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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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林喧城不想自己太奇怪的樣子被秦徹看到,所以等到晚上了黑燈瞎火的窩在被子裏,他才能整個人放開了,然後抱住秦徹跟秦徹胡作非為。
尤其是在被子裏,伸手不見五指時,他就像是換了一個人。會主動爬到秦徹身上,跟個夜裏會變身的妖精一樣。
秦徹就說他是不是妖精變得,為什麽大白天就嚇得不行,到了晚上看不見了就現原形。
林喧城就不願意跟他聊這個,因為聊這個下場都是他倒黴,秦徹說著說著就會占他的便宜。
早知道了秦徹的壞心眼,每一次秦徹一本正經跟他說這個時,林喧城就會笑著給他轉移話題。
之後秦徹的版權費到了,大概是買房子後第三個月,那個時候正是不冷不熱的時候。
秦徹就打算帶著林喧城出去玩,剛好這段時間林喧城店裏招了新人,他媽媽好友的女兒也過來店裏幫忙,林喧城這個當老板的就清閑了下來。
於是他又在店裏盯了半個月,確定了他們不會鬧出問題,就和秦徹一起出去旅游了。
兩個人一走就是半個月,他們旅游的地方是南方。南方是林喧城的主場,去哪都是他來安排的。
秦徹什麽不問,就拿著個相機,沈迷於他愛人的美色,不停的給林喧城拍照。
秦徹拍照片很好看的,他們路上還遇見一對情侶。他們還讓秦徹幫忙拍了照片,路上一直誇秦徹拍照很有意境,說秦徹是不是什麽藝術家的。
誇秦徹是藝術家,除了秦徹拍照好看,還有就是秦徹的氣質。
秦徹身上有書卷味,哪怕秦徹一直沒有說過他是幹什麽的。
別人通過他一言一行,也能感覺到他是搞文字的工作者。
秦徹現在挺火的,還有點擔心他們認出他。畢竟他現在在網上露過臉,他們若是查很容易查到的。
不過好在這對情侶,都不怎麽喜歡看小說,也就沒有涉及這個圈子,也就不知道秦徹的身份了。
之後他們與小情侶分開了,他們後面去的景點不一樣,就算想要一起也沒有辦法。
再然後,秦徹出去就戴著口罩,每天酷酷的樣子,盡量不跟別人多說話。
生怕被網上的人認識後,有人把林喧城也弄到網上。
網上可不是什麽好地方,尤其是林喧城這樣的素人,很容易被人扒出來指指點點。
秦徹不希望他受到傷害,更不希望他是因為自己受到傷害。
不過好在他們這一路上,都沒有再遇見過小年輕。
秦徹的小說風格,是現實向恐怖風。看過他小說的都是年輕人,很少有上了年紀的人,會看他那種壓抑的小說。
而寫小說的人又不是明星,就算他的作品很火,大眾也不會全部都認識。
所以他們一路上,都沒有遇見認識秦徹的人。
但是在一個地方等車時,遇見了一個四十多的大叔,在拿著手機看秦徹的小說。
他們之所以知道是秦徹的,主要是因為他身邊的阿姨,一直在說他看什麽小說不好,非要看著這種血腥恐怖的。
“看看看,天天看。我年輕時候認識你的時候,你就天天盯著個書看小說。年紀大了,還是看小說,也不知道有什麽好看的。”
“你不懂,很好看的。而且多看看書有好處,能夠長很多見識的。”
“你胡扯什麽?你看的是正經書嗎?你看的是恐怖小說,賊嚇人了,我之前偷偷瞥過,真的……那是什麽啊。”
“你不懂,這種不叫恐怖,很有意思的……”
然後在他們聊天的時候,秦徹才發現是他的小說。
