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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番外三:兒女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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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心而論, 章向唐是個很優秀的孩子,他一向懂事,家裏家外的事情都會做, 而且學習成績很好, 陸明珠高考之前很多知識都是跟他學的, 這樣一個孩子在這個時代可以說是前途無量。

陸明珠也是個好孩子, 除了偶爾任性,嘴皮子有點厲害之外並沒什麽不好的地方。

兩個孩子同歲, 現在虛歲二十一,該是談對象的時候了, 兩家一向走得近, 又一起考上了大學,兩人在一起似乎也是理所當然。

章應俞表現得十分開心,陸金蓮除了驚訝之外,也沒說什麽不好的話,只笑瞇瞇的,心裏卻是有一點擔憂。

現在她和章應俞一起過日子了,以後還要上戶口,他們兩人就算是繼兄妹。兩人若是能修成正果還好, 外人說嘴就說了, 礙不著他們的生活, 可若是最後分手了, 再相處起來肯定會很麻煩,他們兩個老的也會左右為難。

可是木已成舟, 他們再反對也是不行的,只能接受了這件事。

…………

三年之後,改革的春風已經吹遍了祖國的大地,全國上下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三個孩子都順利完成了自己的學業,現在正在國家分配給的崗位上兢兢業業地工作著。

農顯安是一名剛剛轉正的醫生,陸明珠是一個小學老師,章應俞則是一個建築師,他們都留在了首都工作。

陸金蓮和章應俞一起創立的化妝品品牌在三年的時間裏俘獲了萬千女性的芳心,不止在首都裏家喻戶曉,還在另外幾個大城市裏都開了分店,每天都日進鬥金,讓他們賺得盆缽滿載。

陸金蓮確實把那個本子還給岑美玉了,但她沒有說過自己不會用那些東西,嚴格說來那本來就不是岑美玉的東西,她用了也就用了,只是有點對不起將它遺失的主人。

但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岑美玉撿到了就是她的,她會毫不愧疚地占為己有,給自己賺取錢財。那陸金蓮也不是多麽高尚的人,她從岑美玉那裏拿了來,那她肯定也不會放著不用。

農顯寬和陸正棟等人還在金礦山開他們的小店,自從私人經濟開始以後,他們的生意也正大光明了些,三年的時間足夠他們成為當地比較有錢的人,日子過得越來越紅火。

臨近年底,各級人民都收到了通知,公社即將解散,原本公有的土地都要分到各家各戶頭上,而且全國上下要進行第一次人口普查,大家要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個人身份證。

在這個重要的時候,陸金蓮和章應俞要一起先回老家,他們暫時不開新店,生意並不一定要自己盯著,幾個孩子則是在放假之後再回去。

農家的人除了農老圖之外都在金礦山的新村裏,但是過年的時候大家還是要回村裏一起過,所以陸金蓮他們就直接回原溪村了,這和前兩年一個樣,他們兩個老的先把房子收拾好,等孩子們回來就直接過年了。

他們現在的房子很多,但過年的時候都會在農顯宗家。章應俞完全能把農顯宗家當成自己家,在幫著收拾家務的時候,他沒有一點的不滿,光是看著愛人的身影,他就會覺得很開心。

自從他說要跟著陸金蓮之後,他就一直都跟陸金蓮在一起了,他們一起做生意,一起回家,一起過年。

他沒有再回栗樹寨那個老房子裏,畢竟他在寨子裏也沒有直系親屬,自家親戚以及前妻那邊的親戚每年過去看一次就好,現在的他更像是陸家的上門女婿。

不過他從來都不在乎別人的眼光,反正自己的日子自己過,只要他們兩個人在一起,這日子就是好的。

他們並沒有不明不白地就在一起,就在他們正式在一起的第一年冬天,他們就去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還正正經經地辦了個婚禮,拍了結婚照。

現在家裏放著的結婚證是他們兩人的第一個結婚證,因為以前的他們結婚不需要這種形式的承認,只需要自家辦個酒席就完了,實在太窮的人家可能連一桌酒席都沒有,不過這就是少數了。

還記得那時候去照相館,裏面拍結婚照的全都是二十上下的年輕人,只有他們兩個四十出頭的人,饒是他們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還是覺得臊得慌,但當得到照片的時候,他們覺得這經歷還是值得的。

