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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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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乖巧地像只貓兒。

最初給她取名,想叫她貓兒來著。

衛瑾問她叫什麽,她說她是鄉野村姑,沒有什麽正經名字,他想起皇妃們的名字,再出去時候,難免會想問問,身邊人,家中姐妹都叫什麽名字。

蕓蕓眾生,真是叫什麽名字的都有,皇姐辦了個詩社,衛瑾去了兩次,真是被那些文人酸得頭疼,聽說取名多半都在詩歌當中用字,他翻閱了許多詩詞,可晚上回去,對著小姑娘努力對他展露出來討好的笑臉,又都忘掉了。

原本以為把她往後院一扔,好吃好喝地養著就行,可養個小姑娘可跟養個阿貓阿狗不一樣,本來就那麽瘦的一個,過兩日沒看她,她就病了。

他本是個粗人,光想著嬌養,可畢竟沒有照顧過人,如何能知道怎麽能寬慰到她。

那日月色很美,小姑娘整個人都很熱,她哭了,說渾身疼,已經喝了湯藥了,他不知道怎麽能緩解疼痛,只得背著她,一次又一次地在窗前走過。

問她為什麽哭,她也說不出來什麽,問她想要什麽,她說想要什麽也得不到。

衛瑾忽然想到,她真的是一個需要人疼的姑娘,背著她看月亮,他說以後他們在一塊,什麽好東西都給她,星星月亮,但凡他能拿得到的,都給她。

她還是哭,說沒用的,早晚他會離開她的。

衛瑾深思熟慮想了一番,說不分開,以後就他們一直一直在一起,他說走到哪裏都帶著她,他說明珠,你就叫明珠,掌上明珠,嬌慣養著的,以後再沒有什麽苦難。

她發了很多很多汗,最後伏在他背上睡著了。

月亮似圓盤,衛瑾站在窗前看著地上的那抹銀光,心裏好像被什麽東西填滿了,從此明王身邊多了個人,一個叫做明珠的小姑娘。

他走到哪裏,就把她帶到哪裏,平反帶著她,打仗也帶著她,明珠膽子很小,不敢一個人睡,多晚都等著他回來,他有時候也給她講些打仗的事,不過很顯然,她不怎麽愛聽。

衛瑾到了晚上,總是難以入眠,明珠挨著他總是睡得很熟。

睡著了之後,她就愛動了,手腳總是沒有個老實時候,這姑娘從來畏寒,尤其冬日時候,睡著睡著,手就探到他領口裏來取暖。

她腳也總是涼著,總之睡著睡著就滾了他懷裏來。

起初也沒什麽,後來那嬌軟身體挨著他,他開始睡不著,將她送到鎮上住了幾天,可分開之後,他卻更睡不著了。

時時刻刻惦記著,她有沒有好好吃飯,晚上離開他會不會睡不著。

強捱了幾日過去看她,可她早早睡了,一問丫鬟,說是吃得好睡的好,反而是他,聽了心裏很不是滋味。

這便又將明珠接回了自己身邊。

後來皇後張羅著,要讓他娶親,京中也有閑言碎語,說是明王府裏住了個美人,是個異族姑娘,從來不許露面的,都說他是因為她才不娶妻。

美人的確是美人,他最得意的一件事,就是將她養的白了些,圓潤了些,是個小美人,有時候帶著她出去,總會有半大小子偷偷看她,這令他很不痛快。

有一日帶著她出去看戲,戲臺上都是夫唱婦隨,唱的是千古流傳的故事,回來之後她不大高興,說自己也想嫁人,將來生兩個孩子,過那樣細水長流的日子。

想嫁人了?

