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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癡·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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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癡·蠱惑

在這個冷熱宜人的季節,遽然起了一股風,蔔勒河的河面皺起鱗片似的微波,屋內的藍色布窗簾被窗縫裏鉆進來的風吹得揚起,拂過桌子上的白色藥箱,又緩緩落下。

只有兩個人的房間裏針落可聞。

岑桑默不作聲地揉著自己肩頭。疼痛褪去後,生理性的淚水也隨之幹涸。

她不是個小氣的人,也明白剛剛事出有因,但就是...不想說話,不想原諒。

仙女也是有小脾氣的。

從能記事開始,Gin就在孤兒院裏長大。孤兒院裏有男有女,但他們沒有性別意識,野蠻生長。

後來他被老爹接回來,每天接觸最多的也就‘老爹’和‘醫生’兩個男人。

偶爾和十三區其他孩子玩耍時,他發現女孩很多都留長頭發,男孩則是短發。這是他對性別區分產生的第一個懵懂概念。

也是那時候起,他就知道女孩、女人是和他完全不同的‘物種’。她們力氣小,身體也不如他強壯,說話的聲音也更尖。

她們還喜歡花。有一段時間,十三區的小女孩都喜歡往頭上戴花,她們從樓下跑過去,他在二樓踮腳看著,繽紛的顏色是十三區少見的色彩。

後來他遇見了岑桑。從第一眼他就知道,她和她們都不一樣。

她像玻璃罐裏的玫瑰花,漂亮得不像話,也脆弱得不像話。在遇見之前,他難以想象這樣的花朵能在哪片土地存活,但他知道,如果她降臨在十三區貧瘠的土壤上,那絕對會是一場災難。

他小心翼翼地和她相處,手上收著勁兒,言語裏也要再三斟酌。可惜,和女孩怎麽相處這事沒有教程,怎麽哄女孩更是讓人無從下手。

慢慢挪動步子,他走過去,想幫她揉揉肩膀,手舉起又放下,心裏沒來由來地忐忑不安。

“你,你怎麽來了。”Gin站在她身邊,靠著背後的櫃子,側過頭想看她的表情,眼神飄忽又不敢看。

岑桑垂著腦袋,片刻後才低聲淡淡地回答:“來送藥。”

哦,送藥。他看了眼桌子上的藥箱,似曾相識的畫面在腦海裏一一閃過,過了很久還是很清晰。

呃,悔不當初啊...

他不動聲色地又往她那邊蹭了蹭,無措地撓了撓頭,“下次來...提前說,我去巷子口接你。”

岑桑還是垂眸,手指勾在一起,捏得指尖泛白,悶悶地說:“我發過短信了。”是他沒看見。

“嗯?”發過了?

Gin掏出手機,屏幕上方一條‘未讀信息1’,明晃晃地在嘲笑他。

冤枉小仙女了。

他幹咳一聲,默默把手機放回兜裏,絞盡腦汁思索著該說點什麽。

“那個——”

“咕咕。”

安靜的房間裏響起突兀的一聲。

Gin怔住,是有人肚子叫,但不是他的...側頭看過去,女孩的耳根正在一寸寸泛紅。

“我先回家了!”

“岑桑!”他一把扣住她的手腕,女孩滿臉通紅尷尬得不想回頭。

眼裏漾起笑意,男人殷勤地湊過去,輕搖她手腕,俯身湊到她紅透的耳側,哄著說:“小仙女,別氣了。帶你去吃好吃的。”

岑桑嫩臉緋紅,羞窘地不敢擡眼,別著臉小聲問:“什麽。”

他正要回答,又想到岑仙女吃過的美食估計都是高級餐廳裏的稀罕物,比起來,他這個真算不上好吃的。

Gin松開她手腕,話風一轉,“能填飽肚子的。”

岑桑被他帶著在迷宮一樣的巷路裏走過幾個巷口,停下來時,他們已經在十區。準確的說是十區和十三區的交界處。

就在一家圓木搭起來的木房前,擺著幾張擦得幹凈的小桌子。

見有人來,頭發花白的老板笑著站起來,用蒲扇指著男人和藹地笑,說:“你個衰仔,好耐冇嚟嘞。(你個臭小子,可好久沒來了。)”

“胡阿伯,我老竇病咗,我都準備冇錢食你d面了。(胡阿伯,我老爹生病了,我都快吃不起你的面了。)”

老頭聽到這話,正準備下面,用手裏的長筷子反手敲了下他腦袋,“亂噏廿四。(胡說八道。)”