他的小說,確實很讓人難以理解。
很奇怪,還壓抑。
他親爹之前看過,就一臉的不理解。
說什麽他也沒有讓秦徹吃過苦,為什麽秦徹的字裏行間透著憤青,怨恨,等等的不好情緒。
然後秦徹就跟秦隨臨解釋,“不是我經歷什麽就寫什麽,我寫那麽多小說不可能都經歷過。我只是喜歡通過主角,展示這個世界的黑暗,讓一些比較單純的人,知道很多不起眼的事情,背後都隱藏著可怕的危險。”
“得了哈,我就是個大老粗,聽不懂你的大道理。算了,也懶得管你。”
反正就是,秦徹的書不怎麽受年長的人歡迎。
突然在這裏遇見了一個書迷,還是這樣上了年紀的叔叔,秦徹還忍不住有一點點驚訝。
再然後,林喧城突然看上了一個小城市,喜歡上了這個不起眼的小地方。
這是一個特別小,生活節奏很慢,環境也很不錯的小城市。
兩個人在這裏住了兩天,就感覺這邊挺舒服的,不管是人文還是生活環境,都給人一種世外桃源的感覺。
於是兩個人就決定,以後好好奮鬥個幾年,可以偶爾過來住段時間。
如果適合養老,也可以把彼此父母帶過來玩。
這是他們的下一個目標,看起來似乎是個很遙遠的目標。
實際上一點點也不遙遠,因為這個小城市房價很低。
而秦徹和林喧城又是兩個男孩,就算去全新的地方也不會害怕。
他們想要來這裏,只是時間的問題。只要他們兩個都喜歡,估計用不了兩年時間,他們就會一起完成了。
旅游結束之後,秦徹要忙一段時間。
秦徹每一次大休息,休息完就會很忙碌。
除了要寫書,還要宣傳作品,有時候還要去其他城市簽售。
所以等到他們旅游回來,有將近三四個月秦徹都在忙。
剛好林喧城跟他黏糊太久了,正有點煩他,就把人給趕回老家去了。
他們和普通的夫妻差不多,待在一起久了會覺得心煩,但是分開久了又會忍不住想念。
秦徹每隔一段時間就回老家,就特別像被林喧城趕回來的。
每一次見到秦徹帶著行李回來,秦隨臨就忍不住關心他們的感情,擔心兩個小子這是又鬧矛盾了。
秦徹一開始還會解釋,說什麽這叫保持新鮮感。就算是關系親密的夫夫,有時候也要給彼此私人空間。
結果秦隨臨還不相信,非要說他被林喧城趕回來的,還說林喧城的脾氣那麽的好,他做什麽惹人家生氣之類的。
秦徹後來就懶得解釋了,因為不管如何解釋他爹都不相信。
這一年的冬天,有三場婚禮要參加。
第一場是徐金婷的,小丫頭年少輕狂的時候,專門喜歡那些不良少年。好幾段感情都沒有開始,就被徐家的人給扼殺了。
本以為現在年紀大了,應該會稍微的懂事點。結果沒想到……臭丫頭來了個閃婚,還是奉子成婚的那一種,差一點把秦徹幹爹給氣死了。
對方是個搞搖滾音樂的,徐家人是怎麽看怎麽不順眼。不過好在人確實長得挺不錯,單論長相徐金婷也不算吃虧。
至於對方的家境什麽的,這個就不怎麽理想了。秦徹在見到對方第一面時,就有一種強烈的預感,那就是……對方是看在徐家有錢,這才跟徐金婷結婚的。
估計是覺得攀上了個富婆,有了富婆老婆支持他,他以後搞搖滾就有錢了。
加上徐金婷有點戀愛腦,他估計就覺得對方很好拿捏。
可惜徐金婷又不止她一個人,她上頭還有一對特別精明的爹媽,以及一個怎麽看他怎麽不順眼的大舅子。
他如果是想著去徐家撈錢,然後撈了錢再把對方給甩了,估計徐家人能夠撥了他一層皮。
第二場是秦徹一個表哥,雖然關系不算多麽好,大喜事秦徹還是參加了。
然後就是第三場,第三場是周雲遙的。
聽說對方要結婚的時候,秦徹第一反應就是他的情況,娶了人家姑娘不大好吧,這不是耽誤人家女孩嗎?
