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向晚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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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向晚番外
有的人一生下來,就是被放棄的那個。
於向晚的童年記憶是在一片灰暗中度過的。
很多破碎的家庭裏,都是父親有賭癮或家暴傾向,母親護著孩子,要麽與之離婚,要麽離家出走,要麽忍氣吞聲。
而於向晚家一點都不一樣。
他的親生父母非常平等的都有賭癮,都家暴,兩個人都是被酒精和混亂生活搞垮了身體,誰也打不過,只能打打幼小的兒子了。
七歲前,於向晚身上的傷痕就沒有好全過,手臂上的傷剛養好,腿上又會出現新的。
在他印象裏,家就是弱肉強食的。
爸爸力氣大一些,所以大部分時間他占上風。
但等到他喝醉的就是,就是媽媽踩著高跟鞋得意笑著踢軟趴趴睡在地上的他後背。
但更多的時間,是兩人一致的隨手踹他一腳,或者掐他一下讓他去做飯。
自然,人與人之間也是弱肉強食,他穿的最破爛,所以同齡孩子都喜歡欺負他,用石頭丟他,但當他兇狠的打回去,哪怕自己頭破血流也要追著人打時,欺負與排斥轉瞬便化為了畏懼膽怯。
這樣做也是有後果的,受了傷的孩子哭著回家,他們的家長氣勢洶洶上門討要賠償時,於向晚的父母毫不猶豫打斷了他的腿。
“你家小孩就是留了點血!我們家孩子腿都斷了,我們還沒找你要賠償呢!”
斷了腿,額頭布滿汗水的小孩被父母像是丟垃圾一樣丟在門口,看著兩人依次為借口耍賴反要錢。
論厚臉皮,這一片沒人比得上他們,於是自然的,他們要到了錢。
兩人很高興,難得正眼看了眼於向晚:“對啊,用他來訛人正正好。”
在這樣一個本該天真不谙世事的年紀裏,於向晚早早就知道了很多事。
他知道自己的父母並不是討厭他,他們只是更愛自己,更愛賭桌上的一場勝利。
鄰居們會跟他說,他的父母以前也不是這樣的,在他的媽媽剛剛懷上他的時候,夫妻兩個經常攜手去散步,暢想著他的出生。
於向晚很難想象這樣的畫面,他也沒辦法如鄰居所願的那樣,去“理解”父母,唏噓賭害人。
畢竟挨打的不是鄰居,半夜被怒吼聲驚醒的不是鄰居,斷了腿後只因為還可以再訛人才被帶去醫治的也不是鄰居。
他好像天生就能分辨人的善意惡意,看透那些舉動下的真正思緒。
比如鄰居那不痛不癢的幾句勸說,小小的孩童能精準的分析出,他只是在用這樣的行為,表達著自己的“善良”。
看,他就從來不會去勸說於向晚的父母,因為這兩個人被勸了是會罵人的。
而於向晚生氣了能做什麽?
這麽小的小孩,他什麽都做不了。
於向晚心中像是攪滿了巖漿,但他沒有生氣,他很小就明白了一個道理:在活下來面前,其他什麽都是虛的。
於是他只揚起帶著青紫的小臉,眸子裏迅速積滿淚水,軟下聲音,可憐兮兮的問:
“那他們為什麽現在不喜歡我?”
“是因為我做的不好,所以爸爸媽媽才會不喜歡我,不給我吃飯嗎?”
鄰居原本不痛不癢的表情一下就變了,他訕訕起身:“沒有沒有,是他們不對,他們又餓你了?”