Gin一邊和他打趣,一邊自然地把外套脫下來墊在凳子上,對著岑桑說:“坐。”

岑桑看了眼,覺得坐別人衣服不好,搖搖頭,想幫他拿起來,結果被他一個用力摁到凳子上。

“坐吧。凳子涼。”

男人朝她笑笑,又拿過一旁的勺子和筷子,去凈水池那裏清洗,洗完又管胡阿伯要了張幹凈的紙,擦幹水珠才遞給岑桑。

他自己則隨意地抽出一雙。

岑桑抱著書包坐在凳子上,看他們兩個熟稔地用粵語交流,應該是認識很長時間了。

胡阿伯煮的是自己抻的細面,下鍋就熟,盛出來前問他:“仆街仔,問嗰個靚妹,佢食紅湯定白湯?(臭小子,問問那個乖巧的小姑娘,她吃紅湯還是白湯?)”

“我要白湯的。”沒等他轉述,岑桑主動舉手回答。

Gin回過頭挑眉看她,她大方地看回去。

男人搖頭笑笑,走過去幫忙端面。

一晚清湯底的豬腳面擺在岑桑面前。上面灑了幾顆綠油油的蔥花,豬腳煮得軟爛,糖色也上得很好,紅亮亮的,看著就十分爽滑筋道。

看得她有些犯難。

不同於她小口吸面,一旁的Gin早都開始大快朵頤。

胡阿伯的豬腳面,小時候每次過生日,老爹就會帶他來吃。童年的記憶裏,這味道太深刻,又承載了許多道不清言不明的東西。

自從老爹生病,他省著用每一塊錢,也就沒再來過。

好不容易借小仙女的光再吃一次,他當然要多吃兩碗。

還忘了問她愛不愛吃。

Gin側頭看她,沒想到岑小仙女吃飯的時候也這麽好看。她用筷子的姿勢很標準,每次只夾起來一小撮,送進嘴裏慢慢咀嚼,從頭吃到面尾,一點聲音都沒有,文靜又乖巧。

有點想讓人揉揉她的頭。

察覺到他的視線,岑桑也擡眸看回去,睫毛眨眨,像是在問“怎麽了”。為什麽盯著她看啊。

Gin用眼神示意她碗裏的豬腳,“不愛吃?”

看她纖瘦的腰肢,他猜測小仙女可能有點挑食,不愛吃油膩的。

結果,岑桑搖頭,說:“愛吃。很好吃。”

那是為什麽?

男人思索了一下,腦中靈光一閃,哦,她是怕吃相不好?

果然,在他面前會害羞。

想想,他嘴角還欠欠地翹起來。

岑桑吃著面,疑惑地擡眼,不明白這人忽然笑什麽。

Gin噙笑,拿了一雙新筷子,要去夾她碗裏的豬腳,“我去幫你切小塊。”

結果,手被她摁住。

岑小仙女輕輕搖頭,清楚地說:“不用。”

Gin:???

她瞧瞧躺在椅子上悠閑扇風的胡阿伯,又轉眼朝男人招招手,示意他湊過來。

Gin從善如流地把耳朵遞過去。

溫熱的氣息噴灑在耳畔,她用刻意壓低的聲音,柔柔地說:“能幫我個忙嗎?”

“幫我把皮夾掉。”

不吃皮?

男人移開一點距離,不解地盯著她看,“那不就剩下..骨頭了嗎?”

結果,女孩眼神猶豫,點了點頭,“嗯....我愛啃骨頭。”從某種程度上講——

迎著他詫異的目光,她誠實地補充道:“我不吃動物的皮和內臟,這個,我也只吃貼骨的筋肉。”

這‘高級吃法’他真得是聞所未聞,但還是舉起了筷子,按照她說的將豬腳的皮和骨頭分開。因為煮得火候夠長,輕輕一扯,豬骨就掉了。

岑桑把掉下來的大塊肉皮夾到他碗裏,自己津津有味地啃貼骨的肉筋。

Gin看了她一眼又一眼,不像是特意讓給他的,岑小仙女是真喜歡這麽吃。

他猜到她挑食,但真沒想到,仙女是這麽個挑法。

他覺得自己還需繼續加深對仙女的‘知識儲備’。

臨走前,Gin去付錢,胡阿伯死活不肯收,還從兜裏掏出幾張皺巴巴的散鈔塞給他,說要給他老爹買水果。

Gin笑,把錢同飯錢一起壓在他喝水的大杯子下面,回身拉起岑桑就跑。

還不忘回頭喊道:“您放心吧,他快好了!等他好了我帶他來吃面!”

