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娘和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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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秀珠依言看下去, 就見她娘指的人正是那仔細聽著女歌者唱歌的男歌者。他們距離不算遠, 旁邊還圍了不少人,但因為她們在高處, 可以看得很清楚。
那人三十五六歲的年紀,穿著一身藍黑色的衣服, 綁了藍色鑲白邊的頭帕, 衣服看起來有七八成新,樣式也好看。
他雖然坐著, 卻可以看出身材高挑, 體型勻稱, 長相英俊,在一眾歪瓜裂棗中顯得很好,和她家的人有得一拼。
“這是誰啊?”農秀珠看了好一會兒,仔細回想,卻還是不認得這人。
“你看他三十多歲的年紀,又有一把好嗓子,長相也不錯,經常趕歌圩, 想到這些,你倒是猜猜這是誰?”
數著她娘話裏的幾個重點,農秀珠想了一會兒,突然啊地叫了一聲, 惹到旁邊的人紛紛側目,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待別人都不看之後, 她轉過頭來,附在陸金蓮耳邊低聲道:“難不成,這是農秀珍親爹?”
陸金蓮微微笑了一下,那笑裏帶了諷刺,點頭,“你說對了。”
農秀珠驚訝地捂住了嘴巴,被驚得不知道說什麽好,又仔細打量那個人,她還年輕,從來沒見過這個人。
“阿娘你認識他啊?不是說當初就被田富貴打了,怎麽還這樣厲害,這邊圍著的聽歌的人比別處還多?”
“這事自然有不少人知道,但他確實唱得好,吸引一群向往愛情的年輕人很簡單,也許還有人覺得這不是壞事……”
歌者大多風流,不論男女,只要看對了眼,就算做得和他們歌裏說得一樣,拋家棄子和別人在一起也不是不可能,雖然為人不齒,可只要自己不在乎,還不是混著混著就過去了。
農秀珍的親爹確實是下面那個男人,他叫做陸正名,和農小荷勾搭在一起的時候還沒有結婚,後來娶了一個同樣會唱歌的女人。
陸金蓮沒有特意去打聽什麽,但是劇情裏寫到農秀珍的時候提到了一點,那夫妻兩人關系並不好,兩個都是愛玩的,就是家裏有了孩子沒有收斂。
上輩子他也知道在外面有一個女兒,但是他完全不在意,還被同情農秀珍的岑美玉給整治了一頓,沒得到什麽好下場。
陸金蓮對這個人充滿了厭惡,不想說太多關於他的事情,講了幾句便停了。農秀珠聽故事正聽得起勁,陸金蓮卻很快停了下來,她疑惑地看著她。
“現在人多,想知道我們回家再講,這裏唱的不好,我們去別的地方。”
“好。”
農秀珠也不是很愛聽這些歌,聽著這歌看著那人,再想起他們家的事情,就覺得十分惡心。
既然是歌圩,就不會只是有一場,多找幾個地方肯定能有好的。
到了下午,大家又成群結隊地回家,初一這一天就這麽過去了。
到了初二早上,陸金山早早地就上了門來拜年。拜年只能當家的男人來,還得是同族的,拿一個席子跪拜祖宗,上三炷香,再放幾個□□。
在族裏的男人來拜年之前,初一誰都不能去別人家,要是誰不小心闖進去就會壞了人家一整年的運道,是要賠錢的。陸家在這沒有同族的,就只能由陸金山過來了。
拜完年之後最好也還是不要給外人進來,也不能花錢,翻箱開櫃等等,這些禁忌得等到初三淩晨殺雞祭祖之後才能解開。因此陸金蓮也還沒能去娘家,小孩子的壓歲錢什麽的也得到了初三才能拿到。
吃完早飯,陸金蓮就帶著兩個媳婦開始包粽子,農秀珠年紀小還沒學會,只能在旁邊打下手。
粽子在這邊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媳婦回娘家必須要帶,娶媳婦的人家也要給女方家送一些粽子,女方家就把這些粽子分給族人,每家都必須要分到,借此感謝他們對新媳婦的養育之恩。
