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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消失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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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冬不管韋良愛不愛聽,自顧自的講起了嚴夏的故事。

嚴夏比嚴冬小兩歲。她們的父母很懶,孩子在哪個季節出生,就幹脆以哪個季節為名。好在姐妹倆一個出生在冬天,一個出生在夏天,不然很有可能叫嚴大冬,或者嚴二冬。

嚴夏的性格與嚴冬完全不一樣,她從小就乖巧聽話,懂得察言觀色,總是能把父母哄得高高興興,街坊鄰居也是對嚴夏喜愛有加。嚴冬則生性倔強,天不怕地不怕,儼然一副男孩子脾氣,從小就是個讓人頭疼的問題少女。

簡而言之,人人喜歡嚴夏,包括嚴冬。人人討厭嚴冬,除了嚴夏。姐妹倆雖然註定沒有共同語言,但關系卻很親近。

嚴冬13歲那年,因為村裏只有一所小學,沒有初中。嚴冬不得不離開村子,去海城的姑姑家念初中。那時,嚴夏11歲,還在上小學五年級。

姐妹倆分別那天,嚴夏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錢和珍愛的玩具、衣服全都給了嚴冬,她怕姐姐離開家之後會受苦。嚴冬知道嚴夏一直喜歡她那個用貝殼做成的手鐲,那是她從別的孩子手裏搶來的。海城市雖然靠著大海,但姐妹倆長這麽大還從來沒去過海邊,貝殼手鐲也就成了稀罕的東西。嚴冬猶豫再三,還是沒舍得將手鐲交給妹妹,這也成為她人生當中最後悔的一件事。

嚴冬寄住在姑姑家,姑姑和姑父待她很好。但是城裏不比農村,到處高樓大廈,車水馬龍,根本沒有可以讓小孩子玩耍的地方。而且城裏人也不如農村人友善,即使是對門的鄰居,大家也很少往來。嚴冬覺得很孤單,在家時,她放學之後把書包一扔,就帶著一幫同齡,甚至比自己還大的孩子,漫山遍野的瘋跑。一直要玩到太陽落山才回家吃飯。現在,她只能待在姑姑為她精心布置的臥室裏,望著窗外發呆。她想家,想爸媽,想念自由,想念玩伴,當然更想妹妹。

嚴夏也想嚴冬,甚至幾次哭鼻子,求爸爸帶她去城裏看嚴冬。爸爸經不住她的軟磨硬泡,只能同意。好在海城離她們家並不遠,坐客車大概二十幾分鐘的車程,走路一個小時就到了。

爸爸以為讓姐妹倆見一次面,就可以打發嚴夏了。他太低估這個11歲的小姑娘了。嚴夏在客車上,已經記住了從家裏到姑姑家的全部路程,甚至還偷偷畫了張草圖。她打算以後一有時間,就跑到姑姑家看嚴冬。她相信自己不會迷路,也相信一個小時的路程對她來說根本不算什麽。

可是,誰也沒有想到。嚴夏的第一次獨自旅程,就出事了。

那是從姑姑家回來的第四天,剛好趕上六一兒童節,學校照例要開半天運動會,然後放假兩天半。嚴夏代表班級參加了一個百米賽跑,結果只拿到第三名,她的體質天生不如姐姐強。嚴冬在學校的運動會上,從來都是第一名,不管田賽還是徑賽。學校有一個空教室,被改為陳列室,裏面都是學校歷年來得到的獎狀和獎杯。而這些獎狀和獎杯,大部分都是嚴冬的功勞。她一年級的時候就已經代表學校參加市級比賽了,和一群六年級的孩子比賽,卻絲毫不落下風。二年級的時候,已經稱霸海城市了,拿冠軍拿到手軟。

嚴夏跑完一百米,已經累的氣喘籲籲,兩腿打顫。老師卻問她,能不能再參加一個4100米接力,因為班裏剩下的幾個小姑娘,個個弱不禁風。嚴夏天生的好說話,從來不忍心拒絕別人。老師既然讓她跑,她就微笑著同意了。

跑完4100米,又是一個第三名,老師很高興。嚴夏趁機請假,說要回家休息。老師自然滿口同意,嚴夏可是班裏的功臣。

嚴夏提前離開學校,可她並沒有回家。因為接下來就是兩天半的假期了,她要去城裏看嚴冬,然後在姑姑家住上兩天半。

嚴夏離開學校,沒有回家,也沒有去姑姑家,她失蹤了。就好像人間蒸發一樣,她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

