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活閻羅狙擊手逮誰滅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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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活閻羅狙擊手逮誰滅誰
當太子爺梟鷹來到前衛一排時,他又驚住了,媽的,這兩個班果真是好兵,瞧這呼嚕打得,簡直都可以跟交響樂媲美了。走進房間後,兩排大通鋪上,十條漢子雖然睡姿各異,但這香甜的睡眠真是羨殺旁人,太子爺梟鷹不由得打了一個哈欠,倦意加睡意,立即擁到他的臉上身上和眼睛上。他下意識地揉了揉有些睜不開的雙眼,然後,為幾名打翻鋪蓋的士兵,重新蓋好鋪蓋,掖好被角。看來,自己看中這兩個班是正確的。這樣的班排戰鬥力,有時候甚至可以頂一兩個連了。
終於查完全營的鋪位,太子爺梟鷹便帶著他的人回團部宿舍去睡下了。
他已經和營連長作出了決議,準備23小時以後的次日淩晨0點部隊開拔,為了增加行動的隱蔽性,全營上下采用兩步走的辦法,第一步,用車輛秘密把部隊投放到阿賓集團和森林狼集團的交界處,然後,車輛原地隱蔽待命,全營官兵則下車步行,采用繞行戰術,盡量不驚動森林狼的部隊。然後直插這次行動的目的地——湄賽。力爭在天亮前,全營官兵整編整裝——不掉隊一人、不丟失一件武器地進入潛伏陣地,然後構築兩條攻守兼備的防線。既阻止敵增援,又打擊他們逃回老巢的部隊。當然,所有這一切,必須在絕對保密的情況進行,一旦洩露出去,那就有可能被森林狼將計就計,突然放棄搶阿賓的那批貨,而是集中優勢兵力來抓他這個太子爺並吃掉他的這一個營,那麽,後果和戰局將完全失控。阿賓集團會輸得很慘。
為了達到不洩露行蹤的目的,太子爺梟鷹已經想到了一個應對的小辦法,那就是全營官兵進入森林狼防區後,就立即換上森林狼部隊的軍裝,如果遇到有人盤問,便以前去金四角牌坊執行作戰任務為名,讓他們不該問的就不要問。然後,利用對方松懈的機會,或就地解決掉他們,或者大搖大擺而去。當然,這只是預防萬一。如果一路上什麽事也沒有則是最好不過。
總之,這次行動,是太子爺梟鷹第一次把他在西方點心軍校學到的一些軍事知識運用到實戰中來。他希望能夠取得最大的成功,而且,他還學到了莓軍以人為本的治軍思想,他還告訴部下,只要自己的犧牲毫無意義,那麽就可以保全自己的生命,哪怕做俘虜也不是什麽丟人的事……
太子爺梟鷹在床上又回顧和思考了一陣,看到窗戶上已經有了天光色,知道天快亮了,他便強迫自己不要再東想西想了,趕緊先睡一會兒覺。明天的戰前準備還有很多事兒需要他去督促和檢查。
我其實是比較警醒的,當太子爺梟鷹來到我們班的大通鋪時,我就已經知道了,畢竟我是特種部隊出生的,這起碼的防範心還是有的,何況現在我的代號是野人峰,來金四角不是觀光旅游的,在這裏,我就是一切,一切就是我。只要我不出什麽紕漏,就能夠一直潛伏下去,並一步一步地向自己的戰略目標挺進。但是如果一不小心露出馬腳,那可就沒有人能夠幫我並挽救我了。
我也想利用這一次大的行動來徹底站穩腳跟,並鞏固和提升自己的地位。但又不能太鋒芒畢露,尤其是在槍法上,我還得跟那些□□的小子學幾招,不能太顯得訓練有素的樣子。否則,憑太子爺梟鷹的軍事常識和敏感,他即使要用我,也會防我的。
我還是扯著跟熟睡時幾乎沒有什麽區別的呼嚕聲,當然是裝出來的,用耳朵來判斷進房間的是敵還是友,是查房的,還是來查我的,這些,我不用睜開眼睛,用耳朵就能聽出來。我們每一個兵的槍都放在身邊的,也就是說,大家近乎摟著沖鋒槍睡覺。槍裏面的子彈也是裝得滿滿的,只要打開保險,就能馬上射擊。這些完全都是戰時狀態。所以,當有腳步聲靠近時,我的右手指就已經悄悄放到了扳機上,只要一覺得不對,我就會大吼一聲,然後往床下一滾,就會開槍掃射。
但感覺到是太子爺後,我便放心大膽地繼續演繹我的呼嚕聲了。憑我的經驗,太子爺會對我和沙龍的兵刮目相看。相信,只要跟這家夥攀上了交情,以後,出入總部就不會是什麽難事。
