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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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真會挑時間。”江冬茉離開飯廳後,耿耀馬上炮轟李思本,他仍是笑嘻嘻。
“我怎麽知道會剛好撞見你們正在吃鴛鴦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餵我,我餵你,嘴巴打開,嗯——真甜蜜!”
他說就算了,還兼做動作,氣壞耿耀。
“知道我們甜蜜,你還來當電燈泡!”耿耀免費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開。
“切,你以為我是自己心甘情願來的嗎?”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聯,大夥兒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壞你們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餃後下一步是接吻,羨煞他們這些單身漢。
“你們幹嘛找我?”他倒情願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們上不了外層空間,不會在他和江冬茉調情時突然出現。
“練團。”李思本提醒他還有兄弟,不要色字頭上一把刀,把他們全忘光光。
“練什麽團?”耿耀皺眉。“大雄還在住院,楚堂也還沒回國,只有我們兩個人能搞出什麽名堂。”
“拜托!”李思本聞言叫道。“你的日子還停留在土撥鼠節,永遠都是同一天嗎?”(註:有一部美國喜劇電影名為:土撥鼠節“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為出言不遜觸怒了土撥鼠神,每天醒來都是土撥鼠節,永遠過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領悟才脫離這個懲罰。)
“大雄出院了?”這麽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經夠倒黴了,你還希望他躺在醫院多久?”
“一輩子。”耿耀回答得簡單利落,超級沒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來了。”李思本嘆氣。“他叫我不要打擾你,問題是他下個月初又要出國,他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還久,我們的樂團要不要幹脆解散算了?”每次練團不是缺這個人,就是缺那個人,只有他一個人堅守崗位,永垂不朽。
“開玩笑,怎麽可以解散?”這是他畫畫以外唯一的娛樂,說什麽都不能放棄。
“那我們什麽時候練團?”李思本抱怨。“好不容易我們的主唱和貝斯手都回來了,卻換成鼓手缺席,永遠湊不齊四個人。”
“這幾天。”
“這幾天是哪幾天,星期幾?”李思本緊抓著耿耀不放,終於把他惹毛。
“你是在審犯人嗎,幹嘛問得這麽仔細?”耿耀最怕束縛,偏偏李思本最擅長此道,真的很煩。
“因為你看起來就一副不想練團的樣子。”李思本收斂起笑容,表情轉為嚴肅,不再嘻嘻哈哈。
“我沒說我不練團。”耿耀反駁。
“你不用開口說,你的表情已經告訴了我。”李思本挑眉。“耿耀,我問你,你打算怎麽處理江冬茉?”
“處理?”耿耀楞了一下。“她又不是貨物,還處理咧!”切!
“你別跟我裝傻。”這不是他的長項,別硬撐。“你扣留人家這麽久,總該給人家一個交代。”
“我要給她什麽交代?”可笑。“我又沒有對她做什麽,頂多只是——”
“接個小吻,偶爾吃一下豆腐,你是不是想這麽回答我?”
“……”
李思本對耿耀了如指掌,幾句話就可以讓他陷入沈默,完全說不出話。
“讓我換個方式問你好了,你喜歡江冬茉嗎?”雖然看耿耀難堪很有趣,卻不是李思本的目的,他希望他毫無保留坦白真心,不要打混。
“當然喜歡。”不喜歡的話他會將她留在身邊?簡直是廢話。
“有多喜歡?”偏偏李思本就是喜歡追根究柢,某方面很惹人嫌。
“就……”他也說不上來,別逼他。
“有到愛的地步嗎?”耿耀說不出來,李思本幫他說,這才叫做好朋友。
“我對她很有感覺。”耿耀的回答過於狡猾,至少在李思本聽起來是如此。
“Feeling。”李思本猛點頭,語氣再嘲諷不過。“這是最不可靠的東西,說消失就消失,留下的只有傷痛。”
“你的意思是,我會傷害小茉?”耿耀不悅地看著李思本,覺得他管得太多了,超越了朋友的範圍。
“肯定會傷害她。”李思本答道。“如果你無法確定自己的心意,她最終只有受傷離開。”
愛情不是搞藝術,靈感來了,就鋪天蓋地把人卷進去,也不管人家願不願意。那太可惡,也太自私,他不希望他的朋友成為那樣的混帳。
面對好友的質疑,耿耀多希望自己能夠反駁,然而不幸的是,他竟想不出一句可以挑戰李思本的話!難道他就像李思本所說那麽可惡,那麽自私?他真的不知道。
“我先走了,你好好想想我的話。”李思本相信他的朋友並不是混帳,只是需要時間解開心中的結,他會耐心等待。
“等你想練團的時候再call我。”李思本臨走前交代耿耀。“不過,一定要趕在下個月初之前,別忘了我們的貝斯手又要出國。”
話畢,李思本隨即閃人,留下耿耀一個人獨自陷入長考。
在和李思本短暫且丟人的會面之後,江冬茉選擇一個人到鬧區逛街兼散心,免得留在屋子裏再次碰見李思本,到時候又得尷尬一次。
以前,要她一個人在人群中穿梭根本是天方夜譚,萬萬不可能。然而自從和耿耀在一起以後,她漸漸變得不怕人群,甚至偶爾還會停下腳步,觀察人們臉上的表情。
“See,這些人的臉就像畫布,隨著情緒變化,五官也會有所改變。有的是快樂祥和,色彩瑰麗像是印象派,有的則憤怒扭曲,強烈的情感表現宛如抽像派,是不是很有意思?”