“來,叔叔給你飯吃,可憐見的。”
於向晚擁有了半碗飯,他端著碗,眼淚依舊在臉上滑下,小孩仿佛很感激的看向面前的大人:“謝謝叔叔。”
鄰居心裏舒坦,頗有種自己做了好事的輕松。
自然,他沒有看到面前的小孩在低下頭時,臉上的一切感激歡喜情緒都在瞬間化為烏有。
這是於向晚學會的第二件事:所有的饋贈,都在等待著回報。
所以他想要獲得什麽,總要先付出回報。
於向晚一直以為,自己需要等到長大一些才能離開這裏,但轉機很快就出現了。
他的父母犯了事。
於向晚那時候年紀還是太小,他壓根不記得親生父母犯了什麽事,只知道有一天晚上,他們突然慌張的回了家,一邊互相職責著對方,一邊收拾行李。
小小的孩子聽明白了,他們好像打算逃跑。
他靜靜地坐在角落,看著兩人收拾出家裏的全部財物,看著他們打開門小心查探,看著他們躡手躡腳離開。
從始至終,他的父母都沒有想起過他。
也沒有人問他,願不願意一起走。
當然,長大後的於向晚想起這一天時,會冷靜的評價:被從小虐待,瘋了才會跟他們走。
可那個時候的於向晚,確實是很希望父母能問一問自己的。
——他被拋棄了。
父母失蹤後,沒有人願意接收他,於是他便被送到了孤兒院,那是個機會,但他必須在父母回來前離開這裏,不然他們出來後,還是可以領走他。
也許那一晚的於向晚希望能和父母一起離開。
但那一晚過後,他再也不想見他們。
哪怕於向晚的年齡在並不是很合適,在他刻意的表現下,他的養父母還是選中了他。
養父母覺得這是自家跟這孩子投緣。
於向晚卻知道,所謂的投緣,只是他費盡心思表現出來的結果。
他只是想利用養父母而已。
可他們卻對他很好。
他被改名為於向晚。
媽媽溫柔的跟他解釋:“向晚,你和爸爸媽媽相遇的有些晚,但是我們還是遇到了,以後,我們就是一家人了。”
他們帶他去游樂園,給他買書包,慶祝他的生日,為他單獨準備了一間房,媽媽還會坐在他床頭給他講睡前故事,爸爸會在出差回來後給他帶禮物。
那是於向晚最幸福的幾年。
但同時他也有點恐懼,恐懼自己得到了如此大的饋贈,如果他回報不了怎麽辦。
他拿不出相應的回報,爸爸媽媽會不會也拋棄他?
小孩將這些恐懼壓在心底,他開始努力的表現出養父母喜歡的樣子,成績優異,懂禮貌,會帶同學來家裏玩,會幫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於向晚厭惡自己的親生父母,卻不受控制的在父母的影響下,將自己整個人都當做了回報的“物品”。
果然,他得到了愛。
養父母愛他,保護他,為他著想,像是疼愛親生孩子一樣的疼愛他。
於向晚便更加堅定自己做的沒有錯了,他小心翼翼珍惜著這些愛,努力呵護著它們,如果後面養父沒有意外出事,也許於向晚會一直這樣長大,一直保持著他心目中父母希望他成為的樣子。
養父意外離世後,於向晚有一陣子都覺得很虛幻,很不真實。
他甚至都沒意識到,自己的幸福剛剛開始幾年就被奪走了一半,他只是覺得心臟很痛,他甚至很奇怪的在心裏問自己:
為什麽?我給的回報不夠嗎?是我做的不夠好嗎?
養母開始獨自撫養他,他惶恐的發現,媽媽沒有發現是他做的不夠好,她依舊如以前那樣疼愛他,於是,他便努力做得更好了。
如果那個時間有見過他七歲前的人看到了他,一定不會相信這個禮貌懂事,成績優異,在放學後貼心的幫養母做事的青竹一般的少年是於向晚。
這個孩子真的太乖了,乖到很多後搬來的人都以為他是這家人親生的孩子。
於向晚唯一做的違背養母的事,就是在得知她生病不能勞累後,毅然決然退了學,開始用自己的方式賺醫藥費。
當然,在這之前,他撒了謊,學業,工作,這些他都對著養母撒了謊。
他做到了,並且做到了很多年。
養母重病時,於向晚清晰意識到了自己的走投無路,但他並不絕望,他知道自己還有什麽。
——他還有這條命啊。
就算是現在,當一個人願意豁出命時,總能得到一些豐厚回報的。
於向晚依舊如小時候一樣拼了命,努力呵護著自己得到的愛。
他不信神。
但那一天,他虔誠的跪在出租屋裏,頭磕地。
他哀求著。
希望能夠換來奇跡。
身邊的同事問他:“你就沒想過嗎?萬一你把自己賣了,你媽媽沒有救回來怎麽辦?那你不是人財兩失?”
