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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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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

3.

楊舒晴被公安局帶走的事鬧得沸沸揚揚,她的罪行曝光在大眾審視的目光下,徹底淪為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可笑的是,人們在道德上譴責她成千上萬句,卻沒有一句能真正紮在她的身上。調查一周後,她就因為毫無證據可查被釋放了。

這件事影響惡劣,警察撥了許多人手,又進行持續了一個多月的調查,結果幾乎是毫無發現,年代過於久遠,楊父又處理的十分幹凈,查無可查。

一審,楊舒晴被判無罪,二審,依舊是無罪。她殺害周思昂後,沒再做過任何犯法的事,想要靠其他案件來判罰也沒了可能,記者問她,是這些年改過自新了嗎?

她說不是,因為她只想要毀了周思昂的人生,卻不想毀了自己的。

二審結束,她飛去了美國定居,她賺的錢已經是旁人幾輩子都賺不到的了,即便知曉她的危險,憎恨她的惡,卻仍有許多人要繼續向她低頭,敬畏她,順從她,雌伏於金錢與權力之下。

我在報警之後就大病一場,我有時候覺得自己就快死了,很幸福地等死,但每次都還是睜開了眼睛,看到了第二天的太陽。人在沒有求生欲望的時候,活著就是一種詛咒,可能是我還有罪要懺悔,老天都不願意收我。

住院期間,很多人來看我,我媽、羅響、以前的朋友、慕名而來的網友,還有初禾。

初禾來的時候,給我帶了一束丁香花,她說市裏的花開了,我看不到,就為我摘來了。我問起奶奶,她露出難過的神色,告訴我奶奶已經走了,沒享多久的福,這是她最大的遺憾。

她說,在看到楊舒晴被罵的時候,她並沒有感覺到痛快,她覺得人們或許也不是真的無比痛恨她,大概就只是想找人罵罵,她不認為每個人都能明白楊舒晴真正的罪過,也沒人能讀懂受害者那顆滿目瘡痍的心。

是吧,我也沒有感到快樂。

人們自以為地行使了正義,但正義是人類的概念,因為人性存在,正義才有意義。然而楊舒晴不具有那種被普遍定義的人性,她不會感到痛,更不會為此懺悔。人們做了毫無意義的努力,卻為此沾沾自喜,這場輿論狂歡唯一的作用,就是餵飽了無數的媒體和現代人空虛的內心。

周思昂在他離開的許多年後,因為受害者的身份,被記住了,我覺得可惜,沒能以一個畫家的身份。

很多人去北江看他,給他帶畫筆,獻花,講些心裏話。他成了無數人的傾聽者,不再是我一個人的了,這很好,但我有點嫉妒。

小的時候,我為自己規劃人生,認為自己的人生應該在最受矚目時戛然而止,那樣會顯得很浪漫。但受到外界諸多的關註後,我沒能在恰好的時候結束生命,病好了,我還活得好好的,不知道要什麽時候才能見到那些我想念的人了。

聽不到教授罵我,沒有了父親的囑托,連我的小尾巴也被弄丟了,我總是覺得生活糟糕透頂,又日覆一日地度過著。

因為無聊,時光被拉的影子般長,不想時間荒廢,我於是寫起了書,起了很久的書名,都覺得奇怪。後來有一天,我摔了跤,傷口化膿後留下了淡淡的疤,顏色不重,卻怎麽也掉不下去,觸碰時癢癢的,明明不痛了,我還時常會惦記。

我驚訝地發現,自己才是疤痕體。

傷口會愈合,但會永遠地留下痕跡,看到了,就會想起曾經受過的傷。疤痕就像身體的一道標識,提醒我,讓我回憶那個疼痛的瞬間。

我莫名覺得這樣的體質很配這個故事,所以寫下了這樣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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