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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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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蔓蔓看著陶越, 一時不禁有些糾結慨嘆。

許多事陰錯陽差, 生命中總有太多遺憾, 太多世事無常。

她曾經青春懵懂的初戀, 怕是連陶藍都不知道。很小心地不敢讓陶藍知道啊, 畢竟,陶藍就是她哥的腦殘粉,要是陶藍知道了,就等於陶越知道了。

一個人藏著的小甜蜜, 偷偷在心裏喜歡, 迷戀,眼神總是追著他,因為他一個摸摸頭的動作能偷偷傻笑大半天……

討厭的是,他什麽都不知道, 把她當小孩子,總是哄小孩的似的摸她的頭,害得她每次心裏撲通撲通。

她那時讀中學,他一個人在外地, 為了生活、為了夢想和野心拼搏奮鬥,每每回家來,總是隨手給她帶東西, 大多數的是零食點心, 也有女孩子家的小飾品, 出遠門一趟, 還會記得給她帶一條當地特產的絲綢刺繡手絹……當然, 每次也都有陶藍的,給她們倆。

他這人看著脾氣好,朋友多,其實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只有最親近的人才知道,他只認他認可的人,他在乎的人,遠沒有表面那麽多。對其他人,可以冷漠甚至冷酷。環境和成長經歷使然吧。

但是他對她實在太好了。

郁蔓蔓有些無奈的感覺,覺得他大約只拿她當妹妹的,少女的小心思總是敏感,總是忐忑,患得又患失。

她羞羞地想,等她長大一點,是不是就可以表白了,是不是就可以嫁給他了,那一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

然而他大她八歲,卻把她當小孩子。

畢竟,她那時也的確年紀小啊,十五六,十六七歲,連表白的狗膽都沒有。

他彼時卻已經是一個成年男人了,二十四五歲,年輕自信,意氣風發,有魄力有魅力,也有很多朋友,有男的,也有女的。

想想,她那時真要有膽子跑去表白了,他是不是會笑罵一句“熊孩子”,壓根就不會當真。

尤其,漸漸地他好像還有了女朋友。那女的追他追得那麽緊,連帶著甚至會有心去討好陶藍,高一的暑假她見過的,那女的追到家裏來找他,說是他同學。

高二寒假她回來過年,聽見那女的給他打電話,兩人似乎已經是男女朋友了,那女的在電話裏跟他說了半天話,還硬要他把電話給陶藍,跟陶藍說新年好新年快樂。

倆小姑娘一點都不快樂。

郁蔓蔓不喜歡那女的,不關醋的事,陶藍也不喜歡。

大約在倆“哥哥粉”的小姑娘心裏,陶越就是世界上最帥最好的男人,王母娘娘家的七仙女也就勉強配得上他,別說那女的了。

郁蔓蔓的暗戀就這麽奇怪的漲漲消消,澀澀地接受了他有女朋友的事。

緊張的高三,她住了校,一個月也難得回家一次,一年裏統共見了他幾回,埋頭於堆成山的試卷。

再然後,陶藍出事……陶越入獄後,也就沒再聽說過那女的消息。

有一次她問起陶藍,陶藍說,早分了吧。開花不結果,不了了之了。不是因為入獄,之前就分了。為什麽分了?不清楚。好像那女的成了女朋友就什麽都想管著他,什麽事情都要幹涉,陶越能是讓別人管手管腳的人嗎。

“我哥在這段感情中太被動,大概,還是不夠愛吧。”

曾經被親媽舍棄,他不想為了結婚而結婚。

然後他入獄,陶藍遠走澳洲,她孤獨地離家去讀大學,認識趙自晨。

要說她能夠接受趙自晨,除了死纏爛打,他苦追了半年多,大概就是趙自晨為人體貼,對她很尊重。她彼時已經不是十五六歲的小女孩了,她按部就班地長大,戀愛,畢業,工作,準備結婚……

畢竟,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趙自晨各方面條件都過得去。甚至備胎索敏麗曾當著郁蔓蔓的面酸溜溜地說,趙自晨條件可比你好多了。

除了,薄情寡義。

有時候郁蔓蔓會想,為什麽她前世今生,看透趙自晨的薄情本質之後,還能夠平靜以對,除了經歷生死,大概,也是不夠愛吧。

畢竟這樣一個牙疼的社會,牙疼的人生,哪來那麽多刻骨銘心的深情。

然而此刻,郁蔓蔓看著身邊專心給她烤肉的男人,忽然恨恨地想,老天不公平,要是她還能再活三五十年,她就敢豁出去,好好地追求他一回。

唔,不知道會不會很難追。

“蔓蔓,蔓蔓?”見她出神,陶越無奈地叫她,“傻乎乎想什麽呢?”

“哎?”郁蔓蔓果然傻乎乎擡起頭。

“怎麽吃著飯還走神兒,來,多吃點蔬菜。”

他把半邊烤好的茄子放在她盤子裏。郁蔓蔓吐吐舌頭,笑嘻嘻夾起來咬了一口。

“你不是說,還要辦什麽事情嗎,下午再陪我去找律師,會不會耽誤你辦事呀?”