“總要試一試。”於向晚說。
其實他心裏清楚,如果媽媽沒有搶救過來,他也不知道自己繼續這樣活著還有什麽意義。
那是他的媽媽,也是這個世間上,最後會對他好的人了。
於向晚這個人,在業內風評兩極分化,有人覺得他有恩必報,有人覺得他為達利益不擇手段,不可能是個記恩的人。
實際上,後者說的也沒錯。
於向晚只是行動上有恩必報而已,而在他最深處的內心裏,除了給予了他疼愛的養父母,他根本不在乎任何人。
所謂的有恩必報,甚至願意犧牲自己,其實本質上,只是他始終認為這是一種交換,自己的性命也在交換的名單裏罷了。
也許,如果真的有這麽一天,他會遵守承諾,麻木守在那個將他買下的人身邊吧,拼盡一切的為對方賣力。
他不在乎對方對自己好不好,也不在乎對方有沒有把他當人看,更加不會在乎對方做的是好事還是壞事,他會竭盡全力的回報,直到被拋棄或死去的那一天。
那個夜晚,於向晚做好了應對任何事的準備。
但當他來到約定好的酒店時,卻收到了一份合同。
年輕的女孩對他說:
“聽說你的工作能力很強,我需要一個對娛樂圈十分熟悉的管理人員。”
只是……工作嗎?
那一晚,盛泉睡在了房間裏。
她什麽都沒有對他做。
只是幫了他的同時,給了他一份工作。
她用信任的眼神看著他。
好像有什麽,在這一刻被改變了。
改變在持續的發生著。
他就好像是剛剛初入人間的小獸,小心翼翼的圍繞在盛董身邊,試圖展現出自己的所有忠誠,猜測對方的所有喜好,希望再一次得到那一天的眼神。
可卻被告知,就算他不做這些,盛董也會這樣看他。
在他詢問時,也得到了答案:
“我為什麽把這個大的項目交給你?當然是因為你能做好,大項目,當然是交給優秀的人了。”
某一天的午後,公司在卡拉島團建,於向晚站在沙灘上吹著風,與養母通話。
她剛剛看完一場電影,用著略帶自豪的語氣說著:
“我和小吳他們一起來的,看完了都說好看,我說這是我們家向晚上班的公司拍的。”
和養母聊了一會後,於向晚回身,仰頭望向前方。
海邊別墅天臺上,盛泉正躺在躺椅上,喝著果汁曬太陽,雖然離得有點遠,但於向晚一眼就能看出來,盛董現在心情很好。
不自覺的,他面上也露出了一抹笑。
視線餘角,看到顧兆正坐在一旁防曬傘下,於監制臉上的笑立刻淡了幾分,但等視線重新放在盛董身上時,眼神便又瞬間溫和下來了。
身後,徐漫和林愛可一邊吃著冰鎮西瓜,一邊看完了於向晚臉上的全部變化。
林愛可:“於副總怎麽這表情看顧總。”
“沒事,別管他。”徐漫看得透徹:“他覺得我們盛董就應該享盡天下好,這個天下,也包括了天下美人,顧總好是好,但是畢竟只有一個人啊,在於監制眼裏當然跟妖妃沒兩樣。”
她相當羨慕,目帶肯定的望向於向晚:“信不信盛董一句話,他就為盛董招來三千美人,這就是忠臣啊!我新項目裏有個角色就是類似人設,帶感!”
