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45000營養液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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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45000營養液加更】
這夥人一共有三個,都是些社會混子。
他們吊兒郎當,游手好閑,找不到什麽正經工作,連付出體力勞動都不願意,倒是心裏法制意識淡薄,不知怎麽的就想到要用寫在刑法上的手段來賺快錢。
起先只是打點山雞野豬,後來發展到打梅花鹿,到後來膽子越來越大,眼睛瞄向了金錢豹、猞猁和亞洲黑熊,拿著皮子和各種部位去跟賣槍給他們的人換錢。
幹了幾個月,嘗到了甜頭,幾人每周進山兩次。
這天正好是進山的日子,因為有點事耽擱了,所以來得格
外晚。
走出兩公裏,領頭的林傑突然停下腳步,朝樹根底下指了指。
“是什麽?”弟弟林正浩湊近來看。
“說不準,像豹子。”林傑壓低聲音。他蹲下來,撥開草叢,把手掌和那爪印比了比,眼睛就不由自主地瞪大了:“乖乖,這玩意得多大啊,我就沒見過這麽大的豹子。”
一直沒說話的謝永福這時才悶悶地說:“怕不是個老虎。”
林正浩搖搖頭:“山裏多久沒見著老虎了……要真有老虎才是發大財了,前些天人家問有沒有虎骨,開價一根就十萬塊,到時候還不是吃香的喝辣的?走,再往前去點瞅瞅,咱們三桿槍,就是熊瞎子也夠它喝一壺。”
他們一路往前搜索,發現雪地裏腳印斷斷續續的,時大時小,不知道是不是帶著崽子。
就這麽搜過三公裏,林正浩猛地一拉哥哥的衣服。“看那!”
林傑狐疑地舉起望遠鏡一看,嘿,還真是老虎。
因為在緩坡上,老虎在雪地裏非常醒目,離他們有差不多四百多米遠。風從那頭呼呼往三個人臉上吹,再加上白色的衣服和出發前噴的氣味劑,母老虎專心致志地在給小老虎舔毛,小的拿後腿撓耳朵,看起來挺安逸,全然沒發現有人在靠近。
這可是野生東北虎!
“發了發了。”林傑兩眼放光。
弟弟林正浩動作比他還快,趕緊把背著的半自動步槍取下來。他是三人中槍法最準的,所以分到的武器也最好,另外兩人拿著的都是老式獵槍。當初買槍時啟動資金就那麽點,誰也不舍得多花錢,後來幹得多了有錢了,又覺得三桿槍夠夠的了。
三桿槍的確是遠遠超出了打獵的需求。
但林正浩一行人卻也低估了裝備之外的因素,比如——心理壓力。
隨著距離越來越短,他們捏著槍的手也越來越白,呼吸越來越急促,耳朵邊只聽到心跳砰砰打鼓。
老虎的體型實在是太大了。
比起東北虎,黑熊的個頭完全不夠看,金錢豹和猞猁都只能算是小貓咪。
對獵手來說,獵物種類不同,他們在狩獵時感受到的壓力也是不同的。
獵物是不是皮糙肉厚,反抗能力強不強,怕不怕噪音,頭骨硬不硬,體型大不大,敏銳不敏銳,能靠多近,都影響到槍支的選擇和準心的選擇。
要是眼下在打豹子,一槍打不死,對方吃痛逞兇,那麽同伴再補一槍大不了再補兩槍就是了。但要是在打老虎,如果一槍未能讓它喪失活動能力,真的調頭撲過來,可就是完全不同的故事了。哪怕還一槍未開,想到開槍後可能面對的攻擊,人不手抖都算是好的。
事實也的確是這樣。
三人在離東北虎一百多米遠的地方停下,說好瞄準母老虎同時開槍。結果林正浩才數到二,謝永福手一抖,扳機已經扣了下去。
這一槍擦著獵物的肩胛過去,激出一長串血花。
老虎吃痛,又被巨大的響聲驚到,以極快的速度往密林裏逃去。林傑和林正浩這才反應過來,一個信手開了一槍,一個拿著半自動步槍七零八落地射擊著,別說老虎,連根虎毛都沒打著。
謝永福極為懊喪地抓著頭發。
林傑把槍一丟:“蠢死你算了!”