胡阿伯在後面追不上,只能拍著大腿喊,“撲街啦!(臭小子)”

岑桑從沒在飯後這麽劇烈地運動過,被他牽著手腕跑過兩條街就岔氣了。

“停一下。”她扯住他的袖子,彎著腰喘息,半天都緩不過來。

男人站住,回頭看她,小臉粉撲撲的,剛啃過骨頭的嘴唇亮盈盈的,紅得比平時還飽滿。

“缺乏運動啊,小仙女。”他故意逗她。

岑桑鼓著臉頰,白他一眼,不說話,兀自捂著自己右腹。

“岔氣了?”

見她真不舒服,他像上次一樣,在她面前蹲下,“上來,背你。”

岑桑推了下他肩膀,說:“不用了。我可以走的。”她只是岔氣了,慢慢走也能走。

“真的?”

“嗯。”她點頭,看看天色,“太陽快落了。”

知道她真沒事,Gin拍拍手站起來,也看向遠處玫瑰色的紅霞,“是快落了。走吧,送你回家。”

“好啊。”

沒有雲的傍晚天空清澈明凈,晚霞不著痕跡地落下來,地面上拉長的雙人影無人知曉地被淋了滿身溶光。

回去的路上,岑桑還對今天的面感到回味。面條實在筋道,湯也濃郁,就算味蕾不靈敏,她都覺得滿口生香。

她忍不住碰了碰旁邊人的胳膊,問:“胡阿伯煮的面真得很好吃,他在那裏開店很多年了嗎?”

男人轉頭看她,一眼就看透了她的小心思,笑著幫她把帽子戴好,“收收善心吧,小仙女。”

“胡阿伯以前確實在那裏開店,但後來在周圍有了點名氣。最誇張的時候,許多華人富豪都開車到巷子裏來吃。”

“再後來,那個地方太擁擠了,人坐不下,路也不好走。阿伯的兒子就去七區開了家店,把阿伯也接去了。”

“不過,胡阿伯舍不得最初的面攤,時不時就回來住兩天。”

說著,他彈了下女孩的額頭,“能吃到夠幸運了,小仙女。”

“唔。”他收著力,岑桑還是吃痛,捂住自己額頭。

“疼了?”Gin看看‘作惡’的手指,他完全沒用力啊。

這麽脆弱啊,“快讓我看看。”

岑桑看見他大驚小怪的樣子,撲哧一聲笑了,銀鈴一樣的聲線,連街道上的路燈都配合地一盞盞亮起。

Gin專註地看著那張嫵媚動人的小臉,忽然多了一束暖黃色的光暈將她照亮,融融的光線將她包裹,彎曲的長睫在眼瞼灑下陰影,鼻子小巧,嬌唇紅潤,美得惑人心智。

“傻了?”岑桑看他呆楞楞的,笑著踮起腳,趁機把剛剛那下還了回去。

額頭被柔軟的指肚劃過,Gin俯身,喉結動了動,指著自己,“剛剛那下不疼,給你機會,再打一下。”

還可以這樣?

岑桑對上那雙深邃的眸子,盛滿的溫柔像要將她淹沒。

她擡手,卻只輕輕碰了下他右眼下,那顆令人難以忽視的朱色淚痣。它在暖色調的光裏也變得誘人。

男人順著她的動作眨了下眼睛,接著又回望她。

“怎麽,喜歡?”他的聲音喑啞,聽起來磁性又性感。

而她對聲音又格外敏感。

岑桑失神地想,她一定是被他低沈溫柔的語調蠱惑了。他的聲線厚重濃郁,如同絲緞滑過肌肉僨/張脊背的質感。

鬼使神差,她點了下頭,一時迷離地說:“喜歡。很好看。”

他笑了聲,聲音很快散在夜色裏。

食指輕點了下她的鼻尖,他說:“小仙女,犯花癡了?”

岑桑這次回過神,咬著下嘴唇瞪他。

這麽一瞪,眼睛圓溜溜的,更可愛了。

他趕緊又把臉湊近些,慷慨道:“看吧。允許你隨便看。”

誰要看他?!

岑仙女選擇掉頭就走!