耿耀從不畫人物,卻對人群觀察入微,說得頭頭是道。
江冬茉是藝術白癡,不懂得藝術派別,但她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觀察人群確實會給自己帶來樂趣,特別在觀察對像具有鮮明特色時,會更有樂趣。
她打算找一間咖啡館,坐下來好好觀察來往的人群,最好是有整片落地窗的咖啡館,會讓她的觀察工作更為簡單一些。
她走著走著,終於讓她找到一家符合理想的咖啡館,還沒能走到門口,赫然發現靠窗的位子上,坐著一道似曾相識的人影。
說是似曾相識,是因為她有十多年沒再見過他,不確定自己是否認錯人。
隔著落地窗,江冬茉的心情是矛盾的,是不安的,因為坐在咖啡館裏頭的不是別人,而是害她得到恐男癥的罪魁禍首——任戴維。
她就這麽呆呆站立,不知如何是好,落地窗內的任戴維渾然不覺有人在看他,只是冷著臉,低頭看數據。
十幾年的時間很漫長,足以使一個男孩變成男人,任戴維便是如此。
坦白說,江冬茉無法確定眼前的男人真的是任戴維。他的五官依然立體,像是混血兒,卻是百分之百的臺裔。
他的肩膀比起國中時要寬上許多,身高還得再多一些,不過手長腳長媲美雜志上的男模特兒,這點倒是沒改變。
不,他變了。
江冬茉觀察任戴維,得到這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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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麽知道會剛好撞見你們正在吃鴛鴦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餵我,我餵你,嘴巴打開,嗯——真甜蜜!”
他說就算了,還兼做動作,氣壞耿耀。
“知道我們甜蜜,你還來當電燈泡!”耿耀免費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開。
“切,你以為我是自己心甘情願來的嗎?”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聯,大夥兒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壞你們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餃後下一步是接吻,羨煞他們這些單身漢。
“你們幹嘛找我?”他倒情願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們上不了外層空間,不會在他和江冬茉調情時突然出現。
“練團。”李思本提醒他還有兄弟,不要色字頭上一把刀,把他們全忘光光。
“練什麽團?”耿耀皺眉。“大雄還在住院,楚堂也還沒回國,只有我們兩個人能搞出什麽名堂。”
“拜托!”李思本聞言叫道。“你的日子還停留在土撥鼠節,永遠都是同一天嗎?”(註:有一部美國喜劇電影名為:土撥鼠節“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為出言不遜觸怒了土撥鼠神,每天醒來都是土撥鼠節,永遠過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領悟才脫離這個懲罰。)
“大雄出院了?”這麽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經夠倒黴了,你還希望他躺在醫院多久?”
“一輩子。”耿耀回答得簡單利落,超級沒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來了。”李思本嘆氣。“他叫我不要打擾你,問題是他下個月初又要出國,他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還久,我們的樂團要不要幹脆解散算了?”每次練團不是缺這個人,就是缺那個人,只有他一個人堅守崗位,永垂不朽。
“開玩笑,怎麽可以解散?”這是他畫畫以外唯一的娛樂,說什麽都不能放棄。
“那我們什麽時候練團?”李思本抱怨。“好不容易我們的主唱和貝斯手都回來了,卻換成鼓手缺席,永遠湊不齊四個人。”
“這幾天。”
“這幾天是哪幾天,星期幾?”李思本緊抓著耿耀不放,終於把他惹毛。
“你是在審犯人嗎,幹嘛問得這麽仔細?”耿耀最怕束縛,偏偏李思本最擅長此道,真的很煩。
“因為你看起來就一副不想練團的樣子。”李思本收斂起笑容,表情轉為嚴肅,不再嘻嘻哈哈。
“我沒說我不練團。”耿耀反駁。
“你不用開口說,你的表情已經告訴了我。”李思本挑眉。“耿耀,我問你,你打算怎麽處理江冬茉?”