反而是年紀最小的林正浩最先緩過來,雖然還是臉色陰沈,但好歹能做出正確決定。“走吧,”他說,“看來我們是沒這福氣,天色不早了,再不走等下就不好走了。”
林傑和謝永福兩個擡頭看看天色,太陽確實是已經沈到樹稍上了,也就不再多說什麽,收拾東西準備下山。
他們離山道有差不多五六公裏遠,走出去就要一個鐘頭。
今天所有的時間都浪費在了搜索這只老虎身上,結果什麽都沒撈著,三人下山時都神色郁郁,沒一個人說話。尤其是謝永福,他知道自己闖了禍,生怕本來就比他更親的兩兄弟不再帶著他發財,更是臉上訕訕,腳步拖沓。
因著這份難為情,他憋著尿急都沒敢說,直到走到能看到山道的地方,實在憋不住了。
林正浩不耐煩地揮揮手,讓他去樹後面解決,自己則和哥哥林傑湊到一起說悄悄話,琢磨著要不要把這個不中用的同夥趕走,反正現在“生意走上正軌”,兩個人也夠了,分到的錢還多。
就在這時,他們聽到幾下巨大的撲騰聲。
“作死啊?”林正浩大喊一聲。
兄弟倆都以為是謝永福不中用,撒個尿還能把自己給撒摔倒了。可等了半天,都沒等到樹後面傳來回應的聲音,只有一個很小很小的嗚咽聲,又有點像人發出的,又有點像是風的響動,詭異得讓人頭皮發麻。
天色暗得不行,看不清五米之外的東西。
林傑疑心:“別是摔暈了吧?”
林正浩不耐煩地晃晃腦袋:“看看去。”
他們一前一後地朝前走,彼此之間大約有個兩三米的距離。
林傑走在前面,一眼就模模糊糊看到雪地上趟著個人,空氣裏都是騷味和鐵銹味,聞著有點像血。他擔心同夥不僅是摔了,可能運氣太差還摔斷了腿,想到過去三個人一起晃蕩也有點情分在,雖然覺得要扛著他下山很煩,也勉強壓下心裏的煩躁,在邊上蹲下,想把他扶起來。
結果剛往謝永福胳膊上一扶,手上卻驟然一輕。
整條胳膊都被他舉了起來。
林傑當場傻了眼。
他哆哆嗦嗦地往後退了兩步,忍不住一屁股坐倒在地。明知道眼前情況不對,又想看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麽事,他伸手往腰後摸。
本想把手電筒摸出來,但手上黏糊糊、濕漉漉的,好幾次都從皮套上滑過去了,根本捏不住扣子,更別提打開扣子了。
越是著急心慌,就越是一次又一次地失敗。
林傑張開嘴,想喊弟弟的名字。
可他什麽都喊不出來。
喉嚨裏就像被塞了一團棉花,或者像被其他什麽東西堵住了似的,擠了半天只能擠出點“呵”“呵”的氣音。他說不出話來,想著至少得快點起身,走到兄弟身邊去,兩個人靠在一起才好防備在這黑夜中出沒的東西。
就在這時,一聲恐怖的嚎叫從背後響起。
林傑頃刻間汗毛倒豎。
那聲音……那聲音根本不像人類能夠發出來的!
他不是什麽飽讀詩書的家夥,從小到大上學的時間加起來不超過一個巴掌,但他懷疑自己在那些書裏讀到過的受炮烙或淩遲的人能不能發出這種聲音來,就連在村裏殺豬的時候都不會發出這種尖銳的叫喊。
它是那麽古怪,那麽淒厲,那麽絕望。
就像一根冰冷的長矛,從頭到腳地穿過他的身體,紮得他脖子僵直。
也像一陣綿柔的陰風,從後背直沖天靈蓋,冷得他上牙磕下牙。
又是一聲淒厲的嚎叫。
旋即是第三聲。
林傑大叫一聲,用畢生最快的速度把自己從地上撿起來,連滾帶爬地就往山下跑。
天色已經漆黑,從兩側經過的樹木就像一個又一個扭曲的人影,從腳下踏過的地面就像一攤又一攤的爛肉。
起先他只能聽到嗚嗚的風聲,自己隆隆的心跳聲,還有登山靴踩在雪地裏發出的嘎吱聲,不知道跑出多遠,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忽然他聽到了第三個聲音——
一個有節奏的腳步聲。
有什麽東西在背後追趕著!
