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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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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墨目送田恬離開,把書放在一邊,走到任明卿身邊:“我們也該休息了。”

“這是最後一瓶吊針,打完就好了,你不用陪在這裏,回酒店睡吧。”任明卿體貼道。

這幾天莊墨都在他這裏陪床,就睡在病房裏那張窄窄的折疊椅上,只在白天回酒店洗個澡,不肯在那過夜,他怎麽勸都沒用。莊墨說他晚上要輸液,必須有人陪。

不過從今天開始,他不需要整晚打點滴了,莊墨也就不需要再陪在這裏。

“不要耍小性子了,你這樣我怎麽走?”

“我燒退了,肚子也不疼了,還能自己上廁所,你回去吧。”任明卿看了一眼那張小小的折疊椅,心疼死了,“你在這裏怎麽睡得好。”

莊墨伸展了一下筋骨,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的臉:“確實。”

任明卿以為他被說動了,笑意加深:“你早點休息,明天早上不過來也沒有關系的,你老是不去公司……”

他說到一半就閉嘴了,因為莊墨當著他的面脫掉了風衣外套,丟在一邊。

“那把折疊椅不舒服,我想和你睡。”莊墨又抽掉了領帶,解開了襯衫最上頭的兩顆扣子。

任明卿有點意外,不過他的身體比他的頭腦先動作。他往旁邊挪了挪,掀開了被窩,殷勤地拍了拍床單:“來吧。”如果莊墨還是一如既往地固執,那至少病床上會讓他舒服一點。

莊墨解開皮帶,把西褲踢到一邊,不客氣地占據了半張病床。

因為任明卿是男人,莊墨此前不曾往那方面想過。但是那一晚過後,他再也沒有辦法把任明卿當普通朋友看待。

愛情是魔鬼。愛情像魔鬼一樣蠱惑人類。此前莊墨清清白白坦坦蕩蕩,可在意識到他愛他的一剎那,心裏就有了鬼。他就像伊甸園裏的亞當夏娃偷吃了禁果,從此照見了欲望。他對任明卿時不時的觸碰不是偶然,欲望從來都長在他心裏。

莊墨上了任明卿的床。這個過程中他一直盯著任明卿的臉。任明卿有點不自在,因為他從莊墨臉上看到了富有進攻性的表情。莊墨沒有沖他笑,眼神甚至還有點怨恨,好像對他並不滿意,好像自己有什麽地方沒能滿足他。

任明卿惶恐不安。

這幾天莊墨陪在他身邊,時不時就會給他這種壓迫感。莊墨從前也強勢,但掩飾得很好,言行舉止很紳士,還會與他插科打諢。

任明卿反省自己有什麽地方做得不夠好,想來想去,只有這場突如其來的大病。照顧病人是件麻煩事,莊墨盡心盡力,但絕不會高興。任明卿想盡快好起來,回去為他工作,可是喉嚨裏突然發癢。他不敢咳嗽,盡量克制身體上的不適,覺得這樣能讓莊墨不那麽煩心。

忍耐的結果是,三分鐘後他咳得上氣不接下氣,撐著床沿甚至想吐。

莊墨從背後貼上來,遞給他一杯溫水:“怎麽了?”

溫水流過喉嚨,和莊墨溫柔的語氣一起安撫了他:“沒、沒事。”

“是不是冷了?”莊墨拉他躺下,握住他的雙手,給他溫度也給他桎梏。他們面面相覷,躺在一張狹窄的床上,仿佛擁抱。

任明卿敏銳地覺得莊墨還是危險的。他雖然給他溫存,但依舊沒有笑,眼睛裏在盤算些陰謀詭計,還時不時精明地估量著自己。有好幾次,任明卿覺得他要咬自己,狠狠咬。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有這樣奇怪的聯想。

他是對的。莊墨很冷酷地打算把他就地做掉。任明卿生了一場大病,頭幾天很虛弱,所以莊墨沒有動手。今天大夫說他身體開始恢覆,可以下床鍛煉,一點小小的運動對他很有幫助。莊墨對“一點小小的運動”究竟是什麽運動,有自己的想法。

