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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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歇手之後也不到處亂逛,直接把顯示器一關,坐到桌子邊吃飯,譚思再次目瞪口呆。
譚思覺得任明卿就是個碼字機,一點兒也不像個作者。哪個作者不摸魚?哪個作者寫完不自我陶醉?哪個作者沒有個社交網站展示自己,一天刷十遍八遍的數據評論?
“你一直是這樣的嗎?”譚思忍不住問他。
“怎樣?”
譚思使了個眼色:“我看你連他的話都聽不見。”
他自己就不一樣了,有時候寫著寫著要去刷微博。
“我有聽到他叫我,但是我正寫到一半,不想被打斷。”
“你牛逼,我在旁邊聽著都煩。”譚思瞪了一眼莊墨。
任明卿意識到譚思在跟他談寫作,有點受寵若驚,不好意思地摸了下鼻尖:“是嗎?我沒註意。”
“你開了結界嗎?”
任明卿認真地想了想:“可能因為寫作的時候,需要統籌安排的事情太多了吧。人物性格,行為邏輯,對白語言,遣詞造句,矛盾沖突,抑揚頓挫,大劇情,小細節……而且這些都是並行的,不是做完一項再去做另一項,而是無論何時都得兼顧,所以只能將全部思維放在故事當中了。”他用力敲了敲腦袋,似乎對它不是特別滿意,“這樣一來,現實生活中的事情就無法顧及,就像電腦為一個程序貢獻了太多CPU,運行其他程序就很慢,不靈光。剛才那個電話,我聽見了,但我動不了,因為我還在推敲用哪個形容詞;後來大概大腦放棄了對我的指揮,聽覺就自動屏蔽了吧。”
譚思也是創作者,很能明白這種忘我狀態,可是任明卿的註意力能夠集中這麽長時間,還能收放自如,還是讓他對其有很大的忌憚。也許他真能一個人寫完30萬全稿也說不準。
莊墨全程在一旁笑得端莊雍容,那眼神好像在說:看看,我的太太,看看。
兩只碼字狗吃完飯以後休息了一個小時。譚思趁機打了會兒兩局游戲,任明卿在床上睡了個午覺。等下午重新上工的時候,譚思困得不行,不得已灌了一杯咖啡,但是精神狀態依舊不如早上。
反觀任明卿,碼字已經變成他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他很享受這個過程,一旦把手放在鍵盤上,就能迅速進入狀態。
譚思咬咬牙,靠著一股不服輸的幹勁,總算忍下了三心二意想要摸魚的沖動,耐著性子陪任明卿坐下來碼字。
開什麽玩笑!他來給後生小輩下馬威,結果被將一軍!他才不服氣呢!
其實關於這次需要創作的故事,譚思頭腦裏有一些靈感噴湧的片段,趁此機會盡數寫到稿紙上。一旦進入故事當中,他漸漸被吸引住了全部註意力,同樣進入了“魘住了”的狀態。小說創作最為突出的一點就是沈浸,也就是任明卿中午說的“無暇他顧”,作者一旦沈浸入想象的時空,就等同於穿越了,很難分神顧及現實。
等譚思收手,天已經黑了。他回頭,莊墨系著圍裙,好整以暇地望著他,而剛剛下樓的李讓看他的眼神簡直像是活見鬼。
這可以說是譚思登上榜首以來狀態最好的一次。
——
譚思匆匆瀏覽了一遍,得意洋洋地發給了李讓,命令道:“一會兒你看看。”
他又大喇喇地把手搭在任明卿的肩膀上:“咱們哥倆也交換一下文本唄,互相學習進步。”
任明卿早他收工。譚思埋頭苦寫的時候,他拿著鼠標,不停地在改稿。下午寫了7000多字,總共完成了兩篇人物小傳,但是他寫的時候覺得有些地方不對味兒,在返修。這個工作至今沒做完。
莊墨忙道:“你願意給他看,那是你的事,度他山的稿子你卻不能碰。”都是商稿,怎麽好看來看去。
任明卿轉過頭盯著莊墨:“公平起見,都給你看,要你來評審,怎麽樣?”
譚思求之不得:“好啊好啊!”他才不在乎什麽商稿不商稿。
兩個作者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合計,統統眼巴巴地望著莊墨。
莊墨經歷著新老作者修羅場,忍不住冷汗直冒:“呃……”
新老作者統統板起了臉。
“……好。”
“不過我現在手裏還不是正式版,還想修一下文,估計要再兩個小時,你們能等等我嗎?”任明卿問。
“修文?”譚思仿佛聽說了什麽天方夜譚。
他看看任明卿,又看看莊墨:“哦,他已經給你返修意見了?”