它越跑越快,靠得越來越近,呼吸盡在咫尺,緊緊擦著脊背,旋即是一記重重的撞擊。
在那一瞬間,林傑只覺得天旋地轉。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被什麽東西撞了,被撞得滾到何處,又被撞傷了哪裏,只能感覺到有什麽尖利的東西從背上和頭臉上掀過,一個帶著血腥味的呼吸撲面而來,然後是胸口和肩膀上的劇痛。
大概是腎上腺素作祟,他摔在地上,卻摸到了自己的獵槍。:-)
那龐然大物就像有靈一樣,猛地往後一退。
老式獵槍不能連發,林傑也不敢輕易用掉自己活命的機會,只是胡亂打著轉,朝四面八方瞄準。
沒有,沒有,沒有,到處都沒有。
只有風聲,只有樹影,只有浸入骨髓的寒冷。
林傑徹底崩潰了。
他死死抓著槍,拔腿就跑。
雙腿軟得像棉花,他跑著跑著,驟然失去平衡,咕咚咕咚地往山下滾。最後的幾十米他幾乎都是滾下來的,一路滾到山崖邊上,還從離地面兩米多的地方重重地摔在了山道上。
夜晚的山道空無一人。
每隔一段距離豎著的路燈只能把一小塊地方照得透亮,光芒慢慢地削弱,留出大片大片的黑暗。
林傑哆哆嗦嗦地往前爬,一路爬到燈桿底下,覺得每個影子裏都藏著惡鬼。
就這麽生不如死地過了半個小時。
當天夜晚在盤山公路巡邏的邊境支隊民警發現了這個可疑人物,四個警察遠遠看到路上有個東西,就把警車靠邊停下。他們在遠處時原本以為那是個死在路上的動物,沒想到在近處一看,卻是個渾身是血還在喃喃自語的人。
大概是個人。
這副樣子讓見多識廣的警察都倒抽冷氣。
繞到正面時,可以看到這個可疑人物半張臉和頭皮都被撕掉了,危險地掛在脖子後面,一只眼睛和一只耳朵不知道去哪了。他左腿古怪地向前折著,兩只鞋都跑掉了,腳底血肉模糊。血流了一地。就這個樣子,不說能不能救得活,哪怕救活了,都不知道有沒有勇氣繼續活下去。
最關鍵的是,手裏還按著槍。
“不許動,”最年輕的警察喊道,“放下槍!我讓你放下槍!”
可這人的手就像被焊死在武器上一樣。
帶隊民警已經開始打應急電話了,另一位上了年級的警察拍拍小警察的胳膊,朝左側努努嘴,意思讓徒弟看。小警察一看,發現可疑人員大臂上的袖子被擰得像麻花,不知道轉了多少圈,袖子底下這條手的狀況可想而知了。
隊長掛斷電話,走過來說道:“救護車已經在路上了,我們先看看有哪些傷口能快速處理的。”
老警察先是點點頭,又搖搖頭:“這人估計難了。”
當他們按照急救流程進行不太有意義的止血和固定時,因為靠得近,這才聽清可疑人員一直念叨的是什麽。
“死了,”他在說,“兩個都死了……”
“什麽死了?”小警察問。
“他拿著的是獵槍,怕是進山來打野味的。”隊長比他觀察得仔細,“傍晚進山不會是一個人,傷成這樣,估計是撞上了大東西。你在這裏守著,我們上去看看情況。”
小警察於是嫌惡地點了點頭。
他正是年輕的時候,懷著一腔熱血,正義感爆棚,對轄區有非常強的責任心。
到支隊來工作兩年,每天都在山道上巡邏,見過的野
生動物太多太多,這裏的動物有些都不怕人,憨態可掬,親近極了。本來就是因為喜愛才會從事這份工作,再加上一種沒盡到責任的負罪感,每次看到被套斷腿套斷脖子的動物,他回去都會傷心很久。
這會兒看到偷獵者這麽慘,雖然因為公職在身不能大聲說,他心裏卻叫著活該。
其實其他幾位民警也未嘗不是在這麽想。
只是那到底是兩條人命。
山道上車燈亮了又亮,救護車和緊急趕來的增援都用最快的速度趕到,在三人搜索了十幾分鐘後,很快就有同事加入了搜索的行列。手電筒打在地上,偶爾能看到血跡,大部分時間卻因山風席卷樹葉,看不清什麽蹤跡。
約莫半小時後,他們才找到了一具屍體。
或者說是殘骸。
這個偷獵者幾乎是字面意義上地被撕成了碎片。
緊接著,在二十米開外的地方,他們看到了另一具屍體。
