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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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墨和任明卿解決了感情問題,回了北京一趟,為期三天。他暗地裏安排穆以素來工作室照管任明卿,順便診斷他的心理狀態。穆以素被他唬得以為天塌了,假稱到G市旅游,發現任明卿好好的,認真寫作,勤勉努力,他真是對高遠越來越好奇了。
任明卿跟穆以素談了談他的失憶,根據莊墨的敘述和自己的斷片,他已經懷疑自己人格分裂。作為小說家,他還是對自己的病情很有想象力的。
不過因為場地限制,他現在又在工作期,穆以素沒有嘗試催眠,只是給他多開了一點藥,留在他身邊觀察病情。現在凡事都以工作為上,兩人商定回B市再進一步診斷。
不過人格分裂這個詞兒一出現在腦海裏,任明卿就突然有了靈感——瞧瞧,多好的設定。
靈感來的時候門板擋都擋不住,他坐在電腦前,腦袋裏萬馬奔騰,可他還要寫人物小傳。“我在寫的不是我想寫的”,這讓他坐地分裂。
他靈機一動:我這篇小傳也沒寫多少,索性重起爐竈,寫個人格分裂的故事吧!他感覺人格分裂更有意思一點。
不過他看到書桌上的筆記本,又糾結地拿起來翻了翻。他和莊墨兩個人早前就把這段劇情定下了,他寫了版細綱,莊墨過了,他只要按照細綱寫就可以了。如果他突然變卦,莊墨會不會生氣?
任明卿緊皺著眉頭考慮一陣,突然奇怪:我為什麽要擔心他生氣?我才是原作者,他是我的編輯,我只要寫得足夠好,改了細綱又怎樣?難道服從他,比寫出高質量的故事更重要嗎?
任明卿仔細斟酌了一下,人格分裂的梗本身比之前的梗更有意思,以此生發來的故事,他腦海裏已經有個大概了,他不但能保證水準,而且能保證很驚艷,很炸裂。
他把手頭上的word存了,打開空白文檔,開寫!
這一寫就是三天。
這三天任明卿靈感爆棚,倚馬千言,譚思看著他打字的手都氣哭了:“小夥子你怎麽回事兒啊,給我們退休老人一點關愛好嘛……”
穆以素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不禁頻頻對他側目,腦海裏跳出《關於人格分裂癥患者天才與病理的正相關性報告》的論文標題。
任明卿如此拼命,不止是腦袋裏靈感奔騰、根本收勢不住,他還存著跟莊墨爭奪主權的想法。
他骨子裏是很敬畏莊墨的。莊墨能力出眾,性格霸道,說一不二,基本上家裏的事都是莊墨拍板,他們的相處模式一貫以來都是如此。在其他事情上,任明卿大可以做個甩手掌櫃,可是在寫作一途上,他並不是那麽願意接受莊墨的管轄。
自從進了L4,莊墨的手伸得很長。商務上的運作就不說了,莊墨還對文章有絕對的控制力,這一點侵犯了任明卿身為作者的自尊心,讓他產生了“誰是創作者”的疑惑。
一次審稿大會,甲方竟然覺得最重要的是莊墨定下的那個世界觀,這個讓任明卿耿耿於懷——莊墨是很有眼見,但難道刨去莊墨的加成,他一字一句寫出來的作品就不值一提了嗎?
作為一個作者,他怎麽缺了莊墨就不行了?!
所以他重新構思了這篇人物小傳,要以絕對的質量宣稱自己對作品的主權。剛好莊墨適時地出差了三天,留給他足夠多的時間完成創作。
他慫還是慫的,想著要跟莊墨好好談一談,但手上沒真材實貨,心裏有點發虛。
任明卿埋頭苦寫,甚至感覺不到莊墨消失了一陣子,因為過於沈浸故事當中破壞了他對時間流速的觀感。他一頭紮進了幻想當中,除了保留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以外,全部思維都穿越到另外一個世界。
他寫得十分盡興,沒有任何返修就行雲流水地寫了7萬字。
寫完自己看了一遍,寫的真好;看了第二遍,還是寫得真好。
但可惜這個事情他說了不算。
他先拿給穆以素評判一下。
穆以素每天都在跟精神病人鬥智鬥勇,十多年沒看過小說這種東西了,看了以後:嗯,原來小說這麽有趣?上網定了個kindle,讓任明卿把他的所有小說都拷到裏面,還必須得是txt的,word不要,堪稱白嫖界領軍人物。
穆以素反應這麽大,下來吃飯的譚思也好奇心爆棚:“給我看看!給我看看!”
穆以素在小說界相當於文盲,任明卿征服了他的心,一點成就感都沒有,剛好譚思來了,任明卿仿佛老百姓看到了紅軍:“你快看看!你快看看!”
譚思跟玄原不一樣,雖然他覺得自己最牛逼,但網文是剛需,他非常愛看傻屌網文,還有那種很low逼的情感故事,什麽“我是個月薪5000的屌絲,我的老婆是個白富美,我每天吃軟飯還懷疑我老婆出軌,我老婆哭著求原諒,我們那天晚上擁有了很高質量的性生活”。就這種故事,他能津津有味地看1000多章。
譚思看完任明卿的稿子,只說了六個字:“你是真滴牛逼!”
在寫作這件事上,玄原小心眼,譚思心大得很,他是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整整壓了其他作者五年,他有這個絕對自信,反而能對別人的作品做出公正的評價。任明卿寫得好,好就是好,他不會在這個上頭說胡話。
譚思對任明卿一通彩虹屁,回去再看看李讓,簡直橫挑鼻子豎挑眼:“你怎麽就不能學學人家小度?!”
李讓狠狠瞪他一眼:“你有病啊?”這種時候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再逼逼你自己寫。”
“我他媽沒寫嗎?”譚思叼著煙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
工作量太大了,有團隊也不好使,譚思這兩天還是很努力的,產量已經超過過去一整年了。小度同志三天能寫七萬字,他這個老哥哥起碼也得三天寫他娘個一萬七啊!
不過譚思寫著寫著,心中萌生了一個令人沮喪的想法。他轉了個身,跟李讓說心裏話:“我覺得老沈對小度,可能是真心的。”
李讓:“你有病啊?!”不然呢?對你真心嗎?前幾天人把你打到進醫院還是我把你接回來的?
譚思倒在椅子上鹹魚躺。他第一次看小度同志的稿子,見識了他的實力,心裏是服氣的。那如果小度同志是這種程度的作者,老沈,還真他娘的不是隨便撿了個人來氣他啊!
譚思有點傷心,老沈是不是真的不要他了?
——
幾家歡喜幾家愁,得到了譚思激烈的表揚,任明卿意識到他還是有才氣的,只是從跟莊墨一起寫《轉生輪》這本書開始,莊墨就用各式各樣繁瑣的意見把他的所有自由發揮給限制住了,久而久之,他都忘了肆意揮灑是什麽感覺。不然他完全可以和譚思一樣,簡簡單單就寫出精妙絕倫的作品,這是他的天賦。
他不禁對莊墨的路數越發懷疑了。
任明卿只有一種驕傲,就是作為原創作者的驕傲。他可以寫得不好,可以寫得不完美,但他必須是“我手寫我心”。既然他是有不竭的心曲,為什麽要給他那麽多條條框框?
