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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斯世雖已遠,風骨健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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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太祖翻看史書時,孟約用了自己剛剛穿越過來時的種種感受,這是一個很好的時代,寬容博大。這樣的大明,既有成熟的風度,也有如朝陽的蓬勃生機,迷人得無一處不讓人神魂顛倒。

是的,作為一個穿越者,即使曾為之努力過,其實也會有種種擔憂。雖然,孟約也只是從自己的視角來揣測那位穿越者前輩,但她想,不論怎麽樣也會欣慰的吧。那個五百年後的世界,真的很好,好到,孟約明知這其實不過是一本書,也有著極高的參與度——她是真的,把這個世界當成了真實存在的,她是真的期盼這個真實的世界有一個那樣的未來。

所以樓山雪演的太祖是欣慰的,看罷久久不語,末了仰面而笑,笑意中帶著肯定與讚賞:“斯世雖已遠,風骨健猶存……大明很好,小明亦好。”

大明在這裏代指整個民族整個家國,而小明則是指這片土地上曾生活過的以及正生活著的人,太祖曾在他的手劄中這麽用過幾次,孟約便也借來用。

樓山雪唱的這句,可以簡單地解釋為——親們,幹得不錯,雖然已經到了末世,但這些孩子身上,朕還是看到了我大明錚錚風骨的。

孟約聽完這句,竟和樓上樓下的票友一起濕了眼眶,若非戲還在繼續,只怕當場就有許多人要哭出聲來:“這麽寫的時候一點不覺得,怎麽到了戲臺子上就這樣叫人熱淚盈眶,樓山雪的戲竟好到了這樣的地步。”

王醴道:“樓山雪今天的戲格外出彩,卻不僅是樓山雪之故,是樓上樓下觀戲之人,把年年也帶入了戲裏。另外,年年這場戲,確實安排得十分精彩,年年總是能把人心裏最軟的那一塊抓住來,此乃天賦異秉。”

太祖看完史書,就進入調|教小混混的情節,其中許多碰撞,許多笑料,讓人時而捧腹,時而會心一笑,卻總是笑中帶著淚,淚中帶著笑。哪怕後邊的,孟約覺得半絲淚點都沒有,滿堂票友還是邊抹淚邊看完的。

“活像我把太祖寫死了似的,一個個眼淚汪汪的。”孟約說完,又笑,“真要是寫死太祖,會有人拿臭雞蛋砸咱家門吧?”

這還真說不準。

第三場戲,結束在一場將要到來的天災中,第四場戲,是小混混主動思索使命與責任的重頭戲,安排在半個月之後。這是為趕上南京的進度,不然是一個月才演一幕,因為看戲的人太多,演一個月同一場戲,都還是有許多人反應沒能買到票的。

整個大明,都只南京和譙郡有,可想而知有多麽一票難求。

自從有了《龍戒》,譙郡人第一自有了一種難以言說的集體幸福感,有個叫打鼓人的同鄉,真是占了老牌子便宜呀。因此,孟約如今上街,雖然不會再被人瞧稀奇,再被圍觀,卻也得到不小的優待。

好比想吃點什麽,刷臉就行,絕對不會有人收她錢的,最多問她一句“下場戲演什麽”“下個戲本講什麽”。鄉親也不會過於熱情到,她買什麽都不跟她收錢,僅僅是吃這一項,基本不再需要花什麽錢而已,當然這個優待僅限她個人,連王醴都享受不到的。

不過,王醴也不能享受這個,大明可是穿越者太祖來過的時代,也講究不拿百姓一針一線的。

“我覺得,要是跟他們說,接下來一段時間,我都會待在工學院不上街來,他們會哭出來的。”大家已經很習慣在街上看到她,也正是因為這樣,大家習以為常地不再對她進行任何慘無人道的群體行為,比如——圍觀。

“年年可以回家時順道來接我,更正好可以順道逛逛左近幾條街。”王醴絲毫不覺得,讓小甜甜來接他下班有什麽不對。

孟約:“師兄,既然把《慕春令》放在心頭,就要品咂其精髓與精神內涵。”

王醴從孟約嘴邊把一串還冒著油花的炸串抽走,順手塞進自己嘴裏:“我深感覺,已盡得《慕春令》精髓與精神內涵,好比此刻這炸串,我就不能讓你吃進肚裏去。”

這幾天孟約有點上火,夜裏有點犯咳嗽,可炸串這東西,是孟約的本命,尤其是炸豆腐:“你好討厭哦,我就知道,你不解風情,就是背熟了《慕春令》也還是一樣。”

“年年有何種風情需我來解?”

大街上人來人往就一副要開車的臉,孟約重重抖下肩,殺進人群裏去搶了根海棠果做的冰糖葫蘆。這家用冰糖熬的,加了一點蜂蜜和桂花,糖衣又薄又酥,透透亮亮真跟冰似的,並沒有額外加紅色兒。

啃冰糖葫蘆的時候,孟約瞄到了街角的周文和與林莠,頓時來了精神。晉王也在附近,這熊孩子生著一張不很挑嘴的貪吃嘴,胃口還特別市井,加上腸胃極強健,通常是從街頭擼到街尾,不吃到扶墻絕不罷休。

晉王才剛來沒多久,還沒到扶墻的時候,周文和與林莠坐在一家主要賣蟹粉酥和杏仁露攤子上。王醴見孟約盯著一個地方猛看,連糖葫蘆都顧不上肯,遂看過去:“怎麽是周文和,那女子是林氏女罷,周文和不去南京謀職,到譙郡來做什麽?”

“早幾日仿佛聽誰說過一句,周文和是被家裏逼到譙郡來向林家下禮的,林莠家已經搬到郡上,前段時間還到家裏拜訪過爹。”所謂下禮,可不是娶妻的做法,而是納妾,不然就得叫三書六禮。

“看樣子很不情願,林氏女心思怕要落空吶。”

孟約:不是要,是已經落空,林莠就是在這裏遇到晉王的。

在林莠被冷冷的春雨淋濕整個人生時,晉王像從雲端投照下來的陽光,瞬間便將她拉出泥濘寒冷的深淵,並從此照亮她的人生。從這一刻開始,林莠便死心塌地地跟在晉王身後,追隨他,愛慕他,甚至願意為他生,為他死。

——以上這段,出自《三醮》原文,可能文字上有所出入,但意思絕對是一樣一樣的。孟約之所以能記得,是因為她一直覺得這段描寫是非常典型的文青式矯情。

“下雨了?”原著力量可真強大,原本大好的艷陽天吶。

“看來雨不小,年年,我們先去樓裏避一避雨。”順便讓小甜甜看個全場。

寫戲的人,正該多看看世情百態,免得落筆無物。

這是屬於他的解風情。

#孟約:但是,臣妾get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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