警察、親戚、朋友,所有人都出動了,不分白天黑夜,把嚴夏可能或者根本不可能去的地方,全找了一遍,甚至十幾遍,但嚴夏卻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一個月後,所有人都絕望了。警察最後斷定,嚴夏在村子東邊的小河裏溺水身亡,屍體被河水沖走了。至於沖到了哪裏,誰也不知道。這條小河的下游,有十七條支流,支流沿著東南方向流淌,又分為更多的支流。

媽媽終日以淚洗面,最後抑郁而亡。爸爸像發了瘋一樣,每天泡在小河裏,尋找嚴夏的屍體。一年之後,他真的瘋了。某個清晨,他從家裏離開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人們都說,他故意把淹死在小河裏,讓河水沖走他的屍體,看能不能遇到嚴夏。

一時間,家破人亡,換了別人恐怕早已經崩潰,可嚴冬卻堅強的挺了過來。從此,姑姑和姑父成了她的爸爸媽媽,而她在填寫資料的時候,家庭關系一欄,就變成了獨生子女。

22歲,嚴冬進入警隊。當時的刑偵隊大隊長姜海峰,交給她的第一個任務就是,培養一個自己的線人。

嚴冬不善和人打交道,她說話辦事總是氣呼呼的,別說培養線人,她連朋友都很少。所以這個任務一直都沒能完成。直到有一天,她奉命參與了職業生涯第一次抓捕行動,目標是一處賣淫場所。她和其他警員們幹凈利索的突破門窗,控制嫌犯,當場抓獲了五男七女,共十二個涉黃人員。

七個女警押解七個賣淫女上警車。嚴冬當時押解的人叫趙越。趙越一直苦苦哀求嚴冬,不要通知她的家人,她只剩一個姐姐了。她這麽做都是為了給姐姐治病。如果讓姐姐知道她賣淫,姐姐絕不會再要她一分錢。

嚴冬是第一次參加抓捕行動,也是第一次面對嫌犯,她心軟了。最主要的是,她想到了嚴夏。嚴夏也可以為姐姐作任何事。

嚴冬沒有徇私枉法,但是她把趙越的資料偷偷改成了獨生女,這樣也就不用通知她的家人了。最後,是嚴冬把趙越接出警局的。趙越對嚴冬感激不盡,從此成了她的線人。

但趙越這個線人,基本上等於閑置,嚴冬一直也沒有要求她為自己做什麽。倆人只是偶爾聯系一下而已。

後來,趙越憑借出色的外貌和身材,進入了慕雲會館,成為一名高級應召女郎,開始接觸一些上流社會的人物。嚴冬這才重新啟用趙越這個線人,讓她調查幾個富商。

趙越對嚴冬一直心存感激,嚴冬交派給她的任務,她每次都盡心盡力的完成。

直到嚴冬27歲,她去慕雲會館找趙越時,卻遇到了嚴夏。盡管時隔14年,可姐姐永遠不會忘了妹妹的樣子,妹妹也永遠不會認錯自己的姐姐。嚴冬將嚴夏拉進一間包房,倆人抱頭痛哭,哭了整整一個晚上。

原來11歲那年,嚴夏一個人去找嚴冬。她走了一下午才走到海城,天色已經有些晚了。她憑著自己的記憶,找到了姑姑家的小區。可就在小區門口,她遇到一個老奶奶。老奶奶說自己崴了腳,問嚴夏能不能扶她回家,她家離這裏只有幾條街。嚴夏從來不忍心拒絕別人,她微笑著同意了。可她不知道,這位老奶奶,其實是一個人販子。

嚴冬問妹妹被拐走之後發生的事,嚴夏什麽也不肯說。

嚴冬也就沒有再問,妹妹11歲被拐走,25歲的時候出現在一家色情會館裏,這期間發生了什麽,還用問嗎?

嚴冬幾次勸妹妹離開慕雲會館,可嚴夏告訴姐姐,她脫不了身了。如果她敢逃跑,所有和她有關的人都要受牽連。

嚴冬知道嚴夏說的沒錯,因為慕雲會館幕後的老板,的確可以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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