當天晚上,他把作品打印出來,心雄萬夫。他覺得莊墨面對這個稿子也不得不承認——他自己能行。他滿足地一頭栽倒,幻想著莊墨明天讀到時甘拜下風的樣子。
——
莊墨踏進家門的時候是深更半夜。他本可以不用那麽趕,可是任明卿在G市,他想他了。他從前是個崇尚自由的單身漢,現在只要一有空就想飛回到任明卿身邊。他對他有非常強烈的羈絆感和歸屬感。因為任明卿已經睡下,他匆匆洗了個澡,捧著被褥在沙發上將就一晚,發誓這是他最後一天在此棲身。
莊墨睡得並不沈,早上醒來睜開眼睛,就見到任明卿正蹲在他身邊,聚精會神地盯著他瞧。
“我愛你。”莊墨伸了個懶腰,心滿意足地欣賞著他的清秀的臉。
任明卿哪裏還忍得住:“先別說這個了,我寫了點東西。”他寫完了得意之作,瘋狂想找莊墨看看,看他驚喜的表情,聽他蜜裏調油的誇讚,但莊墨在睡覺,他按捺住自己的雀躍,進廚房做了一碗陽春面。
莊墨本來說今天才到,一早卻出現在沙發上,一定是提前趕了飛機。大半夜到的,肯定連夜宵都沒來得及吃,任明卿把面端給他:“你先吃點東西。”吃完了審稿。
莊墨卻從茶幾上取過稿紙,靠在沙發上看了起來:“吃飯慢慢來吧,優先滿足你的欲望是我的職責。”
任明卿給他拿了瓶牛奶塞在他嘴裏,坐到他身邊,挨著他的胳膊陪他一道看。
任明卿一氣呵成,沒有返稿,昨晚剛寫完,還處於一種不真實的狀態裏,對自己的評價波動極其巨大。他一會兒覺得他寫出了有史以來最優秀的作品,下一秒又覺得它可能沒有那麽好,不不不非但不是那麽好,甚至還哪裏都有問題。於是他一字一句寫下的字句篇章突然變得模糊起來了,任明卿丟失了對自己作品的印象。他需要站在第三者、局外人的立場上再重新認識他們一遍。
任明卿一挨上莊墨,莊墨就伸出大手按摩著他的後頸。小家夥在電腦前工作太久,脖子太受力,莊墨即使心思放在稿紙上,也不忘幫他疏解勞累。
隨著莊墨的翻頁,任明卿越看越放心,每一句都是他喜歡的,每一個人物都極其生動立體,故事情節讓他拍案叫絕——雖然考慮到這是他自己寫的,他這麽說可能會有點奇怪,但他心目中真得相當驕傲又驚奇:這居然是我寫的。我寫的比我想象得要更像樣。這讓他勞累了三天的身體徹底放松,讓他萌生了睥睨群雄的自信心。
半個小時以後,莊墨翻到了結尾。這倒不是他看得不認真,只是任明卿作為一個極有經驗的作者,行文、節奏以及內容信息量都掌握得爐火純青,看他的文就是很爽快的閱讀體驗,沒有一點點滯塞之處。莊墨很快就讀完了。
“怎麽樣?”任明卿滿懷期待地望著他。
沒錯,他擅自修改了莊墨敲定的細綱,如果放在寫作之前,莊墨是絕對不會同意的。可他先斬後奏,拿出了優質的作品,即使以他對自己的高標準嚴要求來看,也沒有什麽可挑剔的地方,是他書寫《轉生輪》以來質量最高的文字,他有充足的自信莊墨也會同樣喜歡的。
“我覺得應該全部刪掉。”莊墨毫不留情道。
任明卿一臉震驚地望著他:“什麽?”他本來還期望著莊墨認可他的能力,然後他們會談談創作主權的問題。萬萬沒想到,他竟然出師未捷身先死。
莊墨直言不諱:“這篇稿子應該全部刪掉。”
“為什麽?”任明卿難以理解,“我寫了整整三天而且……”很不錯啊。
“對,很好看,站在普通讀者的角度,這是個極有魅力的中篇。你寫得無可挑剔,劇情也好人物也好,本身沒有任何問題,這甚至是你這半年以來寫得最好的篇章。”莊墨毫不吝嗇地誇獎著他,安撫了暴走邊緣的任明卿。
“所以那麽優秀,為什麽要全刪掉?”任明卿實在壓抑不住自己的郁悶,站了起來,不停地來回踱步。
“因為這跟我們講的不一樣。我跟你辛辛苦苦理線索,這個人物的細綱早就敲定了。”莊墨的口氣亦是強硬了起來,他不明白任明卿為什麽要突然寫飛。
“可這是我的小說啊!我是作者啊!你敲定了的,難道就不容更改嗎?”任明卿為此努力了三天三夜,貢獻了所有的才華和心血,莊墨的辛苦又怎能和他相提並論,憑什麽違反了莊墨的想法就要他全盤推翻呢?
莊墨告訴他理由:“你在寫長篇的時候,會寫大綱,為什麽?因為長篇不是短篇,它是高樓大廈,它有很多部分組成,它們互相配合,才能最後呈現出巍峨、穩固、直插雲霄的效果。它們占據各自的位置,有一定的比例,如果你因為喜歡哪個部分就胡來,大樓就會傾倒。你單篇人物小傳字數爆到七萬,開新地圖,加新設定,出腦洞支線,最後怎麽圓?沒有商量的餘地,必須全刪。”
任明卿別的都好說話,但在創作這件事上,他誓死不退,莊墨的說法不夠充分:“寫作比建樓房自由度要高得多,樓房不按照物理定律就會倒塌,創作卻有很多商量的餘地。現在我根本不是在寫長篇,人物小傳本來就是割裂的,我們甚至故意要留線以便未來開新地圖,怎麽就會毀掉整個故事了?”
莊墨嘆了口氣。
任明卿又軟下聲來哀求:“你當初說過的,我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現在你好端端地要把孩子掐死了,你就是這麽當爹的嗎?”他心中想要爭勝的心已經蕩然無存,他只是為他、為自己的故事感到委屈。
餐桌邊上旁聽他們吵架的譚思噗地噴出一口粥,小度同志為了不改稿,真是什麽奇奇怪怪的理由都說得出口啊!
莊墨沈默一陣,道:“沒錯。”
譚思煽風點火:“老沈,過分了啊。殺妻弒子,要報警了!”
莊墨不理睬他,凝視著任明卿道:“知道我為什麽一定要這麽做嗎?”
“為什麽?”任明卿問。
莊墨坦承地看著他:“為了錢。”
任明卿猝不及防。
“如果你是自由創作,我不會來攔你,但今天你是在寫商稿。《轉生輪》光一本書就是2000萬,我們現在定的人物小傳又關系到後期的IP開發,你的個人稿酬,談的是分成。《英雄榮耀》單月40個億的流水,你拿哪怕0.001%的分成,都是一筆大的離譜的數字。L4是付了錢請你寫的。”
任明卿從來沒有想過這個。
“我們的稿子,從寫第一個字開始……不,在第一版大綱敲定之時,結構,調性,風格,材質,全部都已經定下了,不容更改——因為我們要配合游戲。這個英雄做成了人格分裂,游戲上如何表現?大招變身?他根本沒有這個玩法,你給他強加了,制作組怎麽用你的文本?”
任明卿突然意識過來了:“那你把主角改成高漸離,也不是為了增加歷史厚重感,只是你早就算準了要賣給《英雄榮耀》?”