後來看到婚禮是國外辦的,就頓時明白他對象應該是男的。
本來對方也不打算請人的,但是秦徹對於他比較特殊。在他特別的困難的時候,秦徹幫過他好多次。
他對秦徹特別的感激,就希望這樣特殊的場合,秦徹能夠出席他的婚禮。
秦徹知道周雲遙曾經對他有點意思,就覺得自己過去似乎不怎麽適合。
後來還是林喧城說要一起去,他在經過了周雲遙的同意後,這才帶著林喧城一起出席的婚禮。
周雲遙的結婚對象,讓秦徹十分意想不到。跟他結婚的男人,不是別人正是周雲遙受傷那次,負責治療他的那個主治醫師。
對方這種身份,要跟他結婚付出了很大的代價。聽說從所在的三甲醫院辭職了,如今跟周雲遙開了一家小診所。
這位醫生比周雲遙大很多,是一個比較耐心會照顧人的。周雲遙很喜歡跟對方在一起的感覺,會有一種自己被好好珍惜的幸福感。
事實上,他也確實被好好珍惜著。因為這一次再見面,秦徹就發現他開朗很多,人也比以前看著胖了。
很明顯這幾年,他跟著醫生一直過得不錯,不過一個瘦小子也不會變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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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喧城不想自己太奇怪的樣子被秦徹看到,所以等到晚上了黑燈瞎火的窩在被子裏,他才能整個人放開了,然後抱住秦徹跟秦徹胡作非為。
尤其是在被子裏,伸手不見五指時,他就像是換了一個人。會主動爬到秦徹身上,跟個夜裏會變身的妖精一樣。
秦徹就說他是不是妖精變得,為什麽大白天就嚇得不行,到了晚上看不見了就現原形。
林喧城就不願意跟他聊這個,因為聊這個下場都是他倒黴,秦徹說著說著就會占他的便宜。
早知道了秦徹的壞心眼,每一次秦徹一本正經跟他說這個時,林喧城就會笑著給他轉移話題。
之後秦徹的版權費到了,大概是買房子後第三個月,那個時候正是不冷不熱的時候。
秦徹就打算帶著林喧城出去玩,剛好這段時間林喧城店裏招了新人,他媽媽好友的女兒也過來店裏幫忙,林喧城這個當老板的就清閑了下來。
於是他又在店裏盯了半個月,確定了他們不會鬧出問題,就和秦徹一起出去旅游了。
兩個人一走就是半個月,他們旅游的地方是南方。南方是林喧城的主場,去哪都是他來安排的。
秦徹什麽不問,就拿著個相機,沈迷於他愛人的美色,不停的給林喧城拍照。
秦徹拍照片很好看的,他們路上還遇見一對情侶。他們還讓秦徹幫忙拍了照片,路上一直誇秦徹拍照很有意境,說秦徹是不是什麽藝術家的。
誇秦徹是藝術家,除了秦徹拍照好看,還有就是秦徹的氣質。
秦徹身上有書卷味,哪怕秦徹一直沒有說過他是幹什麽的。
別人通過他一言一行,也能感覺到他是搞文字的工作者。
秦徹現在挺火的,還有點擔心他們認出他。畢竟他現在在網上露過臉,他們若是查很容易查到的。
不過好在這對情侶,都不怎麽喜歡看小說,也就沒有涉及這個圈子,也就不知道秦徹的身份了。
之後他們與小情侶分開了,他們後面去的景點不一樣,就算想要一起也沒有辦法。
再然後,秦徹出去就戴著口罩,每天酷酷的樣子,盡量不跟別人多說話。
生怕被網上的人認識後,有人把林喧城也弄到網上。
網上可不是什麽好地方,尤其是林喧城這樣的素人,很容易被人扒出來指指點點。
秦徹不希望他受到傷害,更不希望他是因為自己受到傷害。
不過好在他們這一路上,都沒有再遇見過小年輕。
秦徹的小說風格,是現實向恐怖風。看過他小說的都是年輕人,很少有上了年紀的人,會看他那種壓抑的小說。
而寫小說的人又不是明星,就算他的作品很火,大眾也不會全部都認識。
所以他們一路上,都沒有遇見認識秦徹的人。
但是在一個地方等車時,遇見了一個四十多的大叔,在拿著手機看秦徹的小說。
他們之所以知道是秦徹的,主要是因為他身邊的阿姨,一直在說他看什麽小說不好,非要看著這種血腥恐怖的。
“看看看,天天看。我年輕時候認識你的時候,你就天天盯著個書看小說。年紀大了,還是看小說,也不知道有什麽好看的。”
“你不懂,很好看的。而且多看看書有好處,能夠長很多見識的。”
“你胡扯什麽?你看的是正經書嗎?你看的是恐怖小說,賊嚇人了,我之前偷偷瞥過,真的……那是什麽啊。”
“你不懂,這種不叫恐怖,很有意思的……”
然後在他們聊天的時候,秦徹才發現是他的小說。
他的小說,確實很讓人難以理解。
很奇怪,還壓抑。
他親爹之前看過,就一臉的不理解。