雖然已經是四十幾歲的人,孩子們都能成家立業了,但他們兩人還是像年輕人一樣進入了新婚蜜月期。

雖然他們沒有年輕人的激情,但他們比現在的年輕人更有優勢的是,他們沒有來自於長輩的壓力,沒有經濟壓力,也沒有年輕人的年輕氣盛,他們更懂得包容,更懂得怎樣去經營一段婚姻。

即使他們以前的婚姻是失敗的。

在辦那一場婚禮的時候,章應俞前所未有地認真,即使籌辦一場婚禮真的很累,而且這個年紀辦婚禮似乎有點難為情,但是他想盡自己的力量辦到最好。

因為給陸金蓮一場盛大的婚禮,是他二十多年前就想做的事情。也許是上天註定,也許是造化弄人,二十多年前他沒有做到,所以他想把這場婚禮辦得更好。

至於自己的前妻,他並不是很想想起來,因為那些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他們要珍惜的是眼前和未來的生活。

他和前妻本來不是兩情相悅,而且他認為自己對她已經盡到了所有的責任,所以他從來不會覺得和初戀再續前緣,有什麽對不起她的地方,在這件事情上連章向唐都不會多想。

其實以前他沒想著和她再續前緣,因為他知道一切都已經過去了,再想著也是枉然,上天不會因為兩個人的錯過而讓時間倒流,他不會讓自己一直處於痛苦當中。

然而怎麽想和怎麽做是完全不一樣的,這些年來,他怨著陸金蓮,尤其是他辛苦地照顧著病弱的妻子,寂寞地一個人過日子的時候,即使他知道她可能也過得不好。

後來再見到她的時候,她已經離婚了,她不再是別人的妻子,他心疼她這些年所過的比他更痛苦百倍的日子。

這時候他不由得想,如果他們當初能在一起,肯定能有完全不一樣的人生。這樣的念頭起來,就再也壓不下去了,多年過去,他終於得償所願。

他記得年輕時候的陸金蓮想要的婚禮,她說她想要最豐厚的彩禮,最好的嫁妝,最漂亮的衣服,最美麗的新房,最真心的祝福。

如果這些都沒有的話,她想要一個最愛她的新郎。

她的第一場婚禮上沒有真心的祝福,只有不情不願的新郎新娘,還有心如刀絞的他。

所以當有這個機會的時候,他想把這些全都補上,給她喜歡的婚禮,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

在金礦山工作的人在臘月二十六的時候就關門回老家了,但是從首都回來的孩子卻到不了那麽早,因為路途實在是太長,不過幸好,他們緊趕慢趕還是在大年三十的下午回到了原溪村。

大年三十的團圓飯是在農顯寬家裏吃的,後堂上點了好幾根大蠟燭,照的亮亮堂堂的,一大家人足足坐了三個桌子,男人一桌,女人一桌,孩子一桌。

本來年夜飯是應該各家吃各家的,但是他們和以前不一樣,現在一年到頭都在外面忙,一家子能聚起來的也就幾天的時間,在一起吃一頓團圓飯也是正常的。

在農小荷回了田家,農秀珍嫁出去以後,農老圖就搬出了老房子,在農顯寬家住了。

可是後來章應俞和陸金蓮結婚以後,章應俞和章向唐每年都來這裏過年,農老圖有過搬回去的想法,但被孩子們攔住了。反正他們一年就回來幾天,也不住在同一個屋檐下,一直住在家裏的只有農老圖,他沒有必要避出去。

渣前夫和新歡在一起,這種場合總是難免尷尬,第一年的時候飯桌上還會有一點,但是沈默尷尬的只有農老圖,章應俞每一次都顯得大大方方的,既不故意諷刺也不說怪話,幾個孩子後來也就覺得自然了。

陸金蓮是一點也不介意的,反正她和章應俞是名正言順的夫妻,住在一起、吃團圓飯都是正大光明,心裏不舒服的只有農老圖這個渣穿地心的老渣男,這一頓飯他最好是心裏煎熬得食不下咽,她和章應俞對此都樂見其成。