這具倒還算完整,但卻被掛在了樹上,眼睛直楞楞地盯著下面,血已經流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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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夥人一共有三個,都是些社會混子。
他們吊兒郎當,游手好閑,找不到什麽正經工作,連付出體力勞動都不願意,倒是心裏法制意識淡薄,不知怎麽的就想到要用寫在刑法上的手段來賺快錢。
起先只是打點山雞野豬,後來發展到打梅花鹿,到後來膽子越來越大,眼睛瞄向了金錢豹、猞猁和亞洲黑熊,拿著皮子和各種部位去跟賣槍給他們的人換錢。
幹了幾個月,嘗到了甜頭,幾人每周進山兩次。
這天正好是進山的日子,因為有點事耽擱了,所以來得格
外晚。
走出兩公裏,領頭的林傑突然停下腳步,朝樹根底下指了指。
“是什麽?”弟弟林正浩湊近來看。
“說不準,像豹子。”林傑壓低聲音。他蹲下來,撥開草叢,把手掌和那爪印比了比,眼睛就不由自主地瞪大了:“乖乖,這玩意得多大啊,我就沒見過這麽大的豹子。”
一直沒說話的謝永福這時才悶悶地說:“怕不是個老虎。”
林正浩搖搖頭:“山裏多久沒見著老虎了……要真有老虎才是發大財了,前些天人家問有沒有虎骨,開價一根就十萬塊,到時候還不是吃香的喝辣的?走,再往前去點瞅瞅,咱們三桿槍,就是熊瞎子也夠它喝一壺。”
他們一路往前搜索,發現雪地裏腳印斷斷續續的,時大時小,不知道是不是帶著崽子。
就這麽搜過三公裏,林正浩猛地一拉哥哥的衣服。“看那!”
林傑狐疑地舉起望遠鏡一看,嘿,還真是老虎。
因為在緩坡上,老虎在雪地裏非常醒目,離他們有差不多四百多米遠。風從那頭呼呼往三個人臉上吹,再加上白色的衣服和出發前噴的氣味劑,母老虎專心致志地在給小老虎舔毛,小的拿後腿撓耳朵,看起來挺安逸,全然沒發現有人在靠近。
這可是野生東北虎!
“發了發了。”林傑兩眼放光。
弟弟林正浩動作比他還快,趕緊把背著的半自動步槍取下來。他是三人中槍法最準的,所以分到的武器也最好,另外兩人拿著的都是老式獵槍。當初買槍時啟動資金就那麽點,誰也不舍得多花錢,後來幹得多了有錢了,又覺得三桿槍夠夠的了。
三桿槍的確是遠遠超出了打獵的需求。
但林正浩一行人卻也低估了裝備之外的因素,比如——心理壓力。
隨著距離越來越短,他們捏著槍的手也越來越白,呼吸越來越急促,耳朵邊只聽到心跳砰砰打鼓。
老虎的體型實在是太大了。
比起東北虎,黑熊的個頭完全不夠看,金錢豹和猞猁都只能算是小貓咪。
對獵手來說,獵物種類不同,他們在狩獵時感受到的壓力也是不同的。
獵物是不是皮糙肉厚,反抗能力強不強,怕不怕噪音,頭骨硬不硬,體型大不大,敏銳不敏銳,能靠多近,都影響到槍支的選擇和準心的選擇。
要是眼下在打豹子,一槍打不死,對方吃痛逞兇,那麽同伴再補一槍大不了再補兩槍就是了。但要是在打老虎,如果一槍未能讓它喪失活動能力,真的調頭撲過來,可就是完全不同的故事了。哪怕還一槍未開,想到開槍後可能面對的攻擊,人不手抖都算是好的。
事實也的確是這樣。
三人在離東北虎一百多米遠的地方停下,說好瞄準母老虎同時開槍。結果林正浩才數到二,謝永福手一抖,扳機已經扣了下去。
這一槍擦著獵物的肩胛過去,激出一長串血花。
老虎吃痛,又被巨大的響聲驚到,以極快的速度往密林裏逃去。林傑和林正浩這才反應過來,一個信手開了一槍,一個拿著半自動步槍七零八落地射擊著,別說老虎,連根虎毛都沒打著。
謝永福極為懊喪地抓著頭發。
林傑把槍一丟:“蠢死你算了!”
