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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槍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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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槍戰 (下)

李信毅的槍法很準,這要感謝他風風火火的少年時代,進入耶魯之後,身邊的朋友不乏富商豪紳的家世,打獵、玩槍械在所難免,所以他的槍法一直維持在一定的水平之上。

就李信毅個人來說,能對他用到槍的人實在為數不多,說起來只有年少輕狂時得罪過庫諾家族,但自從接手李氏之後,他的敵人就成基數倍增加,財富的積累過程中必然要與權勢相撞,尤其在與政治扯上關系後,子彈便再也少不了,芝加哥那顆子彈就是因此而來,只是今天不同,今天妻子在場,萬事都得先考慮到她的安全,所以有必要先把這些人引出去。

“我的Glock18,知道那是我最喜歡的一把槍,你竟然扔進了啤酒桶!”菲爾被人用槍抵在腦後,但仍不忘跟李信毅計較一下。

此刻他們兩人被這幾個黑衣人帶進了後巷,雙手舉高,面墻而立。

李信毅勾唇笑笑,表情顯得很輕松,這個時候讓他想起了好萊塢那些俗套的劇情,溫香軟玉的刺激過後接著便是一場激烈的打鬥,直到今晚他才發現,這種劇情確實很刺激,以致他現在還有些亢奮,至少精神還沒有太過集中,還有一些保留在剛剛那間儲藏室裏,她至少沒有做過多的反抗,這就說明他們之間的關系已經水到渠成,不枉他這麽久來做空中飛人,把飛機當成汽車使用。

“李先生。”那個長頭發的黑衣人說的是中文,但很蹩腳。

李信毅被要求轉過身,與那長頭發的黑衣人面對面,借著拐彎處的路燈,隱約可以看清對方的長相,白人,年紀大概四十歲上下,面生,左手拿槍,槍型不錯,似乎是帶指紋識別的最新式,但看上去這人用的不是太順,剛才在酒吧裏不經意換彈夾的時候,讓李信毅看出了點特別之處——這人之前應該是慣用M9的,也就是說他可能曾經在軍中效力過,因為美軍還在沿用M9式。

“看看這個。”黑衣人遞給李信毅幾張紙,確切點說應該是一份契約。

李信毅挑眉,“恐怕我的身份還不足以擔當這種重任,如果只是單純的資助,我到是樂意效勞,但這個恐怕不行。”他只是資助政治“選秀”,但從來不插手,這是李家人的原則,這份契約的主人多半是上次讓他吃子彈的那位,他就更不打算過問了,即使是槍指著頭。

“李先生最好想清楚了再回答。”那黑衣人笑意陰險。

“不必,我想得很清楚了。”

黑衣人看了他半秒,隨即用下巴示意身後人動手。

菲爾此時大喊冤枉,並罵李信毅不是東西,把他也牽連了進來,事實上這只是個障眼法,因為在咒罵的同時,菲爾一個回旋踢,踢掉了指著他的槍,打架對他來說並不陌生,這麽多年,無論在街區還是牢獄,都是家常便飯,起初他還有點擔心李信毅,大少爺做久了,受不了這種打鬥,但不,他大少爺的身手可是不減當年,夠狠喔。