Gin彎下腰“哈哈”笑了兩聲,接著又快走追上她。

走著走著,女孩突然頓住腳步。

Gin發現岑小仙女突然不走了,問她:“怎麽了?”視線也順著她的向前看。

在岑桑住的那棟樓下,有一個半大孩子,兩只手舉著激光筆,一紅一綠向上照射。

這東西照到別人眼睛可不太好啊。

“你在這等我一下。”他拍拍她肩膀。

岑桑伸手想拽住他衣角,卻沒來得及。

她站在原地,看著路燈照不到的黑暗區域,他和那個人都是一身黑衣,兩人的動作她看不太清,但過了會兒激光筆的燈光滅了。

那個孩子似乎跑掉了,她看得見他穿了雙藍色的鞋,像是兩個藍色光點越來越小。

Gin回到她身邊,手掌張開,兩支玩具激光筆躺在掌心。

“是小男孩惡作劇。小仙女,玩過這個嗎?”

岑桑垂眸盯著兩支筆,沈默著不說話。

女孩可能都不喜歡吧。惡作劇的東西。

“咳,我一會兒處理掉。”他把兩支筆裝進外套兜裏,“走吧,送你到門口。”

又是公寓樓的門口,男人同她說了句晚安,女孩也回了句再見。

可走出兩步,腳步頓住,Gin看著她轉身又跑了回來,用力攥緊他的袖口,“你要不要...上去喝杯水?”

夜晚、邀請、孤男寡女...組合在一起很難不讓人浮想聯翩。

然而,Gin看著她的眼睛,卻生不出任何花哨的心思。

她的目光不是期待,也不是害羞,而是迫切,和一絲絲幾乎難以察覺的恐懼。

他輕笑,回手握住她纖細的手腕,說:“好啊。我正好渴了。喝杯水再回。”

站在電梯間,Gin看著她摁下左邊電梯的按鈕,數字從14向下。

他又瞥了眼右邊的電梯,那上面亮光的數字明晃晃地寫著‘1’。

他側目看向岑小仙女,她好像沒看見一般,一雙眼睛直直地盯著左邊。又或許是走神了。

“岑桑,這邊的能用嗎?”他過去碰了下。

岑桑看著他,猶豫地捏緊手指,最後輕點了下頭。

Gin沒有猶豫,直接摁下按鈕。

電梯門應聲而開,他向裏望了一眼。

“嘶嘶”

不大的空間內,在某個角落裏盤踞了一只不知哪裏來的‘小生物’,它似乎很警惕,直起身不斷地朝他吐出紅信子。

他走近一步,身後立刻響起她的聲音,“Gin!”

男人聞聲,回頭,沖她安慰地笑笑,“小仙女,玩個游戲吧。你先轉過去,閉上眼睛數十秒。”

岑桑凝望著他,莫名的委屈湧了上來,眼裏開始閃淚花。

喉嚨像被堵住地哽噎,她咽了咽,聽話地轉過身,面向墻壁,顫著聲緩緩開口:“10——”

背後傳來一陣衣服摩擦的窸窸窣窣的聲音,還有很輕的一聲脆響,像是有骨頭斷裂。

他的腳步聲由近到遠,又由遠及近,最後停在她的身後。

“數到哪了,小仙女?”玩世不恭的語調,在此刻卻莫名地令人感到安全。

岑桑慢吞吞地轉身,悶聲回答:“零。”

慢一秒。

他微笑,牽過她手腕,“是我速度慢了。進去吧。”

兩人還是上了左邊的電梯。

密閉的空間內,氣氛有些沈,岑桑的手垂著,被他松松地撈在手心,溫熱的皮膚緊貼她的脈搏。

“別怕,岑桑。只是家養的小寵物溜出來了。”

“嗯。”她輕聲附和。

到了二十樓,他先她半步出了電梯。

岑桑正要先走過去,她家是指紋鎖,一只手倏蒙住她的眼睛。

“小仙女,還記得給過我幾盒藥了嗎?”他忽然挑起這個話題,問道。

長睫在他手心裏顫抖,刷子時的撓他的掌心。

她努力克制狂跳的心臟,緩緩答道:“記得。”

黑暗中有衣服拉鎖拉開的聲音,下一秒,他將衣服脫下蓋在她頭上,“我有點忘了。你幫我細算一下,從頭算。”

Gin剛走出一步,冰涼的小手牽住他的尾指。

“別走。”微不可聞的嗚咽聲。

他回頭看,發現她嫩白的手背,血管都涼成了藍紫色。他將自己的手覆上去,拇指安撫地揉了揉。

“我就在這兒。從第一次開始吧,你來找我,帶了幾盒?”