那個晚上,他睡不著,就一直盯著她看。

她倒是睡得很香甜,不知睡夢當中是什麽,唇邊都是淺淺笑意,他看著心中歡喜,兩臂撐了她的兩側,叫了她的名字。

明珠被他叫醒,她散著長發,睡眼朦朧的好可愛。

他問她,願不願真正成為他的人。

她迷迷糊糊點頭,他這便低頭要了她,或許是男人的劣性作祟,從此他熱衷於此,真個離不開她了。

她怕疼,第一次疼了之後,對這件事總是有點害怕。

幾回之後得了歡愉了,才多了柔媚,迎合他了,衛瑾特意讓春生問禦醫要了避子湯藥,每次都不忘叮囑明珠要喝的。

她不問,總是那麽乖巧的。

他有時候會同她一起吃酒,她酒量太淺,喝了酒了什麽話就敢說了,偶爾也會抱怨,說這麽多年了,為什麽沒有個孩子。

要什麽孩子,女人生孩子是一件特別可怕的事情,他母妃就是生下他過世的。

他不喜歡孩子,看著她總覺得她就是個孩子。

明珠喜歡曬暖陽,明珠喜歡吃蜜餞,明珠喜歡他背著她,明珠,叫著明珠明珠的,心中安寧。這時候就會慶幸沒有叫她阿貓或者貓兒什麽的,還是明珠更貼切一些。

雖然皇姐提起明珠,總是說,這個名字也忒俗氣了些,那京中王大人家有個王明珠,陳大人府上有個陳明珠,李大人前幾日喜得千金取名李明珠,天底下的女兒家都叫明珠了,幹什麽都要當別人掌心寵。

她說女子不當如此,可是衛瑾卻覺得,在他身邊,明珠剛好。

明珠走進相府之後,他一怒之下沖進了東宮,剛好觸動了皇兄,顧相這個誘餌引誘他暴露了真心,皇帝龍顏大怒,將他們都擒了去。

隨後,顧相宜的暴露,明珠的身份被確定了下來,顧相與他聯手,終於登上了太子之位,然而,明珠卻一直昏迷不醒。

太子距離皇位只有一步之遙,可這時候衛瑾卻總是不知道做些什麽才好,他日日看著明珠,帶著她訪遍了名醫,大周疆土就那麽大,他這時候才覺得應該將天下,變成天下才好。

心中意難平,總是焦躁,後來顧相宜瘋了。

她說她要是死了的話,顧明珠也會死的,她說天下暴動,明珠也會死的,衛瑾才打消了那個念頭,守著京中,守著明珠了。

沒想到,她真的醒了過來。

有的時候,他覺得這是一場大夢,夢醒了,她就不在了,為此幾次三番從夢中驚醒,總要先叫醒她,再哄著她睡。

桃花又落了,又一年春時,衛瑾早早醒了,提起筆來,想寫下明珠手劄,可想起種種過往,不知道從何落筆。

他想了好一會兒,落筆畫了少女。

少女坐在樹下,懷裏還抱著貓兒,他能想到的,最初的明珠,就是那樣的,在那麽一棵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樹下,撿了一只貓兒,她眉眼間總是有溫柔笑意,看著他時候,滿眼的歡喜。

是了,她喜歡他。

他昏迷的時候聽見了,她說他長得好看,要嫁給他。

從前她身份卑微,難以婚嫁,如今她已成為了他的太子妃,其實什麽名分他不怎在意的。筆墨幹了,衛瑾將筆放下了。

腳步聲起,他拿過一本書將畫上少女蓋住了。

很快,明珠到了他的背後,她湊過來看,身上還有清香的熏香味道:“在畫什麽?”

他當即站了起來,低眸:“畫個阿貓阿狗。”

她不信,側身要過來看,卻被她抓住了手腕,顧明珠力氣當然沒有他大,心有不甘:“寫了什麽畫了什麽,怎不叫我看。”

衛瑾偏就攔住了她的去路,再一俯身,一手到她腿彎處,一下將她抱了起來。

她直捶著他:“你幹什麽呀,放我下來!”

他目光灼灼,哪裏肯放她下來。

將養的日子也夠多的了,他忍不得,要吃了她。

也許是太長時間沒在一起過,這一次更覺水乳交融,默契得很,最後交頸而眠時候,明珠累得先睡著了。

衛瑾擁著她,在心底一遍一遍叫著她的名字。

明珠,我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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