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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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你
男生皺了皺眉,當即就要開口拒絕,齊悅連忙打斷了他。
“我是靠室友抽中的度假村兌換券才來這裏過節的。我室友原計劃初八過來,現在看來是來不了了,我一個人真的沒有辦法對付喪屍。求求你了,讓我跟你一起回去吧!我是思大的研究生,不是壞人。而且我手無縛雞之力,根本沒有辦法傷害到你的!”
齊悅絞盡腦汁,開始想自己有什麽能夠幫到這男生的地方:“我可以幫你做飯做家務,做一切你不想做的事情,你只要在有餘力的情況下保護我就好了。如果有一天,你沒有辦法顧及我,那我一定不會糾纏的。我只是想盡可能地多活幾天,求求你了!”
齊悅從小就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而且又聰明嘴甜,身邊人向來很願意照顧她,她自己其實也清楚這一點,於是在接受的同時也盡力回報他們。
此時此刻,對死亡的恐懼促使她第一次下意識地在男生面前刻意使用這個優勢,她擡頭看向男生,語帶哭腔地說道:“求你救救我,好不好?我真的不想死,我才二十四歲,一直在讀書,還有好多事沒有做過,我不想死……”
齊悅越說越難過,哭得哀哀欲絕,既害怕吉兇未蔔的命運,又痛恨自己從前為什麽不好好鍛煉身體,以至於要這樣乞求別人的照顧。
“你是女生,我們今天才剛認識,這不合適。”韓默看向齊悅,一片狼藉的便利店裏,彌漫著血腥味和不知是什麽的臭味,再好看的面孔,在這樣的情景下也難以讓人喜歡,但她哭得實在可憐。
他想了想,開口道:“我送你回去,你帶些食物,好好待在屋子裏,等救援人員來吧。”
“可是,不知道多久才會有人救援,這裏太偏僻了,官方一定會先顧著市區,說不定根本不會想到這裏。如果這樣的話,等食物吃完,我還會死的。求求你,讓我和你待在一起,好不好?”
齊悅聲音哽咽,韓默卻有些不耐煩了,他向來喜歡獨來獨往,要不然也不至於一個人在這邊過年。收留一個女孩子不難,可是他並不清楚她的人品性情,不想給自己找麻煩。
男生再次拒絕,齊悅既絕望又難過,心裏之前那些和陌生人組隊的恐懼也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定要說服他的倔強。
男生越是不同意,齊悅便越是執著,她知道這樣道德綁架的做法很討厭,可是,和活著比起來,這算什麽呢?
“我會報答他的,如果有機會的話。”齊悅這樣告訴自己。
幾番言語交鋒後,男生臉色越來越冷,最後直接推門而出。
齊悅連忙去攔,她抓住男生的胳膊,餘光掃過熟悉的側臉,電光火石之間,腦中突然閃過他剛才那句“尼采的末人”,想起前年清明節從清市回南城的車上,放在座椅邊的那本《瞧!這個人》。
她那時被這奇特的書名吸引,還以為是什麽有趣的小說,回去後特意查了查,知道是尼采的自傳後才放棄了閱讀的想法。
是他嗎?
齊悅有些激動,是認識的人的話,應該不會那麽不留情面吧?
那男生掙開了齊悅的手臂,走下便利店前的臺階。
齊悅快速調動回憶,越來越覺得自己沒認錯人,眼看男生走到了馬路拐角處,齊悅脫口而出,大聲喊道:“等等!我認識你!”