林愛可吃下一口瓜,看了看天臺上那正襟危坐面若寒霜的顧總:“忠臣我承認,但是顧總……妖,妖妃???”
盛泉去海灘邊玩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錯覺,總覺得林愛可正鬼鬼祟祟的偷看她。
等她回頭看過去了,這姑娘就把瓜往前一遞,嘿嘿一笑:“盛董,吃瓜不!”
盛泉:“?不吃。”
她散步呢,不得不說,在自家島上散步,就是爽。
走著走著,看到了於向晚,他剛站起身,此刻正拿著一塊貝殼,笑得一臉高興,邀功一般的走過來:
“盛董,您看這個貝殼,好不好看?”
盛泉低頭一看,是一片殘缺了的貝殼,明顯是被碰撞過,邊緣裂成了很多塊,如果是一眼瞧過去,可能會以為這是一片爛貝殼。
但她卻接過來仔細看了看,很快發現中間很小的一部分果然非常漂亮。
“太好看了。”
盛泉拿起貝殼,對著陽光看去:“你在哪裏找到的?這色彩絕了。”
於向晚笑著揮揮手裏的沙子:“您喜歡嗎?送給您。”
他剛剛應該是被海水沖了一下,身上衣服半濕不濕的,總是打理的一絲不茍的發絲也有些亂,幾根發絲垂下來,笑起來的時候竟然很有少年氣。
“我很喜歡。”
盛泉挺高興的摸摸貝殼,珍惜的包起來放好,也笑著擡頭望他:“謝謝。”
她問:“我晚上要回去,你一起走嗎?”
於向晚便笑著點頭:
“好,我們一起走。”
啾啾啾!
我們小於監制,其實在原著書裏,他雖然是始終忠誠那個反派角色的,願意豁出命的那種,但如果反派角色能查看好感度,就會發現他對自己的好感度是0啦。
當然,他對盛董不是。
下一個番外是江哥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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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一生下來,就是被放棄的那個。
於向晚的童年記憶是在一片灰暗中度過的。
很多破碎的家庭裏,都是父親有賭癮或家暴傾向,母親護著孩子,要麽與之離婚,要麽離家出走,要麽忍氣吞聲。
而於向晚家一點都不一樣。
他的親生父母非常平等的都有賭癮,都家暴,兩個人都是被酒精和混亂生活搞垮了身體,誰也打不過,只能打打幼小的兒子了。
七歲前,於向晚身上的傷痕就沒有好全過,手臂上的傷剛養好,腿上又會出現新的。
在他印象裏,家就是弱肉強食的。
爸爸力氣大一些,所以大部分時間他占上風。
但等到他喝醉的就是,就是媽媽踩著高跟鞋得意笑著踢軟趴趴睡在地上的他後背。
但更多的時間,是兩人一致的隨手踹他一腳,或者掐他一下讓他去做飯。
自然,人與人之間也是弱肉強食,他穿的最破爛,所以同齡孩子都喜歡欺負他,用石頭丟他,但當他兇狠的打回去,哪怕自己頭破血流也要追著人打時,欺負與排斥轉瞬便化為了畏懼膽怯。
這樣做也是有後果的,受了傷的孩子哭著回家,他們的家長氣勢洶洶上門討要賠償時,於向晚的父母毫不猶豫打斷了他的腿。
“你家小孩就是留了點血!我們家孩子腿都斷了,我們還沒找你要賠償呢!”