說什麽他也沒有讓秦徹吃過苦,為什麽秦徹的字裏行間透著憤青,怨恨,等等的不好情緒。
然後秦徹就跟秦隨臨解釋,“不是我經歷什麽就寫什麽,我寫那麽多小說不可能都經歷過。我只是喜歡通過主角,展示這個世界的黑暗,讓一些比較單純的人,知道很多不起眼的事情,背後都隱藏著可怕的危險。”
“得了哈,我就是個大老粗,聽不懂你的大道理。算了,也懶得管你。”
反正就是,秦徹的書不怎麽受年長的人歡迎。
突然在這裏遇見了一個書迷,還是這樣上了年紀的叔叔,秦徹還忍不住有一點點驚訝。
再然後,林喧城突然看上了一個小城市,喜歡上了這個不起眼的小地方。
這是一個特別小,生活節奏很慢,環境也很不錯的小城市。
兩個人在這裏住了兩天,就感覺這邊挺舒服的,不管是人文還是生活環境,都給人一種世外桃源的感覺。
於是兩個人就決定,以後好好奮鬥個幾年,可以偶爾過來住段時間。
如果適合養老,也可以把彼此父母帶過來玩。
這是他們的下一個目標,看起來似乎是個很遙遠的目標。
實際上一點點也不遙遠,因為這個小城市房價很低。
而秦徹和林喧城又是兩個男孩,就算去全新的地方也不會害怕。
他們想要來這裏,只是時間的問題。只要他們兩個都喜歡,估計用不了兩年時間,他們就會一起完成了。
旅游結束之後,秦徹要忙一段時間。
秦徹每一次大休息,休息完就會很忙碌。
除了要寫書,還要宣傳作品,有時候還要去其他城市簽售。
所以等到他們旅游回來,有將近三四個月秦徹都在忙。
剛好林喧城跟他黏糊太久了,正有點煩他,就把人給趕回老家去了。
他們和普通的夫妻差不多,待在一起久了會覺得心煩,但是分開久了又會忍不住想念。
秦徹每隔一段時間就回老家,就特別像被林喧城趕回來的。
每一次見到秦徹帶著行李回來,秦隨臨就忍不住關心他們的感情,擔心兩個小子這是又鬧矛盾了。
秦徹一開始還會解釋,說什麽這叫保持新鮮感。就算是關系親密的夫夫,有時候也要給彼此私人空間。
結果秦隨臨還不相信,非要說他被林喧城趕回來的,還說林喧城的脾氣那麽的好,他做什麽惹人家生氣之類的。
秦徹後來就懶得解釋了,因為不管如何解釋他爹都不相信。
這一年的冬天,有三場婚禮要參加。
第一場是徐金婷的,小丫頭年少輕狂的時候,專門喜歡那些不良少年。好幾段感情都沒有開始,就被徐家的人給扼殺了。
本以為現在年紀大了,應該會稍微的懂事點。結果沒想到……臭丫頭來了個閃婚,還是奉子成婚的那一種,差一點把秦徹幹爹給氣死了。
對方是個搞搖滾音樂的,徐家人是怎麽看怎麽不順眼。不過好在人確實長得挺不錯,單論長相徐金婷也不算吃虧。
至於對方的家境什麽的,這個就不怎麽理想了。秦徹在見到對方第一面時,就有一種強烈的預感,那就是……對方是看在徐家有錢,這才跟徐金婷結婚的。
估計是覺得攀上了個富婆,有了富婆老婆支持他,他以後搞搖滾就有錢了。
加上徐金婷有點戀愛腦,他估計就覺得對方很好拿捏。
可惜徐金婷又不止她一個人,她上頭還有一對特別精明的爹媽,以及一個怎麽看他怎麽不順眼的大舅子。
他如果是想著去徐家撈錢,然後撈了錢再把對方給甩了,估計徐家人能夠撥了他一層皮。
第二場是秦徹一個表哥,雖然關系不算多麽好,大喜事秦徹還是參加了。
然後就是第三場,第三場是周雲遙的。
聽說對方要結婚的時候,秦徹第一反應就是他的情況,娶了人家姑娘不大好吧,這不是耽誤人家女孩嗎?
後來看到婚禮是國外辦的,就頓時明白他對象應該是男的。
本來對方也不打算請人的,但是秦徹對於他比較特殊。在他特別的困難的時候,秦徹幫過他好多次。
他對秦徹特別的感激,就希望這樣特殊的場合,秦徹能夠出席他的婚禮。
秦徹知道周雲遙曾經對他有點意思,就覺得自己過去似乎不怎麽適合。
後來還是林喧城說要一起去,他在經過了周雲遙的同意後,這才帶著林喧城一起出席的婚禮。
周雲遙的結婚對象,讓秦徹十分意想不到。跟他結婚的男人,不是別人正是周雲遙受傷那次,負責治療他的那個主治醫師。
對方這種身份,要跟他結婚付出了很大的代價。聽說從所在的三甲醫院辭職了,如今跟周雲遙開了一家小診所。
這位醫生比周雲遙大很多,是一個比較耐心會照顧人的。周雲遙很喜歡跟對方在一起的感覺,會有一種自己被好好珍惜的幸福感。
事實上,他也確實被好好珍惜著。因為這一次再見面,秦徹就發現他開朗很多,人也比以前看著胖了。
很明顯這幾年,他跟著醫生一直過得不錯,不過一個瘦小子也不會變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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