“手續在縣城,我催過了,這一兩天應該就能辦好。沂城這邊就是想看看建材,什麽時候都行。吃完了我們先去找律師。”

陶越認識的這個律師姓劉,見陶越帶著郁蔓蔓來了,很熱情地請進去接待,親手倒了茶。

要說,眼下可沒幾個人知道陶越拆遷暴發戶的身價,恰恰這位劉律師,曾經給他提供過咨詢,當然知道眼前這個穿著打扮普通的年輕人,妥妥土豪啊。

聽完郁蔓蔓的來意,劉律師沈吟片刻說:“我擅長的,主要是處理經濟類民事案件,婚姻家庭案件這方面接觸得少,不過相關法律可以確定的,沒有領養手續,法律上應該是不承認的。”

“也就是我和養父母,本身的關系法律不承認?”

“法律意義上是。尤其你生母和養母是姐妹關系,如果你生母說是寄養而不是收養,這個很容易糾紛。像這種領養關系往往很覆雜,更涉及道德倫理和感情因素,不完全是法律能夠界定的。並且你的戶口在養父母家裏,形成了事實收養,養父母如果真的對你盡到了撫養義務,生父母卻沒有盡到本來應該承擔的撫養義務,那麽現在你生父母想要你回去,你養父母是有權要求你生父母賠償撫養費的。”

哎,繞口令似的,郁蔓蔓仔細聽了半天,算是基本明白了,法律上沒關系,事實上還是有點覆雜。養父母跟樊家要25萬撫養費,還真不是沒理由的。

不過這裏頭有個關鍵問題,事實撫養她的人,一直是爺爺奶奶才對。

“那我有賠償養父母的義務嗎?”

“如果你主動要求認回生父母,那麽因為你有行為能力,你應當有賠償義務。如果是你生父母主張,那他們應當首先賠償,你可以不賠償的。”

郁蔓蔓心說,我有病啊,我幹嘛主動想回去。

“那繼承權呢?我對生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沒有合法收養關系,你對養父母不享有繼承權。如果視為寄養,當然可以享有生父母的繼承權,享有繼承權也就有贍養義務。”劉律師解釋了半天,最終苦笑一下說:“其實就像我剛才說的,很多時候,像這種民事糾紛不光涉及法律,更多涉及道德倫理和感情,法庭處理也往往會建議調解協商。”

法律都界定沒關系了,個人感情就不必說了吧。

法律上,養父母跟她的收養關系不成立,而樊家那邊,她正常享有生父母的財產繼承權——其實都是空話,樊慶江和劉麗銀怎麽可能把財產分給她,偏心父母卻也有財產處置權,人家還活得好好的呢,又不是遺產。

離開律師所的時候,郁蔓蔓心裏還在想這這些事情,陶越則關切地看著她。

“嗯,我大體上是心裏有數了。”郁蔓蔓說,“反正我只記得一條,我是爺爺奶奶養大的,跟我講什麽權利義務,統統以此為前提。”

“本來你就該這麽想,糾結那麽多幹什麽。”

陶越停了停又說:“如果你只是想跟養父母脫開關系,其實賠償撫養費也無所謂,我給你,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算問題。”

“你傻呀?土豪也不是你這麽花錢的。”郁蔓蔓吃驚地張大眼睛,“他們又沒養我,我憑什麽陪他們撫養費?再說我又沒說要認回樊家,我傻呀。”

“隨你吧。”陶越說,“我就是想告訴你,有事別一個人煩惱,我能幫你。”

陶越帶著她往前走,卻忽然停下腳步,笑著說:“小孩兒,別老想著這些事了,你不是都打算好了嗎。要不,送你個開心的小禮物吧。”

“什麽啊?”

她順著陶越手指的方向,頓時哈地一笑,前邊不遠,好大一團五彩繽紛的卡通氣球,頓時讓人多了幾分喜興。

“我要這個……”她興沖沖跑過去,指了一個叮當貓的,馬上又覺得那個海綿寶寶的好看,那個米妮也好可愛呀,“這個這個……哎,到底要哪個呢……”

“五塊錢一個。”賣氣球的大嬸笑嘻嘻說,“又不貴,叫你男朋友都給你買了。”

男朋友?

郁蔓蔓扭頭看看跟在她身後的陶越,張口剛想說你誤會了,這不是她男朋友,可轉念一想,又不認識,她在這大街上跟個賣氣球的大嬸解釋什麽呀。

“要哪個?”她沒解釋,陶越居然也沒解釋,仿佛壓根沒聽見似的,笑容如常,伸手把她指的拴氣球的絲帶從一大堆裏頭挑出來。

兩分鐘後,郁蔓蔓牽著三個醒目的卡通氣球,興致勃勃走在街上。回頭率很高啊,一路上簡直引人註目,從小朋友,到大人都有。走著走著,她自己都覺得有些搞笑了。

臨回來的時候,她把“海綿寶寶”和“米妮”送給了路邊鬧著想要的小朋友,拿著剩下的“叮當貓”坐進車裏,一邊嘴裏嘀咕著:“可不能再送人了,哭也不行,我自己都沒有了。”

“郁蔓蔓小朋友,今年三歲半了。”陶越好笑地總結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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