滾燙的體溫抽離,岑桑細細地回想,回答:“一盒。”

幾步開外,男人下手幹凈利落地開始處理門鎖上纏繞的‘東西’,又問:“嗯,這盒你說送我試吃。第二次呢?”

第二次是在廣場上,她要給他三盒,他說用不到,所以是...“兩盒。”

“嗯,我給了你五百美金。第三次呢?”Gin解開小蛇的尾巴,掐住它的七寸,動作利索地扭斷脖子。

“第三次就是第二天,兩盒。”她認真地在算。

“嗯,我給了兩千。然後呢?”

Gin拎著這條跟他拇指差不多細的寵物蛇,仔細地端詳了下,圓頭沒有牙,是寵物市場最常見的小草蛇。除了嚇唬人,沒有任何殺傷力,和電梯裏那條一樣。

但像岑桑這樣,非常害怕軟體動物的人,開門時看見,一定會被嚇得不輕。

“然後還是在廣場上,我給了你兩盒。”岑桑還站在原地,仔細算了一下,兩千能買八盒,她現在給了他七盒?

“上次給了你三盒,那我還欠你一盒藥。”不等他問,她接著說。

“嗯,不用還了。”Gin把手裏的小東西放到不起眼的樓梯口,領著被蒙眼睛的岑桑到門前,揭下衣服。

“開門吧,小仙女。”

眼前從黑暗到明亮,岑桑看著門把手,垂眼,半晌,將手指摁上去。

‘指紋驗證成功’,門鎖打開。

Gin讓她進去,自己則站在門口,沒動。

岑桑沒開燈,借著樓道裏的燈光,與他一明一暗地對視。

他忽然發現,這雙濕漉漉的眼睛,在夜裏也漂亮得像黑亮的水晶珠。

“你有什麽,想要對我說的嗎?”

他能從眼睛裏了解她的所有情緒,卻總也看不透她的心。

自廣場上的見面起,岑桑從沒懷疑過,這雙幽黑狹長的眸子有惑人心的能力。她總是只看著他,就有將自己剖開袒露的沖動。

心跳的頻率越來越快,像是上了新發條的鐘表。時間每過一秒,動力就增強一分。

長睫緩慢垂落,手指被她捏得泛白,清靈的聲音像是蒙上一層白霧,“今天,很晚了...你回去,要註意安全。”

說完,她便低眉不再看他。她在逃避。

胸腔裏說不出的悶堵,有什麽東西被高高提起又狠狠下墜,沈重地壓倒一片少年心事,剩下的期待如多米諾牌一一倒地。

明明只站在門裏門外,但他根本不清楚,這扇門什麽時候才能真正地打開。

又或者,她永遠也不會讓他知曉。

喉頭滾了下,他咽下多餘的情緒,扯扯嘴角笑說:“好。到了給你發短信。”

“晚安了,小仙女。”

他撫摸她頭頂,終於她擡頭看了他一眼,禮貌地回應說:“晚安,”