反而是年紀最小的林正浩最先緩過來,雖然還是臉色陰沈,但好歹能做出正確決定。“走吧,”他說,“看來我們是沒這福氣,天色不早了,再不走等下就不好走了。”
林傑和謝永福兩個擡頭看看天色,太陽確實是已經沈到樹稍上了,也就不再多說什麽,收拾東西準備下山。
他們離山道有差不多五六公裏遠,走出去就要一個鐘頭。
今天所有的時間都浪費在了搜索這只老虎身上,結果什麽都沒撈著,三人下山時都神色郁郁,沒一個人說話。尤其是謝永福,他知道自己闖了禍,生怕本來就比他更親的兩兄弟不再帶著他發財,更是臉上訕訕,腳步拖沓。
因著這份難為情,他憋著尿急都沒敢說,直到走到能看到山道的地方,實在憋不住了。
林正浩不耐煩地揮揮手,讓他去樹後面解決,自己則和哥哥林傑湊到一起說悄悄話,琢磨著要不要把這個不中用的同夥趕走,反正現在“生意走上正軌”,兩個人也夠了,分到的錢還多。
就在這時,他們聽到幾下巨大的撲騰聲。
“作死啊?”林正浩大喊一聲。
兄弟倆都以為是謝永福不中用,撒個尿還能把自己給撒摔倒了。可等了半天,都沒等到樹後面傳來回應的聲音,只有一個很小很小的嗚咽聲,又有點像人發出的,又有點像是風的響動,詭異得讓人頭皮發麻。
天色暗得不行,看不清五米之外的東西。
林傑疑心:“別是摔暈了吧?”
林正浩不耐煩地晃晃腦袋:“看看去。”
他們一前一後地朝前走,彼此之間大約有個兩三米的距離。
林傑走在前面,一眼就模模糊糊看到雪地上趟著個人,空氣裏都是騷味和鐵銹味,聞著有點像血。他擔心同夥不僅是摔了,可能運氣太差還摔斷了腿,想到過去三個人一起晃蕩也有點情分在,雖然覺得要扛著他下山很煩,也勉強壓下心裏的煩躁,在邊上蹲下,想把他扶起來。
結果剛往謝永福胳膊上一扶,手上卻驟然一輕。
整條胳膊都被他舉了起來。
林傑當場傻了眼。
他哆哆嗦嗦地往後退了兩步,忍不住一屁股坐倒在地。明知道眼前情況不對,又想看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麽事,他伸手往腰後摸。
本想把手電筒摸出來,但手上黏糊糊、濕漉漉的,好幾次都從皮套上滑過去了,根本捏不住扣子,更別提打開扣子了。
越是著急心慌,就越是一次又一次地失敗。
林傑張開嘴,想喊弟弟的名字。
可他什麽都喊不出來。
喉嚨裏就像被塞了一團棉花,或者像被其他什麽東西堵住了似的,擠了半天只能擠出點“呵”“呵”的氣音。他說不出話來,想著至少得快點起身,走到兄弟身邊去,兩個人靠在一起才好防備在這黑夜中出沒的東西。
就在這時,一聲恐怖的嚎叫從背後響起。
林傑頃刻間汗毛倒豎。
那聲音……那聲音根本不像人類能夠發出來的!
他不是什麽飽讀詩書的家夥,從小到大上學的時間加起來不超過一個巴掌,但他懷疑自己在那些書裏讀到過的受炮烙或淩遲的人能不能發出這種聲音來,就連在村裏殺豬的時候都不會發出這種尖銳的叫喊。
它是那麽古怪,那麽淒厲,那麽絕望。
就像一根冰冷的長矛,從頭到腳地穿過他的身體,紮得他脖子僵直。
也像一陣綿柔的陰風,從後背直沖天靈蓋,冷得他上牙磕下牙。
又是一聲淒厲的嚎叫。
旋即是第三聲。
林傑大叫一聲,用畢生最快的速度把自己從地上撿起來,連滾帶爬地就往山下跑。
天色已經漆黑,從兩側經過的樹木就像一個又一個扭曲的人影,從腳下踏過的地面就像一攤又一攤的爛肉。
起先他只能聽到嗚嗚的風聲,自己隆隆的心跳聲,還有登山靴踩在雪地裏發出的嘎吱聲,不知道跑出多遠,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忽然他聽到了第三個聲音——
一個有節奏的腳步聲。
有什麽東西在背後追趕著!