“沒有。我就是自己修修。”任明卿解釋。
“你還自己修文吶!”譚思大開眼界。他都是寫完直接丟給莊墨,莊墨批紅發過來,他還不一定修,要跟莊墨吵架。
“我感覺到了。”任明卿點點頭,“我昨天又看了一遍你的《詭域》。雖然莊墨說套路簡單,我也確實可以看穿你的寫法,但這麽幾十萬字下來,人物的塑造、劇情的推進都是渾然天成的,這個套路沒有設計感。至少我看的前兩本,你是完全用靈氣在寫作。”
“當然啊!不用靈氣用什麽?”譚思反問。
任明卿有點羞赧:“我靈氣沒那麽充足,一般靠邏輯。”
譚思敏銳地直覺到這可能是一個可以進攻的弱點:“我知道你說的那種文章,講究事先做好大綱人設,搞得布局精致,結構齊整,起承轉合,清清楚楚,甚至還把劇情分解成節奏表,多少字數要抑,多少字數要揚。太匠氣了!”
他猜任明卿手速這麽快跟詳細的細綱也有關系,不然時速近4000字是怎麽來的?他在大劇情甚至重要細節上是不用動腦子的!最多關心關心遣詞造句,前後文邏輯。他非常清楚接下來發生了什麽,對整個故事胸有成竹,才能達到這個打字機的效果。
譚思見任明卿臉色一白,知道自己猜中了,滿不在乎道:“我就從來不這樣寫。我認為這是對繆斯女神的褻瀆。”
莊墨冷冷道:“可不是,好好一個系列寫了十幾本還沒頭沒尾,最後拿’真人秀’這種爛理由敷衍了事。”
譚思不理睬他:“我覺得古往今來可以登頂的作家,都不是苦吟派。賈島推敲二三十年,都不如李白喝醉了酒隨意賦詩,對不對,小任同志?”
莊墨道:“小說是小說,詩是詩,兩碼事。”
可是任明卿終究是聽進去了,吃飯的時候神思不定。他今天寫得格外滯澀,修了三稿還不滿意。後來他又花了兩個小時調整故事結構,重新核定了情節點。最後他在9點鐘才交稿,譚思早就在視聽室裏看了半天的動漫了。
莊墨把他們叫出來的時候,譚思勝券在握。他從任明卿臉上看到了猶豫不決、聽天由命。作家對自己的作品心裏自有B數,如果他覺得很好,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人分享。如果連他自己都覺得有問題,那保準是有問題。
莊墨花了點時間瀏覽兩人今天的勞動成果,都不多,他15分鐘就看完了第一遍。
“誰好?”譚思迫不及待地問,任明卿擰著眉坐在那裏。
莊墨張嘴欲言,又組織了半天應該怎麽說,最後發覺任何語言都是蒼白的,直視著任明卿道:“今天確實是譚思寫得好。”
譚思對此習以為常:“我就說。”
譚思站起來,拍拍任明卿的肩膀:“沒關系,好好努力嘛,你還那麽年輕。”說著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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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思覺得任明卿就是個碼字機,一點兒也不像個作者。哪個作者不摸魚?哪個作者寫完不自我陶醉?哪個作者沒有個社交網站展示自己,一天刷十遍八遍的數據評論?
“你一直是這樣的嗎?”譚思忍不住問他。
“怎樣?”
譚思使了個眼色:“我看你連他的話都聽不見。”
他自己就不一樣了,有時候寫著寫著要去刷微博。
“我有聽到他叫我,但是我正寫到一半,不想被打斷。”
“你牛逼,我在旁邊聽著都煩。”譚思瞪了一眼莊墨。
任明卿意識到譚思在跟他談寫作,有點受寵若驚,不好意思地摸了下鼻尖:“是嗎?我沒註意。”
“你開了結界嗎?”
任明卿認真地想了想:“可能因為寫作的時候,需要統籌安排的事情太多了吧。人物性格,行為邏輯,對白語言,遣詞造句,矛盾沖突,抑揚頓挫,大劇情,小細節……而且這些都是並行的,不是做完一項再去做另一項,而是無論何時都得兼顧,所以只能將全部思維放在故事當中了。”他用力敲了敲腦袋,似乎對它不是特別滿意,“這樣一來,現實生活中的事情就無法顧及,就像電腦為一個程序貢獻了太多CPU,運行其他程序就很慢,不靈光。剛才那個電話,我聽見了,但我動不了,因為我還在推敲用哪個形容詞;後來大概大腦放棄了對我的指揮,聽覺就自動屏蔽了吧。”
譚思也是創作者,很能明白這種忘我狀態,可是任明卿的註意力能夠集中這麽長時間,還能收放自如,還是讓他對其有很大的忌憚。也許他真能一個人寫完30萬全稿也說不準。
莊墨全程在一旁笑得端莊雍容,那眼神好像在說:看看,我的太太,看看。
兩只碼字狗吃完飯以後休息了一個小時。譚思趁機打了會兒兩局游戲,任明卿在床上睡了個午覺。等下午重新上工的時候,譚思困得不行,不得已灌了一杯咖啡,但是精神狀態依舊不如早上。
反觀任明卿,碼字已經變成他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他很享受這個過程,一旦把手放在鍵盤上,就能迅速進入狀態。
譚思咬咬牙,靠著一股不服輸的幹勁,總算忍下了三心二意想要摸魚的沖動,耐著性子陪任明卿坐下來碼字。
開什麽玩笑!他來給後生小輩下馬威,結果被將一軍!他才不服氣呢!
