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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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整理好行李,下樓吃飯。別墅裏有專門的阿姨負責作家們的飲食起居,此時端上了熱氣騰騰的家常小菜,譚思已經坐在位置上,放浪形骸地喝上了小酒。李讓坐在他身邊,坐姿極其端正,手執湯勺的姿勢很文雅。
莊墨專心伺候任明卿:“飯還吃得慣嗎?不行以後我幫你做。”小區裏就有菜市場,出門采購也方便的。
“挺好吃的。”任明卿在外人面前還是有點羞澀,不敢大聲說話。
莊墨笑說:“那你多吃點。”
等他吃完,走到廚房幫他盛了一碗飯。
李讓對任明卿側目。這些新人作者,沒寫過什麽東西,靠著運氣一炮而紅,自覺高人一等,連吃飯這種小事都要經紀人伺候著——這哪裏還算是作者?作者全靠筆桿子,什麽時候搞得像明星一樣前呼後擁?市場經濟下也確實有人願意捧著他。李讓趕緊扒完自己的飯,上樓寫自己的,不願意再看到虛偽經紀人捧臭腳。
譚思看著他倆,亦是眼出血。
譚思自問也不是什麽小心眼的男人,可是沈從心太過分了!太過分了!遙想當年他跟沈從心那時候,姓沈的為了催稿,把他關在酒店裏,不寫完不給他吃飯!你在我這兒,飯都不給我吃,找了新作者,就狗腿兮兮地給他添飯。怎麽作者與作者之間的差距就那麽大呢?
譚思氣急之下覺得莊墨是故意的。莊墨一個大少爺,十指不沾陽春水,什麽時候做過這等伺候人的事?這殷殷切切的故意……怎麽都是要氣死他的樣子。
譚思這樣想著就冷靜下來了:果然,姓沈的還是在乎他的。
要不怎麽解釋呢?
找個當年跟自己有過節的收在麾下來膈應自己?還非得來搶他的項目?
譚思往嘴裏挑了粒魚皮花生,老不正經地斜了任明卿一眼:“度他山?”
任明卿咽下了嘴裏的飯,端著飯碗,警覺地看著他。
“你是我的讀者,給我寫過同人,對不對?”
任明卿臉紅了白,白了紅,莊墨在一旁心都涼了半截。他在任明卿身後瘋狂給譚思打眼色,還擡手,在脖子上幹脆利落地比劃了一刀。
譚思可沒得怕的,沖任明卿嘻嘻一笑:“當初是我不好。我聽我的吧主說,你的文裏存在抄襲,隨手掛了調色盤,冤枉了你,是我的錯。”
任明卿臉色很尷尬,也勉強,這是他受過的很大的冤屈。
“其實我之前就聽說過你,老沈很欣賞你,總把你掛在嘴邊。我不希望我的經紀人分神帶其他人,潛意識裏把你當成競爭對手。我這事兒確實做的混蛋。你只是個剛起步的小作者,一個喜歡我文章的粉絲,我竟然與你置氣,對你造成了那麽大的傷害,我很抱歉……”譚思指指莊墨,“不過主要原因是老沈他是個紅顏禍水。”
莊墨心中猶如驚濤駭浪,探了眼任明卿的臉色,難看,很難看。
任明卿一直不知道莊墨就是譚思當時的經紀人,那個第一個肯定他才華、向他伸出橄欖枝、最後又無疾而終的編輯,莊墨從來沒有提過。這樣想來,早在幾年前,莊墨就在他生命裏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啊!
任明卿脾氣好,沒有當場發作,給莊總留足了面子。等莊總在廚房裏洗完碗後,兩人才嚴肅地上樓,召開雙人會晤。
莊墨將前因後果老實交代:“我在貼吧挖到你以後,譚思發作,把你掛了。我們之間爆發了一次爭執,爭執的結果是他刪博,而你不再參與《詭域》系列的創作。”
莊墨原本計劃開放手中的版權,邀請任明卿加入其中,單開一條故事線,把《詭域》世界觀做大,參考十洲四海模式。
譚思一開始滿口答應,後來見莊墨在任明卿的書上花了越來越多的精力,開始撒潑打滾地反悔。他畢竟是原作者,沒有他的授權,莊墨即使手握版權也很難推進,最後只好把任明卿的書化漿了。
“譚思其實就是不想你帶我,跟怎樣的創作形式無關。”任明卿一針見血。譚思只是找個由頭向莊墨表明自己的態度:我們兩個,你只能二選一。
莊墨妥協了,選了更有商業價值的譚思。
當時莊墨和譚思剛簽約,正在作家和編輯的蜜月期,譚思又是如日中天的上升期作者,莊墨自然不能為了另外一個無名無姓的小作者和譚思決裂。
任明卿說不沮喪是假的。
譚思掛他,莊墨誠懇地向他道歉,給他補償、打款,可到最後,譚思都只不過等風波過去,悄無聲息地刪博而已。他至今仍背著這口黑鍋 ,譚思至今仍不覺得自己有錯,口頭道歉都是為了向他示威。
譚思的沈默,就是莊墨的縱容。
甚至連事後的補償措施,都何嘗不是莊墨為了譚思的顏面做的呢?
