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四十四章多年之前

關燈
第四十四章   多年之前

李信文一向沈穩,以化學元素類比,應該算得上難燃物,上報紙版面這種事與他似乎扯不上太大的關系,偶爾出挑一下,自然是令人刮目相看。

這還是章雅瑞第一次見信文帶女孩子在身邊,說真話,那女孩子的型確實與他有些不對勁,看上去那女孩的年紀不大,而且酷愛濃妝艷抹,站在一身儒雅的信文身旁顯得有些不倫不類,但這並不影響他們旅行的好心情。

信武的神通廣大,讓他們這趟旅行十分的愜意,本來以為只有他們兩人,誰知半途中殺出兩個程咬金——信文、一個陌生的女孩。

女孩叫於箏,僅止於此,沒有過多的身世介紹,信文不說,她也不提,他們只得裝聾作啞。

原本為了充分享受旅行的樂趣,選擇了坐火車,卻由於下大雪的緣故,讓他們錯過了轉車的時間,只好暫時住在離中轉站不遠的小鎮裏,小鎮不大,自然也就沒有多好的旅館,房間也少得可憐,在與幾個旅行者協商之後,最終他們四人得到了兩間房間,章雅瑞原想可能要主動提出來與那女孩同住一屋,但女孩很“自覺”地把行李扔進了李信文的手裏,反倒讓章雅瑞覺得自己太無趣。

李信毅並沒有在意那個小女孩是否與堂弟相配,信文在為人方面並不輸他的成熟,所以他沒打算過問這小女孩的事,即使那女孩看上去實在是小的有些令人吃驚。

“十八?”章雅瑞從行李箱上擡眼,因為李信毅剛剛的陳述,那個叫於箏的女孩兒只有十八歲。

李信毅好笑地看著她,她那表情好似信文在禍害未成年人,“這並不違反法律,她完全符合婚姻法的限定,我是說如果信文打算跟她結婚的話。”

章雅瑞也覺得自己有點反應過度,不免笑笑,“二叔他們知道嗎?”

上了幾次報紙,估計應該知道了,李信毅自然沒時間去八卦這些事,再說也不是他八卦的來的,在他的想法裏,只要是相愛的男女,就有權利選擇在一起,這與他人無關,典型的愛情自由主義者,即便他自己的婚姻成型的有些奇怪。

說到十八歲,讓他記起了十多年前的一件事,爺爺第一次把她的照片遞到他手裏時,好像那會兒她也只有十八歲,照片裏的她綁著一條粗粗的長辮子,一件月白的小T恤,他記憶裏從沒有那麽土的女孩,似乎與他的世界完全接不上軌。

那個時候,他還帶著些年輕人不服氣的心理,他希望能得到祖父的重用,所以他願意接受這種安排,反正他認準了自己的婚姻不會與感情有過大的關系,即使他會忠誠於它。

娶個乖順可愛的新娘是個很不錯的選擇,所以他也算默認了祖父的這個決定,即使沒有點頭,但也沒有搖頭。

“幹什麽?”章雅瑞驚訝於他突然對她的頭發好奇起來。

“那種……那種辮子要怎麽綁?”他不會形容當年她照片裏的那種綁法。

“哪種?”這男人真是越來越奇怪。

解釋了大半天,章雅瑞才明白他在說些什麽,於是伸手將長發束成一條辮子,“你說得是這樣吧?”將發梢晃動兩下。

李信毅笑嘻嘻地看著她,一種說不出地感覺由心底升起,像是回憶,又像是時空錯亂,他認識她那麽久了,在她還是個傻女孩時,就成了他的囊中物,這種感覺出奇的好。

“你——到底怎麽了?”放下頭發,繼續整理衣物。

“沒什麽。”他只是在欣賞而已。

彎下身,與她一同坐到地毯上,倚在沙發邊緣,看著她悉心整理東西,這種溫馨的記憶也是有的,不過還在他年幼的時候,母親也是這樣,在開著腳燈的地毯上整理衣櫃裏的衣服,而他就縮在衣櫃裏,調皮搗蛋,比錦鵬還能折騰人。只可惜……她走得太早,還沒來得及等他長大。

“聖誕節我們回洛杉磯過吧。”章雅瑞很明白他的散視代表了什麽,因為她也有過,而且每年的聖誕節前後,他都會飛回洛杉磯住兩天,偶爾也帶她去,有時候外出,他便直接轉飛機過去,總之是一定要在老宅裏住兩天。

“不用,在哪裏都是一樣的。”只要能體會到家的溫馨。

這廂靜謐溫和,隔壁卻傳來咚咚的響聲,以及女子偶然的尖叫聲,因為只有簡單的木隔墻,所以兩個房間的隔音效果並不怎麽好,章雅瑞不免捅一把身旁的他,示意他們要不就先出去散步,貌似隔壁有點閑人免聽的意思。