莊墨坦然道:“沒錯。”
任明卿心裏太亂了。他跟莊墨這麽久,一直相信莊墨會幫他寫出更優秀的文章,但他現在意識到,莊墨的立場其實不是為了什麽更優秀的文章,而是為了錢。莊墨今天能為了錢槍斃掉了這麽優秀的中篇,幸而他發現了,那麽在他不知道的時候,莊墨假借著為他好的名義,在文中動了多少手腳?
任明卿沖進了花園,想要一個人靜靜。
譚思完全不明白莊墨和任明卿為何這麽遲才爆發關於改文修文的爭吵,更加不明白他們竟然對寫文賺錢這個初衷會存在分歧。
“我們當初那可是玩命地掙錢。”他望著任明卿的背影感慨。
為了讓人繼續買書,他可是什麽劇情都扯得出來。
“那是你,不是我。”莊墨道。
《夜航船》就是圈錢之作,他沒有給過,譚思為了這個可沒少跟他吵。
莊墨作為編輯,會在作家太過商業的時候,幫他們撥亂反正;又會在作家太過純粹的時候,努力周旋,不至於讓他們餓死。
只是兩者都恨他。
莊墨把任明卿的稿紙珍惜地放在桌上:“跟他相比,我確實……心臟得很。”
任明卿一出門,就遇到了李讓。李讓在柳樹底下抽煙,對他冷眼相待。
任明卿楞了一下,他沒有料到這裏會有他人。
大概是他的肢體語言實在太尷尬,李讓主動跟他講話了:“剛才你和你的編輯在屋子裏吵架。”
“對不起,吵到你了嗎?”
李讓沒有回答,顧自插著褲兜抽煙,他覺得這個問題很蠢。他們倆在底下吵個沒完,導致他吃完飯只能到外面來散心。譚思嘴巴一張就要全部推倒重來,他的壓力很大。
“你被刪了7萬字?”李讓說這話的時候有點幸災樂禍。他剛被刪了全部,沒想到這位“大神”也有這種時候。
任明卿從來沒跟李讓聊過天,李讓渾身散發著對他的強烈敵意。可是既然他問了,他便也如實作答:“說是不符合甲方的需求。”
李讓冷笑了一聲:“為了這種事情埋在編輯懷裏哭?”
縱使任明卿曉得他對自己懷抱敵意,但如此尖銳的問話還是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他詫異地望著李讓。
李讓看著天色,淡定地抽著煙:“L4給了你多少稿酬?一千萬,還是兩千萬?他們還給了你名字。你會出現在《英雄榮耀》的首頁,誰都會知道你……拿人錢財,替人辦事,更何況他們給的遠在錢財之外。你卻依舊把自己的創作欲望淩駕於甲方的現實需求之上,呵呵。老天給你如此之多,如此之幸運,把你變成了一個不知人間疾苦的小王子。”
“創作本來就應該是自由的。”任明卿無意與他爭執自己到底是不是不知人間疾苦的小王子。他可以為了商業化收斂自己的靈氣,可是這並不代表他認為這就是對的。放開手腳才能創作出最好的作品,我手寫我心,這才應該是作者存在的意義 。
“自由創作,就好比是在一張白紙上畫畫。而商業創作,就像是在一張已經塗抹了幾筆的紙上畫畫,這裏有一棵樹,那裏有一朵花。因為這張紙上已經有樹、有花,就說,我在上頭畫不出美麗的畫,這只是在為自己的無能找借口。”李讓說完,把煙嘴丟在地上,用鞋底拈了拈,便陰著一張臉離開了。
任明卿不知道李讓為什麽要對自己說這番話,但他並沒有覺得被冒犯,他反而有一種醍醐灌頂之感,跟在他身後,緩緩走進了工作室。
莊墨正在電腦前改那篇被他斃掉的稿子。他抹掉了所有《英雄榮耀》和《轉生輪》相關,賦予了他們全新的名字,作為獨立短篇推給合適的人。任明卿不一定會稀罕,可這就是他的工作。
任明卿看著莊墨認真工作的模樣,心裏越發動搖。莊墨的黑眼圈很重,顯然沒有睡好。他趕緊收回了目光,怕自己再看,就會連創作的初衷和原則都棄之不顧,當作什麽都不曉得地跟莊墨走下去。他現在要確定一件事。
任明卿走到一邊,把自己從《轉生輪》以來的所有稿子全部打印了出來。然後坐在沙發上,忘掉一切,重新開始。
他花了一天,以普通讀者的身份,把他自己半年裏的作品看完。
窗外夕陽西下時,他翻攏了最後一頁。
他意識到,不管莊墨是出於什麽意圖改他的文,莊墨都做到了編輯的本分:輔助自己把文章改得更優秀。
他珍惜今天的7萬字,覺得這是靈氣之作,貶低自己之前寫的很滯澀,不流暢,其實兩者的最終呈現是差不多的。
他也沒有覺得莊墨讓他改的地方,拉低平均水準,至多不過是增加了些許難度。就像李讓說的,商稿增加了難度,難道寫不出來好的了嗎?寫得出來的。
莊墨在他一無所知的時候,已經為他將市場和個人才華做到了完美的平衡。
他挪到了莊墨邊上:“你不僅僅是為了錢,對嗎?”
莊墨翹著腿坐在椅子上,淡然道:“我就是為了錢。”說罷將顯示器對準任明卿,讓他自己看。
左屏幕是word文檔,他把他的稿子換了個背景;右屏幕是微信,他跟4個買家推了這篇稿子,出價最高的目前談到84萬。
任明卿搖搖頭:“你……你不是的。”
在冷靜地檢閱過自己的文章以後,他確信莊墨不是這種人。
要掙錢的話,莊墨難道沒有其他選擇嗎?他完全可以回去當他的總裁,或者選擇其他作者——遠的不說,譚思就在這裏,天天等著莊墨覆合,但莊墨沒有這麽做,為了他的作品質量,莊墨寧可每天開視頻電話都要留在這裏,寫一段審一段,鼓勵他、陪伴他,提出的問題都很中肯;他只會寫作,莊墨就代替他去外面長袖善舞,縱橫捭闔,一心為他鋪路。
他那麽聰明,如果只是為了錢,何苦那麽辛苦。
任明卿覺得莊墨這個反應,只可能是生氣了。
他一把抱住莊墨的腰:“對不起!”