“處理?”耿耀楞了一下。“她又不是貨物,還處理咧!”切!
“你別跟我裝傻。”這不是他的長項,別硬撐。“你扣留人家這麽久,總該給人家一個交代。”
“我要給她什麽交代?”可笑。“我又沒有對她做什麽,頂多只是——”
“接個小吻,偶爾吃一下豆腐,你是不是想這麽回答我?”
“……”
李思本對耿耀了如指掌,幾句話就可以讓他陷入沈默,完全說不出話。
“讓我換個方式問你好了,你喜歡江冬茉嗎?”雖然看耿耀難堪很有趣,卻不是李思本的目的,他希望他毫無保留坦白真心,不要打混。
“當然喜歡。”不喜歡的話他會將她留在身邊?簡直是廢話。
“有多喜歡?”偏偏李思本就是喜歡追根究柢,某方面很惹人嫌。
“就……”他也說不上來,別逼他。
“有到愛的地步嗎?”耿耀說不出來,李思本幫他說,這才叫做好朋友。
“我對她很有感覺。”耿耀的回答過於狡猾,至少在李思本聽起來是如此。
“Feeling。”李思本猛點頭,語氣再嘲諷不過。“這是最不可靠的東西,說消失就消失,留下的只有傷痛。”
“你的意思是,我會傷害小茉?”耿耀不悅地看著李思本,覺得他管得太多了,超越了朋友的範圍。
“肯定會傷害她。”李思本答道。“如果你無法確定自己的心意,她最終只有受傷離開。”
愛情不是搞藝術,靈感來了,就鋪天蓋地把人卷進去,也不管人家願不願意。那太可惡,也太自私,他不希望他的朋友成為那樣的混帳。
面對好友的質疑,耿耀多希望自己能夠反駁,然而不幸的是,他竟想不出一句可以挑戰李思本的話!難道他就像李思本所說那麽可惡,那麽自私?他真的不知道。
“我先走了,你好好想想我的話。”李思本相信他的朋友並不是混帳,只是需要時間解開心中的結,他會耐心等待。
“等你想練團的時候再call我。”李思本臨走前交代耿耀。“不過,一定要趕在下個月初之前,別忘了我們的貝斯手又要出國。”
話畢,李思本隨即閃人,留下耿耀一個人獨自陷入長考。
在和李思本短暫且丟人的會面之後,江冬茉選擇一個人到鬧區逛街兼散心,免得留在屋子裏再次碰見李思本,到時候又得尷尬一次。
以前,要她一個人在人群中穿梭根本是天方夜譚,萬萬不可能。然而自從和耿耀在一起以後,她漸漸變得不怕人群,甚至偶爾還會停下腳步,觀察人們臉上的表情。
“See,這些人的臉就像畫布,隨著情緒變化,五官也會有所改變。有的是快樂祥和,色彩瑰麗像是印象派,有的則憤怒扭曲,強烈的情感表現宛如抽像派,是不是很有意思?”
耿耀從不畫人物,卻對人群觀察入微,說得頭頭是道。
江冬茉是藝術白癡,不懂得藝術派別,但她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觀察人群確實會給自己帶來樂趣,特別在觀察對像具有鮮明特色時,會更有樂趣。
她打算找一間咖啡館,坐下來好好觀察來往的人群,最好是有整片落地窗的咖啡館,會讓她的觀察工作更為簡單一些。
她走著走著,終於讓她找到一家符合理想的咖啡館,還沒能走到門口,赫然發現靠窗的位子上,坐著一道似曾相識的人影。
說是似曾相識,是因為她有十多年沒再見過他,不確定自己是否認錯人。
隔著落地窗,江冬茉的心情是矛盾的,是不安的,因為坐在咖啡館裏頭的不是別人,而是害她得到恐男癥的罪魁禍首——任戴維。
她就這麽呆呆站立,不知如何是好,落地窗內的任戴維渾然不覺有人在看他,只是冷著臉,低頭看數據。
十幾年的時間很漫長,足以使一個男孩變成男人,任戴維便是如此。
坦白說,江冬茉無法確定眼前的男人真的是任戴維。他的五官依然立體,像是混血兒,卻是百分之百的臺裔。
他的肩膀比起國中時要寬上許多,身高還得再多一些,不過手長腳長媲美雜志上的男模特兒,這點倒是沒改變。
不,他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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