他們日日夜夜共處一室,親密無間。莊墨又剛剛搞明白自己的心事,對任明卿有很多不禮貌的臆想。就在剛剛,任明卿咳嗽過後與他說沒事,“沒事”兩個字咬音格外沙啞,他就開始幻想任明卿用這個聲音在他身下呻吟。

莊墨是個特別清楚自己要什麽的人。確立目標,為此奮鬥,是他的人生信條。任明卿現在位列目標第一位,莊墨又素來具有行動力。他是個實用主義者,醫院的病床雖然很小,又不舒適,但如果有用,那就安排上。

莊墨就是這麽想的。

他當然不是一個莽夫,考慮過這樣做的後果。他認為後果十分樂觀。任明卿性格軟弱,對自己言聽計從。他可能會哭,不過他也很容易被說服。他們出院的當天就會去隨便哪個可以結婚的國家或地區搞定這件事,他的愛情和婚姻都會很順利。表白-上床-結婚,幹脆利落。

任明卿的話打斷了莊墨的計劃:“你冷不冷啊?”

“不冷。”

“你躺過來一點啊,你這樣會掉下去的。”任明卿往後讓了讓,招呼他到自己懷裏,然後雙手穿過他的懷抱,費勁地替他掖了掖被角。

“好了,湊合一下吧。”任明卿收手,異常保護地摟住他,像是小孩子抱著一個特大號的布偶,喜歡得要命,“不過明天一定要去酒店睡,好不好?”

“好。”莊墨眼中深不見底的黑洞消失,他又變成了那個好的莊墨了。

男人可以奸詐,但絕不能下三濫。即使任明卿同樣是男人,也不意味著他可以不紳士。愛情之所以是愛情,因為那是自由意志的雙向選擇。他要是無法克制自身的肉欲,恬不知恥地占有任明卿,那就和他痛恨的那些人毫無區別,不論是不是出於愛的名義。莊墨不能讓自己,也讓任明卿蒙羞。

既然深愛,就應該給予最好的愛情,這才是一個紳士應有的擔當。

他把那個計劃丟到腦後,和任明卿一道埋在溫暖的被窩裏睡了過去。

——

烈火哥回家的時候,發現迎客毯上有雙ins超火的老爹鞋,鑰匙碗裏有備用鑰匙,地上飛著一只大書包,沙發上躺著一個懶洋洋的人。

久別重逢,烈火哥特高興地揉揉他的頭:“大美男,你怎麽回來了?”

葉瞬正在打游戲,聞言送了人頭,攤在沙發上有氣無力道:“辭職了。”

“為什麽?企鵝不好嗎?”

葉瞬眼神恍惚:“在大公司做螺絲釘沒意思。”

“下家找好了嗎?”

葉瞬依舊恍惚:“我要去環游世界。”

烈火哥了解葉瞬的性格。葉瞬小事精明,大事糊塗。他個性裏有非常灑脫的一面,不是一心求穩的上班族,也從來不做職業規劃。就像這次,他根本不管所在的公司已是普通人難以企及的大平臺,工作不開心了,說走就走,下家都懶得找。

他喜歡有挑戰性的工作,需要成就感。把他關在一個小格子間裏看文,他難也難受死了,對內容方面也不擅長。

烈火哥從書架上抽出本《為什麽幸運的人總是幸運,倒黴的人總是倒黴》丟在他身上:“你還是想想自己喜歡做什麽吧。我覺得你適合做自由職業者,不適合當編輯。你來當編輯就是個錯誤,要不重新回去撿起攝影試試。”

葉瞬從臉上摘下書,隨便翻了幾頁,又是雞湯,趕緊蒙在臉上裝死。等烈火哥從廚房把飯菜都端出來擺好,葉瞬才活過來,懶散地把屁股從沙發上挪到餐椅上。

“松爺呢?”葉瞬從烈火哥手裏接過筷子。

“太忙了,和女朋友一起搬到公司邊上住去了。”