莊墨淡然道:“你為什麽要道歉?我確實是為了金錢名利。”
任明卿有點拿不準他到底是不是在說氣話了。
“你是文人,可以清高,我很喜歡,也敬佩你的清高。可我是編輯,我的職責是把你的書賣出去。你可以安貧樂道,我不可以,你無名無利,那是我無能。”莊墨平靜道,“只是名利,要去市場上掙。而自從有了市場,就有了違心。要道歉的人是我,是我讓你寫了違心的故事。”
莊墨沒有生氣,他心疼任明卿。
自從《轉生輪》開始,他強勢介入,因為在文本以外,還有很多甲方要求。任明卿不懂,他也不想任明卿懂,因為任明卿沒有那麽多精力,他搞文本都搞不過來還要去搞市場,那要他編輯幹什麽?而且這種東西很市儈,人一旦俗了就救不回來。兩個人裏面有一個人俗,那就夠了。
所以莊墨哄著任明卿寫,他指哪兒,任明卿打哪兒。
寫文是極其辛苦的事,任明卿這段時間一直在跟隨他的步調走,之前的長篇也好,現在的案子也好,都需要他收住自己的靈氣,去做建築師的工作。
任明卿雖然每天都在寫,但他內心的創作欲其實並沒有被完全滿足。商業要求和自由創作的欲望相背離,他背叛了自己。辛辛苦苦寫了7萬字,覺得自己發揮得很好,卻一個字都用不了 ,他的失落可想而知。
“只是我讓你追名逐利,也有點彌天的非分之想。我是編輯,不是作者,沒有你那樣的天分,註定這輩子都寫不出什麽漂亮文章。我只有假借你的手,才能把優秀的作品帶到這個世界上。宋之問曾說,自古皆死,不朽者文。可當時當刻悄無聲息的文,在這個時代裏很難留存下去。你紅,你響,也許我的這點非分之想,才能成真。”莊墨頓了頓,緩緩道,“所以,度他山是我此生,最輝煌的作品。”
任明卿呆楞在原地,說不出話來,這些話,莊墨從來沒有跟他說過。
莊墨寵溺地摸了摸他的腦袋:“為難你了。”
任明卿心思單純,沒有什麽欲望,是他利用了任明卿。他實現自己的職業價值也好,人生價值也好,依仗的都是任明卿的筆。然而他之所欲,並不是任明卿之所欲。所以莊墨一直把他保護得很好,希望他來來去去,都跟初遇時候一樣幹凈。
任明卿搖搖頭,握住了他溫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臉頰邊上:“我是度他山。我要跟你一起登頂。”
他意識到自己去糾結商業化寫作還是自由寫作是毫無意義的事。創作出有血有肉又有趣好看的作品,是他,是莊墨,是所有人共同的追求。
他每一次都力圖做到最好,也在每一篇結束之時心旌動蕩。錢是別人給的,可故事是他自己的。
“寫作是有趣的事。”他回憶起了最根本的初衷。
只要他還在寫,其他事讓莊墨去想,讓莊墨去做決定,最後換來了世俗的金錢名利,他這就不算認真創作了嗎?
他比自己隨手寫認真百倍千倍!
任明卿湊到電腦前:“這回要賣給誰,需要我修哪裏?”
莊墨楞了好一會兒,像是從未見過他似得望著他的側臉。
他不指望任明卿理解,也沒有想到任明卿會願意跟他同行。
莊墨欣喜若狂,又很快冷靜下來:“你沒有必要為了我去做這些事。”
“不是為了你。”任明卿道,“我是度他山。”
他之前對“度他山”這個筆名沒有一絲一毫的歸屬感,但他現在想做度他山,想做那個跟莊墨一起登頂的度他山。
莊墨太幸福了,他甚至熱淚盈眶,他想也許從來沒有編輯像他那麽幸運。他花了點功夫整理情緒,然後調開了word文檔:“就是……調成了現代背景。”
譚思在一旁看得感動得都要哭了,怎麽老沈和小度因為改文吵架,還能吵到互相表白,這什麽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
任明卿:“你把背景改了也就算了,為什麽你把繪煙改成了一個作家?她是一個畫師啊。”
莊墨:“你對畫師這個行業根本不了解,瞎寫,半點不專業,改成作家這些劇情也都成立,當然是作家更不容易露怯。”
任明卿:“可是這樣結尾的設計就出了大問題,繪畫是具象化的,文字不是啊,文字怎麽體現這種龐大的畫面感?”
莊墨:“怎麽不能體現了用文字布陣啊?文字布陣的概念不也很酷嗎?”
任明卿:“那就是很普通的術法呀,根本就一點意思都沒有!”搶了鼠標要改回來。
莊墨:“你就聽我的改,別自作主張了,你一寫到繪煙就水得和整體風格不搭調,很出戲的。”
任明卿:“你才是!你把我劇情邏輯都給改沒了!”
兩人前腳蜜裏調油,瞬間為了修文反目成仇,眼神兇惡地在空氣中交鋒——
任明卿:莊先生,你讓我改文你就是臭狗屎!
莊墨:讓你改文你不改,你就是……可可愛愛的臭狗屎!雖然可可愛愛,還是臭狗屎!
譚思:“……”
他甩了外套在肩上,哼著小曲兒上樓:果然,直到世界毀滅、時光盡頭,編輯和作者,還是一對死敵!這個世界上就沒有能夠在改文拉鋸戰中不撕逼到天荒地老的編輯和作者!老沈和小度也不行!
因為一整天都在撕逼,任明卿的產量為0.
不過莊墨幫他賺了90萬,也不是沒有收獲:“換身衣服,出門應酬。”
任明卿雖然同意上了莊墨的賊船,但並不喜歡社交:“我不去了,你自己去就好了。”他還加了一句,“我保證不吃醋。”
莊先生不是東西!誰再吃醋誰是小狗!
莊墨一彈他的額頭:“今天必須去。”
“很重要嗎?”
“沒錯。”
“是去哪裏啊?”任明卿被莊墨推著上樓,一邊換西裝,一邊詢問莊墨。
莊墨替他撥弄了頭發:“去了就知道。”
兩人一起出門,譚思亦是跑上來跳上了他們的車:“蹭一下蹭一下——咦,黃花大閨女也去啊?”他給任明卿取了不少綽號,這個就是專門調侃他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不過也是,這麽群星薈萃的晚宴嘛。”
當晚有一個劇集頒獎典禮就在G市頒發,他們都受到了邀請。
到了地方,莊墨突然從口袋裏摸出戒指,戴在任明卿的無名指上。他的無名指上同樣閃耀著璀璨的鉆戒。
“餵!”任明卿驚呼。
莊墨堂而皇之地牽著他的手走進了社交場。任明卿羞得漲紅了臉,但莊墨手勁太大,心智堅剛,大有他不走他就拖著他走的架勢,之後的十五分鐘裏,任明卿被迫見了好多人。因為他們緊緊相牽的手和閃耀的戒指存在感實在太強,其他人免不了要把話題帶到他倆身上。
“是。”莊墨一副這都多久的事兒了你們怎麽不知道啊,“老夫老妻了。”
半個小時以後,沈從心居然和度他山是一對的消息就傳得整個圈子都知道了。譚思後知後覺地“臥槽”一聲,這倆居然是一對?!怪不得!怪不得姓沈的這麽快有了結婚對象,他的結婚對象是小度!
譚思第一時間通知了李讓:天吶,老沈居然是gay!
譚思:他是gay他竟然那麽多年沒看上我
譚思:他真的不愛我了!!!!
李讓:你今天別回來了。
gay裏gay氣,看見打死。
譚思又通知了許唯。
許唯:快拍照存檔,拍他倆牽手照、親密照。
許唯永遠未雨綢繆,可莊墨比他更精明,周游了一圈早就離場了。他們仿佛就是來場子裏出個櫃而已,出完了趕緊跑。
回到車裏,任明卿還沒有一點真實感,他沒有一絲一毫的準備,費解地望著莊墨。
莊墨尚未松開他的手,氣息有些淩亂,看著他迷惘的臉不由得笑出了聲:“高興不高興?”
