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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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
孟春書來到醫院,這次是為了看林箏。
病床上,十六歲少女的身影顯得太過單薄,被套在刻滿囚牢的寬大衣裳中,表情麻木,癡癡地看向窗外。
孟春書走到她身邊坐下,帶著她最喜歡的焦糖曲奇。
今日風的溫度又寒了不少,大概是春天快來了吧。
“林箏,我來看你了。”孟春書淡淡地開口,來之前她已經為自己做好心理準備,可一看見她,她就想起了自己。
“這段時間,我沒對你的生活造成幹擾吧。”林箏小聲地問,語氣平淡,就像靈魂已經從她身體裏離開那般,現在存在在這世間的,出現在孟春書面前的那個人只不過是一副臃腫的皮囊。
而真正的林箏,她已經奔向更深的痛苦和更放縱的自由和快樂。
孟春書這樣想著。
事實上她的生活早在很久以前就被幹擾了,已經錯軌的人生,早已無法回歸正常。就像林箏現在這樣。
所以那天後的白眼和議論、竊笑和嘲諷孟春書一概未談,她笑,像是冬日小小冰晶凝成的雪花,“說說你吧。”
她不知這樣的措辭是否好,即使她也是這件事情的受害者,“我想你需要安慰和幫助,有關於性/侵,對嗎?”
林箏沈默了很久,像是在放空,或許她的靈魂正在回續,打算將這可怖的事實講清楚再離開;又像是回憶,每一處細節,就像在警/局做筆錄一樣。
“是一個星期前。”
“下了晚自習,我獨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路旁的街燈昏黃,在黑夜中根本找不得什麽明亮,我就這樣走著,那天我帶著刀的,足足有我的手那樣長的一把刀,很鋒利,甚至可以插入一個人的胸口,殺死他!”
林箏的語氣激動起來,她也註意到了這一點,平覆了很久才又道:“我被人從身後捂住了嘴,他比我要高上不少,一下子掐住我的脖子,然後逼著我往無人小巷裏走去。”
“我始終握著那把刀,直到感受到他的松懈,直到我能活動,我立馬轉身向他刺去。”林箏的表情扭曲,逐漸痛苦,“明明我已經刺入他的肩膀,明明我下一瞬就可以逃走,明明我確實轉身,大步地向前跑。”
“可他們不止一個人...嗚嗚......”林箏瞪著老大的眼睛,眼淚硬生生從她眼中滑下,驚愕和失落轉換,快到無影無蹤。
“他們抓住了我,扇我的耳光,用膠帶封住了我的嘴,然後褪下我的衣服,一件一件,帶走我最後的尊嚴,他們利用他們的男/根對我實施了侵犯,他們強迫我塞下,吃下。身上、衣服上,我的尊嚴上都被刻上了恥辱的標痕,腥臭液體的味道充斥我的鼻腔,我該怎麽辦?我無能為力。”
“當我爸媽發現我時,他們已經離開了,我就這樣躺在那個小巷裏,身上還有他們發洩的痕跡,衣衫不整,發絲淩亂,還有血,那是我的,不是他們的......”
“真後悔,沒能將那把刀穿透他們的心臟,然後割下他們最寶貝的東西,他們除了自己引以為傲實則根本無用的男/根之外,什麽意義都沒有。”
“那個被我刺傷的男人掐著我,扇著我,他罵我是賤貨,說一定要將我艹服。”
林箏將其中的細節描繪得很真實,因為那就是她所經歷的,她什麽也沒錯,什麽也沒錯。
她沒有穿著暴露,也沒有賣弄風/騷,她還只是一個孩子,剛明白男人和性是什麽。她只是放學回家,恰好時間是黑夜。
是夜錯了?還是路錯了?
