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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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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模特兒?”她聽得迷迷糊糊。

“就前面舞臺掛的塑料廣告牌啊!”女高中生說。“廣告牌中的女模特兒跟你長得幾乎一模一樣。”

真的很像。

“但是她是閉著眼睛的,好像在睡覺。”女局中生一邊說,手一邊還指向舞臺,證實她沒有說謊。

“Test!Test!”

這時候舞臺的方向傳出麥克風測試的聲音,吸引所有人的註意力。

“樂團開始表演了,我們趕快過去!”

三個女高中生來無影,去無蹤,上一秒鐘還在跟江冬茉說話,下一秒已經拔腿狂奔。

江冬茉看著往前方聚集的人潮,考慮自己該不該參與,最後還是抵擋不住好奇心,也跟人擠到前面。

舞臺上擺著爵士鼓、電子琴、一把電吉他,還有音箱。拿麥克風測試的是貝斯手,一頭長發全梳到腦後綁起來,長得很帥,很有味道。

不消說,臺下的女生全瘋了,貝斯手就這麽養眼,剩下的成員值得期待。

相較於女生們都把註意力集中在貝斯手身上,江冬茉重視的是舞臺後方的背景,真的如那三個女高中生所言,畫中的模特兒跟她長得很像——不,根本就是她,只不過她閉上眼睛在睡覺。

江冬茉的臉上凈是迷惘,她不記得自己曾經拍過這張照片,莫非遭人偷拍?她同時還註意到,背景照片的解析度很奇怪……不對,不是照片,是油畫,畫得非常、非常像的油畫,優秀到簡直就像大師的作品,是一幅難得的佳作。

一個又一個問題在她腦中成形,她甚至還沒空將它們串起來,樂團成員便從舞臺後方一個接一個走上舞臺,最終終於全員到齊。

“大家好!”

拿麥克風跟觀眾打招呼的,不是別人,是江冬茉也非常熟悉的李思本,他竟是樂團的吉他手,換句話說——

她看往爵士鼓的方向,果然看見耿耀就定位甩鼓棒,臺下頓時陷入一陣瘋狂。

“好!”一群花癡卯起來大喊特喊,只有一個人呆若木雞。

擔任鍵盤手的大雄先生,脫掉黑色的粗框眼鏡後也是帥哥一枚,由於全員皆帥哥的樂團不多,要臺下的小女生不瘋也難。

大雄先生十分帥氣的調整好麥克風,以便待會兒主唱。負責彈奏電吉他的李思本,雖然沒其它三個帥,但搞笑的功力卻是最強的,就看他一會兒挑眉,一會兒扮鬼臉,逗得臺下的小女生們心花怒放,很會搶鏡。

“大家好,我們是CRAZY樂團。”李思本首先先來一段自我介紹,江冬茉站在人群之中,呆楞了半天總算恢覆過來。

“我們在XX路開了一家同名的蛋糕店,順便宣傳一下。”李思本很會把握機會做生意,其它團員都很受不了他。

夠了,快導入正題!

是、是。

“在我們開始演唱之前,得先看看女主角在不在?”李思本居高臨下眺望底下的人群,從中尋找江冬茉。

江冬茉恍然大悟他是在說她,想要逃卻被左右兩邊的人夾住逃不了,剛好被李思本逮個正著。

“我看見你了,江冬茉小姐,你不要跑,快點上臺來。”李思本不愧是最佳男配角,堅決不做苦情的男二,一定要促成她和耿耀happy ending,相當富有職業道德。

大家於是紛紛把頭轉往她的方向,看見通緝單上的人物竟然就在現場,一個比一個還熱心,堅持把她推向舞臺。

“不,我不要……”

申訴無效,特別是她的睡臉還張掛在舞臺後方時,更不具說服力。

江冬茉就這麽被拱上臺,尷尬地與李思本對看,李思本故意裝出誇張的表情,好像她有多兇焊。

“你別瞪我,這不是我的主意。”他大聲喊冤。“要怪就怪你的男朋友,是他策劃這一切。”

李思本接下來將舞臺交給耿耀,只見耿擢站起來緩緩走到她身邊,對著江冬茉說。

“小茉,是我錯了。”他當著大家的面跟她道歉。“我不該說些不切實際的話,只因為我拉不下臉對你坦白自已的心意,因而造成你對我的誤會,請你原諒我。”