第二天,天大亮,兵們的夥食也比之前更上了一層樓。有些想喝兩口的兵,甚至還得到特許,可以喝白酒,但得適量,不能喝醉了,如果醉酒誤事,則軍法從嚴。
好這一口的士兵便很開心,整個餐桌上的氣氛也非常熱烈。
太子爺還端了一杯藍水啤酒來挨桌給大家敬酒。我也喝了一點,大家又客氣了一下。
然後,兵們就開始動手準備各種戰場物資。我這人對槍是有偏好的,除了自己平時從不離身的美式沖鋒槍,我還申請了一支狙擊槍,每人攜帶的子彈,根據需要,一般是500發以上,我覺得我的耗彈量比較大,多要了兩百發,雖然還有專門的運送彈藥的班排,但真正打起來了,還是自己身上寬裕些才靠得住。這些都是鮮血換來的教訓,平時間,你身上帶一兩百發子彈都嫌多,但到了戰場上,你會發現你帶得再多,都會顯得很少,尤其是那敵人就跟潮水一樣向你湧來的時候,你打得正歡,突然發現子彈沒有了,而運送子彈的家夥,雖然離你只有三五十米的距離,但由於敵人機槍火力的封鎖,就這麽一點點距離,他就是沒有辦法把那整箱的子彈送過來。結果,你除了趴在工事裏等著挨炸和中彈外,不再有任何辦法。
狙擊槍的好處就不用說了,不用等敵人靠近,千米左右,就可以一槍一個,還可以挑著打,用流氓的話說,看到哪個家夥不順眼,就把十字星罩到他的腦袋瓜子上,然後,這邊一摳扳機,那邊的腦袋瓜子就會開出短暫的紅花兒,不用說,對方的陣地上就會多出一具新鮮出爐的屍體。然後,我又用瞄準鏡挑選下一個目標,這是一件很過癮的事,你完全可以找到花國傳說中的閻王的感覺。你叫誰死,誰馬上就得死。沒有什麽價錢可講,也沒有什麽臉面可留,在戰場上所有參與者的眼裏,殺掉對方一個人,就是保全了自己這邊至少一個人。或者說,你不把他幹掉,那麽,等他的槍口瞄準你時,你會說,老兄,我剛才瞄了你都心軟沒有打,你現在是不是也把槍口往旁邊挪那麽幾厘米?——顯然不會有這種情況發生。我當年在一拉咳的時候,先是打軍官,後是撿那些有胡子的打,再後來,媽的,誰長得好看我滅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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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太子爺梟鷹來到前衛一排時,他又驚住了,媽的,這兩個班果真是好兵,瞧這呼嚕打得,簡直都可以跟交響樂媲美了。走進房間後,兩排大通鋪上,十條漢子雖然睡姿各異,但這香甜的睡眠真是羨殺旁人,太子爺梟鷹不由得打了一個哈欠,倦意加睡意,立即擁到他的臉上身上和眼睛上。他下意識地揉了揉有些睜不開的雙眼,然後,為幾名打翻鋪蓋的士兵,重新蓋好鋪蓋,掖好被角。看來,自己看中這兩個班是正確的。這樣的班排戰鬥力,有時候甚至可以頂一兩個連了。
終於查完全營的鋪位,太子爺梟鷹便帶著他的人回團部宿舍去睡下了。
他已經和營連長作出了決議,準備23小時以後的次日淩晨0點部隊開拔,為了增加行動的隱蔽性,全營上下采用兩步走的辦法,第一步,用車輛秘密把部隊投放到阿賓集團和森林狼集團的交界處,然後,車輛原地隱蔽待命,全營官兵則下車步行,采用繞行戰術,盡量不驚動森林狼的部隊。然後直插這次行動的目的地——湄賽。力爭在天亮前,全營官兵整編整裝——不掉隊一人、不丟失一件武器地進入潛伏陣地,然後構築兩條攻守兼備的防線。既阻止敵增援,又打擊他們逃回老巢的部隊。當然,所有這一切,必須在絕對保密的情況進行,一旦洩露出去,那就有可能被森林狼將計就計,突然放棄搶阿賓的那批貨,而是集中優勢兵力來抓他這個太子爺並吃掉他的這一個營,那麽,後果和戰局將完全失控。阿賓集團會輸得很慘。
為了達到不洩露行蹤的目的,太子爺梟鷹已經想到了一個應對的小辦法,那就是全營官兵進入森林狼防區後,就立即換上森林狼部隊的軍裝,如果遇到有人盤問,便以前去金四角牌坊執行作戰任務為名,讓他們不該問的就不要問。然後,利用對方松懈的機會,或就地解決掉他們,或者大搖大擺而去。當然,這只是預防萬一。如果一路上什麽事也沒有則是最好不過。