穿戴整齊,準備下樓時,信文的房間門卻突然打開,只見一臉青綠的他大跨步出了房門,看來屋裏的情形似乎不是他們想象的那樣……

大雪紛飛。

迎風站在高臺上,眺望遠天,有一種類似淩空飛翔的感覺。

他們留了下來,並沒有搭火車繼續前行,就停在了這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高臺就設在山頂的一處突出的山石上,懸空而立。

穿著厚重的絨外套,她被包裹的像只小浣熊。

“啊——”他將她抱坐到高臺的欄桿上,只要一仰身,便會栽進那無盡的深淵之中,她尖叫著緊摟著他的脖子。

遠處,信文他們乘的那輛火車正蜿蜒在群山之間,似乎帶走了一切的喧囂……

“咱們回家嗎?”不再前行,就意味著他們要回家了。

伸手抹掉她睫毛上的碎雪,就那麽看著她,勾唇角,“老婆,能原諒我過去的一切嗎?”

章雅瑞笑著,“是不是不原諒,就拉我一起跳下去?”

“對,如果不原諒,就拉你一起跳下去殉情,然後一輩子在這山裏待著。”

“那不是很恐怖,就只有我們倆?”替他抹掉額角上的碎雪。

手被他捉住,拿下毛手套,就在這空曠的高臺上,這大雪紛飛之中,他第一次單膝跪地——用這最簡單,也被世人認為最肉麻的求婚禮,向她尋求承諾。

是了,這是她少女時代就曾經幻想過的場景,唯美卻又不真實的場景。

在一切的不和諧都過去,在一起共同孕育了小生命,一起經歷了親人的生老病死之後,他們似乎都懂得了一些淺顯的道理,愛人——是一生一世的朋友跟伴侶,有了彼此,一路走下去才不會孤單,才會幸福……

他們不是誰的教徒,但依舊在小鎮的教堂裏,在一個可愛的路人的佐證下,聽完了神父的念詞。

出了小教堂,他勾著她的手,腳下是踩雪的咯吱咯吱的響聲。

就像又回到了那個夜晚,他從鹽湖城趕回家,卻看見她蹲在路邊哭著,像個迷路的孩子,那時他也是這麽牽著她的手,踩著咯吱咯吱的雪,回家。

他們是相愛的,不管是因為習慣還是什麽,當分開成了兩人無盡的悲傷與痛苦時,那便是相愛,相愛很簡單,拋去了熱戀的心跳,相愛只是一種平淡的依戀,沒有過多的高低起伏,也沒有過多的轟轟烈烈,有的只是勾著手散步,以及舉手投足間細膩的占有感,也許時間可以磨淡激情,但磨不去依賴。

不知哪裏傳來的鋼琴聲,很好聽……

聖誕節的夜晚,一家三口坐在壁爐旁,這還是小家夥第一次來洛杉磯,第一次到爸爸幼年住過的房子裏來,不過他喜歡這裏,尤其對那早已掉漆的木樓梯十分鐘愛,因為一個晚上他上下來回了好幾趟。

李信毅一直看著兒子上上下下。

血統真是個奇異的東西,不管這可不可能,但不可否認,他覺得兒子跟自己真得有很多相像的地方,小時候他也對這幾節樓梯特別鐘愛,那些掉漆的地方可都是他的曾經的傑作,為什麽呢?為什麽他們父子倆都會喜歡這幾節樓梯?他自己都想不明白。

“媽媽。”小家夥已能咬字清晰,舉著一只銀色的禮品盒,他是在詢問那禮物是誰的,因為禮盒都長得差不多,他不認識字,根本不知道是給誰的。

章雅瑞伸手給兒子指了指禮盒背面的標記——是一個卡通小人的頭像,那代表禮物是他的。

小家夥很上道,把所有禮盒重新檢查過一遍,把帶卡通小人的全部羅列到了自己跟前,然後從大到小,依次拆開——那都是叔叔姑姑們送的,各式各樣的玩具,什麽都有,看過一遍後,然後小腦袋一仰,直盯著爸爸手裏的禮物——那是媽媽送的,因為爸爸不招人喜歡,就只有媽媽給他禮物,所以他一定要看看是什麽。

一雙毛襪,李信毅拿著襪子沖兒子聳肩,小家夥低頭看看媽媽送自己的——也是一雙毛襪。媽媽真得好會做人!誰也不偏心,誰也不得罪。

但有些事還是很明顯,自從爸爸媽媽撇下他,消失過那幾天後,他每每早晨醒來,都是睡在隔壁房間,他的床位上老是睡著爸爸。即便他晚上堅持著不睡著,但總還是沒有爸爸能挺到底,他總是能把他送得遠遠的,為了這事,他不知道哭了多少次,是氣哭喔。

又是一個清晨,小家夥拖著小毛毯,翹腳擰開爸爸媽媽睡臥的房門,順著爸爸背後的被褥爬上了床,好不容易擠進了媽媽的懷裏——閉上眼,繼續睡。

沒過多會兒,鬧鈴響起,李信毅起身,依舊是裸著上半身,轉臉見兒子正擠在她的懷裏,不免勾唇一笑,俯身在母子倆的臉上各親一下,小家夥很不給面子的在他親的地方抹了一把。

“別裝睡了,跟爸爸去晨練,這樣才能快些長高。”拎過演戲不怎麽成功的兒子,他有早起晨練的習慣,但沒有擾她清夢的愛好,尤其昨她晚忙了一晚的聖誕晚餐,加之收拾房間,然後再向他這個欲 求不滿的夫婿盡一下妻子的“義務”,很難想象的勞累程度,所以他並沒打算把她拉起來晨練。