“你的作者是作者,別的作者難道就不是作者了嗎?”任明卿心中充滿了憤慨。因為這件事,他剛冒頭又被打回去了。他恐懼網絡,覺得自己不適合寫作,境遇蹉跎,又沈淪了好幾年。
“沒錯,對你,我心中有愧。所以現在,你是我的作者了。”莊墨沈聲道。
印出來的書,莊墨留了兩本,一本留給了自己,一本寄給了任明卿。後來他也循著地址找過任明卿,但任明卿搬家了,兩人就此錯過,直到多年以後,他從任明卿的書架上,第一眼就認出這是他曾經錯過的小作者。
任明卿並不知道莊墨第一天來他的出租屋,就已經知道了他的身份:“難道你是因為這個才成為我的編輯?”
“最根本的原因是你的文章能夠打動我。不過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贖罪。”
贖罪……
任明卿從莊墨嘴裏聽到這個詞,楞住了。
“這件事,也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筆。”莊墨道。
不止是站在今天回頭看,身份立場的轉換如此地奇妙;早在遇到任明卿以前,莊墨就意識到那是他人生的轉折點。
任明卿和譚思,對於莊墨來說,不止是兩個人,他們代表著兩種符號,背後是兩種處事原則的交鋒。任明卿純粹正直,譚思精致利己。
莊墨當時還並不了解任明卿的秉性,但他至少知道任明卿是無辜的,可他選擇站在了譚思那一邊,他覺得自己後來遭了報應。
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長達幾年的時間裏,看上去光鮮亮麗,一路高升,實則埋下了禍害的隱患。後來無法挽回的悲劇發生,莊墨都迷信地歸結於,他在那一次二選一時,選擇了利益而背離了正義。
如果當時他能遵從本心離開譚思,和任明卿一道,難道闖不出一片天地嗎?
也是在天朧月這件事上,莊墨和譚思第一次出現了分歧;莊墨意識到他和譚思之間有三觀上的差別,只是他當時還很年輕,不覺得這是個很大的問題,以為違背自己的原則去迎合、去妥協也無關緊要。到後來,他們漸行漸遠,莊墨才發覺,他們之間的決裂早已有了征兆。
離心之人是不能在一起共事的。他們不同路,就不可能一起並肩走很遠。
“我一直記得你。”在很長一段時間裏,莊墨看到書架上任明卿的那冊書,就會慚愧。
仿佛為了嘲笑他的不作為,命運在兜了一大圈後,給他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他成了任明卿的編輯,而他必須向他坦白這份有愧。
“譚思對你不公,我沒能站出來,我很抱歉。餘生,我都會站在你這一邊。”
任明卿看了他半晌,問他:“那你也會為了我的利益,去傷害無辜的人嗎?”
莊墨沒有立即回答。他發現面對任明卿,他竟沒有辦法脫口而出不會。他能為任明卿做到什麽程度?毫無疑問比當年的譚思更多。
意識到這一點的莊墨冷汗直冒:縱然年齡多長了幾歲,他依舊會倒在同一個問題上。
任明卿憐憫地望著他。莊墨並非始作俑者,他只是在維護了他的作者。可他不在乎莊墨作為編輯的職責,他在乎莊墨本人——莊墨是怎麽想的?
莊墨如此為難,任明卿心中已經知道了他的回答。
他把手輕輕按上莊墨的手背,與他十指交握:“我永遠不會讓你兩難。”
如果編輯是作者的騎士,他絕不會讓莊墨肆意出劍,讓他背負良心上的不安。
莊墨猛地松了口氣,感激地看向任明卿,臉上露出劫後餘生的笑容。
進行了深刻的交流會晤後,任明卿抽出了手,用食指和拇指比了個1cm的縫隙:“雖然理智上可以理解你當年的立場和選擇,可是情感上,我還是……有點點生氣的。”
誰叫他就是那個被拋棄的小作者呢?
