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五十一章

關燈
再見相宛,已是半個月後,程晏已經能下床坐輪椅。

他托了所有他能托的關系,刑警同事才放他去見相宛。嚴重違規就嚴重違規吧,工作他本來也不想做了,或者說,也做不下去了。

相宛穿的寬松,被兩個女警扣著胳膊送進探監室。手上戴著銀色的手銬,頭發竟然被剪到耳朵以下,臉色也不好看,比上次她去高黎貢山救他的時候,瘦了很多。

程晏不自覺抓緊輪椅扶手。

見到她這一秒,程晏就知道自己錯了,錯了十萬八千裏。什麽原則,什麽公平正義,都有多遠滾多遠。他當初是怎麽想到勸她去自首的,是從山上摔下去,不僅摔斷了退,連頭也摔壞了吧。

看她在裏面受罪,比他自己得知自己要截肢那一刻還難受千萬倍。

相宛擡眼看到他,先是楞了一下。事先沒人告訴她是誰來看她,她還以為是律師,竟然是他。

看到他空蕩蕩的一只褲腿,她還是像被人用針紮了無數下,渾身都疼。

最終她還是什麽都沒說,在他對面坐下。

第一句話無論如何都說不出口,想問她還好嗎,但她好不好他自己一清二楚,雖然已經拜托同事照顧她,盡量給她安排好一點環境,給好一點的食物,但又能好到哪裏去?

“你來幹什麽?”最後是相宛先開的口。

程晏只看著她,還是說不出話來。

相宛看他盯著自己,故意甩了甩頭:“怎麽,剪了頭發不好看麽?”

她嫌頭發長打理起來麻煩,裏面只有洗發水沒有護發素,才一個星期頭發就結得梳都梳不開,最後幹脆剪了作數。

好在提剪頭發這種需求還是有人理的,當天就有人來給她幾剪刀。她心裏煩,藏了件事,誰都不能說,吃也吃不好,沒事只好一天到晚睡。

能說的,該說的她早就全說了,她律師說眼下他們勝訴的可能性大概有百分之七十,剩下的任務就是坐等開庭了。

最好快些開庭,她在裏面呆不住了。

程晏問了她幾個生活上的問題,相宛隨意答著。

她又想見他,又不想見他。一個人呆在拘留所裏的時候不是不恨,恨完又想,都是自找的,能怪誰?他本來就是警察,讓他幫她掩護是不可能的,做偽證更不可能。

所以相宛認了。至於要和程晏怎麽樣,等出去再說。因為孟風垣是警察,昆明這邊不讓保釋,她只好老老實實呆著。

哥哥和爸媽都過來了,公司有夏治和相淩澤看著,沒出什麽事。

大概是除了她本人,其他所有人都很好的意思。

“既然你沒什麽好說的,就走吧。”相宛看對面的人又默然不語只會盯著她看了,說了句總結陳詞。

程晏還沒看夠,相宛已經站起來了,一直在門邊等著的女警推門進來,給她扣上之前解開的手銬。

“以後他再來探監,我可以拒絕麽?”相宛問女警。

女警停了幾秒後回答:“當然可以。”

不能想見誰就見誰,但不想見誰,還是可以不見的。他們看守所很人性化。

“你怎麽瘦的這麽厲害,飯也不難吃吧?”

年長的女獄警知道來龍去脈,對相宛一直很溫和,就多問了一句。

“我也不知道。出了這種事情,誰能心寬體胖得起來。”