明明是他們錯了,明明是強/暴的人錯了。為何男性要為男性開脫,因為他們同屬於“男性集團”啊。他們當然要維護自身集團的利益了。
因為他們知識淺薄,只是連欲望都無法克制的高等人猿罷了。人類正是因為能夠控制自己的欲望才被稱作高等生物,而他們,只不過是人類同等鄙夷的未進化物種。
林箏每一聲控訴,都是所有被強/暴的女性的吶喊。
可她說:“我爸媽看見我,第一句話就是問我為什麽要走夜路。他們將我帶回家,清洗掉所有,告訴我這件事情今晚過去了,明天是新的一天,而在新的一天裏,什麽也沒有發生過。林箏還是林箏,一個純潔幹凈的女學生。”
“可如果明天又是另一天,又是新的一天了,真的什麽也未曾發生嗎?人活一輩子又不是游戲存檔,人又不是想忘記什麽就忘記什麽,不是機器,是因為人類是活的、感性的、能有思考的、有記憶的、會說痛的。”
“或許是我扭曲了吧,但我一定沒有錯,對嗎?春書,我是沒有錯的。我何時錯過?我活了十六年,要說這輩子犯下的錯只有活著才對。”
“是嗎?是他們錯了。”最後一句,林箏近乎笑得癲狂,她已經從自己的話語中得到肯定了。她是不需要孟春書的肯定的。
笑著,連淚都出來了。
哭著,都忍不住笑了。
世上的善與惡、美與醜、喜與悲、愛與恨,都隔著一層玻璃。
當它們無限靠近,也是他們無限遠離。
並不是帶有刀具,女性就能保護自己。
並不是她穿著保守,就沒人會犯罪。
也不是她求救,就有人會幫助她。
沒有人徹底擁有正義的審判權,所以栽贓陷害、作亂害人、偷雞摸狗、顛倒黑白。當一件事發生時,總有人發表評論,以為自己是正義的神明。
睜開眼看看吧。
林箏沒有錯,他的父母才是錯的人,施/暴者才是錯的人。
相信法律。
“林箏,報案吧。”
“就算機會渺茫,將他們繩之以法,是為了防止他們在為非作歹。”
林箏從枕頭下拿著一支筆,按下它的一刻,她盯著它癡癡地笑,“很抱歉我為今天的談話錄了音,實在是我難以對著一支錄音筆說出一切。春書,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了,這幾個月來,我看著你精神狀態不斷萎靡,看著你寫下痛苦的詩,我很難過。”
“那天我打了你,是我控制不了自己。這些天只要我上學,放學,走過那條小巷我都害怕再經歷一次這樣的事情,我太恐慌了,才會不知所措。”
“對不起。”
一個受害者的懺悔。
“你沒有錯,林箏。我也沒有怪你。”
孟春書打開那盒曲奇餅幹,遞給她,“你是勇敢的,我從未怪過你。”
“我,只是有病而已。”
“這是我們之間的秘密,保護好它,好嗎?”
林箏拿起一塊放進嘴裏,“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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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書來到醫院,這次是為了看林箏。
病床上,十六歲少女的身影顯得太過單薄,被套在刻滿囚牢的寬大衣裳中,表情麻木,癡癡地看向窗外。
孟春書走到她身邊坐下,帶著她最喜歡的焦糖曲奇。
今日風的溫度又寒了不少,大概是春天快來了吧。
“林箏,我來看你了。”孟春書淡淡地開口,來之前她已經為自己做好心理準備,可一看見她,她就想起了自己。
“這段時間,我沒對你的生活造成幹擾吧。”林箏小聲地問,語氣平淡,就像靈魂已經從她身體裏離開那般,現在存在在這世間的,出現在孟春書面前的那個人只不過是一副臃腫的皮囊。
而真正的林箏,她已經奔向更深的痛苦和更放縱的自由和快樂。
孟春書這樣想著。
事實上她的生活早在很久以前就被幹擾了,已經錯軌的人生,早已無法回歸正常。就像林箏現在這樣。
所以那天後的白眼和議論、竊笑和嘲諷孟春書一概未談,她笑,像是冬日小小冰晶凝成的雪花,“說說你吧。”
她不知這樣的措辭是否好,即使她也是這件事情的受害者,“我想你需要安慰和幫助,有關於性/侵,對嗎?”
林箏沈默了很久,像是在放空,或許她的靈魂正在回續,打算將這可怖的事實講清楚再離開;又像是回憶,每一處細節,就像在警/局做筆錄一樣。
“是一個星期前。”
“下了晚自習,我獨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路旁的街燈昏黃,在黑夜中根本找不得什麽明亮,我就這樣走著,那天我帶著刀的,足足有我的手那樣長的一把刀,很鋒利,甚至可以插入一個人的胸口,殺死他!”