莊墨連忙屏住了笑,看來他高興得太早了。
“我需要一點私人空間,消化一下負面情緒。”任明卿委婉道。他還是很給莊總留面子的。
莊總自然把作者精神狀態放在第一位:“那好,你有需求,我盡量配合。”把被褥一夾,滾出門外去睡沙發。
臨出門忍不住回頭問:“你大概需要消化多久?”
任明卿憋笑道:“三五天吧。”
莊總給出了重要指示:“希望盡快吧。”
任明卿:“嗯。”
——
莊墨一出門,就遇到譚思上樓來:“嘖嘖,被趕出來睡沙發啊!”簡直不要太幸災樂禍。
譚思手裏拎著一袋書,要敲任明卿的房門,莊墨虎視眈眈地攔在他身前。
“我只是跟我的小讀者說句話。”譚思道。
“誰是你的小讀者?”莊墨瞇起了眼睛。
“度他山——”譚思扯著嗓子喊起來。
“滾。”莊墨把他往底下趕。
“我找度他山管你什麽事,你這個人就老是對我死纏爛打……”譚思很能為自己尋出歪理。
任明卿終於開門了,卻是對著譚思:“找我什麽事?”
任明卿發話,譚思趾高氣揚地一把將莊墨推開,整了整自己被他揉皺了的夾克衫,把手裏的一套《詭域》遞給任明卿:“送你的簽名版。”
莊墨要制止,任明卿看了他一眼,莊墨老實縮手。
“我也沒有什麽別的東西可以送你,就送你套市面上絕版了的精裝本吧。”譚思在扉頁龍飛鳳舞地簽了他的大名,還寫了不少鼓勵他進步的話,“我不指望你能原諒我,但希望你還能一如既往喜歡《詭域》。”
“我一直很喜歡。”任明卿是個坦誠的人,他並不諱言他始終被譚思的故事所吸引。
“那就好。”譚思臉上浮起一個迷人的微笑,雙指在額角邊一指,沖他行了個美式軍禮。
莊墨毫不懷疑譚思又在動歪腦筋,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以前總覺得你態度不好,老沖我吹胡子瞪眼睛的,現在看起來還蠻順眼的。”譚思輕佻地一擡他的下巴。
莊墨把毯子一扔,揪起他的領子將他按在墻上:“你到底想怎樣?”
“我後悔了。”譚思嘻嘻笑著,“我覺得你挺好的。”
莊墨:“……?”
“咱們倆才是天生的搭檔。你說過,找作者就跟結婚似的,那麽咱倆就是原配,什麽度他山、什麽許唯,那都是二婚頭,湊活過的。”
莊墨驚了:“誰跟你原配,明卿才是我的原配!”說完撿起地上的毯子就往下走,嘴裏大罵:“神經病!”譚思是怎麽會在經歷這麽多事以後,還覺得他們能和好如初?!“以後你再敢接近我一米之內,見一次揍一次。”莊墨放話。
譚思就跟欺負同桌的小學男生一樣,莊墨越氣急敗壞,他越高興,興奮地靠在欄桿上沖他喊:“我會向你證明我才是最好的作者!最適合你的作者!”
“你拉倒吧!”莊墨不屑一顧。
任明卿靠在門背後聽了全場,把《詭域》往地上一扔,把自己也給扔到了床上。
在他遇到莊墨以前,莊墨有自己的人生。他有看重的作者,說不定還有愛得死去活來的戀人。他錯過莊墨的三十年,整整三十年。
他的眼神落在地上的精裝《詭域》系列上。
譚思曾經在莊墨生命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譚思和莊墨也像現在的他們倆一樣親密無間。他們合作做出了《詭域》,一同攀上人生巔峰,那一定是一段特別美好的經歷。譚思剛才還對所有人宣告他要和莊墨覆合。是啊,嘗過莊墨的好,又怎麽能輕易放棄?
任明卿想,他不能再錯過莊墨的下半輩子了。
任明卿將《詭域》搬回了床上。精裝版裝幀良好,打開來以後有地圖、書簽、明信片等各色周邊掉落,任明卿小心翼翼地整理起來。冷不丁地,他發現明信片後面有字,是譚思標志性的龍飛鳳舞的大字——
“以後一起多交流溝通哈!”旁邊還畫著一張兩張小小的電腦桌。
任明卿想起來,一樓開放空間是有兩張並排的寫字臺的,難道譚思邀請他一起創作?