小松是烈火哥的同居人,也是公司的美術總監,現在天天給網文做封面,連胡子都來不及刮,造型越發像個憂郁的藝術家。

“松爺有女朋友了?”葉瞬的表情很崩潰。

“是新來的小姑娘。”烈火哥比他還崩潰。

同樣是大齡單身男青年,為什麽小松胡子都不刮、成天悶聲不響,都有小姑娘勾搭他。

兩只單身狗默默吃著自己碗裏的狗糧。

葉瞬吃完飯,把盤子一推,重新晃到沙發上玉體橫陳。田恬在游戲中上線了,瘋狂給他發信息想跟他組隊:“有個菜逼把我坑到了青銅!葉哥救我!”葉瞬趕緊撈了他一把,並把那個叫多維元素的剔出了隊伍。

烈火哥手腳麻利地刷碗、洗澡、喊葉瞬去洗澡、洗衣服、拖地,然後坐下來,打開電腦做PPT。等葉瞬玩得腦殼疼,烈火哥還在做PPT。

葉瞬看了眼墻上的掛鐘,指針逼近了11點:“你在做什麽?”

“京宇開了新平臺,空降了個網文主編,這事兒你知道嗎?”

“知道,謝想容嘛,我認識她——她怎麽了?”葉瞬在圈子裏朋友多,消息可靈通了。

“小田兒跟她不對付,兩人今天撕起來了。”

葉瞬眼睛一亮,拖了把椅子坐到他身邊:“怎麽回事?”最喜歡家長裏短了。

“小田兒覺得謝主編搶他的作者。”

烈火哥把來龍去脈給他簡單地講述了一遍。

“甜甜說得沒錯啊。新繪網上流量高的全是甜甜的作者,謝想容想把網站做起來,肯定得跟他們搞好關系,讓他們產出網文。可他們跑去寫網文了,還怎麽給田恬寫書?謝想容剛來京宇,不敢動你,就撿軟柿子捏。”葉瞬人在千裏之外,對京宇的三分天下卻一清二楚,宮鬥技能點滿了。

“她人還不錯,不過她也承認作者會往她那兒跑。”烈火哥嘴上跟葉瞬八卦,眼睛卻還盯著屏幕,有條不紊地把一個文本框脫到中央。

“那這跟你加班有什麽關系?”

“我覺得他倆都沒有錯,問題出在內容上。謝主編和小田兒搶作者,就是網文部和輕閱讀部搶作者。為什麽沒人跟我搶?因為商業IP,除了我的作者誰也寫不了,我的作者也寫不了別的,這才是我幸免於難的原因。而他們兩個部門,共享了同一批作者,他們的創作方向還沒定型,可以寫段子、小萌文,也可以寫網文。”

“你這個區分有點問題,現在業內的共識是:小萌文、段子文也是網文。”

“絕對不是同一種東西。傳統網文按字數算錢,所以得寫長,寫套路,走無線風,靠訂閱吃飯。但是小萌文、段子文,它就是睡前故事,看完就沒了,很開心,睡覺了。既然輕閱讀是勝在短小精悍,那怎麽可以跟網文共享同一個收費標準?它寫不長,虧死了,應該有全新的變現機制,比如讀者打賞。”

“讀者打賞不穩定。”

“這個你沒法說。網文連載寫不好還掉訂閱呢。輕閱讀從微博起來的時候,段子手、小萌文,一轉上萬,這絕對是個有市場的東西。”

“好吧。”葉瞬對內容方面一塌糊塗,他也不愛看文,“你打算怎麽辦?”

“輕閱讀這塊市場,沒有任何一家網文平臺接納過。既然我們做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應該走得更遠一點。輕閱讀不是網文的附屬品,不應該附著在網文框架下。它是新的流行趨勢,應該有屬於自己的地盤。擅長小段子、小萌文的作者,就不應該強迫他們去寫無線風網文。我們應該給他們新的渠道,讓他們能以自己擅長的題材獲得稿酬。”

烈火哥眼中充滿希冀,將輕閱讀的圖標挪到了與網文平起平坐的位置,改變了整個APP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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