斷了腿,額頭布滿汗水的小孩被父母像是丟垃圾一樣丟在門口,看著兩人依次為借口耍賴反要錢。
論厚臉皮,這一片沒人比得上他們,於是自然的,他們要到了錢。
兩人很高興,難得正眼看了眼於向晚:“對啊,用他來訛人正正好。”
在這樣一個本該天真不谙世事的年紀裏,於向晚早早就知道了很多事。
他知道自己的父母並不是討厭他,他們只是更愛自己,更愛賭桌上的一場勝利。
鄰居們會跟他說,他的父母以前也不是這樣的,在他的媽媽剛剛懷上他的時候,夫妻兩個經常攜手去散步,暢想著他的出生。
於向晚很難想象這樣的畫面,他也沒辦法如鄰居所願的那樣,去“理解”父母,唏噓賭害人。
畢竟挨打的不是鄰居,半夜被怒吼聲驚醒的不是鄰居,斷了腿後只因為還可以再訛人才被帶去醫治的也不是鄰居。
他好像天生就能分辨人的善意惡意,看透那些舉動下的真正思緒。
比如鄰居那不痛不癢的幾句勸說,小小的孩童能精準的分析出,他只是在用這樣的行為,表達著自己的“善良”。
看,他就從來不會去勸說於向晚的父母,因為這兩個人被勸了是會罵人的。
而於向晚生氣了能做什麽?
這麽小的小孩,他什麽都做不了。
於向晚心中像是攪滿了巖漿,但他沒有生氣,他很小就明白了一個道理:在活下來面前,其他什麽都是虛的。
於是他只揚起帶著青紫的小臉,眸子裏迅速積滿淚水,軟下聲音,可憐兮兮的問:
“那他們為什麽現在不喜歡我?”
“是因為我做的不好,所以爸爸媽媽才會不喜歡我,不給我吃飯嗎?”
鄰居原本不痛不癢的表情一下就變了,他訕訕起身:“沒有沒有,是他們不對,他們又餓你了?”
“來,叔叔給你飯吃,可憐見的。”
於向晚擁有了半碗飯,他端著碗,眼淚依舊在臉上滑下,小孩仿佛很感激的看向面前的大人:“謝謝叔叔。”
鄰居心裏舒坦,頗有種自己做了好事的輕松。
自然,他沒有看到面前的小孩在低下頭時,臉上的一切感激歡喜情緒都在瞬間化為烏有。
這是於向晚學會的第二件事:所有的饋贈,都在等待著回報。
所以他想要獲得什麽,總要先付出回報。
於向晚一直以為,自己需要等到長大一些才能離開這裏,但轉機很快就出現了。
他的父母犯了事。
於向晚那時候年紀還是太小,他壓根不記得親生父母犯了什麽事,只知道有一天晚上,他們突然慌張的回了家,一邊互相職責著對方,一邊收拾行李。
小小的孩子聽明白了,他們好像打算逃跑。
他靜靜地坐在角落,看著兩人收拾出家裏的全部財物,看著他們打開門小心查探,看著他們躡手躡腳離開。
從始至終,他的父母都沒有想起過他。
也沒有人問他,願不願意一起走。
當然,長大後的於向晚想起這一天時,會冷靜的評價:被從小虐待,瘋了才會跟他們走。
可那個時候的於向晚,確實是很希望父母能問一問自己的。
——他被拋棄了。
父母失蹤後,沒有人願意接收他,於是他便被送到了孤兒院,那是個機會,但他必須在父母回來前離開這裏,不然他們出來後,還是可以領走他。
也許那一晚的於向晚希望能和父母一起離開。
但那一晚過後,他再也不想見他們。
哪怕於向晚的年齡在並不是很合適,在他刻意的表現下,他的養父母還是選中了他。
養父母覺得這是自家跟這孩子投緣。
於向晚卻知道,所謂的投緣,只是他費盡心思表現出來的結果。
他只是想利用養父母而已。
可他們卻對他很好。
他被改名為於向晚。
媽媽溫柔的跟他解釋:“向晚,你和爸爸媽媽相遇的有些晚,但是我們還是遇到了,以後,我們就是一家人了。”
他們帶他去游樂園,給他買書包,慶祝他的生日,為他單獨準備了一間房,媽媽還會坐在他床頭給他講睡前故事,爸爸會在出差回來後給他帶禮物。
那是於向晚最幸福的幾年。
但同時他也有點恐懼,恐懼自己得到了如此大的饋贈,如果他回報不了怎麽辦。
他拿不出相應的回報,爸爸媽媽會不會也拋棄他?