這顯然也是一份宣戰書,他不會逃避。
他也想證明他是最好的作者,以及……最適合莊墨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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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墨專心伺候任明卿:“飯還吃得慣嗎?不行以後我幫你做。”小區裏就有菜市場,出門采購也方便的。
“挺好吃的。”任明卿在外人面前還是有點羞澀,不敢大聲說話。
莊墨笑說:“那你多吃點。”
等他吃完,走到廚房幫他盛了一碗飯。
李讓對任明卿側目。這些新人作者,沒寫過什麽東西,靠著運氣一炮而紅,自覺高人一等,連吃飯這種小事都要經紀人伺候著——這哪裏還算是作者?作者全靠筆桿子,什麽時候搞得像明星一樣前呼後擁?市場經濟下也確實有人願意捧著他。李讓趕緊扒完自己的飯,上樓寫自己的,不願意再看到虛偽經紀人捧臭腳。
譚思看著他倆,亦是眼出血。
譚思自問也不是什麽小心眼的男人,可是沈從心太過分了!太過分了!遙想當年他跟沈從心那時候,姓沈的為了催稿,把他關在酒店裏,不寫完不給他吃飯!你在我這兒,飯都不給我吃,找了新作者,就狗腿兮兮地給他添飯。怎麽作者與作者之間的差距就那麽大呢?
譚思氣急之下覺得莊墨是故意的。莊墨一個大少爺,十指不沾陽春水,什麽時候做過這等伺候人的事?這殷殷切切的故意……怎麽都是要氣死他的樣子。
譚思這樣想著就冷靜下來了:果然,姓沈的還是在乎他的。
要不怎麽解釋呢?
找個當年跟自己有過節的收在麾下來膈應自己?還非得來搶他的項目?
譚思往嘴裏挑了粒魚皮花生,老不正經地斜了任明卿一眼:“度他山?”
任明卿咽下了嘴裏的飯,端著飯碗,警覺地看著他。
“你是我的讀者,給我寫過同人,對不對?”
任明卿臉紅了白,白了紅,莊墨在一旁心都涼了半截。他在任明卿身後瘋狂給譚思打眼色,還擡手,在脖子上幹脆利落地比劃了一刀。
譚思可沒得怕的,沖任明卿嘻嘻一笑:“當初是我不好。我聽我的吧主說,你的文裏存在抄襲,隨手掛了調色盤,冤枉了你,是我的錯。”
任明卿臉色很尷尬,也勉強,這是他受過的很大的冤屈。
“其實我之前就聽說過你,老沈很欣賞你,總把你掛在嘴邊。我不希望我的經紀人分神帶其他人,潛意識裏把你當成競爭對手。我這事兒確實做的混蛋。你只是個剛起步的小作者,一個喜歡我文章的粉絲,我竟然與你置氣,對你造成了那麽大的傷害,我很抱歉……”譚思指指莊墨,“不過主要原因是老沈他是個紅顏禍水。”
莊墨心中猶如驚濤駭浪,探了眼任明卿的臉色,難看,很難看。
任明卿一直不知道莊墨就是譚思當時的經紀人,那個第一個肯定他才華、向他伸出橄欖枝、最後又無疾而終的編輯,莊墨從來沒有提過。這樣想來,早在幾年前,莊墨就在他生命裏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啊!
任明卿脾氣好,沒有當場發作,給莊總留足了面子。等莊總在廚房裏洗完碗後,兩人才嚴肅地上樓,召開雙人會晤。
莊墨將前因後果老實交代:“我在貼吧挖到你以後,譚思發作,把你掛了。我們之間爆發了一次爭執,爭執的結果是他刪博,而你不再參與《詭域》系列的創作。”
莊墨原本計劃開放手中的版權,邀請任明卿加入其中,單開一條故事線,把《詭域》世界觀做大,參考十洲四海模式。
譚思一開始滿口答應,後來見莊墨在任明卿的書上花了越來越多的精力,開始撒潑打滾地反悔。他畢竟是原作者,沒有他的授權,莊墨即使手握版權也很難推進,最後只好把任明卿的書化漿了。
“譚思其實就是不想你帶我,跟怎樣的創作形式無關。”任明卿一針見血。譚思只是找個由頭向莊墨表明自己的態度:我們兩個,你只能二選一。
莊墨妥協了,選了更有商業價值的譚思。
當時莊墨和譚思剛簽約,正在作家和編輯的蜜月期,譚思又是如日中天的上升期作者,莊墨自然不能為了另外一個無名無姓的小作者和譚思決裂。
任明卿說不沮喪是假的。
譚思掛他,莊墨誠懇地向他道歉,給他補償、打款,可到最後,譚思都只不過等風波過去,悄無聲息地刪博而已。他至今仍背著這口黑鍋 ,譚思至今仍不覺得自己有錯,口頭道歉都是為了向他示威。
譚思的沈默,就是莊墨的縱容。
甚至連事後的補償措施,都何嘗不是莊墨為了譚思的顏面做的呢?