粽葉用的是大粽葉,而不是六月六用的牛角粽葉,包的線是脫粒之後的糯米穗子,過水之後十分堅韌。大粽子為橢圓柱形,長二十三公分,周長十六七公分,中間放著用草果粉裹住的豬肉條。
包粽子的糯米需要放油鹽炒制,在炒制之前要和一種灌木燒成的碳粉混合起來,染成純正的黑色,吃的時候蘸著自家割下來的蜂蜜,吃起來十分鮮香甜蜜。
雖然這個時代十分貧窮,還都是公社制勞作,可在這偏遠貧窮的鄉村裏,也還遵守著祖輩的規矩,再多困難也擋不住隆重的習俗。
除了自家吃的,回娘家的時候一般都是帶六個,所以包了二十六個就結束了。接下來就是放進大鍋裏,從中午煮到晚上睡覺之前,這粽子也就熟了。
因為半夜要起來殺雞祭祖,所以大家今天晚上都睡得很早。約莫到了淩晨,家家戶戶都起了床,陸家也不例外,除了帶著阿梁睡覺的農秀珠,大家都起來了。
農家有三個兒子,就要殺三只雞,雖然他們不在農家過年,但還是免不了要祭拜祖宗,再加上陸家自己的那只,就殺了四只雞。
不管在什麽時候,這個數字都很多了,別說還是這個年代,要是不能私人養雞,估計他們這裏的人都要造反了。
祭祖完畢,大家又回去睡覺了,第二天起來,一家人一起熱熱鬧鬧地吃了雞肉,盡管有四只,卻還是不能多吃。因為回娘家需要每個人帶一只雞腿,還要留一只熏在火塘上做熏雞,留到二月的紅黑街上吃。
吃過午飯,幾個孩子就要回去了,下午兩個媳婦要回娘家,他們不能不回去。
把人送走,陸金蓮也沒有多失落,她已經習慣了,至於她的打算,現在時機不對,在沒有完全完成之前,她絕對不會說出來。
老大老二已經走了,陸金蓮攔下了農顯安。
“你還沒媳婦,又不用回娘家,還不用上班,這幾天別回去。”
農顯安有點無奈地道:“我是沒媳婦,這不是得去找?要是阿娘舍不得,那我晚上再回來?”
過年本來是年輕人談情說愛的好時候,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有情侶們在外面玩,農顯安就初一那天見了岑美玉一面,她雖然沒說什麽,但是他今天肯定得回去一趟。
“你確定你要和那個岑美玉結婚?”
農顯安一楞,點頭,“我是認真的,只要她願意,結婚是遲早的事情。”
陸金蓮冷下了臉,“你是認真的,那我說的也是認真的,岑美玉和我,你只能要一個……”
“這是為什麽?”驚訝又著急的農顯安打斷了陸金蓮未完的話。
“要是你娶了那個女人,你以後就不再是我的兒子,叫了我也不認你,要是還想認我這個娘,你就別和那個女人在一起,你自己選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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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三十五六歲的年紀,穿著一身藍黑色的衣服, 綁了藍色鑲白邊的頭帕, 衣服看起來有七八成新,樣式也好看。
他雖然坐著, 卻可以看出身材高挑, 體型勻稱, 長相英俊,在一眾歪瓜裂棗中顯得很好,和她家的人有得一拼。
“這是誰啊?”農秀珠看了好一會兒,仔細回想,卻還是不認得這人。
“你看他三十多歲的年紀,又有一把好嗓子,長相也不錯,經常趕歌圩, 想到這些,你倒是猜猜這是誰?”
數著她娘話裏的幾個重點,農秀珠想了一會兒,突然啊地叫了一聲, 惹到旁邊的人紛紛側目,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待別人都不看之後, 她轉過頭來,附在陸金蓮耳邊低聲道:“難不成,這是農秀珍親爹?”
陸金蓮微微笑了一下,那笑裏帶了諷刺,點頭,“你說對了。”
農秀珠驚訝地捂住了嘴巴,被驚得不知道說什麽好,又仔細打量那個人,她還年輕,從來沒見過這個人。
“阿娘你認識他啊?不是說當初就被田富貴打了,怎麽還這樣厲害,這邊圍著的聽歌的人比別處還多?”
