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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有什麽東西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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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有什麽東西不一樣了

第二天他們起來之後,就由鎮長帶著去了江邊的堤壩。堤壩的加固是重中之重,特別是青花鎮這種臨江小鎮,對於防洪的事情看得很重。

陸沈舟和沈雲稚在江邊逗留了一天,確認了堤壩的加固情況,又跟鎮長聊了一會兒。

晚飯是在江邊的一家飯館吃的,吃的就是從江裏現打撈出來的江魚。

鎮長心裏還在因為昨天安排那個小媳婦兒的事有些惴惴不安,拿不準陸沈舟到底是什麽意思。只以為是那個小媳婦兒沒入他的眼,故而今天挑的這家飯館裏,他特意提前安排了一個長相秀美的黃花大閨女來上菜。

可陸沈舟眼睛只盯著菜看,不看姑娘,好像盤子裏的清蒸江魚遠比漂亮的大姑娘還活色生香一樣。

“陸縣令。”鎮長舉杯說道:“您來我們這幾年,為了百姓的事沒少操勞,身邊也沒有個人照料。”

陸沈舟看著他:“……啊?”

鎮長指著那個大閨女,說:“這是我們鎮上長得最俊的一個姑娘,你要看得上就收在身邊,當丫鬟還是收到房裏,全憑你做主。”

陸沈舟這才看向那個大姑娘,心想鎮長還沒完沒了起來了。小媳婦兒不行,就改大姑娘。

沈雲稚在一旁吸著魚尾巴,睜著圓溜溜的眼睛看著兩人。

陸沈舟自然是推拒了,並毫不客氣地斥責了鎮長。

鎮長知道自己拍馬屁拍錯了,連連告罪,把這些小心思都按耐住了。

他們吃完飯之後從飯館出來,看到江邊圍了一群人正在吵吵嚷嚷。鎮長見狀走了過去問:“怎麽回事?這是在做什麽?”

人群中間圍著的有兩個人,一個看起來只有十二三歲的男孩,還有一個三十來歲的中年男人。那男孩兒正抹著鼻子,他哭的厲害,話也說不清楚。

鎮長只好問那個中年男子:“黃大仙,這是怎麽了?”

那名被叫黃大仙的中年男子說:“鎮長,我今天在這裏丟了三十兩銀子,被李家的這個李小四撿著了。”

鎮長:“那不挺好的嘛,怎麽?他不肯認?”

黃大仙:“認是認了,可我丟的是三十兩,他還我的只有二十兩。”

李小四哭著說:“我撿到的時候就是二十兩。”

兩人各執一詞,一個說自己丟了三十兩,一個說自己只撿了二十兩。鎮長聽了也沒了辦法,這種事情本來就很難說得清。

接著他想到陸沈舟還在旁邊,眼睛一轉,便道:“縣令大人在這裏,你們細細說了與他聽,請他來為你們秉公斷案。”

陸沈舟看出鎮長在推諉,但是沒有說什麽。只是上前細細的問了李小四和黃大仙兩個人是怎麽回事?

李小四說,自己在河邊撿到一個拳頭大小的紅綢手絹包著的小包裹。打開一看,裏面是白花花的碎銀子,他年齡小,不知道該怎麽辦,就拿著包裹回了家給自己的母親看了。

母親聽說他是撿的,便讓他回去站在原地等,等失主來認領的時候還給人家。

李小四在原地等了一會兒,黃大仙過來在地上找東西,他便上錢去問是不是丟了錢?黃大仙說是。

李小四也是個機靈的,說自己撿到了錢,但是要先跟黃大仙對一下裏邊銀子的數目。

鄉間流通的銀子大小不等,很多散碎銀塊都是從大元寶上,拿剪子鉸下來,所以這些碎銀子零碎不一,但是大大小小能說得上來。

黃大仙便說一共有二十兩,其中兩個大的是四兩的,三個二兩的。剩下幾個小的都是一兩左右的。

李小四看他說的數目,和紅綢布裏的銀子塊數和大小都對得上,便把銀子還給了他。

結果沒想到這個黃大仙拿了銀子之後突然變了臉,改口自己這裏邊是三十兩,非說李小四自己私藏了十兩銀子。

李小四說自己哪見過這種陣仗,本來是做了好事反而被人訛詐上了,急得都哭了。

陸沈舟聞言,沈吟片刻。問李小四:“你拿錢回去的時候,你的母親可知道這裏邊有多少錢?”

李小四說:“知道,我給她看了。母親看到這麽多錢,說指不定人家急著拿這錢辦什麽事呢,所以趕快讓我還回來了。”

陸沈舟又問黃大仙:“你說裏邊有三十兩銀子,這事兒可有人跟你作證?”

黃大仙說:“我的仆人,他知道,他能給我作證。”

仆人如何能作證?特別是像這種簽了賣身契的,還不是主人說什麽他是什麽。

陸沈舟聞言斂眉,沒有指出黃大仙的仆人做假證的可能性,只是笑了笑,接著著人去請李小四的母親。

然後又讓黃大仙把那個包銀子的紅綢手絹拿出來給他看。

陸沈舟看了那塊布,問兩人:“這個紅綢手絹當時是怎麽打的結,你們還記得嗎?”