任明卿漲紅了臉。他不知道莊墨為什麽這麽做。
“以後我出去應酬,如果有什麽風花雪月,我也有說辭:我結婚了,我老婆是度他山,我靠我老婆吃飯,我不搞那些有的沒的——可以安心了嗎?”莊墨捉起他的手促狹地親了一口,任明卿覺得他被莊墨眼中的熱度燙傷了。
其實莊墨以前並不知道任明卿能跟他走多遠。
今天他知道了,他有這個福氣,跟任明卿一起登頂,再一起進墳墓。
“我愛你。”
“那繪煙……”
“必須改。”
“……”
任明卿:我先生就是個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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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跟穆以素談了談他的失憶,根據莊墨的敘述和自己的斷片,他已經懷疑自己人格分裂。作為小說家,他還是對自己的病情很有想象力的。
不過因為場地限制,他現在又在工作期,穆以素沒有嘗試催眠,只是給他多開了一點藥,留在他身邊觀察病情。現在凡事都以工作為上,兩人商定回B市再進一步診斷。
不過人格分裂這個詞兒一出現在腦海裏,任明卿就突然有了靈感——瞧瞧,多好的設定。
靈感來的時候門板擋都擋不住,他坐在電腦前,腦袋裏萬馬奔騰,可他還要寫人物小傳。“我在寫的不是我想寫的”,這讓他坐地分裂。
他靈機一動:我這篇小傳也沒寫多少,索性重起爐竈,寫個人格分裂的故事吧!他感覺人格分裂更有意思一點。
不過他看到書桌上的筆記本,又糾結地拿起來翻了翻。他和莊墨兩個人早前就把這段劇情定下了,他寫了版細綱,莊墨過了,他只要按照細綱寫就可以了。如果他突然變卦,莊墨會不會生氣?
任明卿緊皺著眉頭考慮一陣,突然奇怪:我為什麽要擔心他生氣?我才是原作者,他是我的編輯,我只要寫得足夠好,改了細綱又怎樣?難道服從他,比寫出高質量的故事更重要嗎?
任明卿仔細斟酌了一下,人格分裂的梗本身比之前的梗更有意思,以此生發來的故事,他腦海裏已經有個大概了,他不但能保證水準,而且能保證很驚艷,很炸裂。
他把手頭上的word存了,打開空白文檔,開寫!
這一寫就是三天。
這三天任明卿靈感爆棚,倚馬千言,譚思看著他打字的手都氣哭了:“小夥子你怎麽回事兒啊,給我們退休老人一點關愛好嘛……”
穆以素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不禁頻頻對他側目,腦海裏跳出《關於人格分裂癥患者天才與病理的正相關性報告》的論文標題。
任明卿如此拼命,不止是腦袋裏靈感奔騰、根本收勢不住,他還存著跟莊墨爭奪主權的想法。
他骨子裏是很敬畏莊墨的。莊墨能力出眾,性格霸道,說一不二,基本上家裏的事都是莊墨拍板,他們的相處模式一貫以來都是如此。在其他事情上,任明卿大可以做個甩手掌櫃,可是在寫作一途上,他並不是那麽願意接受莊墨的管轄。
自從進了L4,莊墨的手伸得很長。商務上的運作就不說了,莊墨還對文章有絕對的控制力,這一點侵犯了任明卿身為作者的自尊心,讓他產生了“誰是創作者”的疑惑。
一次審稿大會,甲方竟然覺得最重要的是莊墨定下的那個世界觀,這個讓任明卿耿耿於懷——莊墨是很有眼見,但難道刨去莊墨的加成,他一字一句寫出來的作品就不值一提了嗎?
作為一個作者,他怎麽缺了莊墨就不行了?!
所以他重新構思了這篇人物小傳,要以絕對的質量宣稱自己對作品的主權。剛好莊墨適時地出差了三天,留給他足夠多的時間完成創作。
他慫還是慫的,想著要跟莊墨好好談一談,但手上沒真材實貨,心裏有點發虛。
任明卿埋頭苦寫,甚至感覺不到莊墨消失了一陣子,因為過於沈浸故事當中破壞了他對時間流速的觀感。他一頭紮進了幻想當中,除了保留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以外,全部思維都穿越到另外一個世界。
他寫得十分盡興,沒有任何返修就行雲流水地寫了7萬字。
寫完自己看了一遍,寫的真好;看了第二遍,還是寫得真好。
但可惜這個事情他說了不算。
他先拿給穆以素評判一下。
穆以素每天都在跟精神病人鬥智鬥勇,十多年沒看過小說這種東西了,看了以後:嗯,原來小說這麽有趣?上網定了個kindle,讓任明卿把他的所有小說都拷到裏面,還必須得是txt的,word不要,堪稱白嫖界領軍人物。
穆以素反應這麽大,下來吃飯的譚思也好奇心爆棚:“給我看看!給我看看!”
穆以素在小說界相當於文盲,任明卿征服了他的心,一點成就感都沒有,剛好譚思來了,任明卿仿佛老百姓看到了紅軍:“你快看看!你快看看!”
譚思跟玄原不一樣,雖然他覺得自己最牛逼,但網文是剛需,他非常愛看傻屌網文,還有那種很low逼的情感故事,什麽“我是個月薪5000的屌絲,我的老婆是個白富美,我每天吃軟飯還懷疑我老婆出軌,我老婆哭著求原諒,我們那天晚上擁有了很高質量的性生活”。就這種故事,他能津津有味地看1000多章。
譚思看完任明卿的稿子,只說了六個字:“你是真滴牛逼!”
在寫作這件事上,玄原小心眼,譚思心大得很,他是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整整壓了其他作者五年,他有這個絕對自信,反而能對別人的作品做出公正的評價。任明卿寫得好,好就是好,他不會在這個上頭說胡話。
譚思對任明卿一通彩虹屁,回去再看看李讓,簡直橫挑鼻子豎挑眼:“你怎麽就不能學學人家小度?!”
李讓狠狠瞪他一眼:“你有病啊?”這種時候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再逼逼你自己寫。”
“我他媽沒寫嗎?”譚思叼著煙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
工作量太大了,有團隊也不好使,譚思這兩天還是很努力的,產量已經超過過去一整年了。小度同志三天能寫七萬字,他這個老哥哥起碼也得三天寫他娘個一萬七啊!
不過譚思寫著寫著,心中萌生了一個令人沮喪的想法。他轉了個身,跟李讓說心裏話:“我覺得老沈對小度,可能是真心的。”
李讓:“你有病啊?!”不然呢?對你真心嗎?前幾天人把你打到進醫院還是我把你接回來的?
譚思倒在椅子上鹹魚躺。他第一次看小度同志的稿子,見識了他的實力,心裏是服氣的。那如果小度同志是這種程度的作者,老沈,還真他娘的不是隨便撿了個人來氣他啊!
譚思有點傷心,老沈是不是真的不要他了?
——
幾家歡喜幾家愁,得到了譚思激烈的表揚,任明卿意識到他還是有才氣的,只是從跟莊墨一起寫《轉生輪》這本書開始,莊墨就用各式各樣繁瑣的意見把他的所有自由發揮給限制住了,久而久之,他都忘了肆意揮灑是什麽感覺。不然他完全可以和譚思一樣,簡簡單單就寫出精妙絕倫的作品,這是他的天賦。
他不禁對莊墨的路數越發懷疑了。
任明卿只有一種驕傲,就是作為原創作者的驕傲。他可以寫得不好,可以寫得不完美,但他必須是“我手寫我心”。既然他是有不竭的心曲,為什麽要給他那麽多條條框框?