林箏的語氣激動起來,她也註意到了這一點,平覆了很久才又道:“我被人從身後捂住了嘴,他比我要高上不少,一下子掐住我的脖子,然後逼著我往無人小巷裏走去。”
“我始終握著那把刀,直到感受到他的松懈,直到我能活動,我立馬轉身向他刺去。”林箏的表情扭曲,逐漸痛苦,“明明我已經刺入他的肩膀,明明我下一瞬就可以逃走,明明我確實轉身,大步地向前跑。”
“可他們不止一個人...嗚嗚......”林箏瞪著老大的眼睛,眼淚硬生生從她眼中滑下,驚愕和失落轉換,快到無影無蹤。
“他們抓住了我,扇我的耳光,用膠帶封住了我的嘴,然後褪下我的衣服,一件一件,帶走我最後的尊嚴,他們利用他們的男/根對我實施了侵犯,他們強迫我塞下,吃下。身上、衣服上,我的尊嚴上都被刻上了恥辱的標痕,腥臭液體的味道充斥我的鼻腔,我該怎麽辦?我無能為力。”
“當我爸媽發現我時,他們已經離開了,我就這樣躺在那個小巷裏,身上還有他們發洩的痕跡,衣衫不整,發絲淩亂,還有血,那是我的,不是他們的......”
“真後悔,沒能將那把刀穿透他們的心臟,然後割下他們最寶貝的東西,他們除了自己引以為傲實則根本無用的男/根之外,什麽意義都沒有。”
“那個被我刺傷的男人掐著我,扇著我,他罵我是賤貨,說一定要將我艹服。”
林箏將其中的細節描繪得很真實,因為那就是她所經歷的,她什麽也沒錯,什麽也沒錯。
她沒有穿著暴露,也沒有賣弄風/騷,她還只是一個孩子,剛明白男人和性是什麽。她只是放學回家,恰好時間是黑夜。
是夜錯了?還是路錯了?
明明是他們錯了,明明是強/暴的人錯了。為何男性要為男性開脫,因為他們同屬於“男性集團”啊。他們當然要維護自身集團的利益了。
因為他們知識淺薄,只是連欲望都無法克制的高等人猿罷了。人類正是因為能夠控制自己的欲望才被稱作高等生物,而他們,只不過是人類同等鄙夷的未進化物種。
林箏每一聲控訴,都是所有被強/暴的女性的吶喊。
可她說:“我爸媽看見我,第一句話就是問我為什麽要走夜路。他們將我帶回家,清洗掉所有,告訴我這件事情今晚過去了,明天是新的一天,而在新的一天裏,什麽也沒有發生過。林箏還是林箏,一個純潔幹凈的女學生。”
“可如果明天又是另一天,又是新的一天了,真的什麽也未曾發生嗎?人活一輩子又不是游戲存檔,人又不是想忘記什麽就忘記什麽,不是機器,是因為人類是活的、感性的、能有思考的、有記憶的、會說痛的。”
“或許是我扭曲了吧,但我一定沒有錯,對嗎?春書,我是沒有錯的。我何時錯過?我活了十六年,要說這輩子犯下的錯只有活著才對。”
“是嗎?是他們錯了。”最後一句,林箏近乎笑得癲狂,她已經從自己的話語中得到肯定了。她是不需要孟春書的肯定的。
笑著,連淚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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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善與惡、美與醜、喜與悲、愛與恨,都隔著一層玻璃。
當它們無限靠近,也是他們無限遠離。
並不是帶有刀具,女性就能保護自己。
並不是她穿著保守,就沒人會犯罪。
也不是她求救,就有人會幫助她。
沒有人徹底擁有正義的審判權,所以栽贓陷害、作亂害人、偷雞摸狗、顛倒黑白。當一件事發生時,總有人發表評論,以為自己是正義的神明。
睜開眼看看吧。
林箏沒有錯,他的父母才是錯的人,施/暴者才是錯的人。
相信法律。
“林箏,報案吧。”
“就算機會渺茫,將他們繩之以法,是為了防止他們在為非作歹。”
林箏從枕頭下拿著一支筆,按下它的一刻,她盯著它癡癡地笑,“很抱歉我為今天的談話錄了音,實在是我難以對著一支錄音筆說出一切。春書,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了,這幾個月來,我看著你精神狀態不斷萎靡,看著你寫下痛苦的詩,我很難過。”
“那天我打了你,是我控制不了自己。這些天只要我上學,放學,走過那條小巷我都害怕再經歷一次這樣的事情,我太恐慌了,才會不知所措。”
“對不起。”
一個受害者的懺悔。
“你沒有錯,林箏。我也沒有怪你。”
孟春書打開那盒曲奇餅幹,遞給她,“你是勇敢的,我從未怪過你。”
“我,只是有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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