其實關於這次需要創作的故事,譚思頭腦裏有一些靈感噴湧的片段,趁此機會盡數寫到稿紙上。一旦進入故事當中,他漸漸被吸引住了全部註意力,同樣進入了“魘住了”的狀態。小說創作最為突出的一點就是沈浸,也就是任明卿中午說的“無暇他顧”,作者一旦沈浸入想象的時空,就等同於穿越了,很難分神顧及現實。
等譚思收手,天已經黑了。他回頭,莊墨系著圍裙,好整以暇地望著他,而剛剛下樓的李讓看他的眼神簡直像是活見鬼。
這可以說是譚思登上榜首以來狀態最好的一次。
——
譚思匆匆瀏覽了一遍,得意洋洋地發給了李讓,命令道:“一會兒你看看。”
他又大喇喇地把手搭在任明卿的肩膀上:“咱們哥倆也交換一下文本唄,互相學習進步。”
任明卿早他收工。譚思埋頭苦寫的時候,他拿著鼠標,不停地在改稿。下午寫了7000多字,總共完成了兩篇人物小傳,但是他寫的時候覺得有些地方不對味兒,在返修。這個工作至今沒做完。
莊墨忙道:“你願意給他看,那是你的事,度他山的稿子你卻不能碰。”都是商稿,怎麽好看來看去。
任明卿轉過頭盯著莊墨:“公平起見,都給你看,要你來評審,怎麽樣?”
譚思求之不得:“好啊好啊!”他才不在乎什麽商稿不商稿。
兩個作者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合計,統統眼巴巴地望著莊墨。
莊墨經歷著新老作者修羅場,忍不住冷汗直冒:“呃……”
新老作者統統板起了臉。
“……好。”
“不過我現在手裏還不是正式版,還想修一下文,估計要再兩個小時,你們能等等我嗎?”任明卿問。
“修文?”譚思仿佛聽說了什麽天方夜譚。
他看看任明卿,又看看莊墨:“哦,他已經給你返修意見了?”
“沒有。我就是自己修修。”任明卿解釋。
“你還自己修文吶!”譚思大開眼界。他都是寫完直接丟給莊墨,莊墨批紅發過來,他還不一定修,要跟莊墨吵架。
“我感覺到了。”任明卿點點頭,“我昨天又看了一遍你的《詭域》。雖然莊墨說套路簡單,我也確實可以看穿你的寫法,但這麽幾十萬字下來,人物的塑造、劇情的推進都是渾然天成的,這個套路沒有設計感。至少我看的前兩本,你是完全用靈氣在寫作。”
“當然啊!不用靈氣用什麽?”譚思反問。
任明卿有點羞赧:“我靈氣沒那麽充足,一般靠邏輯。”
譚思敏銳地直覺到這可能是一個可以進攻的弱點:“我知道你說的那種文章,講究事先做好大綱人設,搞得布局精致,結構齊整,起承轉合,清清楚楚,甚至還把劇情分解成節奏表,多少字數要抑,多少字數要揚。太匠氣了!”
他猜任明卿手速這麽快跟詳細的細綱也有關系,不然時速近4000字是怎麽來的?他在大劇情甚至重要細節上是不用動腦子的!最多關心關心遣詞造句,前後文邏輯。他非常清楚接下來發生了什麽,對整個故事胸有成竹,才能達到這個打字機的效果。
譚思見任明卿臉色一白,知道自己猜中了,滿不在乎道:“我就從來不這樣寫。我認為這是對繆斯女神的褻瀆。”
莊墨冷冷道:“可不是,好好一個系列寫了十幾本還沒頭沒尾,最後拿’真人秀’這種爛理由敷衍了事。”
譚思不理睬他:“我覺得古往今來可以登頂的作家,都不是苦吟派。賈島推敲二三十年,都不如李白喝醉了酒隨意賦詩,對不對,小任同志?”
莊墨道:“小說是小說,詩是詩,兩碼事。”
可是任明卿終究是聽進去了,吃飯的時候神思不定。他今天寫得格外滯澀,修了三稿還不滿意。後來他又花了兩個小時調整故事結構,重新核定了情節點。最後他在9點鐘才交稿,譚思早就在視聽室裏看了半天的動漫了。
莊墨把他們叫出來的時候,譚思勝券在握。他從任明卿臉上看到了猶豫不決、聽天由命。作家對自己的作品心裏自有B數,如果他覺得很好,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人分享。如果連他自己都覺得有問題,那保準是有問題。
莊墨花了點時間瀏覽兩人今天的勞動成果,都不多,他15分鐘就看完了第一遍。
“誰好?”譚思迫不及待地問,任明卿擰著眉坐在那裏。
莊墨張嘴欲言,又組織了半天應該怎麽說,最後發覺任何語言都是蒼白的,直視著任明卿道:“今天確實是譚思寫得好。”
譚思對此習以為常:“我就說。”
譚思站起來,拍拍任明卿的肩膀:“沒關系,好好努力嘛,你還那麽年輕。”說著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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