當天晚上,他把作品打印出來,心雄萬夫。他覺得莊墨面對這個稿子也不得不承認——他自己能行。他滿足地一頭栽倒,幻想著莊墨明天讀到時甘拜下風的樣子。
——
莊墨踏進家門的時候是深更半夜。他本可以不用那麽趕,可是任明卿在G市,他想他了。他從前是個崇尚自由的單身漢,現在只要一有空就想飛回到任明卿身邊。他對他有非常強烈的羈絆感和歸屬感。因為任明卿已經睡下,他匆匆洗了個澡,捧著被褥在沙發上將就一晚,發誓這是他最後一天在此棲身。
莊墨睡得並不沈,早上醒來睜開眼睛,就見到任明卿正蹲在他身邊,聚精會神地盯著他瞧。
“我愛你。”莊墨伸了個懶腰,心滿意足地欣賞著他的清秀的臉。
任明卿哪裏還忍得住:“先別說這個了,我寫了點東西。”他寫完了得意之作,瘋狂想找莊墨看看,看他驚喜的表情,聽他蜜裏調油的誇讚,但莊墨在睡覺,他按捺住自己的雀躍,進廚房做了一碗陽春面。
莊墨本來說今天才到,一早卻出現在沙發上,一定是提前趕了飛機。大半夜到的,肯定連夜宵都沒來得及吃,任明卿把面端給他:“你先吃點東西。”吃完了審稿。
莊墨卻從茶幾上取過稿紙,靠在沙發上看了起來:“吃飯慢慢來吧,優先滿足你的欲望是我的職責。”
任明卿給他拿了瓶牛奶塞在他嘴裏,坐到他身邊,挨著他的胳膊陪他一道看。
任明卿一氣呵成,沒有返稿,昨晚剛寫完,還處於一種不真實的狀態裏,對自己的評價波動極其巨大。他一會兒覺得他寫出了有史以來最優秀的作品,下一秒又覺得它可能沒有那麽好,不不不非但不是那麽好,甚至還哪裏都有問題。於是他一字一句寫下的字句篇章突然變得模糊起來了,任明卿丟失了對自己作品的印象。他需要站在第三者、局外人的立場上再重新認識他們一遍。
任明卿一挨上莊墨,莊墨就伸出大手按摩著他的後頸。小家夥在電腦前工作太久,脖子太受力,莊墨即使心思放在稿紙上,也不忘幫他疏解勞累。
隨著莊墨的翻頁,任明卿越看越放心,每一句都是他喜歡的,每一個人物都極其生動立體,故事情節讓他拍案叫絕——雖然考慮到這是他自己寫的,他這麽說可能會有點奇怪,但他心目中真得相當驕傲又驚奇:這居然是我寫的。我寫的比我想象得要更像樣。這讓他勞累了三天的身體徹底放松,讓他萌生了睥睨群雄的自信心。
半個小時以後,莊墨翻到了結尾。這倒不是他看得不認真,只是任明卿作為一個極有經驗的作者,行文、節奏以及內容信息量都掌握得爐火純青,看他的文就是很爽快的閱讀體驗,沒有一點點滯塞之處。莊墨很快就讀完了。
“怎麽樣?”任明卿滿懷期待地望著他。
沒錯,他擅自修改了莊墨敲定的細綱,如果放在寫作之前,莊墨是絕對不會同意的。可他先斬後奏,拿出了優質的作品,即使以他對自己的高標準嚴要求來看,也沒有什麽可挑剔的地方,是他書寫《轉生輪》以來質量最高的文字,他有充足的自信莊墨也會同樣喜歡的。
“我覺得應該全部刪掉。”莊墨毫不留情道。
任明卿一臉震驚地望著他:“什麽?”他本來還期望著莊墨認可他的能力,然後他們會談談創作主權的問題。萬萬沒想到,他竟然出師未捷身先死。
莊墨直言不諱:“這篇稿子應該全部刪掉。”
“為什麽?”任明卿難以理解,“我寫了整整三天而且……”很不錯啊。
“對,很好看,站在普通讀者的角度,這是個極有魅力的中篇。你寫得無可挑剔,劇情也好人物也好,本身沒有任何問題,這甚至是你這半年以來寫得最好的篇章。”莊墨毫不吝嗇地誇獎著他,安撫了暴走邊緣的任明卿。
“所以那麽優秀,為什麽要全刪掉?”任明卿實在壓抑不住自己的郁悶,站了起來,不停地來回踱步。
“因為這跟我們講的不一樣。我跟你辛辛苦苦理線索,這個人物的細綱早就敲定了。”莊墨的口氣亦是強硬了起來,他不明白任明卿為什麽要突然寫飛。
“可這是我的小說啊!我是作者啊!你敲定了的,難道就不容更改嗎?”任明卿為此努力了三天三夜,貢獻了所有的才華和心血,莊墨的辛苦又怎能和他相提並論,憑什麽違反了莊墨的想法就要他全盤推翻呢?
莊墨告訴他理由:“你在寫長篇的時候,會寫大綱,為什麽?因為長篇不是短篇,它是高樓大廈,它有很多部分組成,它們互相配合,才能最後呈現出巍峨、穩固、直插雲霄的效果。它們占據各自的位置,有一定的比例,如果你因為喜歡哪個部分就胡來,大樓就會傾倒。你單篇人物小傳字數爆到七萬,開新地圖,加新設定,出腦洞支線,最後怎麽圓?沒有商量的餘地,必須全刪。”
任明卿別的都好說話,但在創作這件事上,他誓死不退,莊墨的說法不夠充分:“寫作比建樓房自由度要高得多,樓房不按照物理定律就會倒塌,創作卻有很多商量的餘地。現在我根本不是在寫長篇,人物小傳本來就是割裂的,我們甚至故意要留線以便未來開新地圖,怎麽就會毀掉整個故事了?”
莊墨嘆了口氣。
任明卿又軟下聲來哀求:“你當初說過的,我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現在你好端端地要把孩子掐死了,你就是這麽當爹的嗎?”他心中想要爭勝的心已經蕩然無存,他只是為他、為自己的故事感到委屈。
餐桌邊上旁聽他們吵架的譚思噗地噴出一口粥,小度同志為了不改稿,真是什麽奇奇怪怪的理由都說得出口啊!
莊墨沈默一陣,道:“沒錯。”
譚思煽風點火:“老沈,過分了啊。殺妻弒子,要報警了!”
莊墨不理睬他,凝視著任明卿道:“知道我為什麽一定要這麽做嗎?”
“為什麽?”任明卿問。
莊墨坦承地看著他:“為了錢。”
任明卿猝不及防。
“如果你是自由創作,我不會來攔你,但今天你是在寫商稿。《轉生輪》光一本書就是2000萬,我們現在定的人物小傳又關系到後期的IP開發,你的個人稿酬,談的是分成。《英雄榮耀》單月40個億的流水,你拿哪怕0.001%的分成,都是一筆大的離譜的數字。L4是付了錢請你寫的。”
任明卿從來沒有想過這個。
“我們的稿子,從寫第一個字開始……不,在第一版大綱敲定之時,結構,調性,風格,材質,全部都已經定下了,不容更改——因為我們要配合游戲。這個英雄做成了人格分裂,游戲上如何表現?大招變身?他根本沒有這個玩法,你給他強加了,制作組怎麽用你的文本?”
任明卿突然意識過來了:“那你把主角改成高漸離,也不是為了增加歷史厚重感,只是你早就算準了要賣給《英雄榮耀》?”
莊墨坦然道:“沒錯。”
任明卿心裏太亂了。他跟莊墨這麽久,一直相信莊墨會幫他寫出更優秀的文章,但他現在意識到,莊墨的立場其實不是為了什麽更優秀的文章,而是為了錢。莊墨今天能為了錢槍斃掉了這麽優秀的中篇,幸而他發現了,那麽在他不知道的時候,莊墨假借著為他好的名義,在文中動了多少手腳?