相宛苦笑一聲。

相家人和諶清汶多方周旋,爭取到了盡快開庭。距離她報警自首,也才三周。

報警前,相宛先打電話和她哥哥說了,她哥哥第一反應是讓她在那不要動,他找人來頂替她,只要程晏配合,這一切都可以是別人做的,她完全可以不用進警察局。

她哥哥甚至說把程晏丟在那不管,處理掉弓箭,一切都可以銷聲匿跡。

相宛都拒絕了,沒必要,程晏不會配合,程晏是警察。把程晏仍在這裏,那更不可能。

相淩澤說不動妹妹,掛了電話立刻給自己爸媽打電話匯報,然後訂機票準備過來昆明。

相宛又打電話給薛西西,讓她把別墅地下室保險箱裏的兩把槍處理掉。如果她自首,勢必要交代所有。以防萬一,還是要處理掉這些不能被人看到的東西。

最後的最後,她才報警,並且讓警察叫救護車。

***

終於等來開庭,無論如何,相宛知道自己解脫的日子快到了。拘留所裏再呆幾天,她就再也瞞不住了。

從拘留所的車裏出來,就看見好多記者,被法庭的人攔著,閃光燈一直亮著。

相宛甚至還有心情沖鏡頭笑笑,這已經是最壞的結局。

但反正她沒有手機沒有網絡,看不到消息。可能早就傳到媒體上去了,畢竟死的那位警察也是有家人有父母的,哪怕是個壞人,家人也不可能不追究。

她和這種案件有牽連,不管真相怎樣,網友都不會認為她無辜。輿論這東西,既能載舟又能覆舟。她靠這個起家成名,一旦她行差踏錯,那輿論就是推她下萬丈懸崖的那只手。

可她都不在乎,只要程晏還活著,她也活著,就夠了。

進法庭前,一對老年人沖到她面前來,張牙舞爪地要來打人。女獄警一直防備著,把兩位老人推開,沒防備旁邊還有個十來歲小孩沖了進來,一頭撞在相宛身上。

相宛護住肚子,手拷著動不了,擡腳把那個男孩子不客氣地踢開。畢竟不是白鍛煉的。

“你這個殺人犯,你怎麽還打人呢!小孩子你都打!你還我兒子命來,這殺千刀的女人喲……”

那個老頭往門口一趟,嘴裏幹嚎著。

法庭也有警察,來了兩個男警察把老人小孩架走,女警護著相宛進去。

相家人來的比較早,已經在法庭裏坐著了。聽見門口動靜,相淩澤差點沒忍住在法庭裏罵人。

早叫她不要報警,不聽,非得自己找不痛快。

刑事案是公訴,孟風垣家屬都只能坐在觀眾席。因為程晏身份特殊,案件是不公開審理的。任何人都不能帶錄音或者錄像設備進來庭審現場。

孟家家屬進來,就一直惡狠狠盯著相家的人和相宛看。相宛在被告席上離他們太遠,相家人周圍好幾個人高馬大的保鏢,孟家人不敢靠近。

相宛本來也沒什麽愧疚感,她確實是正當防衛,那人也該死,再來一萬次她也會這樣。唯一那點心理陰影在見過程晏後也徹底消失。程晏失去了一條腿,全怪那群人。

怪那個叛徒,怪那個毒販。可惜梟首現在還沒落網,也是遲早的事,程晏不是說自己見過那個人了麽?

程晏是重要證人,不在觀眾席。而且很大可能,等會作證的時候也不會出席。

上次見律師的時候,她的律師說,她哥哥已經給她買好庭審當天晚上回京的機票。

可能見不到程晏了。她不想見他是真,盼著再見他也是真。既恨又愛,何況她現在……罷了,不能多想。聽天由命。

直到開庭,相宛楞楞地站著被告席上,看著自己家人站起來,爸爸媽媽都像老了幾歲。這麽多媒體知道了,不知道網上鬧到了哪個程度,R&L還還不好。

相家家大業大,受影響的概率不大。

她再往後看,沒有程晏,但是竟然看到靳家一家,甚至還有遠在北京的程老爺子。

於朔然宿海藍在,公司的人在,很多人都在。

相宛眼眶紅了。說不出來是什麽心情,不後悔,但是難過。這麽多人為她擔心,這麽多人愛她。

所以她要堅持住,她沒做錯。她會出去,告訴所有的媒體,她無罪。

***

才進警察局那會兒,相宛已經經受過無數次的審問,這會兒庭審現場,她已經能夠淡然應付。她律師昨天也說了,無論對方律師怎麽問,她都只需要照實說。

照實說,她本就沒做錯什麽。如果有人要殺你,或者你的愛人,他手裏有槍,你除了一擊致命,沒有任何別的辦法。放在美國,相宛這種情況進警察局錄個口供就能保釋出來了,因為證據鏈太明顯。

孟風垣有槍,槍上只有他的指紋且沒有別的擦拭過的或者纖維的痕跡,證明除了他本人,沒人碰過他的槍;彈道和警方在騰沖的線人身上種的子彈吻合,證明他在趕來高黎貢山前,已經殺過至少一個無辜者;他的電話裏有好幾通和陌生人通話的記錄。

而孟風垣從昆明趕去騰沖用的借口,竟然是他發現了飛魚的蹤跡,和上級申請出勤被批準。

明顯賊喊捉賊。

有足夠的證據鏈說明孟風垣是飛魚在警局的間諜,所以孟風垣是有殺程晏的理由的,為了保護愛人,相宛不得已射殺了孟風垣。

相宛從沒見過孟風垣,案發地點除了程晏的線人,和飛魚的人,沒人知道。線人的死亡時間,和孟風垣到達騰沖的時間先後順序吻合。

飛魚已經很久不公開露面,他手下的人也極謹慎。相宛如果沒有去找過程晏,死在高黎貢山深處的就是程晏,飛魚現在卻還在逍遙。

通過程晏口述飛魚外貌特征,總局已經拿到了飛魚的畫像,全省通緝下去。據悉有人舉報在德宏看到過飛魚,但是警察趕到的時候,飛魚已經跑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很快會有更多關於飛魚的資料被發現。他逃不了多久的。

這些都是通過程晏知道的,盡管相家人現在都恨死程晏,卻還是讓律師去找程晏。最大程度交換信息,確保勝訴。

***

審判人問相宛,對公訴人提出的故意殺人罪她是否認罪。

相宛清晰地回答:“本人認為罪名不成立,不認罪。”

而後是漫長的詢問。

“請問被告人,是否承認這把弓箭是你所有,是你攜帶進入高黎貢山的無人區的?”