“你的作者是作者,別的作者難道就不是作者了嗎?”任明卿心中充滿了憤慨。因為這件事,他剛冒頭又被打回去了。他恐懼網絡,覺得自己不適合寫作,境遇蹉跎,又沈淪了好幾年。
“沒錯,對你,我心中有愧。所以現在,你是我的作者了。”莊墨沈聲道。
印出來的書,莊墨留了兩本,一本留給了自己,一本寄給了任明卿。後來他也循著地址找過任明卿,但任明卿搬家了,兩人就此錯過,直到多年以後,他從任明卿的書架上,第一眼就認出這是他曾經錯過的小作者。
任明卿並不知道莊墨第一天來他的出租屋,就已經知道了他的身份:“難道你是因為這個才成為我的編輯?”
“最根本的原因是你的文章能夠打動我。不過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贖罪。”
贖罪……
任明卿從莊墨嘴裏聽到這個詞,楞住了。
“這件事,也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筆。”莊墨道。
不止是站在今天回頭看,身份立場的轉換如此地奇妙;早在遇到任明卿以前,莊墨就意識到那是他人生的轉折點。
任明卿和譚思,對於莊墨來說,不止是兩個人,他們代表著兩種符號,背後是兩種處事原則的交鋒。任明卿純粹正直,譚思精致利己。
莊墨當時還並不了解任明卿的秉性,但他至少知道任明卿是無辜的,可他選擇站在了譚思那一邊,他覺得自己後來遭了報應。
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長達幾年的時間裏,看上去光鮮亮麗,一路高升,實則埋下了禍害的隱患。後來無法挽回的悲劇發生,莊墨都迷信地歸結於,他在那一次二選一時,選擇了利益而背離了正義。
如果當時他能遵從本心離開譚思,和任明卿一道,難道闖不出一片天地嗎?
也是在天朧月這件事上,莊墨和譚思第一次出現了分歧;莊墨意識到他和譚思之間有三觀上的差別,只是他當時還很年輕,不覺得這是個很大的問題,以為違背自己的原則去迎合、去妥協也無關緊要。到後來,他們漸行漸遠,莊墨才發覺,他們之間的決裂早已有了征兆。
離心之人是不能在一起共事的。他們不同路,就不可能一起並肩走很遠。
“我一直記得你。”在很長一段時間裏,莊墨看到書架上任明卿的那冊書,就會慚愧。
仿佛為了嘲笑他的不作為,命運在兜了一大圈後,給他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他成了任明卿的編輯,而他必須向他坦白這份有愧。
“譚思對你不公,我沒能站出來,我很抱歉。餘生,我都會站在你這一邊。”
任明卿看了他半晌,問他:“那你也會為了我的利益,去傷害無辜的人嗎?”
莊墨沒有立即回答。他發現面對任明卿,他竟沒有辦法脫口而出不會。他能為任明卿做到什麽程度?毫無疑問比當年的譚思更多。
意識到這一點的莊墨冷汗直冒:縱然年齡多長了幾歲,他依舊會倒在同一個問題上。
任明卿憐憫地望著他。莊墨並非始作俑者,他只是在維護了他的作者。可他不在乎莊墨作為編輯的職責,他在乎莊墨本人——莊墨是怎麽想的?
莊墨如此為難,任明卿心中已經知道了他的回答。
他把手輕輕按上莊墨的手背,與他十指交握:“我永遠不會讓你兩難。”
如果編輯是作者的騎士,他絕不會讓莊墨肆意出劍,讓他背負良心上的不安。
莊墨猛地松了口氣,感激地看向任明卿,臉上露出劫後餘生的笑容。
進行了深刻的交流會晤後,任明卿抽出了手,用食指和拇指比了個1cm的縫隙:“雖然理智上可以理解你當年的立場和選擇,可是情感上,我還是……有點點生氣的。”
誰叫他就是那個被拋棄的小作者呢?