男人桌上有農老圖,農家三兄弟,章應俞父子,還有陸正棟。

因為農秀蘭一直和兩個弟弟在金礦山,陸正棟自然也在那裏,所以過年也在一起吃飯,他也快成了農家的上門女婿了,但他們每年都給父母和大哥不少錢和糧食,家人都沒什麽意見。

孩子桌上人也不少,阿梁和木頭年紀最大,已經是二年級的小學生了。

農顯寬家的阿苗、農秀蘭家的阿棉、以及小一點的農顯宗家的阿雲已經是能自己好好吃飯的小姑娘。

最小的是農顯寬的三兒子阿白、農顯宗的二兒子阿海、農秀蘭的三女兒阿彩,他們最大的不到兩歲,最小的剛剛會走路,都乖乖地坐在小椅子上啃雞腿。

女人桌上今天有個嬌客,那是農顯安帶回來的對象,她叫祝玉虹,是首都一個普通人家的姑娘,兩人現在是同事,這對象已經談了快一年,陸金蓮在首都已經見過幾次,不過她沒有事先知道農顯安要把人帶回來。

其實這不是農顯安不想提前說,是因為他之前也不知道祝玉虹要跟著他來過年,因為路途太遠,他們也沒有正經地見過家長,他就沒邀請人,還是他回來的前兩天她才要求一起回來的。

陸金蓮對兒子這事沒什麽意見,反正有意見她也插不了手,甭管未來的三媳婦是好是壞,只要不是岑美玉就好,她也相信她不會再遇上第二個岑美玉,更何況她還認識這祝玉虹。

祝玉虹在小說裏出現過,雖然她只是個用來襯托男女主感情深厚的炮灰女配,出現不到兩章就下場了,也沒有被詳細描寫過,但陸金蓮聽到這個名字的第一時刻就想起來了這人,對她也有了一個模糊的了解。

別的不清楚,反正她是個心地善良又聰明的女孩子,而且對農顯安一見鐘情,然後情根深種,非君不嫁。

所以這個傻孩子才會在沒有這場戀愛還沒有正式談及婚姻的時候,就跟著農顯安來到幾千裏之外的農村老家,想盡快得到他家人的承認。

祝玉虹的父母對她是恨鐵不成鋼,他們都是在政|府單位裏工作的人,兩人只有一兒一女,祝玉虹從小就是被富養長大的,他們雖然談不上勢利,但也想讓女兒嫁一個門當戶對的人家,而不是一個從偏遠地區來的窮小子。

可是女兒就是死心眼,看中了一個窮小子就不放手了,他們勸了太多次,總也沒有辦法。當祝玉虹提出要和農顯安一起回老家過年的時候,他們擔心過後也就同意了。

農顯安這人他們也見過,知道他雖然出身貧困,但是個正人君子,不是騙財騙色之人。他們想著讓女兒去親自去感受一下偏遠農村的貧困,再見識那些可怕的七大姑八大姨這一大串親戚,他們再勸勸估計就不會一直死死地喜歡人家了。

不過他們沒想到的是,女兒去了對象家一趟回來,這心倒是更堅定了些。還是沒辦法,他們只好妥協了,做父母的就沒有拗得過兒女的,開始把結婚的事情提上日程,這第一件事,就是雙方父母正式見面。

本來想著農顯安出身窮苦,父母雖然也在首都做一點小生意,但家庭條件肯定是沒有太好,他們也不想讓對方難堪,商量過後確定不提太多條件,只要他們重視女兒就好。

不過見了一面之後他們才發現,他們低估了對方的家庭,也低估了女兒找人的眼光。

見面過後兩個家庭都覺得滿意,結果皆大歡喜,後面的結婚也是順理成章,沒有什麽意外發生。

農顯安結婚了,後面就是最小的陸明珠了,這幾年來她和章向唐這兩人一直都好好的,有事也是小事,在工作之後也談及了結婚的事情。

他們兩人的婚事要比農顯安的簡單很多,但是陸金蓮投入的精力更多,這是她兩輩子都最愛的孩子,沒有之一。

她把大部分的財產都給了陸明珠做嫁妝,包括後面她藏在山洞裏,已經變現了大部分的東西,還包括已經享譽全國的化妝品公司。其他的東西都補給了農秀蘭,再剩下的才是三個兒子的,除了兩個女兒,她不欠任何人。

親自操辦完一兒一女的婚事之後,陸金蓮總算是放下了還懸著那麽一點點的心,正式享受自己的生活。

到此為止,她愛著的、關心的、憎恨的所有人的命運都改變了,她這重生一次,沒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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