出電梯後,Gin在門口給自己點了一根煙,臨出門前,將帶下來的‘小東西’隨手扔進了保安的門房裏。

正在酣睡打盹的保安揉著眼睛醒來,看到桌子上的‘東西’後,爆發出能震塌整座樓的尖叫聲。

男人走出幾十米,還能被刺到耳膜。

他回頭向上望了一眼,那個房間已經開了燈。二十層...是很高的樓層了,他掏出兜裏的激光筆,思忖片刻,又放了回去。

原來,住在天上的仙女也會有煩惱嗎。

門關上後,岑桑佇立在門前,足足待了十分鐘,擡手,將幾道門鎖全部推上。

摁下墻上的兩個開關,一個是打開全屋的燈,另一個控制的是所有房間的窗簾,窗簾全部拉上如同一個紙箱子的每個邊都封好。

她站在這個‘箱子’的中央,環顧四周後,走進了浴室。

從浴室出來,已經過了一個小時,手機上一條他發來的短信,【到了,放心睡吧。晚安。】

岑桑下意識地想回‘晚安’,想想又放下,打了個【好】。

過了三分鐘,不再有回信,她將手機放到一邊,拿起桌面上的牛皮紙袋。

很重很厚,應該是她回來前,有人送過來的。

袋子口有‘偵探’字樣。

裏面是分裝的照片,按照人名、時間進行劃分。

分得夠細心,岑桑拿起一袋摩挲著想。她把照片一一擺放在餐桌上,不一會兒,桌面就被她擺滿。

她彎腰繼續往地上擺。

等所有的照片都擺完,她起身直了直腰,一眼看過去,仿佛有許多節點被串成了一條線。

女孩從它們旁邊走過,一步一步,居高臨下地審閱,時不時也會蹲下認真地研究。

最後她拿起最靠近桌角的一張照片,是一張發表在社交平臺的合照。

照片上有兩個人,其中的女生一頭橘粉色的頭發,顯然是上次漂染的顏色還未全褪就迫不及待地染了另一種。

而與發色同樣顯眼的,是旁邊的男孩子,他穿了一雙某潮流品牌時下最火的運動鞋,顏色是——克萊因藍。

合照的配文也被人精心地翻譯成中文,備註在下方:【親愛的弟弟來給我過生日,開心!】

澄澈的眸子黯了一瞬,照片翻過來,被她隨手蓋在了其他照片的最上面。

當晚,岑桑做了一個夢。

夢裏有人砸碎了臥室的窗戶,玻璃碎片鋪滿了她的床。而她一動不敢動,瑟縮地躲在床尾,聽風聲肆虐地灌滿整個房間。

或者準確地說,這不是夢,是記憶..

清晨六點,五區街心公園的邊上的塑膠跑道迎來一天中最‘熱鬧’的時刻。

這個街區住了許多中產階層的白領,彰顯自律的晨跑成了社區裏每日準時出現的一道風景。

穿著白粉色運動服的女孩則是這道風景裏格外矚目的存在。

面對周圍路過人的頻頻點頭示意,岑桑聽著音樂,大腦自動放空,不去關心也不回應。

手表上的鬧鐘一響,她就停下腳步,深呼吸幾次,往家走。

路過社區內的告示牌時,一則‘尋賞’引起了她的註意。

【近日有竊賊出沒,有重要物品丟失,若有線索,還請聯系******。】

她默念一遍電話號碼。

在踏入電梯前,那撥電話通了。

“您好,我有一個小線索,不知道能不能幫到您。”

“不過,我不要錢。”

報告一下存稿進度,在寫兩人重逢階段了。路燈,雪夜,邁巴赫——

預收文案《病友》

作為被“放逐”的富家子弟,淩琛每天都在挑戰‘極限’生活,

可馬有失蹄,一次跳雪意外進了醫院,

不良媒體一哄而上,非說他是“輕生未遂”。

氣得淩大少爺晚上都睡不著覺,跑去天臺抽煙,

死活點不著火的時候,門被推開,

一個穿著病號服的女孩朝他走過來,用最軟的語氣說最硬的話:

“你能好好活著嗎?就當是,為了我。”

淩琛一臉問號:“妹妹你誰啊?”天王老子啊,還為了你活?

結果,棠依眨著水靈靈的鹿眼,表情無辜地回答:“你的...病友。”

後來淩琛發現,雖然他的“小病友”腦子不大好,但長相真是他的菜!

談個戀愛好像還不錯?

棠依從小就是個“瓷娃娃”,離開醫院的日子屈指可數,

人生中最極限的體驗是八歲那年,一個剛拿到駕照的少年帶她兜風,

那晚跑車飆到了一百八十邁,

她看著他的側臉,心跳比車速還快。

知道自己時日無多,棠依原本不想出現在他的人生裏,

然而一次夜晚,她看見報道裏“輕生”的他,獨自上了天臺...

*淩琛對棠依的愛一直是“蜜裏藏刀”。當人倒在懷裏時,他才驚覺,原來那把刀的刀尖,對準的是他自己。

小劇場:

婚後第三年,淩琛去外地出差,

立秋風涼,在陽臺看星星的棠依,在接電話時不小心打了個噴嚏。

當晚,連夜趕回來的淩琛風塵仆仆地站在她床前,

擡手輕撫她額頭,心有餘悸地落下一吻。

一雙小手卻從被窩裏鉆出來摟住他脖頸,

棠依雙眼迷蒙,蔫聲蔫氣地喊他,“老公。”

1.1v1,雙c,雙初戀,he

2.雙向救贖,狗血純愛風。純愛沒有第三者,純愛雙向奔赴。

3.男主是‘浪子’人設,但不是‘萬花叢中過’的浪子。是他最初對生命恣意又消極的態度。女主是脆弱又堅強的小白花,脆弱是指身體不好,精神上很堅韌。

4.狗血梗有追妻、失憶,介意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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