但拳腳畢竟抵不上子彈快,而且這些人也不是吃素的,三十秒過後,情勢再次僵持不下——一粒子彈打進了菲爾的左腿。

“砰——”酒吧後門處響了一聲,一名黑衣人應聲倒地,被子彈打中了手臂。

李信毅咬牙,他當然知道這是誰開得槍,因為他發現藏在後腰的槍不見了,一定是走出儲藏室時被她“順”走了,這女人真是非常的不聽話。

借著她開槍的當口,李信毅撿了地上的槍,並一把將受傷的菲爾拉到垃圾桶後。

因為不知道酒吧後門開槍人的身份,這些黑衣人有那麽一瞬很遲疑,這給了李信毅很大的發揮空間。

在確定開槍的只有一人後,章雅瑞便成了眾矢之的,要知道她只是會開槍,僅此而已,一粒子彈擊中她的防彈背心,她被子彈的沖擊力直接擊倒。

還好這些人並沒有打算把戰況擴大的意思,否則章雅瑞的小命就要丟在這骯臟的後巷裏。

“李先生,你知道這不會是第一次。”黑衣人向暗處的李信毅警告,這時警車也到了巷口。

黑衣人沒有躲避警車的意思,徑直出了巷子,李信毅則扶起垃圾桶後的菲爾。

“那群混蛋是什麽人?”白白挨了一槍,菲爾自然不甘心。

“相信我,你不會願意知道的,不知道比知道的好。”政治這東西,沒有善惡之分,也沒有正義可言,他暗暗決定了一件事,這次暗中資助兩位老友參與選舉的事他一定會做到底,否則以後將不得安寧。

來到門口時,章雅瑞正坐在臺階上,剛剛那粒子彈的沖量太大,胸口疼得要命。

李信毅彎腰將她拉起來,並幫忙脫了她身上的防彈衣,連槍一起,遞給菲爾,“警察不會過來,一切照常,至於裏面的人,你找個借口說過去,有傷者的話,醫藥方面的費用直接從賬上出錢。”

菲爾舔一下嘴角的血漬,然後啐一口,“最好別讓我聞到那人該死的狐臭,否則我絕對讓他在垃圾桶裏待到老死。”還從來沒吃過這種悶虧。

李信毅拍拍他的肩膀,“趕快去醫院看一下傷口。”

警察確實沒有過問這嘈雜的槍聲,甚至連進佛兒盤查都沒有……

章雅瑞的防彈衣下只簡單穿了件薄薄的單衣,因為當時的情況確實很特殊,如今防彈衣還給了菲爾,身上只剩下貼身的薄衣,十月的午夜,雖沒有天寒地凍,但也受不住這麽凍法。

“為什麽不問我發生了什麽事?”伸手攬過她,兩人都只穿著薄衣,擁在一起暖和的多。

“你好像還從沒跟我講過公事。”她還沒能從今晚的驚險刺激中清醒,腦子裏亂哄哄的。

路燈下,素衣白衫的兩人看上去像是中世紀的騎士與牧羊女,章雅瑞並不很矮,一百六十五公分,說起來算是東方女子中比較中立的身高,恰到好處,但自從嫁入李家,身邊到處充斥著巨人,讓她顯得特別矮小,就是若玫、若秋,也都是一百七十二以上,更別說男丁了,與差一公分一百九的李信毅站在一起,除非她穿著十公分的高跟鞋,否則就是哈比族,真不知道這家人到底是吃什麽長大的。

現下她正赤著雙腳,因為儲藏室太黑,摸不到鞋子,所以站在他面前很費勁,仰頭看他總是嫌脖子太酸。

“回去吧,不知道錦鵬有沒有鬧得太厲害。”做了媽媽的女人,第一件事想得總會是孩子。

“你得讓他學會獨立。”將她圈在自己與車門之間,起碼可以擋掉一些冷風。

“他才一歲半,你不會讓他現在就獨立吧!”

“雅瑞,你……不覺得對兒子太溺愛了嗎?”

看著他,“沒覺得。”

“男孩子應該多摔打一下,長大後才不至於太脆弱。”

“也許你說得對,不過現在我們還是要去若秋那兒把他接回來,要不然若秋跟嬸嬸今晚有得累了。”那小子在飛機上睡了那麽久,再加上時差的關系,晚上肯定不會太清凈。

“現在已經十二點多了,也許他們都休息了,還是明天再去吧。”

OK,她明白了,這男人今晚就沒打算帶兒子回家。

“那好啊,也許你晚上有時間告訴我那些黑衣人是怎麽回事。”既然他不去接兒子,那就只能向她坦白今晚槍戰的緣由。

清清嗓子,“如果你想聽,我都可以講給你聽。”前提是今天晚上他們必須是二人世界。

戀愛是什麽感覺?這恐怕是李信毅第一次感受到,那是一種類似粘膩的情感,當然,其中不乏有情 欲夾雜的愉悅,但那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最重要是她的乖順與溫柔,盡管這兩點一直是她的優點,但直到今天他才感受到。