男生頓了一下,繼續向前,齊悅一邊朝他跑去,一邊喊道:“韓默!你是韓默對不對?我真的認識你!前年清明節,從清市回南城的路上,我搭了韓叔叔的車。”
那男生停住了腳步,齊悅終於追上了他,氣喘籲籲地說道:“我爸爸和韓叔叔是朋友,六年前,我父親因公殉職,韓叔叔來參加追悼會。後來,我母親拜托韓叔叔和徐阿姨幫忙處理遺產的事,當時你也在場。”
韓默看向齊悅,心中升起了模糊的印象。
齊悅的父親是韓父的同鄉,兩人一起長大,又一起參軍,考上軍校,後來先後轉業,齊父去了清市公安局,韓父考到了南城工商局。
後來韓父下海經商,創辦了南省的知名企業景旭集團,齊父則一直待在清市,直到六年前在執行任務時去世。
南省人看重宗族,齊父無子,老家那邊的父母和弟弟便打起了撫恤金和房產的主意。那時齊母已經查出了肝癌晚期,知道自己時日無多,便找了丈夫昔日的好友幫忙處理遺產。畢竟,韓父發家後,在老家建校修路,很有名望,齊家老人不會跟他對著幹。
對於好友遺孀的請求,韓父答應得很痛快,還帶了自己一向不喜交際的兒子過去,好教他見識些人情冷暖。
那時這女孩子還是高中生,生得清瘦,又面容哀戚,很有幾分形銷骨立的樣子,和如今並不太像。
倒是前年清明節回鄉拜山時,韓父認出了小姑娘,順路載她回了南城,那時的小姑娘倒是和眼前人有幾分相似。
韓默在腦海中梳理了一遍,開口道:“你是齊——”他不記得齊伯伯家的女兒叫什麽了,好像是個高興的意思,是叫齊樂?
齊悅很有眼力見地接話:“齊悅,我叫齊悅。”
韓默點了點頭,如果是父親故友遺孤的話,就這麽不管不顧地離開倒是不太好。雖然說也不會有人知道,但收留她也不費什麽事,倒也不必給自己平白多一件需要隱瞞的負擔。
於是他開口問道:“你想跟我回去?”
齊悅“嗯嗯”點頭,顯得乖巧無比:“我很聽話的,韓叔叔是我的恩人,我不會恩將仇報的。而且我可以幫你收集生存物資,兩個人總比一個人收集的多,對不對?”
“收集生存物資?”韓默不像齊悅那樣已經自動進入到末世模式,而是顯得有些慢半拍。
齊悅笑了笑,解釋道:“比如我們可以先把這個便利店裏的食物和生活用品都搬去你家裏。”
“但這些都是別人的東西。”韓默皺了皺眉。
齊悅鼓了鼓臉頰:“可是末世都來臨了,以前的秩序都不存在了呀!”
沒想到韓默竟然說:“末世和喪屍都只是你的一面之辭,就算是真的,小說和現實世界也有出入,現實世界可能根本不會發生失去秩序的情況。”
齊悅還以為自己剛才的科普都被韓默聽進去了,現在才知道他根本就沒全信。
“這個人可真是油鹽不進啊!”齊悅在心裏吐槽道。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她不能懟自己好不容易才抱住的金大腿,只好半開玩笑地說道:“那不是正好嗎?我一個靠著社會安穩才平安活到二十多歲的人,難道還會希望社會失序?”
她看似撒嬌實則賭氣地說道:“不如我來收集物資,你負責帶我回去就好啦。如果失序,我們就繼續這麽做;要是沒有的話,回頭你就把我交給警察叔叔,讓我賠錢和承擔責任。好不好?”
“這是別人的財產。”韓默開始思索,自家在附近的倉庫裏到底有沒有儲備食物。
“可是誰知道便利店的主人在哪裏。”齊悅不明所以,只覺得自己要被韓默的固執氣死了,“緊急避險你懂嗎?《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齊悅指著便利店裏一地的喪屍,開口說道:“你為了保護自己,打倒了他們,這叫正當防衛;打喪屍的時候,你毀壞了便利店裏的設施,這是緊急避險;我們為了活下去,挪用了便利店裏的物資,這也是緊急避險!程度合理的情況下不用負責,過重的話從輕付刑事責任、適當付民事責任。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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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皺了皺眉,當即就要開口拒絕,齊悅連忙打斷了他。
“我是靠室友抽中的度假村兌換券才來這裏過節的。我室友原計劃初八過來,現在看來是來不了了,我一個人真的沒有辦法對付喪屍。求求你了,讓我跟你一起回去吧!我是思大的研究生,不是壞人。而且我手無縛雞之力,根本沒有辦法傷害到你的!”