總之,這次行動,是太子爺梟鷹第一次把他在西方點心軍校學到的一些軍事知識運用到實戰中來。他希望能夠取得最大的成功,而且,他還學到了莓軍以人為本的治軍思想,他還告訴部下,只要自己的犧牲毫無意義,那麽就可以保全自己的生命,哪怕做俘虜也不是什麽丟人的事……
太子爺梟鷹在床上又回顧和思考了一陣,看到窗戶上已經有了天光色,知道天快亮了,他便強迫自己不要再東想西想了,趕緊先睡一會兒覺。明天的戰前準備還有很多事兒需要他去督促和檢查。
我其實是比較警醒的,當太子爺梟鷹來到我們班的大通鋪時,我就已經知道了,畢竟我是特種部隊出生的,這起碼的防範心還是有的,何況現在我的代號是野人峰,來金四角不是觀光旅游的,在這裏,我就是一切,一切就是我。只要我不出什麽紕漏,就能夠一直潛伏下去,並一步一步地向自己的戰略目標挺進。但是如果一不小心露出馬腳,那可就沒有人能夠幫我並挽救我了。
我也想利用這一次大的行動來徹底站穩腳跟,並鞏固和提升自己的地位。但又不能太鋒芒畢露,尤其是在槍法上,我還得跟那些□□的小子學幾招,不能太顯得訓練有素的樣子。否則,憑太子爺梟鷹的軍事常識和敏感,他即使要用我,也會防我的。
我還是扯著跟熟睡時幾乎沒有什麽區別的呼嚕聲,當然是裝出來的,用耳朵來判斷進房間的是敵還是友,是查房的,還是來查我的,這些,我不用睜開眼睛,用耳朵就能聽出來。我們每一個兵的槍都放在身邊的,也就是說,大家近乎摟著沖鋒槍睡覺。槍裏面的子彈也是裝得滿滿的,只要打開保險,就能馬上射擊。這些完全都是戰時狀態。所以,當有腳步聲靠近時,我的右手指就已經悄悄放到了扳機上,只要一覺得不對,我就會大吼一聲,然後往床下一滾,就會開槍掃射。
但感覺到是太子爺後,我便放心大膽地繼續演繹我的呼嚕聲了。憑我的經驗,太子爺會對我和沙龍的兵刮目相看。相信,只要跟這家夥攀上了交情,以後,出入總部就不會是什麽難事。
第二天,天大亮,兵們的夥食也比之前更上了一層樓。有些想喝兩口的兵,甚至還得到特許,可以喝白酒,但得適量,不能喝醉了,如果醉酒誤事,則軍法從嚴。
好這一口的士兵便很開心,整個餐桌上的氣氛也非常熱烈。
太子爺還端了一杯藍水啤酒來挨桌給大家敬酒。我也喝了一點,大家又客氣了一下。
然後,兵們就開始動手準備各種戰場物資。我這人對槍是有偏好的,除了自己平時從不離身的美式沖鋒槍,我還申請了一支狙擊槍,每人攜帶的子彈,根據需要,一般是500發以上,我覺得我的耗彈量比較大,多要了兩百發,雖然還有專門的運送彈藥的班排,但真正打起來了,還是自己身上寬裕些才靠得住。這些都是鮮血換來的教訓,平時間,你身上帶一兩百發子彈都嫌多,但到了戰場上,你會發現你帶得再多,都會顯得很少,尤其是那敵人就跟潮水一樣向你湧來的時候,你打得正歡,突然發現子彈沒有了,而運送子彈的家夥,雖然離你只有三五十米的距離,但由於敵人機槍火力的封鎖,就這麽一點點距離,他就是沒有辦法把那整箱的子彈送過來。結果,你除了趴在工事裏等著挨炸和中彈外,不再有任何辦法。
狙擊槍的好處就不用說了,不用等敵人靠近,千米左右,就可以一槍一個,還可以挑著打,用流氓的話說,看到哪個家夥不順眼,就把十字星罩到他的腦袋瓜子上,然後,這邊一摳扳機,那邊的腦袋瓜子就會開出短暫的紅花兒,不用說,對方的陣地上就會多出一具新鮮出爐的屍體。然後,我又用瞄準鏡挑選下一個目標,這是一件很過癮的事,你完全可以找到花國傳說中的閻王的感覺。你叫誰死,誰馬上就得死。沒有什麽價錢可講,也沒有什麽臉面可留,在戰場上所有參與者的眼裏,殺掉對方一個人,就是保全了自己這邊至少一個人。或者說,你不把他幹掉,那麽,等他的槍口瞄準你時,你會說,老兄,我剛才瞄了你都心軟沒有打,你現在是不是也把槍口往旁邊挪那麽幾厘米?——顯然不會有這種情況發生。我當年在一拉咳的時候,先是打軍官,後是撿那些有胡子的打,再後來,媽的,誰長得好看我滅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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