黃大仙和李小四兩人都說記得。

陸沈舟便隔開他們二人,分別讓他們二人把那個結照樣還原了,兩人打的結一模一樣。

這時李小四的母親也到了,陸沈舟又當著眾人的面問了李小四的母親,那包裏銀子的塊數和大小。

李小四的母親說的和李小四本人說的完全一致。

陸沈舟手裏拿著那個紅綢手卷翻來覆去地看,一時沒有說話。

這是黃大仙耐不住了,上前說:“縣令大人,你要為我做主啊。”

陸沈舟擡頭,說:“李小四的話與其母對得上,可見他沒有撒謊。黃大仙的說法,又有其仆人作證,自然也信得過。”

眾人聞言議論紛紛,低聲嘀咕說陸沈舟在判糊塗案。仆人的作證如何能當回事?更何況,這個黃大仙一向詭計多端的,坑人是家常便飯。

陸沈舟充耳不聞,又說:“既然兩人都沒有撒謊,那就只有一種可能。”

他指了指黃大仙丟錢的地方,說:“碰巧有人和黃大仙一樣,在這裏丟了銀子。又碰巧有人和李小四一樣,在這裏撿了銀子。”

李小四一臉迷茫,看著陸沈舟。黃大仙則微微蹙眉,心裏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其他鄉人更是不明白陸沈舟的說法,都安靜了下來。

陸沈舟又說:“李小四撿的銀子和黃大仙丟的銀子數目對不上,所以這並不是黃大仙丟失的銀子。按我朝規定,無主的銀子要歸入國庫,所以這二十兩銀子本官要收繳。”

黃大仙聞言急了,上前兩步要說話,卻被陸沈舟直接打斷。

陸沈舟又說:“至於黃大仙丟的銀子,本官會下令使人去尋問,看到底誰撿了。盡量早點幫你追回來。”

黃大仙楞住了,說:“這,這……”

上哪追去?本來就……

陸沈舟充耳不聞,繼續道:“另外,本官感念李小四之母品行端正,教子有方。特賞她二十兩以作表率。”

說完,他便把手裏的紅綢手絹包著的二十兩銀子遞給了李小四的母親。

眾人這才明白過來,當著黃大仙的面紛紛叫好。

那黃大仙面紅耳赤,可是陸沈舟說的有理有據,他又沒辦法反駁,只能吃了啞巴虧,跺著腳走了。

眾人散去之後,陸沈舟別了鎮長,和沈雲稚往客棧方向走去。

沈雲稚問:“陸沈舟,真的是那個黃大仙在撒謊嗎?”

“嗯。”

“你怎麽知道呢?”

陸沈舟答道:“那個用來包銀子的紅綢手絹,我讓他們還原打結的時候看了,那個手絹是包住銀子之後又打了兩個結。”

“但是那個手絹很小,如果裏邊再放十兩銀子的話,總共是三十兩銀子。那麽小的手絹如果包了三十兩銀子,是根本沒有辦法打兩個結的。所以黃大仙肯定在撒謊。”

沈雲稚蹙眉:“那你為什麽不直接這麽說出來呢?”

陸沈舟沈默了片刻,問:“沈雲稚,你覺得目的重要?還是過程重要?”

“什麽意思呀?”沈雲稚不解。

陸沈舟說:“黃大仙可惡,別人撿了他的錢財後如數奉還,他不僅不感謝,反而還訛詐,該罰。李小四之母品行端正,拾金不昧,教子有方,該賞。”

“一個罰,一個賞,這是目的。如果我直接指出黃大仙撒謊,那他頂多被訓斥幾句。可是我順著他的話說,讓他無從發作只能認栽。”

“這叫巧立名目,也就是耍花招。用不太正當的手段,達成正當的目的。”

沈雲稚看著他不說話。

陸沈舟被他那清亮亮的眼睛看得有些心虛,其實按他本來的脾性和作風,應該就是直接指出黃大仙在撒謊,將人訓斥一頓了事。

斷案一事,講得是公正不徇私情,他並不會在裏面摻雜個人喜惡。

而今天他之所以這麽斷案,是故意為之,為了給沈雲稚上一課。

他避著沈雲稚的目光,說:“為君者,有時候也要巧立名目。”

頓了頓,他又說:“只要你覺得目的正當,就別太在意手段和過程。”

沈雲稚聞言點點頭,思索著,似乎是聽了進去。

陸沈舟在心裏卻想,不對的,這話其實並不對的。他如果是要教導出一位君子,肯定不會說這樣的話。

但是沒辦法,他要教導的是一位儲君。

想到這,陸沈舟有一種教壞孩子的感覺,突然心情極差,默不作聲地走著。

沈雲稚敏銳地察覺到陸沈舟心情很低落,但他不知原因,只能乖乖跟在他旁邊。

陸沈舟越走越快,心情很差,越來越差。他在想,沈雲稚以後當了皇帝,會變成什麽樣?

心思深沈?冷漠多疑?不擇手段?

“陸沈舟……”沈雲稚突然喊他。

陸沈舟回頭:“嗯?”

沈雲稚指著路邊賣糖人的小攤兒,說:“我想吃。”

好吧,他想象中的那個帝王的影子還很遠很遠,現在的儲君還只是一個喜歡吃糖的小屁孩兒。

天色漸晚,江邊漁火搖曳,看起來沒什麽不一樣,可還是有什麽東西不一樣了。

作者有話說

陸沈舟教壞孩子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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