小孩將這些恐懼壓在心底,他開始努力的表現出養父母喜歡的樣子,成績優異,懂禮貌,會帶同學來家裏玩,會幫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於向晚厭惡自己的親生父母,卻不受控制的在父母的影響下,將自己整個人都當做了回報的“物品”。
果然,他得到了愛。
養父母愛他,保護他,為他著想,像是疼愛親生孩子一樣的疼愛他。
於向晚便更加堅定自己做的沒有錯了,他小心翼翼珍惜著這些愛,努力呵護著它們,如果後面養父沒有意外出事,也許於向晚會一直這樣長大,一直保持著他心目中父母希望他成為的樣子。
養父意外離世後,於向晚有一陣子都覺得很虛幻,很不真實。
他甚至都沒意識到,自己的幸福剛剛開始幾年就被奪走了一半,他只是覺得心臟很痛,他甚至很奇怪的在心裏問自己:
為什麽?我給的回報不夠嗎?是我做的不夠好嗎?
養母開始獨自撫養他,他惶恐的發現,媽媽沒有發現是他做的不夠好,她依舊如以前那樣疼愛他,於是,他便努力做得更好了。
如果那個時間有見過他七歲前的人看到了他,一定不會相信這個禮貌懂事,成績優異,在放學後貼心的幫養母做事的青竹一般的少年是於向晚。
這個孩子真的太乖了,乖到很多後搬來的人都以為他是這家人親生的孩子。
於向晚唯一做的違背養母的事,就是在得知她生病不能勞累後,毅然決然退了學,開始用自己的方式賺醫藥費。
當然,在這之前,他撒了謊,學業,工作,這些他都對著養母撒了謊。
他做到了,並且做到了很多年。
養母重病時,於向晚清晰意識到了自己的走投無路,但他並不絕望,他知道自己還有什麽。
——他還有這條命啊。
就算是現在,當一個人願意豁出命時,總能得到一些豐厚回報的。
於向晚依舊如小時候一樣拼了命,努力呵護著自己得到的愛。
他不信神。
但那一天,他虔誠的跪在出租屋裏,頭磕地。
他哀求著。
希望能夠換來奇跡。
身邊的同事問他:“你就沒想過嗎?萬一你把自己賣了,你媽媽沒有救回來怎麽辦?那你不是人財兩失?”
“總要試一試。”於向晚說。
其實他心裏清楚,如果媽媽沒有搶救過來,他也不知道自己繼續這樣活著還有什麽意義。
那是他的媽媽,也是這個世間上,最後會對他好的人了。
於向晚這個人,在業內風評兩極分化,有人覺得他有恩必報,有人覺得他為達利益不擇手段,不可能是個記恩的人。
實際上,後者說的也沒錯。
於向晚只是行動上有恩必報而已,而在他最深處的內心裏,除了給予了他疼愛的養父母,他根本不在乎任何人。
所謂的有恩必報,甚至願意犧牲自己,其實本質上,只是他始終認為這是一種交換,自己的性命也在交換的名單裏罷了。
也許,如果真的有這麽一天,他會遵守承諾,麻木守在那個將他買下的人身邊吧,拼盡一切的為對方賣力。
他不在乎對方對自己好不好,也不在乎對方有沒有把他當人看,更加不會在乎對方做的是好事還是壞事,他會竭盡全力的回報,直到被拋棄或死去的那一天。
那個夜晚,於向晚做好了應對任何事的準備。
但當他來到約定好的酒店時,卻收到了一份合同。
年輕的女孩對他說:
“聽說你的工作能力很強,我需要一個對娛樂圈十分熟悉的管理人員。”
只是……工作嗎?