任明卿沖進了花園,想要一個人靜靜。
譚思完全不明白莊墨和任明卿為何這麽遲才爆發關於改文修文的爭吵,更加不明白他們竟然對寫文賺錢這個初衷會存在分歧。
“我們當初那可是玩命地掙錢。”他望著任明卿的背影感慨。
為了讓人繼續買書,他可是什麽劇情都扯得出來。
“那是你,不是我。”莊墨道。
《夜航船》就是圈錢之作,他沒有給過,譚思為了這個可沒少跟他吵。
莊墨作為編輯,會在作家太過商業的時候,幫他們撥亂反正;又會在作家太過純粹的時候,努力周旋,不至於讓他們餓死。
只是兩者都恨他。
莊墨把任明卿的稿紙珍惜地放在桌上:“跟他相比,我確實……心臟得很。”
任明卿一出門,就遇到了李讓。李讓在柳樹底下抽煙,對他冷眼相待。
任明卿楞了一下,他沒有料到這裏會有他人。
大概是他的肢體語言實在太尷尬,李讓主動跟他講話了:“剛才你和你的編輯在屋子裏吵架。”
“對不起,吵到你了嗎?”
李讓沒有回答,顧自插著褲兜抽煙,他覺得這個問題很蠢。他們倆在底下吵個沒完,導致他吃完飯只能到外面來散心。譚思嘴巴一張就要全部推倒重來,他的壓力很大。
“你被刪了7萬字?”李讓說這話的時候有點幸災樂禍。他剛被刪了全部,沒想到這位“大神”也有這種時候。
任明卿從來沒跟李讓聊過天,李讓渾身散發著對他的強烈敵意。可是既然他問了,他便也如實作答:“說是不符合甲方的需求。”
李讓冷笑了一聲:“為了這種事情埋在編輯懷裏哭?”
縱使任明卿曉得他對自己懷抱敵意,但如此尖銳的問話還是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他詫異地望著李讓。
李讓看著天色,淡定地抽著煙:“L4給了你多少稿酬?一千萬,還是兩千萬?他們還給了你名字。你會出現在《英雄榮耀》的首頁,誰都會知道你……拿人錢財,替人辦事,更何況他們給的遠在錢財之外。你卻依舊把自己的創作欲望淩駕於甲方的現實需求之上,呵呵。老天給你如此之多,如此之幸運,把你變成了一個不知人間疾苦的小王子。”
“創作本來就應該是自由的。”任明卿無意與他爭執自己到底是不是不知人間疾苦的小王子。他可以為了商業化收斂自己的靈氣,可是這並不代表他認為這就是對的。放開手腳才能創作出最好的作品,我手寫我心,這才應該是作者存在的意義 。
“自由創作,就好比是在一張白紙上畫畫。而商業創作,就像是在一張已經塗抹了幾筆的紙上畫畫,這裏有一棵樹,那裏有一朵花。因為這張紙上已經有樹、有花,就說,我在上頭畫不出美麗的畫,這只是在為自己的無能找借口。”李讓說完,把煙嘴丟在地上,用鞋底拈了拈,便陰著一張臉離開了。
任明卿不知道李讓為什麽要對自己說這番話,但他並沒有覺得被冒犯,他反而有一種醍醐灌頂之感,跟在他身後,緩緩走進了工作室。
莊墨正在電腦前改那篇被他斃掉的稿子。他抹掉了所有《英雄榮耀》和《轉生輪》相關,賦予了他們全新的名字,作為獨立短篇推給合適的人。任明卿不一定會稀罕,可這就是他的工作。
任明卿看著莊墨認真工作的模樣,心裏越發動搖。莊墨的黑眼圈很重,顯然沒有睡好。他趕緊收回了目光,怕自己再看,就會連創作的初衷和原則都棄之不顧,當作什麽都不曉得地跟莊墨走下去。他現在要確定一件事。
任明卿走到一邊,把自己從《轉生輪》以來的所有稿子全部打印了出來。然後坐在沙發上,忘掉一切,重新開始。
他花了一天,以普通讀者的身份,把他自己半年裏的作品看完。
窗外夕陽西下時,他翻攏了最後一頁。
他意識到,不管莊墨是出於什麽意圖改他的文,莊墨都做到了編輯的本分:輔助自己把文章改得更優秀。
他珍惜今天的7萬字,覺得這是靈氣之作,貶低自己之前寫的很滯澀,不流暢,其實兩者的最終呈現是差不多的。
他也沒有覺得莊墨讓他改的地方,拉低平均水準,至多不過是增加了些許難度。就像李讓說的,商稿增加了難度,難道寫不出來好的了嗎?寫得出來的。
莊墨在他一無所知的時候,已經為他將市場和個人才華做到了完美的平衡。
他挪到了莊墨邊上:“你不僅僅是為了錢,對嗎?”
莊墨翹著腿坐在椅子上,淡然道:“我就是為了錢。”說罷將顯示器對準任明卿,讓他自己看。
左屏幕是word文檔,他把他的稿子換了個背景;右屏幕是微信,他跟4個買家推了這篇稿子,出價最高的目前談到84萬。
任明卿搖搖頭:“你……你不是的。”
在冷靜地檢閱過自己的文章以後,他確信莊墨不是這種人。
要掙錢的話,莊墨難道沒有其他選擇嗎?他完全可以回去當他的總裁,或者選擇其他作者——遠的不說,譚思就在這裏,天天等著莊墨覆合,但莊墨沒有這麽做,為了他的作品質量,莊墨寧可每天開視頻電話都要留在這裏,寫一段審一段,鼓勵他、陪伴他,提出的問題都很中肯;他只會寫作,莊墨就代替他去外面長袖善舞,縱橫捭闔,一心為他鋪路。
他那麽聰明,如果只是為了錢,何苦那麽辛苦。
任明卿覺得莊墨這個反應,只可能是生氣了。
他一把抱住莊墨的腰:“對不起!”
