識她。

因為在外面陌生的地方,她沒有什麽朋友,也沒有多少認識的人,說句不好聽的,如果有一天她出事了,不會有人把她帶回故土。

她很害怕這樣的未知。

即使在這裏她也還是一個人,但至少是熟悉的地方,會讓她的心更加安全地落下來。

落葉歸根,雲州是她即使失去生命也能安落身體的故土。

車終於開出這段車流,車速加快,林向珩手指握在方向盤上,他指骨溫潤的,白皙潔凈,緊握時手腕處凸起的血管都很明顯,他橈側掌骨順著手指過去,都用力的捏住。

附院離公司五公裏不到,駛出那段車流後,十一二分鐘到了,趙喜漫下車前,再次對林向珩說“謝謝”。

一打開車門冷風颼的灌進來,她脖子明顯往回縮了下,還沒打開傘,雨水也撲面而來,細碎紛飛。

“趙喜漫,我這裏有東西,你正好帶過去給大家。”林向珩把紙袋子從窗戶遞出去,趙喜漫看到熟悉的袋子,她停了下。

趙喜漫一直都認為,她當年的不告而別,林向珩肯定是恨她的,他話少寡言,但真恨起什麽人來,就是沈默的刻進骨子裏,會用他那雙冷冰冰的眼神淡漠的盯著你,就像見面這幾次他對她的眼神一樣。

趙喜漫這麽可惡又惡劣的人,遭人恨是應該的。

可這糖果,他得驅車十幾公裏特地去買。

現在哪個成年人還會喜歡吃這種糖。

也就趙喜漫一個。

“我是路過,想起以前經常吃,順手買了一點。”林向珩冷靜的解釋,“不是給你買的。”

“我沒多想。”趙喜漫接過。

前面兩步就是大樓了,她幹脆沒打傘,快跑了兩步進去。

林向珩停車到地下車庫裏。

他後備箱裏還有一件新的毛絨圍巾,粉紅色,女孩子會喜歡的款式,帽子也是買的配套的,上面還有兩個可愛的粉紅絨耳朵,除此之外,小箱子裏還放著幾件樣式各異的毛絨外套。

趙喜漫以前冬天最喜歡毛絨絨的東西,要毛絨絨的衣服,毛絨絨的圍巾,毛絨絨的帽子,他有時候逛商場看到,就覺得那是趙喜漫會喜歡的。

他那麽想,順手就買了。

家裏於是一堆女生穿的衣服。

他甚至為此專門騰了個櫃子。

那時候林向珩一直都在想,等以後趙喜漫回來了,她看得上這些衣服就挑走,看不上就再買,她反正挺喜歡穿新衣服的。

他想過很多次。

他唯一沒想到的是,她現在似乎不喜歡了。

就連她穿那麽少,他都沒有理由把東西給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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