小家夥對晨練到是不排斥,他喜歡跟在爸爸屁股後面出門,雖然在家裏的時候有點不喜歡他,但只要一出門,他還是非常願意跟著他的,尤其對他的脖子特別喜歡——因為可以騎在上面。

聽著父子倆的腳步聲漸行漸遠,章雅瑞仰正身子,恣意地舒展了一下四肢,望著天花板上的羊皮吊燈,忽然記起了某個早已被塵封的場景。

那是——他們結婚的第一個晚上吧……

兩人早已不陌生,他甚至還親自去學校接過她兩次,而且還是恰好在她生日的那天,你知道懷春的小癡女都會對這種傳統的浪漫無法抗拒,他很貼心,一直都是,他會觀察你喜歡吃什麽,喜歡什麽顏色,然後,下一次再見面時,他就會按照你的喜好來安排一切。

所以說與他結婚,看上去很完美,尤其他的外表也符合她對異性的幻想。

結婚的第一晚,她很緊張,因為不知道該怎麽表現,既害怕,又有些期待,但最重要一點——她擔心自己的身體,怕自己的單薄不足以引起他的欲 望,那是很尷尬的事。

他在書房一直待到很晚,上來時,手裏端了兩杯紅酒,一杯遞給她,一杯拿在手裏,然後——他開始跟她聊天,他應該做偵訊人員,因為他太擅於詢問,至少章雅瑞當時是這麽想的。

再然後,她被酒精催出了些許困意,倚在床頭打起了瞌睡,睡夢中,只覺得脖子上有點癢,去撓,手卻被人給攥住了,等她明白過來是怎麽回事時,他已經將兩人身體上的陌生給悄悄抹去了,這就是他的計策,讓她放下戒心,在昏沈中解決一切的尷尬。

“可以嗎?”途中他有問過她這麽一個問題,這實在是讓她很難回答。

OK,那就算默認好了。

那真是艱難的一夜,因為實在太難受,她難受,他也是,因為都不想讓對方覺得不自在,於是兩人都不自在……

一直到了幾個月後他的一次酒醉,兩人床第間的折磨才算結束,他是個熱情的人——在那個方面,所以她也因此一直誤會了他的熱情,認為那就是男女之間的愛戀,但顯然那種事的和諧並不能代表什麽,只能說他們兩人都是健康的成年男女,僅此而已。

打開窗戶,冷氣倏地鉆進衣袖之間,刺激的皮膚上跳出一粒粒小疙瘩,窗外,太陽已經升的老高,呈十五度角斜射到淩亂的床鋪上——讓人害羞的淩亂。

“媽媽?”門被推開一條縫隙,兒子探進來半顆小腦袋,看樣子剛剛晨練回來,小臉紅撲撲的。

章雅瑞沖兒子招手,示意他進來。

小家夥笑著跑了過來,偎在她的懷裏,“媽媽,布瑪很聽話的。”

“布瑪是誰?”不明白兒子是什麽意思。

“爸爸說,如果媽媽同意,我就可以帶布瑪回家。”小腦袋轉到門口。

章雅瑞順勢看過去,李信毅正站在門口,而他腳下蹲坐著一條大犬,淡金色的毛發甚至能反射光亮。

“信武從瑞士帶來的,一直養在這邊。”李信毅想她解釋大犬的來歷。

看這對父子的眼神,似乎都想把這條大犬帶回去,“我到問題不大,不過——不知道對她(他)會不會有影響。”撫了撫肚皮。

李信毅的笑容僵在嘴角,三秒後,站到她的面前,“什麽時候發現的?”

章雅瑞用下巴示意了一下桌上的驗孕棒包裝紙,“剛剛。”在紐約時,若玫買來測孕的,結果放到了她的包裏給忘記了,早上起來覺得有些不對勁,便拿來試了試,沒想到還真中了,要不說人的際遇真是很難預測,之前一直沒有,現在居然接的這麽緊。

“那……昨天晚上,有沒有傷到哪裏?”昨晚睡不著,折騰了大半夜,折來疊去的,很難想象不會對孩子造成影響。

“應該沒事。”

笑得張狂,又帶著點不情願,剛剛合好,還沒有享受完甜蜜,又添了一個小惡魔。

依照時間算來,應該就是他們去旅行的那段時間有的,而且他記得就一次沒有做措施,結果就給他中招,看來以後還真是要註意一下,不過想到又一條小生命要來到他們中間,不禁喜上眉梢。

昨天一堆朋友來家裏玩,忙活了一天,沒來得及寫更新,各位~~

我把兩章合成一章,當是今天的更新好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