“是。”

“請問被告人,你在出門來尋找男朋友蹤跡之前,選擇攜帶殺傷性武器,是否就做好了某種攻擊他人的準備?”

“反對,辯方律師是在誤導我方辯護人。去一個明知道很危險的地方,帶武器防身並不為過,何況弓箭不屬於管制武器。”

“反對有效。”

“那麽再請問被告人,你通過追蹤器這種不合法途徑獲得你男朋友的位置信息,他本人是否知情?”

“他不知情。”

相宛沒有任何猶豫,必須撒謊。這種問題不傷大雅,但會影響程晏。

“也就是說,在你男朋友因為工作需要不能告訴任何人他去了哪裏的時候,你卻能知道他的位置,去找他,而不受到他的質疑?”

“反對,辯方律師問的問題和本案無關。”

“反對無效,公訴人可以繼續。”

相宛咬著唇,看了自己的律師一眼。上一個問題她回答不知情的時候,他就扶了一下額頭,暗示他不讚同她撒謊。

“請被告人回答我剛才的問題。”

“除去這次,我總過只找過他一次。難道警察就不是人,不能有感情,談戀愛?分開兩年,總過就見……”

公訴人迅速打斷相宛的感情牌,提出新的問題:“所以被告人的男朋友因為工作出事,你帶上了武器去找他,是有預謀的?”

相宛憤怒了,氣得有些頭暈:“因為他是警察,出事瀕臨喪命,甚至失去一條腿,用‘工作出事’四個字就可以概括?”

審判長敲了敲木錘:“請被告人穩定情緒,正面回答公訴人的問題。”

相宛哪裏穩定地下來情緒。

真真是太可惡,程晏為了國家為了人民,冒著生命危險甚至放棄愛情去做臥底,在他們眼中也就是一個工作需要就能說完。太不值得了……

相淩澤看不下去,低下頭用手遮住眼睛。

他嬌生慣養,從小到大幾乎沒受過任何欺負的妹妹,為了一個男人,委屈到如斯地步。

把程晏千刀萬剮都不足解他心頭之恨。

相宛深呼吸好幾次,才壓下情緒,鎮定下來回答:“沒有,我帶弓箭去只是因為知道出事地點在荒郊野外,怕有野獸,帶去防身的。”

公訴人停了一刻,立刻又問:“你箭法這麽好,精準到一擊致命,在射出那一箭之前,你有沒有考慮過那是一條人命,你無權決定他的生死?”

“沒有,我沒時間考慮,不能一擊致命,那我男朋友和我自己,都得死。他拿的是槍,我沒有別的選擇。他要殺我的男朋友,我男朋友是一個過年出去旅游看見壞人都不肯放過的好警察,有人要殺他,那個人肯定是壞人,我不需要猶豫。”

公訴人又停頓了片刻,繼續問詢。

“如果他是無辜的呢?”

相宛哂笑一聲:“假設這個‘如果’成立,現在我和我男朋友的屍體都躺在無人山區裏餵狼。”

“被告人家世優越,是什麽讓你對一個沒什麽錢的警察情有獨鐘,非他不可甚至為了他殺人?”

“反對,公訴人問的問題和本案無關。”

審判長考慮了幾秒,“反對有效。請公訴人不要詢問無意義的問題。”

愛情這個東西,從來就沒有什麽道理可以講。

……

長達兩個小時的訊問階段終於結束,相宛幾乎支撐不住。女獄警在暫時休庭的間隙,在小房間裏給她拿了一杯水。

相宛握著紙杯,沈思半晌才開口問:“請問能不能給我一點吃的?我很餓。如果不吃,等會怕堅持不下來。”

女警很同情地看她一眼,說了句不能。別人隔得遠看不出來,她一直就在她身邊,卻看地一清二楚。三個月的肚子,已經凸起來了。

女警不懂相宛,如果相宛明白地告訴陪審團,她懷孕了,審訊會對她更有利。她為什麽要瞞著所有人?難道她不想要這個孩子?那也不對,開庭前孟家的小孩撞到她的時候,她還是下意識地去護著肚子的。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