“這事自然有不少人知道,但他確實唱得好,吸引一群向往愛情的年輕人很簡單,也許還有人覺得這不是壞事……”
歌者大多風流,不論男女,只要看對了眼,就算做得和他們歌裏說得一樣,拋家棄子和別人在一起也不是不可能,雖然為人不齒,可只要自己不在乎,還不是混著混著就過去了。
農秀珍的親爹確實是下面那個男人,他叫做陸正名,和農小荷勾搭在一起的時候還沒有結婚,後來娶了一個同樣會唱歌的女人。
陸金蓮沒有特意去打聽什麽,但是劇情裏寫到農秀珍的時候提到了一點,那夫妻兩人關系並不好,兩個都是愛玩的,就是家裏有了孩子沒有收斂。
上輩子他也知道在外面有一個女兒,但是他完全不在意,還被同情農秀珍的岑美玉給整治了一頓,沒得到什麽好下場。
陸金蓮對這個人充滿了厭惡,不想說太多關於他的事情,講了幾句便停了。農秀珠聽故事正聽得起勁,陸金蓮卻很快停了下來,她疑惑地看著她。
“現在人多,想知道我們回家再講,這裏唱的不好,我們去別的地方。”
“好。”
農秀珠也不是很愛聽這些歌,聽著這歌看著那人,再想起他們家的事情,就覺得十分惡心。
既然是歌圩,就不會只是有一場,多找幾個地方肯定能有好的。
到了下午,大家又成群結隊地回家,初一這一天就這麽過去了。
到了初二早上,陸金山早早地就上了門來拜年。拜年只能當家的男人來,還得是同族的,拿一個席子跪拜祖宗,上三炷香,再放幾個□□。
在族裏的男人來拜年之前,初一誰都不能去別人家,要是誰不小心闖進去就會壞了人家一整年的運道,是要賠錢的。陸家在這沒有同族的,就只能由陸金山過來了。
拜完年之後最好也還是不要給外人進來,也不能花錢,翻箱開櫃等等,這些禁忌得等到初三淩晨殺雞祭祖之後才能解開。因此陸金蓮也還沒能去娘家,小孩子的壓歲錢什麽的也得到了初三才能拿到。
吃完早飯,陸金蓮就帶著兩個媳婦開始包粽子,農秀珠年紀小還沒學會,只能在旁邊打下手。
粽子在這邊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媳婦回娘家必須要帶,娶媳婦的人家也要給女方家送一些粽子,女方家就把這些粽子分給族人,每家都必須要分到,借此感謝他們對新媳婦的養育之恩。
粽葉用的是大粽葉,而不是六月六用的牛角粽葉,包的線是脫粒之後的糯米穗子,過水之後十分堅韌。大粽子為橢圓柱形,長二十三公分,周長十六七公分,中間放著用草果粉裹住的豬肉條。
包粽子的糯米需要放油鹽炒制,在炒制之前要和一種灌木燒成的碳粉混合起來,染成純正的黑色,吃的時候蘸著自家割下來的蜂蜜,吃起來十分鮮香甜蜜。
雖然這個時代十分貧窮,還都是公社制勞作,可在這偏遠貧窮的鄉村裏,也還遵守著祖輩的規矩,再多困難也擋不住隆重的習俗。
除了自家吃的,回娘家的時候一般都是帶六個,所以包了二十六個就結束了。接下來就是放進大鍋裏,從中午煮到晚上睡覺之前,這粽子也就熟了。
因為半夜要起來殺雞祭祖,所以大家今天晚上都睡得很早。約莫到了淩晨,家家戶戶都起了床,陸家也不例外,除了帶著阿梁睡覺的農秀珠,大家都起來了。
農家有三個兒子,就要殺三只雞,雖然他們不在農家過年,但還是免不了要祭拜祖宗,再加上陸家自己的那只,就殺了四只雞。
不管在什麽時候,這個數字都很多了,別說還是這個年代,要是不能私人養雞,估計他們這裏的人都要造反了。
祭祖完畢,大家又回去睡覺了,第二天起來,一家人一起熱熱鬧鬧地吃了雞肉,盡管有四只,卻還是不能多吃。因為回娘家需要每個人帶一只雞腿,還要留一只熏在火塘上做熏雞,留到二月的紅黑街上吃。
吃過午飯,幾個孩子就要回去了,下午兩個媳婦要回娘家,他們不能不回去。
把人送走,陸金蓮也沒有多失落,她已經習慣了,至於她的打算,現在時機不對,在沒有完全完成之前,她絕對不會說出來。
老大老二已經走了,陸金蓮攔下了農顯安。
“你還沒媳婦,又不用回娘家,還不用上班,這幾天別回去。”
農顯安有點無奈地道:“我是沒媳婦,這不是得去找?要是阿娘舍不得,那我晚上再回來?”
過年本來是年輕人談情說愛的好時候,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有情侶們在外面玩,農顯安就初一那天見了岑美玉一面,她雖然沒說什麽,但是他今天肯定得回去一趟。
“你確定你要和那個岑美玉結婚?”
農顯安一楞,點頭,“我是認真的,只要她願意,結婚是遲早的事情。”
陸金蓮冷下了臉,“你是認真的,那我說的也是認真的,岑美玉和我,你只能要一個……”
“這是為什麽?”驚訝又著急的農顯安打斷了陸金蓮未完的話。
“要是你娶了那個女人,你以後就不再是我的兒子,叫了我也不認你,要是還想認我這個娘,你就別和那個女人在一起,你自己選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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