它越跑越快,靠得越來越近,呼吸盡在咫尺,緊緊擦著脊背,旋即是一記重重的撞擊。
在那一瞬間,林傑只覺得天旋地轉。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被什麽東西撞了,被撞得滾到何處,又被撞傷了哪裏,只能感覺到有什麽尖利的東西從背上和頭臉上掀過,一個帶著血腥味的呼吸撲面而來,然後是胸口和肩膀上的劇痛。
大概是腎上腺素作祟,他摔在地上,卻摸到了自己的獵槍。:-)
那龐然大物就像有靈一樣,猛地往後一退。
老式獵槍不能連發,林傑也不敢輕易用掉自己活命的機會,只是胡亂打著轉,朝四面八方瞄準。
沒有,沒有,沒有,到處都沒有。
只有風聲,只有樹影,只有浸入骨髓的寒冷。
林傑徹底崩潰了。
他死死抓著槍,拔腿就跑。
雙腿軟得像棉花,他跑著跑著,驟然失去平衡,咕咚咕咚地往山下滾。最後的幾十米他幾乎都是滾下來的,一路滾到山崖邊上,還從離地面兩米多的地方重重地摔在了山道上。
夜晚的山道空無一人。
每隔一段距離豎著的路燈只能把一小塊地方照得透亮,光芒慢慢地削弱,留出大片大片的黑暗。
林傑哆哆嗦嗦地往前爬,一路爬到燈桿底下,覺得每個影子裏都藏著惡鬼。
就這麽生不如死地過了半個小時。
當天夜晚在盤山公路巡邏的邊境支隊民警發現了這個可疑人物,四個警察遠遠看到路上有個東西,就把警車靠邊停下。他們在遠處時原本以為那是個死在路上的動物,沒想到在近處一看,卻是個渾身是血還在喃喃自語的人。
大概是個人。
這副樣子讓見多識廣的警察都倒抽冷氣。
繞到正面時,可以看到這個可疑人物半張臉和頭皮都被撕掉了,危險地掛在脖子後面,一只眼睛和一只耳朵不知道去哪了。他左腿古怪地向前折著,兩只鞋都跑掉了,腳底血肉模糊。血流了一地。就這個樣子,不說能不能救得活,哪怕救活了,都不知道有沒有勇氣繼續活下去。
最關鍵的是,手裏還按著槍。
“不許動,”最年輕的警察喊道,“放下槍!我讓你放下槍!”
可這人的手就像被焊死在武器上一樣。
帶隊民警已經開始打應急電話了,另一位上了年級的警察拍拍小警察的胳膊,朝左側努努嘴,意思讓徒弟看。小警察一看,發現可疑人員大臂上的袖子被擰得像麻花,不知道轉了多少圈,袖子底下這條手的狀況可想而知了。
隊長掛斷電話,走過來說道:“救護車已經在路上了,我們先看看有哪些傷口能快速處理的。”
老警察先是點點頭,又搖搖頭:“這人估計難了。”
當他們按照急救流程進行不太有意義的止血和固定時,因為靠得近,這才聽清可疑人員一直念叨的是什麽。
“死了,”他在說,“兩個都死了……”
“什麽死了?”小警察問。
“他拿著的是獵槍,怕是進山來打野味的。”隊長比他觀察得仔細,“傍晚進山不會是一個人,傷成這樣,估計是撞上了大東西。你在這裏守著,我們上去看看情況。”
小警察於是嫌惡地點了點頭。
他正是年輕的時候,懷著一腔熱血,正義感爆棚,對轄區有非常強的責任心。
到支隊來工作兩年,每天都在山道上巡邏,見過的野
生動物太多太多,這裏的動物有些都不怕人,憨態可掬,親近極了。本來就是因為喜愛才會從事這份工作,再加上一種沒盡到責任的負罪感,每次看到被套斷腿套斷脖子的動物,他回去都會傷心很久。
這會兒看到偷獵者這麽慘,雖然因為公職在身不能大聲說,他心裏卻叫著活該。
其實其他幾位民警也未嘗不是在這麽想。
只是那到底是兩條人命。
山道上車燈亮了又亮,救護車和緊急趕來的增援都用最快的速度趕到,在三人搜索了十幾分鐘後,很快就有同事加入了搜索的行列。手電筒打在地上,偶爾能看到血跡,大部分時間卻因山風席卷樹葉,看不清什麽蹤跡。
約莫半小時後,他們才找到了一具屍體。
或者說是殘骸。
這個偷獵者幾乎是字面意義上地被撕成了碎片。
緊接著,在二十米開外的地方,他們看到了另一具屍體。
這具倒還算完整,但卻被掛在了樹上,眼睛直楞楞地盯著下面,血已經流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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