齊悅絞盡腦汁,開始想自己有什麽能夠幫到這男生的地方:“我可以幫你做飯做家務,做一切你不想做的事情,你只要在有餘力的情況下保護我就好了。如果有一天,你沒有辦法顧及我,那我一定不會糾纏的。我只是想盡可能地多活幾天,求求你了!”
齊悅從小就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而且又聰明嘴甜,身邊人向來很願意照顧她,她自己其實也清楚這一點,於是在接受的同時也盡力回報他們。
此時此刻,對死亡的恐懼促使她第一次下意識地在男生面前刻意使用這個優勢,她擡頭看向男生,語帶哭腔地說道:“求你救救我,好不好?我真的不想死,我才二十四歲,一直在讀書,還有好多事沒有做過,我不想死……”
齊悅越說越難過,哭得哀哀欲絕,既害怕吉兇未蔔的命運,又痛恨自己從前為什麽不好好鍛煉身體,以至於要這樣乞求別人的照顧。
“你是女生,我們今天才剛認識,這不合適。”韓默看向齊悅,一片狼藉的便利店裏,彌漫著血腥味和不知是什麽的臭味,再好看的面孔,在這樣的情景下也難以讓人喜歡,但她哭得實在可憐。
他想了想,開口道:“我送你回去,你帶些食物,好好待在屋子裏,等救援人員來吧。”
“可是,不知道多久才會有人救援,這裏太偏僻了,官方一定會先顧著市區,說不定根本不會想到這裏。如果這樣的話,等食物吃完,我還會死的。求求你,讓我和你待在一起,好不好?”
齊悅聲音哽咽,韓默卻有些不耐煩了,他向來喜歡獨來獨往,要不然也不至於一個人在這邊過年。收留一個女孩子不難,可是他並不清楚她的人品性情,不想給自己找麻煩。
男生再次拒絕,齊悅既絕望又難過,心裏之前那些和陌生人組隊的恐懼也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定要說服他的倔強。
男生越是不同意,齊悅便越是執著,她知道這樣道德綁架的做法很討厭,可是,和活著比起來,這算什麽呢?
“我會報答他的,如果有機會的話。”齊悅這樣告訴自己。
幾番言語交鋒後,男生臉色越來越冷,最後直接推門而出。
齊悅連忙去攔,她抓住男生的胳膊,餘光掃過熟悉的側臉,電光火石之間,腦中突然閃過他剛才那句“尼采的末人”,想起前年清明節從清市回南城的車上,放在座椅邊的那本《瞧!這個人》。
她那時被這奇特的書名吸引,還以為是什麽有趣的小說,回去後特意查了查,知道是尼采的自傳後才放棄了閱讀的想法。
是他嗎?
齊悅有些激動,是認識的人的話,應該不會那麽不留情面吧?
那男生掙開了齊悅的手臂,走下便利店前的臺階。
齊悅快速調動回憶,越來越覺得自己沒認錯人,眼看男生走到了馬路拐角處,齊悅脫口而出,大聲喊道:“等等!我認識你!”