莊墨連忙屏住了笑,看來他高興得太早了。
“我需要一點私人空間,消化一下負面情緒。”任明卿委婉道。他還是很給莊總留面子的。
莊總自然把作者精神狀態放在第一位:“那好,你有需求,我盡量配合。”把被褥一夾,滾出門外去睡沙發。
臨出門忍不住回頭問:“你大概需要消化多久?”
任明卿憋笑道:“三五天吧。”
莊總給出了重要指示:“希望盡快吧。”
任明卿:“嗯。”
——
莊墨一出門,就遇到譚思上樓來:“嘖嘖,被趕出來睡沙發啊!”簡直不要太幸災樂禍。
譚思手裏拎著一袋書,要敲任明卿的房門,莊墨虎視眈眈地攔在他身前。
“我只是跟我的小讀者說句話。”譚思道。
“誰是你的小讀者?”莊墨瞇起了眼睛。
“度他山——”譚思扯著嗓子喊起來。
“滾。”莊墨把他往底下趕。
“我找度他山管你什麽事,你這個人就老是對我死纏爛打……”譚思很能為自己尋出歪理。
任明卿終於開門了,卻是對著譚思:“找我什麽事?”
任明卿發話,譚思趾高氣揚地一把將莊墨推開,整了整自己被他揉皺了的夾克衫,把手裏的一套《詭域》遞給任明卿:“送你的簽名版。”
莊墨要制止,任明卿看了他一眼,莊墨老實縮手。
“我也沒有什麽別的東西可以送你,就送你套市面上絕版了的精裝本吧。”譚思在扉頁龍飛鳳舞地簽了他的大名,還寫了不少鼓勵他進步的話,“我不指望你能原諒我,但希望你還能一如既往喜歡《詭域》。”
“我一直很喜歡。”任明卿是個坦誠的人,他並不諱言他始終被譚思的故事所吸引。
“那就好。”譚思臉上浮起一個迷人的微笑,雙指在額角邊一指,沖他行了個美式軍禮。
莊墨毫不懷疑譚思又在動歪腦筋,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以前總覺得你態度不好,老沖我吹胡子瞪眼睛的,現在看起來還蠻順眼的。”譚思輕佻地一擡他的下巴。
莊墨把毯子一扔,揪起他的領子將他按在墻上:“你到底想怎樣?”
“我後悔了。”譚思嘻嘻笑著,“我覺得你挺好的。”
莊墨:“……?”
“咱們倆才是天生的搭檔。你說過,找作者就跟結婚似的,那麽咱倆就是原配,什麽度他山、什麽許唯,那都是二婚頭,湊活過的。”
莊墨驚了:“誰跟你原配,明卿才是我的原配!”說完撿起地上的毯子就往下走,嘴裏大罵:“神經病!”譚思是怎麽會在經歷這麽多事以後,還覺得他們能和好如初?!“以後你再敢接近我一米之內,見一次揍一次。”莊墨放話。
譚思就跟欺負同桌的小學男生一樣,莊墨越氣急敗壞,他越高興,興奮地靠在欄桿上沖他喊:“我會向你證明我才是最好的作者!最適合你的作者!”
“你拉倒吧!”莊墨不屑一顧。
任明卿靠在門背後聽了全場,把《詭域》往地上一扔,把自己也給扔到了床上。
在他遇到莊墨以前,莊墨有自己的人生。他有看重的作者,說不定還有愛得死去活來的戀人。他錯過莊墨的三十年,整整三十年。
他的眼神落在地上的精裝《詭域》系列上。
譚思曾經在莊墨生命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譚思和莊墨也像現在的他們倆一樣親密無間。他們合作做出了《詭域》,一同攀上人生巔峰,那一定是一段特別美好的經歷。譚思剛才還對所有人宣告他要和莊墨覆合。是啊,嘗過莊墨的好,又怎麽能輕易放棄?
任明卿想,他不能再錯過莊墨的下半輩子了。
任明卿將《詭域》搬回了床上。精裝版裝幀良好,打開來以後有地圖、書簽、明信片等各色周邊掉落,任明卿小心翼翼地整理起來。冷不丁地,他發現明信片後面有字,是譚思標志性的龍飛鳳舞的大字——
“以後一起多交流溝通哈!”旁邊還畫著一張兩張小小的電腦桌。
任明卿想起來,一樓開放空間是有兩張並排的寫字臺的,難道譚思邀請他一起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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