裹在茸茸的毛毯裏,他半裸著上身,而她則穿著他寬大的白襯衫,裸露著一雙修長的美腿,正跨坐在他的腿上,期間有啪啪的聲響——她在給他修剪手指甲,這是章雅瑞一個小小的愛好,自小便是,她喜歡給人修指甲。

從皺折的床單不難看出剛剛發生了什麽,他大少爺把剛剛在“佛兒”沒有發揮完的精力徹底釋放了出來,此刻像只饜足的雄獅一般,用幾近慈祥眼神地觀賞著他的領地。

這感覺真不錯,為什麽他到今天才發現呢?

“別亂動,會剪破的。”他單手摟過她的腰肢,讓她產生異議,因為她正在幫他剪指甲。

“老婆,這個冬天我們去滑雪吧。”手不自覺得溜進她的襯衫底下。

“這個冬天?我要回老家,很久沒回去了。”

“那我陪你一起回去。”

“不要了吧,我們現在又不是夫妻,你跟我回去算怎麽回事?”

清清嗓子——最近他一直喜歡這個動作,因為無話可對的時候總是很多,他們說好的,在她還不想提的時候,不會談覆婚的事,“那等你從老家回來,我們再去,是采兒馬特,信武去年就在那邊定了酒店,滑完雪還可以搭冰川快車看阿爾卑斯山的風光,你不是喜歡雪嗎?那裏到處都是。”

“你不是很忙嗎?”怎麽會有空去滑雪!

“過了十一月我可以休半個月的假,我打算選在聖誕節前後,如果你急著回老家,我可以把假期調整一下。”

章雅瑞擡頭細細看著他,“你覺不覺得我們倆的關系發展的太快了?”至少不應該猛進到一晚親密這麽多次,她今晚一直在想,到底是她太想要他,還是他們之間真得進步的這麽快!

這也叫太快了?李信毅是想說她是不是還活在19世紀那個保守的世界,但目前一切可能引起她生氣的話都是禁止的,因為她就像個定時炸彈,不知什麽時候會突然爆炸,在感情還沒有穩固到一定程度時,最好一切都按照她的話來,否則努力了這麽久的成果可能又要從頭開始,他絕對不希望那樣,“依照常理來說,應該不算快,我們不是連兒子都有了嗎?”

也是,說到兒子,她突然記起要給若秋去個電話,“啊,我要跟若秋去個電話,不知道錦鵬在她那裏鬧得兇不兇。”想起身,卻被他摟了個死緊。

“現在已經淩晨三點了,你打過去不是擾人清夢嗎?”滾一下身,將她翻進被褥裏,“好好睡一覺,明天我們再去接他。”

被褥裏,他的手很不規矩,章雅瑞不禁咬牙,“你打算今晚累死嗎?”就算很久沒有釋放情 欲,也用不著一下子撐死吧。

李信毅不禁勾唇而笑,“我還沒打算這麽死。”

枕在他的臂肘間,看著他裸露的胸膛,不禁想到了一些不怎麽愉快的事,“你之前有過幾個女人?”這真是個非常為難人的問題,如果不答,她就會繼續問,如果答了,那你這輩子就完了。

章雅瑞也只是純粹順口一說,他曾跟她很明白的說過,與孟夜卉之間沒有任何男女感情,而且這件事他不希望再提起,他也不會再做出任何讓她誤會的事,已經被這件事折騰了好幾年,實在無心無力,更討厭聽到這事。

但其他女人似乎不在不能提的行列之中。

李信毅不禁暗自呻吟,看來還是選擇“累死”好了,翻身過去,徹底讓她沒話可說。

“我不問了……”她先投降,因為她也沒有那個體力再折騰了。

O(∩_∩)O

這兩天貌似很喜歡寫H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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