男生頓了一下,繼續向前,齊悅一邊朝他跑去,一邊喊道:“韓默!你是韓默對不對?我真的認識你!前年清明節,從清市回南城的路上,我搭了韓叔叔的車。”
那男生停住了腳步,齊悅終於追上了他,氣喘籲籲地說道:“我爸爸和韓叔叔是朋友,六年前,我父親因公殉職,韓叔叔來參加追悼會。後來,我母親拜托韓叔叔和徐阿姨幫忙處理遺產的事,當時你也在場。”
韓默看向齊悅,心中升起了模糊的印象。
齊悅的父親是韓父的同鄉,兩人一起長大,又一起參軍,考上軍校,後來先後轉業,齊父去了清市公安局,韓父考到了南城工商局。
後來韓父下海經商,創辦了南省的知名企業景旭集團,齊父則一直待在清市,直到六年前在執行任務時去世。
南省人看重宗族,齊父無子,老家那邊的父母和弟弟便打起了撫恤金和房產的主意。那時齊母已經查出了肝癌晚期,知道自己時日無多,便找了丈夫昔日的好友幫忙處理遺產。畢竟,韓父發家後,在老家建校修路,很有名望,齊家老人不會跟他對著幹。
對於好友遺孀的請求,韓父答應得很痛快,還帶了自己一向不喜交際的兒子過去,好教他見識些人情冷暖。
那時這女孩子還是高中生,生得清瘦,又面容哀戚,很有幾分形銷骨立的樣子,和如今並不太像。
倒是前年清明節回鄉拜山時,韓父認出了小姑娘,順路載她回了南城,那時的小姑娘倒是和眼前人有幾分相似。
韓默在腦海中梳理了一遍,開口道:“你是齊——”他不記得齊伯伯家的女兒叫什麽了,好像是個高興的意思,是叫齊樂?
齊悅很有眼力見地接話:“齊悅,我叫齊悅。”
韓默點了點頭,如果是父親故友遺孤的話,就這麽不管不顧地離開倒是不太好。雖然說也不會有人知道,但收留她也不費什麽事,倒也不必給自己平白多一件需要隱瞞的負擔。
於是他開口問道:“你想跟我回去?”
齊悅“嗯嗯”點頭,顯得乖巧無比:“我很聽話的,韓叔叔是我的恩人,我不會恩將仇報的。而且我可以幫你收集生存物資,兩個人總比一個人收集的多,對不對?”
“收集生存物資?”韓默不像齊悅那樣已經自動進入到末世模式,而是顯得有些慢半拍。
齊悅笑了笑,解釋道:“比如我們可以先把這個便利店裏的食物和生活用品都搬去你家裏。”
“但這些都是別人的東西。”韓默皺了皺眉。
齊悅鼓了鼓臉頰:“可是末世都來臨了,以前的秩序都不存在了呀!”
沒想到韓默竟然說:“末世和喪屍都只是你的一面之辭,就算是真的,小說和現實世界也有出入,現實世界可能根本不會發生失去秩序的情況。”
齊悅還以為自己剛才的科普都被韓默聽進去了,現在才知道他根本就沒全信。
“這個人可真是油鹽不進啊!”齊悅在心裏吐槽道。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她不能懟自己好不容易才抱住的金大腿,只好半開玩笑地說道:“那不是正好嗎?我一個靠著社會安穩才平安活到二十多歲的人,難道還會希望社會失序?”
她看似撒嬌實則賭氣地說道:“不如我來收集物資,你負責帶我回去就好啦。如果失序,我們就繼續這麽做;要是沒有的話,回頭你就把我交給警察叔叔,讓我賠錢和承擔責任。好不好?”
“這是別人的財產。”韓默開始思索,自家在附近的倉庫裏到底有沒有儲備食物。
“可是誰知道便利店的主人在哪裏。”齊悅不明所以,只覺得自己要被韓默的固執氣死了,“緊急避險你懂嗎?《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齊悅指著便利店裏一地的喪屍,開口說道:“你為了保護自己,打倒了他們,這叫正當防衛;打喪屍的時候,你毀壞了便利店裏的設施,這是緊急避險;我們為了活下去,挪用了便利店裏的物資,這也是緊急避險!程度合理的情況下不用負責,過重的話從輕付刑事責任、適當付民事責任。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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