那一晚,盛泉睡在了房間裏。
她什麽都沒有對他做。
只是幫了他的同時,給了他一份工作。
她用信任的眼神看著他。
好像有什麽,在這一刻被改變了。
改變在持續的發生著。
他就好像是剛剛初入人間的小獸,小心翼翼的圍繞在盛董身邊,試圖展現出自己的所有忠誠,猜測對方的所有喜好,希望再一次得到那一天的眼神。
可卻被告知,就算他不做這些,盛董也會這樣看他。
在他詢問時,也得到了答案:
“我為什麽把這個大的項目交給你?當然是因為你能做好,大項目,當然是交給優秀的人了。”
某一天的午後,公司在卡拉島團建,於向晚站在沙灘上吹著風,與養母通話。
她剛剛看完一場電影,用著略帶自豪的語氣說著:
“我和小吳他們一起來的,看完了都說好看,我說這是我們家向晚上班的公司拍的。”
和養母聊了一會後,於向晚回身,仰頭望向前方。
海邊別墅天臺上,盛泉正躺在躺椅上,喝著果汁曬太陽,雖然離得有點遠,但於向晚一眼就能看出來,盛董現在心情很好。
不自覺的,他面上也露出了一抹笑。
視線餘角,看到顧兆正坐在一旁防曬傘下,於監制臉上的笑立刻淡了幾分,但等視線重新放在盛董身上時,眼神便又瞬間溫和下來了。
身後,徐漫和林愛可一邊吃著冰鎮西瓜,一邊看完了於向晚臉上的全部變化。
林愛可:“於副總怎麽這表情看顧總。”
“沒事,別管他。”徐漫看得透徹:“他覺得我們盛董就應該享盡天下好,這個天下,也包括了天下美人,顧總好是好,但是畢竟只有一個人啊,在於監制眼裏當然跟妖妃沒兩樣。”
她相當羨慕,目帶肯定的望向於向晚:“信不信盛董一句話,他就為盛董招來三千美人,這就是忠臣啊!我新項目裏有個角色就是類似人設,帶感!”
林愛可吃下一口瓜,看了看天臺上那正襟危坐面若寒霜的顧總:“忠臣我承認,但是顧總……妖,妖妃???”
盛泉去海灘邊玩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錯覺,總覺得林愛可正鬼鬼祟祟的偷看她。
等她回頭看過去了,這姑娘就把瓜往前一遞,嘿嘿一笑:“盛董,吃瓜不!”
盛泉:“?不吃。”
她散步呢,不得不說,在自家島上散步,就是爽。
走著走著,看到了於向晚,他剛站起身,此刻正拿著一塊貝殼,笑得一臉高興,邀功一般的走過來:
“盛董,您看這個貝殼,好不好看?”
盛泉低頭一看,是一片殘缺了的貝殼,明顯是被碰撞過,邊緣裂成了很多塊,如果是一眼瞧過去,可能會以為這是一片爛貝殼。
但她卻接過來仔細看了看,很快發現中間很小的一部分果然非常漂亮。
“太好看了。”
盛泉拿起貝殼,對著陽光看去:“你在哪裏找到的?這色彩絕了。”
於向晚笑著揮揮手裏的沙子:“您喜歡嗎?送給您。”
他剛剛應該是被海水沖了一下,身上衣服半濕不濕的,總是打理的一絲不茍的發絲也有些亂,幾根發絲垂下來,笑起來的時候竟然很有少年氣。
“我很喜歡。”
盛泉挺高興的摸摸貝殼,珍惜的包起來放好,也笑著擡頭望他:“謝謝。”
她問:“我晚上要回去,你一起走嗎?”
於向晚便笑著點頭:
“好,我們一起走。”
啾啾啾!
我們小於監制,其實在原著書裏,他雖然是始終忠誠那個反派角色的,願意豁出命的那種,但如果反派角色能查看好感度,就會發現他對自己的好感度是0啦。
當然,他對盛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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