莊墨淡然道:“你為什麽要道歉?我確實是為了金錢名利。”
任明卿有點拿不準他到底是不是在說氣話了。
“你是文人,可以清高,我很喜歡,也敬佩你的清高。可我是編輯,我的職責是把你的書賣出去。你可以安貧樂道,我不可以,你無名無利,那是我無能。”莊墨平靜道,“只是名利,要去市場上掙。而自從有了市場,就有了違心。要道歉的人是我,是我讓你寫了違心的故事。”
莊墨沒有生氣,他心疼任明卿。
自從《轉生輪》開始,他強勢介入,因為在文本以外,還有很多甲方要求。任明卿不懂,他也不想任明卿懂,因為任明卿沒有那麽多精力,他搞文本都搞不過來還要去搞市場,那要他編輯幹什麽?而且這種東西很市儈,人一旦俗了就救不回來。兩個人裏面有一個人俗,那就夠了。
所以莊墨哄著任明卿寫,他指哪兒,任明卿打哪兒。
寫文是極其辛苦的事,任明卿這段時間一直在跟隨他的步調走,之前的長篇也好,現在的案子也好,都需要他收住自己的靈氣,去做建築師的工作。
任明卿雖然每天都在寫,但他內心的創作欲其實並沒有被完全滿足。商業要求和自由創作的欲望相背離,他背叛了自己。辛辛苦苦寫了7萬字,覺得自己發揮得很好,卻一個字都用不了 ,他的失落可想而知。
“只是我讓你追名逐利,也有點彌天的非分之想。我是編輯,不是作者,沒有你那樣的天分,註定這輩子都寫不出什麽漂亮文章。我只有假借你的手,才能把優秀的作品帶到這個世界上。宋之問曾說,自古皆死,不朽者文。可當時當刻悄無聲息的文,在這個時代裏很難留存下去。你紅,你響,也許我的這點非分之想,才能成真。”莊墨頓了頓,緩緩道,“所以,度他山是我此生,最輝煌的作品。”
任明卿呆楞在原地,說不出話來,這些話,莊墨從來沒有跟他說過。
莊墨寵溺地摸了摸他的腦袋:“為難你了。”
任明卿心思單純,沒有什麽欲望,是他利用了任明卿。他實現自己的職業價值也好,人生價值也好,依仗的都是任明卿的筆。然而他之所欲,並不是任明卿之所欲。所以莊墨一直把他保護得很好,希望他來來去去,都跟初遇時候一樣幹凈。
任明卿搖搖頭,握住了他溫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臉頰邊上:“我是度他山。我要跟你一起登頂。”
他意識到自己去糾結商業化寫作還是自由寫作是毫無意義的事。創作出有血有肉又有趣好看的作品,是他,是莊墨,是所有人共同的追求。
他每一次都力圖做到最好,也在每一篇結束之時心旌動蕩。錢是別人給的,可故事是他自己的。
“寫作是有趣的事。”他回憶起了最根本的初衷。
只要他還在寫,其他事讓莊墨去想,讓莊墨去做決定,最後換來了世俗的金錢名利,他這就不算認真創作了嗎?
他比自己隨手寫認真百倍千倍!
任明卿湊到電腦前:“這回要賣給誰,需要我修哪裏?”
莊墨楞了好一會兒,像是從未見過他似得望著他的側臉。
他不指望任明卿理解,也沒有想到任明卿會願意跟他同行。
莊墨欣喜若狂,又很快冷靜下來:“你沒有必要為了我去做這些事。”
“不是為了你。”任明卿道,“我是度他山。”
他之前對“度他山”這個筆名沒有一絲一毫的歸屬感,但他現在想做度他山,想做那個跟莊墨一起登頂的度他山。
莊墨太幸福了,他甚至熱淚盈眶,他想也許從來沒有編輯像他那麽幸運。他花了點功夫整理情緒,然後調開了word文檔:“就是……調成了現代背景。”
譚思在一旁看得感動得都要哭了,怎麽老沈和小度因為改文吵架,還能吵到互相表白,這什麽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
任明卿:“你把背景改了也就算了,為什麽你把繪煙改成了一個作家?她是一個畫師啊。”
莊墨:“你對畫師這個行業根本不了解,瞎寫,半點不專業,改成作家這些劇情也都成立,當然是作家更不容易露怯。”
任明卿:“可是這樣結尾的設計就出了大問題,繪畫是具象化的,文字不是啊,文字怎麽體現這種龐大的畫面感?”
莊墨:“怎麽不能體現了用文字布陣啊?文字布陣的概念不也很酷嗎?”
任明卿:“那就是很普通的術法呀,根本就一點意思都沒有!”搶了鼠標要改回來。
莊墨:“你就聽我的改,別自作主張了,你一寫到繪煙就水得和整體風格不搭調,很出戲的。”
任明卿:“你才是!你把我劇情邏輯都給改沒了!”
兩人前腳蜜裏調油,瞬間為了修文反目成仇,眼神兇惡地在空氣中交鋒——
任明卿:莊先生,你讓我改文你就是臭狗屎!
莊墨:讓你改文你不改,你就是……可可愛愛的臭狗屎!雖然可可愛愛,還是臭狗屎!
譚思:“……”
他甩了外套在肩上,哼著小曲兒上樓:果然,直到世界毀滅、時光盡頭,編輯和作者,還是一對死敵!這個世界上就沒有能夠在改文拉鋸戰中不撕逼到天荒地老的編輯和作者!老沈和小度也不行!
因為一整天都在撕逼,任明卿的產量為0.
不過莊墨幫他賺了90萬,也不是沒有收獲:“換身衣服,出門應酬。”
任明卿雖然同意上了莊墨的賊船,但並不喜歡社交:“我不去了,你自己去就好了。”他還加了一句,“我保證不吃醋。”
莊先生不是東西!誰再吃醋誰是小狗!
莊墨一彈他的額頭:“今天必須去。”
“很重要嗎?”
“沒錯。”
“是去哪裏啊?”任明卿被莊墨推著上樓,一邊換西裝,一邊詢問莊墨。
莊墨替他撥弄了頭發:“去了就知道。”
兩人一起出門,譚思亦是跑上來跳上了他們的車:“蹭一下蹭一下——咦,黃花大閨女也去啊?”他給任明卿取了不少綽號,這個就是專門調侃他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不過也是,這麽群星薈萃的晚宴嘛。”
當晚有一個劇集頒獎典禮就在G市頒發,他們都受到了邀請。
到了地方,莊墨突然從口袋裏摸出戒指,戴在任明卿的無名指上。他的無名指上同樣閃耀著璀璨的鉆戒。
“餵!”任明卿驚呼。
莊墨堂而皇之地牽著他的手走進了社交場。任明卿羞得漲紅了臉,但莊墨手勁太大,心智堅剛,大有他不走他就拖著他走的架勢,之後的十五分鐘裏,任明卿被迫見了好多人。因為他們緊緊相牽的手和閃耀的戒指存在感實在太強,其他人免不了要把話題帶到他倆身上。
“是。”莊墨一副這都多久的事兒了你們怎麽不知道啊,“老夫老妻了。”
半個小時以後,沈從心居然和度他山是一對的消息就傳得整個圈子都知道了。譚思後知後覺地“臥槽”一聲,這倆居然是一對?!怪不得!怪不得姓沈的這麽快有了結婚對象,他的結婚對象是小度!
譚思第一時間通知了李讓:天吶,老沈居然是gay!
譚思:他是gay他竟然那麽多年沒看上我
譚思:他真的不愛我了!!!!
李讓:你今天別回來了。
gay裏gay氣,看見打死。
譚思又通知了許唯。
許唯:快拍照存檔,拍他倆牽手照、親密照。
許唯永遠未雨綢繆,可莊墨比他更精明,周游了一圈早就離場了。他們仿佛就是來場子裏出個櫃而已,出完了趕緊跑。
回到車裏,任明卿還沒有一點真實感,他沒有一絲一毫的準備,費解地望著莊墨。
莊墨尚未松開他的手,氣息有些淩亂,看著他迷惘的臉不由得笑出了聲:“高興不高興?”
任明卿漲紅了臉。他不知道莊墨為什麽這麽做。
“以後我出去應酬,如果有什麽風花雪月,我也有說辭:我結婚了,我老婆是度他山,我靠我老婆吃飯,我不搞那些有的沒的——可以安心了嗎?”莊墨捉起他的手促狹地親了一口,任明卿覺得他被莊墨眼中的熱度燙傷了。
其實莊墨以前並不知道任明卿能跟他走多遠。
今天他知道了,他有這個福氣,跟任明卿一起登頂,再一起進墳墓。
“我愛你。”
“那繪煙……”
“必須改。”
“……”
任明卿:我先生就是個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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