臺下的觀眾可能聽得霧煞煞,但江冬茉完全聽得懂他在說什麽,他在懇求她原諒他,因為那天他說一些有關上床負不負責的渾話,他正在為此向她道歉。

“失去你以後,我才知道你對我有多麽重要。”他深吸一口氣,看向李思本。

李思本跟他比了一個OK的手勢,跑到後臺拿出一束紅玫瑰交給耿耀。

“我愛你,小茉。”他手捧玫瑰,單膝下跪的姿勢,帥到令臺下觀眾發出聲聲嘆息,特別是女性觀眾。

“耿耀……”江冬茉又驚又喜,已然不知道該說什麽。

“嫁給我,小茉。”郝楚堂默默走到他身邊,把戒指盒交到耿耀手裏,耿耀打開戒指盒,裏面擺著一顆三克拉的鉆戒。

“太耀眼了,跟我不搭。”她自認為小家碧玉,攀不起他的家門,戴上這麽璀璨的鉆戒。

“在我心裏,你比任何一顆鉆石都還要來得耀眼。”他真誠說道。

照理說他送花又送戒指,還向全世界大聲說愛她,已經符合她所有要求,可她還是不敢收下戒指。

耿耀早料到她不會輕易屈服,還留最後一手。

他向大雄點點頭,大雄把他為她畫的油畫送上來,江冬茉頓時僵住。

“你是我除了我媽媽以外,第一個我想要為你作畫的女人,這樣你還不明白我的心意?”

耿耀最後的殺手鐧,竟是他為她畫的油畫,也就是做為背景的原畫。

“耿耀……”從上臺後,她就一直強忍著淚水,這個時候淚水再也忍不住奪眶而出。

然而這還不算什麽,耿耀的好兄弟們還準備了一樣禮物,要送給這對倔強的情人。

只見附近的大型LED電子廣告牌,都呈現出同一個畫面——

小茉,嫁給我好嗎?

五彩繽紛,是如此美麗,一如他們的心情,一如他們的愛情。

“嫁給他!嫁給他!”

“嫁給他!嫁給他!”

臺下的觀眾也幫忙求婚,逼著江冬茉非點頭不可。

“我答應嫁給你。”她最後終於收下鮮花和戒指,答應他的求婚。

耿耀馬上站起來和她緊緊相擁。

“我們要一起去意大利參加我父親的婚禮。”他說。

“嗯。”她也同樣把他抱得好緊,發誓此生再也不離開他。

“不過在去意大利之前,我們要先舉辦自己的婚禮。”他又說。

“嗯。”他說什麽她都點頭,沒辦法,誰教她天生就是女仆性格,只能聽主人的。

“小茉,我太開心了。”他笑得像個孩子。

“我也是。”她綻放出此生最燦爛的笑容,異常耀眼。

“咳咳,打擾一下。”李思本總是這麽惹人厭,忒愛在人家感動時插花。

“什麽事?”耿耀不耐煩地問好友。

“我們還缺一個鼓手,你有空客串一下嗎?”李思本對江冬茉眨眨眼,她紅著臉點點頭,大方讓出耿耀。

於是耿耀再次回到鼓架後面就定位,拿起鼓棒等李思本宣布曲目。

“讓各位久等了,我們即將帶來的歌曲是——Marry me!”

一二三,開始!

【尾聲】

CRAZY樂團唱的“Marry me”,雖然沒蕭敬騰來得動聽,但主唱大雄的聲音也算不錯,請掌聲鼓勵鼓勵。

啪啪啪啪!

至於耿耀為江冬茉畫的油畫,也獲得很高評價,唯一的問題是——

“江冬茉,你竟然在大庭廣眾裸露肩膀,傷風敗俗!”

“冤枉啊,爸!”她大聲喊冤。“我沒有在大庭廣眾之下——”

“你還敢頂嘴!”皮癢欠修理。

“岳父,你要怪就怪我,不要怪小茉——”

啪!

江鴻打人打得好用力。

唔,就只有這個小問題,很小很小……

“啊——耿耀!”江冬茉捂嘴尖叫。

耿耀一臉無辜地撫著發紅的臉頰,開始後悔成為江家的女婿。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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